浅谈中西文化差异
2013-04-29吴筑敏
吴筑敏
[摘 要]电影《刮痧》是通过因中西方对中医疗法理解不同而引起的一场司法冲突为故事主线。并以此为切入点,比较了中西文化在人际交往、家族情感表达等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刮痧》 中西文化 比较
[中图分类号] G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08-0113-02
一、电影背景及故事内容
电影《刮痧》的主人公许大同,怀揣美国梦在圣路易斯城打拼8年后,终于在其所在的游戏软件行业的年度颁奖礼上取得了成功。但不久,他5岁的儿子Denis闹肚发烧,在家守护的爷爷因看不懂药瓶上的英语说明,而采用民间老办法“刮痧”疗法为Denis退烧,因而给孙儿的背上留下了显眼的痕迹。后来被为Denis意外摔伤进行治疗的医生与护士发现,误以为这“活像一块烤牛排”的伤痕是因为Denis受到家庭虐待的缘故,于是联系了儿童保护组织。而许大同考虑到要为父亲拿到美国绿卡,便在法院取证时承担了给Denis刮痧的责任,而后被指控为虐待儿童。在法庭辩护时,许大同所引用的“七经八脉、丹田”这些术语根本无法为法官所理解。因为西医理论是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这些中医术语重在精神领会,与西方医术理论完全没有共通点。且许大同发现其最好的朋友与上司John居然作为证人来证明其教育方式粗暴,最后许大同被剥夺了监护权,觉得深受打击的许大同一怒之下也辞去了在John公司的工作。许大同为了保证儿子可以得到妻子的照顾,只好同意夫妻“分居”。这时许大同的美国梦已经完全梦碎,家庭分崩离析,老父亲回国,自己失业。但思儿心切的许大同,在圣诞夜为了见Denis,不顾危险爬窗外水管进入家中,但楼下警察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此刻,John与法官亲身试验过刮痧后收集相关证据及时赶到,许大同得以无罪释放。
二、中西方人际交往的差异
从《刮痧》是来看,让许大同得以实现美国梦的游戏软件公司上司John是其成功的助力。但在法院对质中,John却站在了许大同的对立面,作为人证证明许大同教育方式粗暴。但到了许大同即将被逮捕的关键时刻,John却坚定地站在了许大同这边,为其无罪释放提供了有力证据。其中的转变是由于深层次的中西方文化因素引起的。
(一)面子问题
让John对许大同产生不解的事情,是由于Denis与其儿子Paul起了冲突,许大同却不问理由,直接要求Denis向Paul道歉,被儿子拒绝后,许大同按中国人的思维,为了表达对老板的尊重,给老板面子,于是当着老板的面打了Denis。但在John看来,孩子之间是肯定会有冲突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发生了以下对话:
John: You shouldn't have hit Denis.
Datong: Why I hit him? Why? My own son? I hit him to show my respect for you, to give you face, you know?
John: What kind of twisty Chinese logic exact! You hit your son so that you can show our respect for me?
这段对话深刻地体现了中西方在面子上的理解差异。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由于地域原因靠个人奋斗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对于自身的独立性十分看重。相应的,在他们看来,孩子也是独立个体,他们之间的事情应该由他们自己判断解决。而不可能为家长的所谓面子而挨打,更何况其挨打的原因仅仅是为了让家长表现其对上司的尊重。而中国人认为孩子就是自己的所有物,打孩子是家务事,那么打孩子不仅可以体现家长的威严,而且也证明自己对上司John的尊重。何况中国的家庭教育就是以孝为先,家长式教育的模式就是抹杀个性,力求共性。也就是在家长制的前提下,每个成员都是息息相关的,要力求个人意愿不得影响到整个家族的生存。但在西方人John看来,孩子与父母是平等关系,都是独立的个体,父母没有权利去强制要求孩子言行如何,即使要教育,也只能是启发式教育。
(二)交际问题
中西方对于人际交往的理解不一样。总的来说,由于人际交往中存在着对立面,也存在着统一面。人际交往,不论中西方都有着和谐相处与相互竞争的两面。如以下这段话:
John: …Family law is a special land. It's a short time to ask a continuous day of hearing so that you can get someone who is qualified.
