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教师教育发展历史简述
2013-04-29杨超锋
杨超锋
2004年国家教育部明确提出,“在高等教育诸多因素中,教学改革是核心,在教学中,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直接反映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是提高人才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核心环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深层次的教学改革”。①2006年国家教育部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中再次强调提出“把教学改革作为高等学校各项改革的核心”,“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落脚点,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②。至此,我国高教改革的重心向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的转移和定位,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思路,已确信无疑。基于此,对近代以来体育教育专业课程体系的历史变革、发展过程以及现行课程体系的研究就实属必然。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高等学校培养的专门人才应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合理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拓宽专业口径,更新培养模式,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因此,沿循我国高等教育体育专业演进的历史轨迹,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认清发展趋势,探求其未来的发展策略和发展道路,对于体育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近代中国体育师资培养的源起(1840—1911)
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以后,阶级矛盾日益激化。清政府为缓和阶级矛盾,以维护其封建专制统治,于1901年开始宣布实行“新政”,宣布废除科举制度,提倡实用科学,改书院为学堂教育③。随后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学堂章程,例如:1902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未及实施,翌年又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后一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付诸实施的新教育学制(通常称为“癸卯学制”),章程中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均应开设“体操科”(体育课),并要求从小学到高等学堂、师范及职业学堂每周“体操科”时间为2或3小时。内容主要是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1906年的《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中,更明确提出:“凡中小学堂各种教科书,必寓军国民主义”、“体操一科,幼稚者以游戏体操发育其身体,稍长则以兵式体操严整其纪律”。因此人们把上体育课叫做“上操”。这种“体操课”呆板枯燥,锻炼身体的价值很小,不能适应青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因而曾遇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这次学制的改革却标志着近代体育教育第一次被正式列入国家教育制度里,一种新的教育制度正在产生。
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以后,各级各类学校便急剧增多,学生数量也大为增加,因此当时体操教员的缺乏就成为兴学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培训体育师资成为当时学界的急务。1906年,清廷学部(教育部)通令全国各省,于各省城师范学堂“附设五个月毕业的体操专修科,授以体操、游戏、教育、生理、教法等。名额百名,以养成小学体操教习”。在此前后,赴日专攻教育和体育的留学生陆续归国,他们仿效日本某些体育学校的办法,在中国创办体育学校和体操专修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体操师资的短缺,重要的是,它们开创了以较规范的专门机构培养专业体育师资的先河。
二.解放前中国体育师资培养的发展(1912—1949)
1912年民国成立后,民国教育部继续仿效日本学制于1912至1913年间颁布了《壬子学制》,在其颁布的中小学《学校令》及其《施行规则》中规定:中小学仍设体操一科,每周3学时,中学体操分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并规定:“兵式体操尤宜注重”,将“学堂”改为“学校”,学制有所缩短,但学制的基本模式仍是模仿日本。1922年11月新学制将“体操”课改为“体育”课,并且正式把培养体育师资的专门学校的“体操科”改为“体育科”,从此兵操在学校体育中被废止,以田径、球类、游戏运动等为主要内容。随着实用主义教育思想、自然体育思想的传入以及“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学校体育一样,体育师资的培养也有了一些变化,至1923年前,一批体育师资培养机构相继创建,师资培养的课程体系也有所发展。例如,南京高师于1916年设体育科,1922年改为体育系(修业4一5年),北京高师1917年设体育科,修业2年,1920年改为4年,1930年改为体育系,这些都是早期比较有影响的体育系科。由于学制允许私立师范学校存在,一些私立体育师资培养机构也得以较大地发展,如私立上海体育师范学校(1921)、私立上海两江女子体育师范学校(1921)、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体育科(1921)等④。
总之,近代中国体育师资培养的演变表明,它的变革与学校体育、学校教育、师范教育理念以及社会的变革有密切的联系,体育师资培养模式的形成与演变与学校体育的变革相联。因此,体育师资培养的变革,可折射出相应时期的师范教育理念、学校体思想、以至社会政治思想等。
三.新中国体育教师培养的发展
1952年后,随着高等教育学习苏联模式,我国一些高师院校及体育专门学校的体育系科被归并成专门性的体育学院。随着体育事业发展,社会对体育专门人才的种类的需求开始增加,相应地,专业的设置也开始增多。由于专业就是按一定方向组成的课程体系,体育(教育)专业作为高校体育专业教育机构中的主体专业,在各体育专业的变迁与发展过程中必然受到影响,并表现出一定的历史发展特征和轨迹。
随着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1957年在北京体育学院首设运动系,1957年全国普通高校院、系和专业调整完成时,全国共设专业323种,体育专业占有2种:即体育、体育与运动。当时的官方机构也认为,体育学院的培养目标应明确规定为培养体育师资,因为当时师资需要远远超过体育行政干部,能作师资也可以当干部⑤。因此,1957年前已设立的6所体育学院的培养目标被规定为培养体育师资。1957年后随运动系的设立,体育学院的培养目标才有所拓展。
1978年7月,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办好体育学院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体育学院设置体育系,各体育学院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置运动系,以培养专项体育教师和教练员。以下是新中国以来历次教育部门颁布的体育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关于培养目标的定位变化:1980年国家教育部把体育教学培养的目标定为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有所专长,具有从事中等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裁判和计划管理场地设备等工作能力。1986年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学校体育教师。1991年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的中等学校体育教师。1997年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受到体育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体育教育专门人才。2004年培养能胜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可以清楚地看出新中国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的体育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也体现出强烈的时代特征。教育思想与观念的更新以及不同时期社会对人才需要的不同是科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的先导,教育思想及观念的更新,就是对以往教学思想与观念的扬弃,即通过总结与反思,发扬过去有用的一面,剔除其中已经过时的思想和观念。教育思想与观念的改革实际上是形势下对教育现象、本质和规律的再认识或再深化,教育思想的改革,为重新审视人才培养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加强素质教育”的观念要求培养目标的全面性,培养模式的综合性,培养过程的协调性,“终身教育”观念的确立要求培养过程的阶段性、持续性和可发展性,并且要求教学内容的基础性、有效性,而“注重个性发展”的观念则要求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和培养环境的宽松化。
三.结论
体育教育专业培养合格的体育师资一直是其本位目标,不同时期的培养目标也体现了一定的时代特点。就新中国以来的课程方案的总体变化情况来看,体育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在继承和创新中不断发展,在课程的设置方面由原来的高度计划性逐渐演变成为宏观的指导性。最新的课程方案在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结构的分层次、模块化的基础上,提出了课程群的理念,通过对课程群的优选、交叉和组合,确定专业主干课程,使课程设置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实践性,以必修课为主,不断强化选修课,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即强调共性,又不忽视个性。
参考文献:
①国家教育部高教司.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资料和经验汇编[R].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9
②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N].中国教育报,2006
③毛振明.学校体育发展史[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05-107
④关文明,张元,谭华,等.体育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120-121
⑤国家体委关于体育学院院长座谈会的报告(1955.5.17).体育运动文件选编(1949-1981)[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杜,1982:639
(作者单位: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