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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根本之路在农村

2013-04-29安宁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3年8期
关键词:三农问题经济转型农民工

安宁

摘要:我国处在社会的转型期,此间的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这些劳动力转向了工业化为主的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成为“农民工”。农民工在我国大量存在着,他们是城市建设的劳动者,对原来的城市经济形成了新的冲击,形式新了的经济结构。农民工的大量存在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一个时期,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还是得从农村自身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有一些科学完整的方案,必须本着从农村着手去寻求出路。

关键词:经济转型;农民工;农村;三农问题

对“农民工”的界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国务院研究室曾到11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的调查研究,在国务院研究室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指出“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国务院研究室进一步指出,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农民工泛指一切跨地区去外地务工人员。广义的农民工包涵了狭义的农民工这一范畴,同时广义的农民工还包括在县级城市进行除农业外劳动的农村劳动力。本文研究的农民工这一概念,就是指广义的农民工的群体。

一、农民工的成因、现状及趋势

农民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所带来的必然产物,他们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他们从自己熟悉的田间走向城市,从自己熟悉的农业生产而转向服务业、建筑行业等等二、三产业,他们用自己的力量,改变着自己的生活,也改变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走向。

(一)农民工的成因

中国涉及农民工(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政策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是从“自由迁移”到“严格控制”,我国之前的户籍管理方案是自由化的,农民可以自由的迁移,但是到了50年代末的时候,实行了严格的城乡二元对立,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

2.第二个阶段是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的农民从家乡来到工厂里做工,造成了“离土不离乡”的迁移模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放,东南沿海更多的城市开放起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农民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情况,开始远距离的迁移,来到东南沿海城市打工,形成了农村劳动力“离土又离乡”的新模式。在国务院研究室的调查報告中指出“1989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不到200万人迅速增加到3000万人。”

3.第三个阶段从“消极应对”到“积极引导”。农民工大量出现并广泛的活跃在人才市场时,为了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我国曾采用放任自流的政策,当时认为不加以政策的干预就是让市场发挥了作用,其实这恰恰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读。认识到了不能这样消极应对农民工这一问题之后,我国采用了积极引导的政策。

农民工的成因是和我国针对农工的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息息相关的,可以说正是改革开放的步伐促成了农民工的兴起,是市场经济的逐步规范化促进了对农民工的政策发生了变化。

(二)农民工的现状和趋势

1.农民工收入问题

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以东莞市为例,该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却是本市人口的三倍左右,高达458万。而这近五百万的外来务工人口还不是完全统计到的人口,事实上的外来务工人口还远远大于这个数字。这么多的外来务工人口,他们从事着最累的劳动,但是他们的收入却不理想。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月平均收入为1000元,大多数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超过1500元的农民工只占总数比例的百分之十左右。而在农民收入中,男性农民比女性农民收入要高,男性平均月收入为1070元,而女性农民工月工资仅为780元。在调查中的12个行业中,发现采矿业的农民工收入比较高,但他们的危险性却是最高的。

2.农民工的权益问题

进城农民工平均每周要工作6.3天,而平均一天的工作时间为9小时,比国家的正式职工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要大很多。很多用人单位还存在着欺诈农民工的行为,拖欠工资的事件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这一行为和用人单位有关,当然也和农民工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强有关。

3.农民工的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后,农民工的发展有了新的特点。

首先,是就业形式的稳定化趋势。进入21世纪后,由于劳动密集型产生的大力发展,可以提供给农民工大量的工作岗位。之前的农民工有的还一边务农一边进城打工,因为之前没有这么多的工作岗位。现在农民工越来越“全职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放弃他们的土地,只是一心进城打工,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

其次,农民工的“市民感”增强。很多农民工越来越像他所打工的城市的主人,他们开始全家搬迁到这个城市务工。有些个人能力强的农民甚至在他所在的城市里买了房子,全家定居在城市,成为这个城市名副其实的主人。

农民工这一独特的群体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如果强制性的禁止农民进城务工,会重走城乡户籍区分道路。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

(一)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结构全局

农民工占我国人口的比重较大,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意义重大。农民工的分布范围极为广泛,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里,都可以看到农民工的身影。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是农民工主要参与的几个行业,这些行业内从业人员半数以上都是农民工。所以从大的方面说说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小的方面说农民工是维持我们日常生活运转的重要部分。农民工进城打工,首先改善了自身的生活水平,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他们也为城市创造了财富,带动了城乡经济的交流,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的存在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我们说解决好农民工的问题事关我国经济结构的全局。

(二)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需要

只有很好的解决了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才能更好的维护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正如我们前文中提到的,农民工的存在,是有一些问题不可回避的。比如说:工资低,经常被拖欠;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缺乏社会保障,有些工伤得不到照顾;子女的受教育问题等等。虽然很多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依然有个别问题存在着。国务院研究室曾提出多种方案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只有更好的解决好农民工的问题,才能更好的体现我国的公平公正原则。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能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农民工这一存在形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消除。我们正走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道路上,农民工的大量存在是符合这一历史阶段的国情的,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带来的必然结果。既然农民工要存在,不可能短时间内消除,那就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去解决这一问题,于国于民都是一个幸事。反过来说,更好的解决了“农民工”的问题,也能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以农村为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

