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武威市规范汉字使用现状的调查报告
2013-04-29赵颖
摘 要: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国家通用文字在甘肃省武威市的应用现状。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探索提高我市的用语、用字规范性的策略和实施途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供实践经验。通过强化公共场所汉字使用管理,提高城市用字规范程度,并且以活动为载体,不断规范市民的用字行为。
关键词:规范汉字 使用现状 调查 分析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了解国家通用文字在我市的应用现状,进行了为期二个月的调查工作。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探索提高我市的用语、用字规范性的策略和实施途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供实践经验。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调查选取了凉州区、天祝县,以及天祝的一个藏族乡松山镇为调查对象,本次社会调查了涉及四大领域: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六大人群:公务员、教师、学生、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调查人的情况如下:
性别:男146人,占47.4%;女162人,占52.6%
民族:汉族232人,占75.3%;少数民族76人,占24.7%
年龄:25岁以下的26人,占7.8%;26-35岁的174人,占56.5%;36-45岁的80人,占26%;46-55岁的30人,占9.7%
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26人,占14.9%;高中及同等学历42人,占13.6%;大学专科本科212人,占68.9%;研究生8人,占2.6%
(二) 方法
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座谈,实地考察。调查问卷有六套:公务员、教师、学生、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六大人群。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对象的文字使用现状,如文字基础、文字能力、文字习惯、职业用字,被调查者对本单位用字的管理评价和环境评价;党政机关、学校、出版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用字现状。调查涉及六大人群和四大领域。本次调查共调查了25个单位,发放问卷330份,回收问卷310份,有效问卷308份。参加问卷调查的共308人:其中公务员60人、教师60人、学生60人、新闻媒体40人、公共服务行业48人、外来务工人员40人。访谈218人,座谈218人,实地抽样字数238659个、947份。
(三)数据、资料处理
调查资料经复核后,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做一般频数描述和X 2检验[1]。
二、结果
(一)六大人群的文字使用与用字管理现状
对于六大人群文字的使用调查显示,规范汉字使用情况良好,仍存个别人使用繁体字,少数民族地区也有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现象。在对于六大人群用人单位的用字管理情况的调查显示,对本单位用字管理的评价不够理想,检查制度没有到位;对于本单位的用字环境和城市用字的评价较好,但是,仍存在用字不规范的现象。
1.被调查者的文字基础
被调查者从小最早学习的文字是简化汉字的占95.5%,使用繁体字和少数民族文字的各占1.9%,其他情况的占0.7%,如盲文、哑语。从中可以看出规范汉字是绝大多数人最早学习的文字。(见表1)
2. 被调查者的文字能力
被调查者的文字能力显示仅仅使用一种语言汉字的人占66.2%;使用二种语言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的人占8.4%,使用汉字和外文的人占22.2%;使用三种语言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外文的人仅占3.2%。66.2%大多数人仅限于使用汉字,能使用双语或三种语言的人数占到33.8%。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字的使用必将多元化,人们的文字能力有逐步提高的趋势。(见表2)
3.被调查者的文字习惯
被调查者的文字习惯,主要取决于从小学习的文字。平时书写使用最多的文字以规范汉字为主,占91.6%;外语和繁体字各占3.2%;少数民族文字占1.9%。在写非公文时使用规范汉字的人是多大多数,占95.5%;使用繁体字的人占1.9%;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人占1.3%;使用外文的人占1.3%。但是,使用个人签名时人们使用文字时更注重个性化和美观性,使用规范汉字的人数下降,占84.4%;使用繁体字的人数增多,占6.5%,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人没有变化,占1.3%;使用外文的增多,占3.2%;使用其他文字的增多,主要是艺术字,占4.5%。(见表3)
4.被调查者的职业用字
被调查人的职业用字情况优秀,多大多数能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在书写公文时,您使用最常用的文字,规范汉字占97.4%;只用0.7%的人使用繁体字;1.9%的人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在使用的名片上仅印一种文字,您选取的文字,使用规范汉字占绝大多数,93.0%;使用繁体字的仅占3.2%;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和外文的各占1.9%。(见表4)
面对二种以上的选择,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有所下降占到89.0%。选择使用规范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的人数占79.2%;使用规范汉字和外文的人数占9.7%;使用繁体字和少数民族文字的人数占5.2%;使用繁体字和外文的占5.8%。(见表5)
5. 被调查者对本单位用字管理的评价
“贵单位在用字规范化方面是否有要求、有制度、有检查?”170人认为有要求,有制度,有检查,占53.9%;66人认为有要求、有制度,无检查,占21.4%;50人认为有要求、无制度,无检查,占16.2%;14人认为无要求、无制度,无检查,占4.5%;8人不知道,占2.6%。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对本单位用字管理的评价不够理想。只有53.9%的人认为单位在用字规范化方面有要求、有制度、有检查,甚至有2.6%的人还不知道此项工作的情况。这说明很多单位对用字管理的工作没有做到位,存在制度不健全和检查督促不到位的情况。
6. 被调查者对本单位用字环境的评价
被调查者对本单位用字环境的评价情况较好,单纯使用规范汉字的占72.7%,是主流,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规范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的占20.1%。使用规范汉字和外文的3.2%。但是还存在使用繁体字和外文的占3.2%,其他情况,主要是使用艺术字的占0.7%。(见表6)