Datong: John, you know how much I love Denis! You're the best lawyer I know and my very best friend. I mean who is ready to help.
John: But I am just a property right lawyer, I knew little about family law.
Datong: Denis is my best creation, I have a property right over him, right? They made a mistake, and all that you should do is to point it out and I can take Denis home. I'm counting on you!
从这段对话可知,许大同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认为,他之所以选择John作其辩护律师,是因为在他心里,John是其上司也是其最好的朋友,那么出于情感认同,许大同认为其会坚决站在他这边。但是John在对话中一直强调其只是版权法的律师,而不是民事律师。与许大同对话中所表示出来的强烈参与性相比,他的上司则是以独立性表达。在交际双方来看,如果在谈话中给予对方过多的关注与参与,那么就会影响到自身的权利与独立。所以,当许大同表示出强烈的参与时,也就侵犯到了对方的独立。这很容易理解,许大同是为了带回自己的Denis而采用了中式思维中的以情动人,希望通过以前的感情来触动John帮助自己,这也是中国的人情思维惯性。而实质上,许大同与其上司是一种上下级的关系,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如果许大同是以融入的方式来进行与其上司的对话,就不会让John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但显而易见,许大同忽视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西方文化是重实证与逻辑思维的,即使是朋友,他们也更看重证据与独立性。所以,在这段对话中就可以看出,John一直在强调其独立性,并没有从内心深处认同许大同的这种谈话方式。这也是造成听证会时,John指出了许大同曾为了尊重自己而打了Denis的事情,在他看来,这是应该对法官坦白的,如果隐瞒,是违背诚信原则的。而许大同则认为John背叛了自己,在中式思维里,情感关系里就应该有适当的付出,情感关系是习惯和利益关系绑在一块的。就像许大同为自己父亲承担了刮痧的责任一样。所以许大同认为其不配做朋友后,一怒之下就迅速辞职了。
由此可以知道,中西方文化里,西方人认为工作与私人感情是不一样的,即使我们是朋友,也应按原则办事。但中国文化里,倾向于把感情以外的事情也人情化,主张欠人情,还人情。而朋友相交越久,则认为互相间的责任越多,如果是好朋友,在利益问题上是要以人情为主要考虑标准的。
(三)思维方面
中西方在面对同一事物时的关注点也有不同。在许大同看来,自己父亲为Denis进行刮痧治疗是一种爱的体现。但在西方人看来,平等沟通的前提下,父母是有责任让子女保持健康的。但只有具备专业资格的人才可以进行医疗服务,在不知道其治疗副作用的情况下,擅自给孩子进行治疗就是一种对孩子生命的忽视,也就是西方人认为具有医生执照的人,才有处方权。所以,法官一直在强调许大同应该提供刮痧治疗有效性的证据。但许大同只能用西方无法理解的中医术语进行解释,如丹田、七经八脉等等。许的发言里“Dan tian”和“seven jing and eight mai”是完全无法让法官理解的,所以法官打断他的发言后说:“What does it say on every Missouri lessons plate? Show me states。”
许大同无法用英文让法官理解中医理论,所以只好用中式思维对法官倾诉自己有多爱儿子,他认为情感上的共鸣可以让法官理解自己的苦心。但是法官的认识中,只要你能证明刮痧是一种有效的对症的医疗手段,那就可以判你无罪。即使你再表达如何爱儿子,也并不能影响到判决结果。但John是西方人,他明确地知道了关键点,于是在判决后许大同沉浸在悲伤中无法自拔,他无法理解法官的思维,所以失去了努力的有效方向,只能寄希望于爬窗户见Denis。而John则身体力行,自己去体会了刮痧的过程,并进行了证据的采集,最终取信于法官,切实地帮到了许大同。
三、结束语
世界化的大形势下,中西方文化在不断进行融合与碰撞。为了保证沟通的顺利,避免误会的产生,在跨文化的交际中,要学习与总结文化间的差异,增进理解,促进沟通。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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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碧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