前面我面提到了农民工的由来,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和他们的发展趋势,也提到了解决农民工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下面,我们就解决农民工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以农村为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农民工是从农村来的,他们进入城市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也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见识。造成他们如此向往城市的原因,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城乡的发展差距过大,正是这么大的差距,他们才忍心背井离乡来到城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要减少农民工的数量的话,根本上还是要从农村来着手,所以我们说从农民着手来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有着必然性。至于从农村着手去处理农民工问题的可行性,也是不难理解的。减少城乡差距,是从农村着手处理农民工问题的基础。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建设,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越拉越小。不管是从经济上,文化传播上面,都慢慢的和城市的差距在变小,甚至有些发达地区的农村比欠发达地区的城市都要发达。很多农民工回到家乡后,带来了城市里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开始扎根家乡开辟自己的事业,这种行为本身就带动了城市和农村的经济交流。

总之,不管是城乡经济、文化差距的缩小还是回乡农民工带动的城乡经济的交流,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只有扎实农村才能解决好农民工的问题,这是理论层面上,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

(二)以农村为根本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具体举措

1.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我国50年代末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一制度严格的区分了城乡,使得“城乡二元化”在五六十年代一直存在。现在我们大力推行了户籍制度改革,让户籍不再成为城乡经济交流的障碍,不再成为农民工进军城市、渴望成为市民、成为城市的主人的阻力。目前多个省份都推行了户籍制度的改革,且都很有成效,今后我们应该继续推行户籍制度的改革,让城乡经济能够更加自由的交流,让农民工“市民化”成为一种可能。这样一来,他们就成为正式的城市工人,而不是“农民工”。

2.继续深化推行土地流转

政府大力推行土地流转。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该方案中倡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这种情况下,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有了更大的自由。农民可以以土地为资本来入股公司,成了公司股东。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带给农民的利益也是直接的。

以价值形态形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下来,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农民成了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直接所有者,这项政策是几千年来都没有达到的农民对土地的最大限度的自由化。推行土地流转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民工的权益,如果农民转让了自己的土地入股,那么他们就可以安心在城市打工,同时又有一定的土地收益。如果他们不愿意进城务工,那么可以凭借自己的土地参与到乡镇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去。总之,推行土地流转是国务院关于农村政策中很成功的一个突破,我们应该继续的推行下去。

3.在农村加强农民教育

毛泽东说过,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教育问题。在毛泽东时代对农民的教育更多的体现在意识形式上面的教育,是先进理念的教育。在今天,教育农民什么呢?就是要教育农民如何与时俱进,有自己的谋生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本领,也就是说,今天的农民教育要更偏重于农民商业精神和技能方面的教育。对农民的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第一,加强专业技能方面的教育。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所需要的技能是很有限的,但是我国农业慢慢的进入到了规模化生产的阶段。只有规模化运行,才能有效益,这也是先进国家给我们的启示。到了大规模农业生产的时代,就不需要那么多的农民,一些农民相应的要转行到工业、商业等二、三产业中来。针对农民的教育也应该不能一刀切,而应该有区别的对待。愿意继续农业生产的农民,我们应该教会他们更多的现代农业生产的理念和技能,让他们从传统小农经济中脱身出来,适应大规模式的现代农业发展。开展对农民现在农业生产的相关培训。大多数的农民会投身到二、三产业中来,对他们的专业技能教育成了一种必需。让农民越来越有现代的商业精神和契约精神,越来越有从事二、三产业所必需的专业技能,都是针对他们的教育所做的主要内容。

很多农民是很有聪明才智的,对他们的教育是一方面,同时提供相关的受教育环境和相关的改变旧有的职业习惯的成熟机制,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农民教育的第二个方面,就是法制教育,这也是农民教育中很重要的一环。要让农民懂法,并懂得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只是凭借生存的需要和自己的良心在做事,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避免风险。我们经常看到许多的农民工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而只是仅仅凭借口头的约定。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不能有效的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也是社会急剧变化给他们带来的不适应,树立农民的法律意识,我们一定要扎根农村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教育。

四、结语

“三农问题”能够集中的体现在农民工这一独特的群体上面。农民工的出现是我国社会进步的标志,说明我国不再固守旧的城乡二元经济的模式。而针对农民工所带来的问题,我们认为解决的根本办法在农村。继续推行相关的有效政策,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律教育等等,是我们要在农村大力推行的,也是能够直接体现农民工利益的。随着改革的进行和农民工现代意识的提高,相信这一群体会得到更好的安置。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农民工问题要从根本上治理[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07)

[2]魏城.中国农民工调查[M].法律出版社,2008

[3]鄧大松,孟颖颖.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变迁:政策回顾与阶段评述[J].农业经济导刊.2008(10)

[5]何爱国.“农民工”急需双向转型[J].中国社会导刊,2006(03)

[6]厉以宁.经济漫谈录[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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