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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使命 负重自强 重振四川水运进行时

2013-04-29许东明

中国水运 2013年9期
关键词:水运航道港口

许东明

抢抓机遇 为重振四川水运起好步

“十二五”时期是四川省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加快推进“两化”互动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积极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2012年3月,四川省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为建国以来省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专项支持水运发展的综合性文件,确立了力争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四川建成长江上游港口大省和西部水运强省的目标,为重振四川水运指明了方向。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长江水运发展协调机制的推动下,四川省建设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战略取得重大阶段性突破,以长江四川段及主要支流为重点的四川内河水运发展成效显著。

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硕果累累。“十二五”前两年全省水路交通建设完成投资72.9亿元,同比增长188%。截至2012年底,全省四级以上航道达到1001公里,港口集装箱在建和已建规模达到233万标箱,吞吐能力突破165万标箱,较2007年底增长33倍。“四江六港”建设全面推进。长江川渝段实现了1000吨级船舶昼夜通航。嘉陵江渠化工程在建枢纽加快推进,建成苍溪枢纽,亭子口枢纽已于今年5月下闸蓄水,嘉陵江川境段基本实现全江渠化。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4级航电枢纽项目于2012年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计划今年开工建设1-2级枢纽。渠江四九滩-丹溪口航道整治和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加快实施。“六港”除乐山港外均有集装箱码头建成或在建,其中,泸州港已经发展成为具备100万标箱生产能力的内河主要港口。

水路运输发展再创新高。水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中占比由2008年的3.26%提高到2012年的4.14%。今年1~7月,完成水路运输货运量4283万吨、货物周转量64.89亿吨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4599万吨,同比增长3.22%、17.67%、-2.59%。一是集装箱运输保持高位增长。引导港口企业加强与长江中下游港口的合作交流,开通了泸州-上海、泸州-武汉、宜宾-上海3条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2013年年底将开通“泸州-武汉-台湾”近洋直达航线水上物流通道。全省完成水路集装箱吞吐量16.05万标箱,同比增长47.79%,其中,泸州港完成13.52万标箱,同比增长34.46%;宜宾港完成2.53万标箱,同比增长215.01%。二是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货运船舶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共有1000载重吨以上船舶252艘、60.26万载重吨,平均吨位达2391吨。三是运输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制定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出台了重点港航企业联系制度,初步建立了港航企业帮扶长效机制。四是初步建立铁水联运模式。2011年11月,新建成泸州港进港专用铁路,开行铁水联运专列,实现了铁水联运无缝对接。

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四川是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省份之一,近年来,以“责任、基础、监管、应急”四个体系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呈现总体平稳、趋于向好的态势,连续4年将死亡人数控制在个位数,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水路运输发展。一是健全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全面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体系。通过开展渡口码头建设、渡改桥建设、船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水上交通安全条件,逐步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三是着力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六不发航”、“签单发放”、“救生衣行动”等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始终把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作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常抓不懈。四是逐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体系。确保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就近就地采取措施实现最有效救助。

适应新形势 加快重振四川水运步伐

从发展的需求看,四川水运至少需要5~10年左右的集中建设,才能够全面完成“四江六港”水运布局,比较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这决定了四川水运必须保持适度超前的规模和追赶较快的速度,要坚持稳中求进,突出发展主题不动摇、锁定发展目标不放松,强建设、促发展、保安全、抓队伍,以“进”的积极效应维护好“稳”的宏观大局,全面提高水运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四川水运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推动四川水运早日重振。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21日在视察武汉港时提出的“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重振四川水运为目标,围绕“构建畅通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以投资、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快“四江六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水路交通运输,全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四川省实施多点多级支撑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基本形成以长江、岷江、嘉陵江、渠江高等级航道为骨架,以泸州、宜宾、乐山、广安、南充、广元重要港口为枢纽,干支结合、水陆联运、功能完善的内河航运体系,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内河水运在整个综合运输体系中所占比例大幅提升,服务四川乃至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增强,四川水运跨越发展迈上新的大台阶。

到2015年,全省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达到1209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1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超过250万标箱;货运船舶向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长江干线出川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500载重吨,全省进入三峡库区货运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客渡船舶标准化、简统化率达到60%;力争全省水路年货运量突破1亿吨。

到2017年,“四江六港”重点项目基本建成,全省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达到1396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1.2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300万标箱;货运船舶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出川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600载重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客渡船舶标准化率达到65%;力争全省水路年货运量突破1.1亿吨。

主要措施:

