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
2013-04-29陈秭利
陈秭利
【摘 要】社会监督是对行政组织人员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对云南昆明PX项目案例研究,体现了当前我国的社会监督存在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淡薄,政府权利运行透明度低,社会监督中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社会监督的实施和效能。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系统的合理约束,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提,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是基础,提高民众的社会监督意识是关键。
【關键词】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建议
1、案例分析及启示
作为中缅油气管道的配套项目,中石油自2006年启动了云南千万吨炼油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工作,2012年7月该项目获得了国家环保部的环评批复,2013年1月,可行性研究也获得了国家发改委核准通过,作为炼化基地的下游配套项目,PX项目将会落户昆明附近的安宁市。虽然该项目将有效解决全国炼油过于集中在中东部,彻底改变西南地区没有炼油能力的历史和云南缺油少气、年年油荒的被动局面。但是这个项目引发当地居民的强烈质疑,很多人都担心PX炼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空气有影响,会带来生态环境风险,威胁居民自身健康。在网络上,网民普遍对安宁石油炼化项目特别是其下游产品PX项目表现出抵制情绪,并要求披露项目相关信息,另外,网民还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能力表示怀疑,担忧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风险。2013年5月4日,有超过1000人走上了昆明市中心的街头,和平抗议PX项目在附近修建炼油厂的计划。针对舆论热议,昆明市政府、中石油和云天化三方2013年5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回应,5月13日昆明市政府又主持召开恳谈会,邀请来自化工、环保等领域的11名专家与40名民意代表恳谈,面对面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污染和过度用水等问题。昆明市市长李文荣在现场表示,关于中石油炼油项目副产品配套项目问题,待项目可研报告完成后,市政府将走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大多数群众说不上,市人民政府就决定不上。”
从此次事件看来,社会公众的网络舆论和街头抗议似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回应,并有望政府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取消该项目的实施。但剖析事件,可以看出社会监督存在着监督途径不完善、监督力量小、监督时效短等问题。本文主要针对社会公众对行政组织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以期社会监督能够发挥其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2、当前我国社会公众对行政组织的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公民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淡薄。在案例中,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参与抗议PX项目的公民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网络舆论的形成除了本地市民以外,还有其他全国各地市民的参与,才会引起轩然大波,而上街游行的也不过1000人,和全市市民比起来,只是很少的一点点。这跟我们国家的发展历史有很大的关系。改革开放前我国公民政治文化的畸形发展,扭曲了政治参与的性质,而且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初创和发展时期,市场的泛社会化和经济机会的增多,使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取代了对参与政治的追求现阶段的民主参与,再加上社会生活的政治化和行政权力的至上性依然存在,行政权力掌握者的利益并未与人民的评价挂钩,人民无法对政府作出有效的监督,使人们对政治望而却步,政治参与度低。
2.2政府权利运行透明度低。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是增强政务活动的透明度,保证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虽然针对舆论热议,昆明市政府、中石油和云天化三方2013年5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回应,5月13日昆明市政府又主持召开恳谈会,邀请来自化工、环保等领域的11名专家与40名民意代表恳谈,面对面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污染和过度用水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公开了PX项目的部分信息。但是这些信息远远不能让公众对整个项目和政府内部关于这件事的具体运作有一个具体细致的了解,公众能够了解的仅仅是政府希望他们知道的信息。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导致社会监督的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比如,政府各项决策是如何做出的?政府公共服务的投入数量是多少?资金是如何分配的?实施进展情况如何?这些信息不公开,容易使行政行为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逃脱社会公众的监管,或因重复监督而造成新的资源浪费。
2.3社会监督中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到位。社会公众作为行政组织公共服务的直接受益者,能够清楚地发现行政行为中出现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在本案例中,当公众意识到PX项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时,他们通过网络、游行、投诉等方式或是通过新闻舆论向当地政府表达自己反对这个项目在当地成立的意愿。但现实中,在政府内部以“集体领导、集体决策、集体负责”之名最终无人负责、自下而上追究责任又无法实现的现象比比皆是,政府是否会等风波平静之后直接暗中开工,还是就此结束,后续的结果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可见我国的公共服务责任追究机制还很不健全。
3、对完善我国社会公众监督的政策建议
3.1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人民群众进行社会监督的实践水平。针对这次PX项目事件而言,只有少数收入较高、参政意识强烈的市民参与了社会监督,许多处于城市周围的农民和城市中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都处于沉寂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造成了不同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不平衡局面。城市、发达地区、收入较高的居民参与监督意识和能力比农村、落后地区、低收入居民明显要高。同时,由于落后地区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民主发展相对滞后,群众进行监督活动的开展也受到很大的制约。因此,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要加快农村和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实现不同地区群众平等地参与社会监督。
3.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凡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应向社会公开,应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全面、及时、真实、公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群众进行监督创造条件和提供信息保障。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于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有许多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公民进行社会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是,由于有些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难以有效实施,容易导致群众监督行为的无序化。另外,对于公民进行监督的合法权益的缺乏相应法律保障,致使公民进行监督时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时常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社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监督的法律地位,把社会监督纳入国家监督体系。
3.3提高民众的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社会监督意识就要营造主动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以广大的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为重点,加强社会监督的法律法规的宜传力度,帮助他们克服传统的特权观念、等级观念等非平等思想,使其认识到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性,调动其行使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提高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进行社会监督的能力。其次,要提高被监督主体的认识。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被监督意识,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常做到自省、自警、自励,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树立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公仆观念,必须自觉置身于党和人民监督之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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