7. 被调查者对城市用字的评价
外来务工人员对我市的城市用字评价较好。对外来务工人员40人问卷调查中,对于您所在的这座城市的社会用字的规范化水平怎么样?14人认为很规范,占35%;8人认为比较规范,占20%;10人认为主街道比较规范,占25%;8人认为不规范,常见错别字,占20%。
(二)四大领域文字使用现状
我们选取了四大领域的25家单位进行了文字使用现状的调查,通过实地抽样字数238659个、947份,四大领域的规范汉字使用现状较好。新闻出版及党政机关用字情况要好于学校与公共服务行业。调查充分说明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与的规范化以已深入各大领域,使我市的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繁体字、异体字现象,有错别字,特别是标点符号误用情况较为突出。
从现场抽样和实地考察发现四大领域的汉字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指示牌、宣传牌、单位名称牌、各种标牌、宣传招贴等用字规范。
1. 党政机关用字现状
党政机关抽样单位为7个,抽样字数为59404个,113份。异体字有3个,占0.005%;错别字有4个,占0.007%;标点符号存在问题较多,有16处错误,占0.027%;其它问题主要是格式,字体问题,有6处,占0.025%。调查显示,党政机关的用字现状良好,尚存在个别错别字和标点符号误用的情况。(见表7)
2. 学校用字现状
学校抽样单位为7个,抽样字数为123816个,361份。繁体字有8个,占0.006%;异体字有6个,占0.005%;错别字有8个,占0.006%;标点符号存在问题集中在教案中,有677处错误,占0.55%;其它问题主要是格式,字体问题,有24处,占0.02%。调查显示学校的用字现状不如党政机关的好,尚存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和标点符号误用其它格式的问题,其中存在一定数量标点符号误用情况。(见表8)
3. 出版用字现状
出版社抽样单位为3个,抽样字数为51690个,35份。繁体字有1个,占0.002%;标点符号有2处错误,占0.004%。调查显示出版用字现状比其他各领域情况好,不存在异体字、错别字情况,只有个别的繁体字和标点符号误用情况。(见表9)
4. 广播电视用字现状
广播电视抽样单位为3个,抽样字数为1301个,344份。异体字有4个,占0.31%;错别字1个,占0.08%。调查显示,广播电视用字现状比其他各领域情况好,不存在繁体字和标点符号误用情况,只有个别的异体字、错别字情况出现。(见表10)
5. 公共行业用字现状
公共行业抽样单位为5个,抽样字数为2448个,94份。繁体字有3个,占0.12%;异体字有5个,占0.20%;错别字有2个,占0.08%;标点符号5处误用,占0.20%。调查显示,公共行业用字现状比较规范,抽样中发现有个繁体字和异体字出现,也存在个别错别字、标点符号误用情况。(见表11)
三、讨论
针对以上调查结果,要提高我市市民规范汉字的使用程度,以及单位、城市用字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重视程度
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宣传党和国家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报道语言文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法的知晓率。只有大家形成共识,才能使用语、用字深入人心。[2]
(二)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管机制
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各行业尤其是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窗口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专门培训和考核。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全面建立起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全面细化工作要求,加强文件、材料的起草的规范检查,对印发的每一份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纰漏,保证公文、讲话稿、公示栏、宣传栏等用语用字规范。特别是学校要对加强教师的教案、板书、学生作业的评语的监督,督促教师使用规范汉字,重视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监管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采用随机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用字要及时提醒,就地纠正。
(三)强化公共场所汉字使用管理,提高城市用字规范程度
要加大公共场所用字使用管理。地名牌、路名牌、站名牌、指示牌、宣传牌、单位名称牌、商场招牌、标牌、宣传招贴等用字,橱窗、条幅、灯箱、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交通工具等广告载体用字,文化活动、会议会标用字以及其他面向公众的示意性文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旧字形和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不得使用自造简体字和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语言文字内容必须健康,意义完整明确,不得出现洋化、封建化、庸俗化等不良文化倾向;文字必须字形完好,不得出现残字、漏字现象;文字必须书写工整,易于辨认,横行书写由左至右,竖行书写由右至左,汉语拼音书写只能由左至右,并与相应汉字共同使用;使用成语、词语不得滥用谐音字。违反上述规定使用不规范汉字的,一经发现,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一律清除不规范用字物品。要进一步加强广告用语用字的监管,实行广告发布问责制,广告用语用字不规范的,追究发布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3]
(四)以活动为载体,规范用字行为
教育部门可以组织形式多样的规范汉字活动,如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知识竞赛、“啄木鸟”纠错字等活动,提高大家的应用规范汉字的积极性,使全社会都有规范用字的意识,自觉应用规范汉字。
参考文献:
[1]于立芬. 数理统计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2]白继忠.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教程[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9.
[3]赵颖.普通话口语教程[M].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赵颖(1969-),女,山东滕州人,西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研究生,甘肃武威职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汉语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