(一)全力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掀起投资新高潮。重点建设长江干线四川段、岷江、嘉陵江和渠江国家高等级航道,构建水运进出川大通道;着力推进川南和川东北港口群建设;进一步提升金沙江、岷江乐山-彭山段、沱江自贡-泸州段等地区重要航道通过能力。

——加快推进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长江四川段航道通过能力,完成宜宾至水富三级航道整治。全面完成嘉陵江四川段渠化建设和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建设,建成亭子口枢纽,实现嘉陵江四川段534公里达到四级航道标准。积极推进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建设老木孔、东风岩、犍为、龙溪口4个航电枢纽,渠化81公里,整治岷江龙溪口以下81公里航道,岷江乐山-宜宾段162公里基本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完成渠江四九滩-丹溪口航道整治和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工程,启动渠江风洞子航电枢纽和渠江航运配套工程建设,渠江四九滩-丹溪口71公里和风洞子31公里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其余184公里达到四级航道标准,实现渠江全线畅通。完成向家坝升船机和库尾航道建设,实现长江三级航道再上延156公里。启动沱江自贡-泸州段航道等级提升工程。启动岷江眉山-乐山段航电梯级开发,建设汉阳、汤坝等航电枢纽。

——大力发展主要港口规模化港区。建设泸州港龙溪口作业区、宜宾港志城作业区、乐山港老江坝作业区、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南充港都京作业区、广元港红岩作业区等港口项目,建成一批集装箱、大宗散货、汽车滚装等专业化泊位。加快港口集疏运网络建设,推进连接四川省重要港口的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配套建设进出港区的运输通道,强化多种运输方式的优化组合和优势互补。

——加快民生工程建设。2013~2015年,建设渡改人行桥239座、公益性渡口607个。狠抓建设质量,加强对码头建设和船舶更新改造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建成后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县级政府落实乡镇政府的“管养运”责任和所需经费。做好已撤销渡口的渡船退出工作。

——加强水运建设管理。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督导检查,强化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廉政“五大”管理。深入开展重点水运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建设质量年活动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健全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全方位管控。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水运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资金使用内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加大项目计划执行力度。

(二)积极发展水路交通运输,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协调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培育发展水运市场,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路运输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水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提升水运服务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发展港口集装箱运输。积极研究并尽快实施有利于四川水路运输和港口物流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充分用好水运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着力培育水路运输市场。整合航运资源要素,大力发展铁公水多式联运,提高集装箱水路运输综合能力。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加快港口物流发展,推动沿江临港产业合理布局和集聚发展,提升港口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加大港口集装箱业务推介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四川长江、金沙江开展滚装船运输,培育水运经济新的增长点。

——优化水路运输结构。采取多种方式,扶持壮大港航企业,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引导船代、货代等水运服务企业发展。大力发展船舶运力,推动船舶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优化运力结构,引导船舶运力、水陆联运和港口集装箱发展。严格实施运输市场调控措施,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把市场准入和退出关,规范市场秩序。

——强化水路运输服务。深入贯彻《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提高水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满足紧急重点物资运输、旅客出行和水运市场主体发展的需要。推动水上物流、水上旅游等现代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水运市场监管体系,重点加强经营资质、市场秩序等方面和液货危险品、客运、集装箱等领域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水运市场诚信体系。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提升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以安全监管为中心,以 “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到“操作手”层面、安全生产的监管落实到“管理者”层面、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到最基层的工作层面,加快监管能力、应急救助能力建设,显著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渡口管理条例》。巩固乡镇规范化、海事规范化、县级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实施省、市、县三级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和相邻区域海事联动执法机制。

——突出现场监管。保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客渡船、砂石船、非客船载客、餐饮娱乐趸船、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辖区重大涉水工程施工准入,强化过程管理。加快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码头船载视频(CCTV)建设,试点推进电子巡航工作。健全巡航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海巡为主、岸巡为辅的水陆联动监管机制。

——注重源头管理。强化船舶安检工作,到港船舶安全检查率不低于50%,“两客一危”船舶和重点跟踪船舶安全检查率达到100%。强化船舶签证机构考核,严格船舶登记,船舶登记100%符合规范。建成省局船舶操纵模拟器。加快船员计算机考场建设,建立内河船员考试发证机关、船员培训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开展持证船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船舶配员、船员操作性和证书检查,严格实施船员违法计分。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监管,强化集装箱开箱检查。加大辖区防污染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力度。

——强化应急保障。健全极端天气多渠道、可核查的安全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全面运用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建设成果,提升基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各类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待命和值班制度。正常情况下,在内河主要通航水域的重要航段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5分钟,救助成功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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