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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焉不详的发言

2013-04-29胡子博

安徽文学 2013年8期
关键词:歧义新诗规则

胡子博

新诗发展到今天是否应该确立一些规则?是否已经确立了一些规则?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那些似乎已为大多数写作者所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到底又有多少合理性?它是否泥沙俱下、鱼龙混杂?

进入一九九〇年代后,在我目力所及的范围之内,能为广泛承认的最具个性的诗人无疑是余怒。他以自己的方式进行着藐视规则的写作,并且取得了较大的影响。

余怒是我最为钦佩的诗人之一。他没有什么可资炫耀、凭恃的出身──跟这个那个大学毫无关系;他从不用“谩骂”、“怀念”之类的方式去引人注目,更没有一头扎入摇滚圈里去混吃混喝。余怒只是脚踏实地埋头写作。他崛起于诗坛并没有多少年,却已用自己的作品影响了一批人。在我眼中,余怒的写作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毫无疑问,谈论余怒是危险的,因为余怒是将西方诗学理论成功地、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新诗的第一人。他通过自己的写作实践、通过对以往既有写作规则的重新审视,为现代汉诗的写作摸索出一套最基本的真正应该遵循的有价值的写作范式。

例如,余怒在创作中极其重视语言的“快感”,他认为给读者以语言上的“快感”是一首好诗必须具备的重要质素之一,余怒诗歌的语言魅力亦主要由此而来。那么,此处“快感”的意思究竟指什么?如何使诗语言具有“快感”?强调诗语言的“快感”又有何必要性等等就成了亟待回答的问题。

坦率地说,对于头两个问题我是很难予以回答的,尽管我对余怒诗语言的“快感”深有体会(我熟读余怒的诗歌,并且在自己的写作中也接受并努力体现着这一点),但是由于我的理论素养不够,因此我很难对“快感”这一命名的内涵作出令人信服的准确严密的界定。这一工作最好由它的命名者余怒先生来亲自完成,似乎余怒正在着手这方面的事情,我们对此可以有所期待。至于如何使诗语言具有“快感”,我的体会是主要由两方面来实现:一是语感。诗歌必须具备语感,比较好的语感能使诗在语言上产生一定程度的“快感”,当然仅仅有此还远远不够;二是要对语言进行复杂的处理,同时句子间的关系要新。这就涉及到具体的技术问题,需要对余怒的作品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并对一些技术进行命名。这么庞大的工程显然也不是笔者所能胜任的,它应该是评论家的工作,只能留待某些有责任感的评论家去进行了。在这里我主要谈谈第三个问题:强调诗语言的“快感”到底有何必要性?

“五四”以来,诗人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无外乎是希望现代化汉诗能抵达唐诗宋词的艺术高度。众所周知,诗歌发展到唐朝,在字数、平仄、对仗等方面已有了非常严格的要求。这种形式上的限制究竟有何必要,以至于在很长时期内使很多人误以为只要符合这种种要求的便是诗歌?我认为,这些限制最终都指向一个目的:增强诗歌语言上的“快感”,并同时使诗歌更加适于朗诵。新诗已经摒弃了对字数、平仄、对仗等的限制,那么还要不要语言的“快感”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一方面我们必须反对那些“假、大、空”的所谓适宜朗诵的诗歌,因为这样的诗中没有个人的真实存在,没有对当下的真实感受;另一方面也要反对那些过于琐碎、柔软的所谓不适宜朗诵的口语诗歌,其对琐碎、柔软的过度迷恋,就像患有洁癖的人反复洗手,是一种病态的趣味。你怎么能想象不适宜朗诵的作品能够达到唐诗宋词的高度呢?而余怒则为我们做出了榜样,他的诗既不过分形而上也不过分形而下,关注当下、关注存在,有真情实感,有细节,非常个人化,并且适宜朗诵。当然,在欧阳江河、于坚、西川等人的一些作品中我们也能获得某些语言上的“快感”,但他们没有余怒那样彻底、那样强烈、那样具有创造性地给我们以震撼,且他们在理性上对“快感”的重要作用没有足够的认识。

余怒的不同凡响由此而显。

以上只是余怒为现代汉诗写作所确立的第一个规则:诗歌必须在语言上给读者以“快感”。

余怒为现代汉诗写作确立的第二个规则是审丑。余怒对审丑的强调其用意在于说明现代诗应充分挖掘表现现代美。它是对泛滥于很多新诗中的古典美的拨乱反正,你用新诗去表现古典美能超过古人吗?而且这种写作有多少意义?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还有一点儿古典美吗?现代诗自然应该再现现代人的情感。以前很多丑的东西如今在现代人眼中已逐步美起来了:牛仔裤原本是丑的、迪斯科原本是丑的、第三者原本是丑的、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原本是丑的,不知古人对隆胸怎么看,反正我对它不怎么欣赏,但它在很多现代人眼中无疑是美的。况且随着哲学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了存在的荒谬,这使得很多原本不具诗意的东西日渐显露出了现代诗意,也使原本具有古典诗意的许多事物又透露出了崭新的现代诗意,这一切都在等待着诗人们去发掘去表现。余怒告诉我们:任何脱离当下背景的写作都是没有生命力的,不管它的技巧多么复杂圆熟。

余怒为现代汉诗写作确立的第三个规则是歧义。余怒认为诗歌语言应该尽可能多的提供歧义。诗歌的主要功能是使人们获得审美愉悦,而不是表达或说明确定的意义。可能在很多人看来,不表达确定的意义却使人获得审美愉悦是不可思议的,并且容易使诗歌陷于混乱。但是歧义并不是无意义,只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意义,它使意义在诗歌鉴赏中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另外,“混沌与混乱也是不同的,世界原本就是混沌的,但并不混乱”(《余怒九十年代作品选》),余怒通过自己的写作说明,诗歌也能做到这一点。实际上,在很多诗人的作品中早已自觉不自觉多多少少地表现出语言的歧义性,但据我所知,只有余怒在理论上把它概括出来并加以特别强调,而且余怒在写作中更进一步,使自己的作品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种“无中心”的发散状态,彻底有别于传统的写作。

每个人对世界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解,世界在人们眼中本来就是“歧义”的,强调歧义正是出于对人们的尊重。一些人因为某种非艺术的考虑,需要消灭这种理解上的差异,长期以来人们也一直生活在某种确定的意义的笼罩之下,真正的艺术家的如上所为便显得不可理解。

快感、审丑、歧义这些主张在国外的一些现代派理论及作品中都有所探讨和表现,但在中国只有余怒才成功地创造性地使它们本土化。我提醒人们注意:真正杰出的诗人已经降临了!

余怒的长诗《猛兽》完成已有数年,至今鲜见有深刻的批评,它如今已成为横亘在评论家面前的一道“歌德巴赫猜想”。余怒对现代汉诗的贡献当然不止上面几点,我在文中也并没有对之进行深入的讨论,我希望我的这篇肤浅的文章能成为抛砖引玉之作。让我们翘首以盼。

责任编辑 何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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