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朝文官升迁制度
2013-04-29杨雪艳袁健
杨雪艳 袁健
【摘 要】中国古代文官升迁制度,产生于政府划分文武职官和专制主义集权政治确立以后。到明清之际,其制度随之完善。本文主要以明朝为例论述文官升迁制度。明朝文官升迁制度包括官员的选拔、升迁、考课等。明代文官升迁早成规律,及内外皆历、行政与监察轮历。明朝发达的文官制度,对文官本身及国家的治理都有广泛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明朝文官;升迁制度;影响
一、明朝文官升迁形式
明朝时期的文官升迁制度体现了极端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明初期朱元璋主张“务实”,破格任官,任人唯贤,老少皆用,贤能者得到重用。采取了一系列选拔官员的制度。
1.文官的选拔
朱元璋恢复科举制度,“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1]注重人才的选拔,重用贤能者。洪武十八年廷试,提拔一甲进士任为翰林院修撰,二甲任为编修,规定让进士在诸司观政,其中分配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称“庶吉士”。进士需要观政三年,然后才能正式任官。没有被选中庶吉士而分配在中央诸衙门工作的,也要“观政于诸司、给以所出身禄米,俟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称“观政进士”。
初制,科举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五十二人,皆男士。”[2]朱元璋怒有所偏袒,即实行“南北更调之制”,防止和杜绝官员与地方势力勾结,以权谋私。“洪武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亦不限南北也。”[3]《明太祖实录》四年十二月载:“是时吏部铨选,南北更调,已定为常例,而有厌远喜自治,此辈立身先已如此,其能治人乎!谕吏部禁治之。”明代中后期任官不再限制南北,但仍不允许本人当任本省官。
“凡升迁,必考满。若员缺应补不待满者,曰推升。”[4]推升分廷推、部推、会举等。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与弘政门会选。”天顺时期,大学士李贤防范会举有“营竞”之弊,“令吏部没缺举二,请帝简用,”并称“并推”[5],即双倍推举,让皇帝选拔。
保举制,“自洪武十七年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始。永乐元年命京官又职七品以上,外官至县令,各举所知一人,量材擢用。”至仁宗初,一新庶政,洪熙元年特申保举之令。京官五品以上及给事、御史、外官,按两司正佐及府、州、县正官,各举所知。正德以后,具帖之制,保举之法渐废。
2.文官的考课
考课文官,是明朝文官升迁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朱元璋认为:“任官之法,考课为重。”“若百司之职,贤否混淆,无所惩劝,则何以为治?故鉴物必资于明镜,考人当定以权衡。”[6]明朝的考课规模超过了以往历代,考课的立法既简约又不失严明,朱元璋制定了“考满”与“考察”之法。考满、考察二者相辅而行。所谓考满是指明朝内外文官任职满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诸部寺所属,初止署职,必考满始实授。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两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者,俱从平常;二考平常,一考不称职,从不称职。”[7]所谓“考察”是指全国官吏统一考核,京官六年一次称京察,外官三年一次称外察。主要是监察内外官吏,按“八目”:一贪,二酷,三浮躁,四不及,五考,六病,七废,八不谨进行。“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为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刻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媮,民生日蹙。”[8]万历时期,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大力整顿吏治,实行“考成法”。注重“器必试而后知利钝”,“人有专职,事可责成”,“用舍进退一以实功为准。”考成法是明朝考课官吏的思想与实践的结合,在当时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明朝文官升迁路径
明朝文官的选拔、考课是升迁制度的重要内容,那文官升迁路径又是怎样有助于文官更好治理国家。明代文官升迁早成规律,及内外皆历、行政与监察轮历。明代文官经历从低级中央官流向地方,高级中央官员必须有經历地方任事的经验,从行政官迁向监察官,监察官调回行政官。文官历经升迁,有助于官员积累治理经验,利国利民。
明朝文官主要升迁路线:由推官、知县升为监察御史或给事中;监察御史升迁为按察副使,或大理寺丞,或按察佥事,或布政使参议;大理寺丞大多数升为大理少卿,大理少卿则逐次升迁为佥都御史、副都御史、侍郎、尚书,或(大理寺卿、侍郎、尚书)。按察佥事与布政参议则升迁为按察副使;按察副使逐次升为布政参政、按察使、布政使、副都御史、侍郎、尚书。给事中再升为都给事中,出任太常寺、太仆寺少卿或布政使司参政;太仆、太常少卿逐次升为寺卿、副都御史、侍郎、尚书,或(通政、通政使、侍郎、尚书)。布政使司参政按先后升迁为按察使、布政使、副都御史、侍郎、尚书;知府多数升迁为按察副使,或布政参政,或都转运盐使、盐运使与按察使则多数升迁为布政参政,参政以后的升迁路径与前面相同。
六部主事先后升为按察佥事、布政参议、按察副使、布政参政、按察使、布政使、副都御史、侍郎、尚书。员外郎升迁路径基本与六部主事相同。郎中则多数升迁为布政参政、按察副使、按察佥事、布政参议、知府。编修、修撰多升为侍读、侍讲、后或为侍读学士、侍郎、尚书,或升为侍讲学士、祭酒、侍郎、尚书。
明朝文官升迁路径大至如此,但并不否认其中会有变化。这样的升迁路径有助于提高地方行政官的办案能力。但明朝中后期难免形成内重外轻的局面。
三、明朝文官升迁影响
明朝文官升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建立稳定的文官升迁制度,有助于贯彻明朝的国家政策,提高办事行政效率。重才能不论门第,重实学不重资历,从布衣将相中破格选拔人才,可以改善明朝的吏治,缓和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改善老百姓的生活,为政府带来生机。然而依靠门第、恩荫、纳赀、特荐为官的人,大多数都不了解民情,不思进取,破坏了国家政治,不利于国家管理人民,瓦解统治的基础—群众。
文官制度的主宰和灵魂是皇帝,同时,文官机构又是支撑皇帝专制统治的重要支柱。这一套文官制度的统治下的王朝实现了王朝政权的稳定性,和社会的进步。科举选士、择优录用,可以更好的选拔人材,成为国家的栋梁,有利于国家的治理,扩大统治基础。
中国明朝文官升迁制度对世界也有重大影响。万历时期,就有利玛窦不顾远涉重洋到中国游历和传教,他把在中国所见所闻记述在他的著作中,介绍了中国的文官制度,这对开阔西方人的视野,传播东方的古代文明起了重要的作用。1569年出版的葡萄牙传教士克鲁兹《中国游记》一书,对明朝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员备加称颂。中国文官制度,对英国、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也有一定的影响。
注释:
[1][2]《明史》卷七十《选举志二》
[3][4]《明史》卷七十一《选举志三》
[5]《明史》卷一百七十六《李贤传》
[6]《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十三
[7]《大明会典》卷十二《考功清吏司》、《考核》
[8]《甘二史札记》卷三十三《明初吏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