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地下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及治理对策
2013-04-29戴刚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城市中的建筑物星罗棋布。大量建筑物的不断涌现,给土地资源造成了压力,而随着地下建筑的兴起,为缓解土地资源紧缺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建筑不断地向空间和地下延伸,给人们的生活和城市的建设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扩大了人们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地下建筑所担负的使用功能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给地下建筑的防火工作造成了难度,加之地下建筑相对地上建筑的特殊性,火災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扑救难度大、疏散苦难等不利因素,给地下建筑的防火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有效的防控地下建筑的火灾事故,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对策尤为重要。
关键词:地下建筑;火灾危险性;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09-0183-02
近些年来,地下建筑的火灾事故频发,由于相对于地上建筑,地下建筑的显著特点是处于封闭的内部空间,绝大部分的不与外界联通,空气流通效果差,与内部连通的孔洞少。这些不利因素使得地下建筑的火灾扑救难度大,人员疏散困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比地上建筑火灾更严重。目前,我国的地下建筑担负的功能越来越多,一些地下商业街担负着过街通道,人防等使用功能。保障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提升地下建筑的防火等级,采取一些区别于地上建筑的措施,实现科学化的治理对策,保障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
1 地下建筑火灾危险性
地下建筑的火灾危险系数高于地上建筑,尤其是担负一定商业功能的地下建筑的蓬勃兴起,造成的火灾隐患多,引发的火灾事故,扑救难度大。地下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烟气聚集快,能见度降低
由于地下建筑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自然通风和采光无法达到建筑设计的要求,空气流通性差,绝大多数要依靠电力来供应,加之建筑内的可燃物质大量堆积,人员密集,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的烟气无法排出和扩散,温度较高的浓烟,加之空气不畅通的建筑结构,造成大量浓烟聚集,弥漫整个建筑内部,降低了能见度,使得人的视距下降,无法辨别方向,易造成疏散过程中的踩踏事故,并给扑救造成了难度。
1.2 疏散难度大,危险系数高
地上建筑在消防疏散的设计上,要求达到规范要求的疏散标准,而地下建筑的结构无法设置过多的疏散通道,疏散距离也无法得到保障。发生火灾时,地上建筑的烟气上升,通风排烟渠道多,人员往下层逃离,烟气在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路线与人员疏散活动的路线相反,疏散人员在逃离火势蔓延层时较为安全。地下建筑则相反,烟气呈现扩散的态势,人员在垂直方向上的疏散速度大大低于烟气上升速度。在逃生过程中,人员受心理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疏散反应时间迟缓,认不清疏散方向,造成更大的危险。烟气的扩散,人员的密集,给疏散造成的难度不断提升的同时,由于供气条件不足,严重缺氧的现象频发,易诱发更大的伤亡事故。
1.3 火势蔓延快,扑救难度大
对于地下建筑的火灾扑救工作,一直被认为是火灾事故中难点,由于排烟途径少、疏散难度大、火势蔓延速度快,给消防人员的扑救造成了难度,与地上建筑相比,外部扑救的切入点少,局限性大。
地下建筑受到地下结构的影响,设置的出入口较少,建筑内部通道弯曲狭窄。在扑救时,救援人员无法直接观察地下建筑物中起火点的位置,不能第一时间掌握起火原因及燃烧情况,使火场指挥人员无法果断决策,做出正确的判断;地下建筑出入口少,在一些节假日时,承担的人员流动量大,一些出入口在救援过程中疏散困难,在扑救路线上,有效介入的途径少。在火势蔓延加快的情况下,高温浓烟阻挡了扑救路线,难进入地下建筑物,无法有效的接近着火地点,完成扑救任务;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在火灾中,排放高温烈焰以及浓烟,灭火水枪射流无法满足长距离的要求,对起火点的有效扑灭无法形成准确定位,要耗时更长才能达到扑救效果,延长了救援时间;地下建筑的通讯信号薄弱,通讯设备受到的干扰大,无法形成通讯效果,给火场指挥通讯造成障碍;地下建筑要完全依靠照明完成采光,无法获得自然光线,高负荷的电力供应,造成电力输送的压力大,容易造成电源的中断。即使事故电源投入,地下建筑中的可视光线弱,救援人员的营救难度也加大;地下建筑的普通固体进行燃烧,产生的温度较高,高达800~1200℃,虽然低于气体火灾的温度,但造成的危害一样大。烟气在地下建筑内疏散困难,救援人员无法进入;若地下建筑内燃烧的物质为液态石油气等,温度高达2000℃以上,救援人员更是鞭长莫及。
2 地下建筑火灾预防对策
针对地下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在应对地下建筑的火灾防治工作时,应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设计、审核、审批、验收、监督以及预防等多环节入手,制定科学的治理措施,确保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
2.1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地下建筑的防火工作应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消防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以法律为准绳,以宣传作为突破口。积极加强与地下建筑的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开展学习,在地下建筑的内部,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版,若条件允许,应设置消防安全广播系统和电子媒体宣传设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宣传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从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宣传制度,对消防宣传工作中的苦难和难点,联合新闻、报纸、电视等媒介,面向全社会进行宣传,要对地下建筑中的经营者、行人、管理者等进行火灾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在火灾发生时,减轻扑救难度。
2.2 规范化设计与施工,强化消防设施投入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地下建筑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其中《人民防空》针对地下建筑的消防设计详细进行了说明,但随着地下建筑的不断发展,担负功能的复杂化,使得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要充分考虑建筑物原有防火分区、防火分隔措施、安全疏散体系和固定消防设施情况。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建筑必须进行消防设计的审核和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因此,在设计中,应严格执行规范要求,不应单纯考虑节约资金和快速投入使用,要科学合理的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2.3 强化认识,即使发现和整治隐患
在强化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对于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工作能力和消防知识也应全面考量,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提升防火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对地下建筑中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及时排查,消防监督员应与消防机构形成联动,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地下建筑进行隐患排查。由于地下建筑的电力负荷大,地下建筑潮湿,极易造成线路的损坏,应及时检修电力线路,降低火灾的危险性。
2.4 消防监督部门管理常态化
作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化地下建筑的監管力度,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起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就在地下建筑的立项、审批、管理、消防验收和防火检查诸环节上,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并切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地下建筑的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的常态化,要落实在每个工作细节上,要着重强化对地下建筑的检查,例如,一些商业性质的地下建筑,由于经营项目密集,商品种类繁多,可燃物的大量集中,造成起火点多,火势蔓延速度加快。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强化管理意识,将监督过程的隐患和问题即使记录,并组织讨论专业的解决方案。
2.5 加强设计中的其他环节的科学化
地下建筑在装修过程中应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进行装修和施工,避免可燃物助长火势的蔓延。
地下建筑的防排烟设计中,一般的通风换气不能代替防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量以72m3/m2·h,同时按送风量的50%进行补风为佳。
地下建筑的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标志灯等安全装置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配备,配备灭火器材的质量应得以保证,在日常的管理中,应及时检查设施的运行和使用情况,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有效的投入使用。
地下商业建筑火灾危害性大,扑救难度大。在设计、施工、使用等各顾各环节,都应遵守相关的规定,积极制定科学的防火措施,将防火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全面实现社会化消防的要求,推动我国地下建筑的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苑辉.大型商场电气火灾的成因及防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戴刚(1968-),男,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人,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就职于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岗区大队,从事防火监督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