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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作品中方言的翻译与语言力量

2013-04-29周帆

作家·下半月 2013年9期
关键词:英美文学表现力翻译

摘要 英美文学作品中常常使用方言,方言较之官方语言,有着其独特的表现力,在翻译时如果技巧使用得当,对于还原其语言力量大有裨益。本文谨从一些较为典型的例子入手,探讨在英美文学作品的翻译中方言的翻译技巧所特有的语言力量。

关键词:英美文学 方言 翻译 表现力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我们常常感叹于汉语的包容和多样,在这片地大物博的国土上,有着大量不同种类的方言。它们多以地理为界,在人们反复的使用中发展演变,被劳动人民的朴素情感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各地方言虽然使用着相同的文字,却有着大相径庭的表达技巧,用一个地方的方言所表达出来的语句,常常伴随着此地不可磨灭的风土人情,将其独特的风貌呈现人前。或许这就是方言所特有的语言力量。

而在英语中,也有着多种不同的方言。它们形成于英美文化产生和发展的漫长历程,并在时间的打磨和风浪的洗礼中存续演变至今,深深扎根在不同地区人民的灵魂之中,也正因此,它们至今仍带着强大的生命力活跃于英美文学作品之中。

方言辞藻朴实,却极富表现力,在翻译时如何尽可能地还原其自然风味,最大程度地发挥其语言力量,成为英美文学作品翻译过程中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二 英语中的方言

英美文学作品中有大量优秀的方言文学作品,它们常与地理、历史和民族相连,天生带有浓厚的民族风情。

1 英语方言的语源

英语的方言因其复杂的语源而呈现出复杂多样。方言在英美历史上一系列民族迁徙和民族政府的过程中分化派生而来。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教授克拉克曾言:“语言有变化的趋势,语言在不同的地方倾向于发生不同的变化。英语方言作为英语的地方变体,就是英语在不同的环境中分化、演变、发展的结果。”

最早的英语来自于那些从欧洲大陆渡海到不列颠群岛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在那之后,随着早期移民者的繁衍与迁徙,他们的语言也经历了数百年漫长的分化和演变,最终发展成为现代的英式英语。

随着英国的海外殖民扩张,大量的移民涌出,他们把英语像风媒种子一样传播到世界各地。英语在传播出不列颠群岛之后,迅速与殖民地的当地文化相融合,吸收了当地原有语言的特色,逐渐演变成了各具特色的英语方言。

2 美语方言的产生

美语是英语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起源于17-18世纪的英国英语,是英国移民扩张的产物。

美语如同美国的人种,是一个包容性和同化能力都非常强大的大熔炉。现代美语不仅保留了英语正在渐渐丧失的某些特征,也丧失了许多英式英语中尚有保留的特征。因此我们常常看到英国人责难美式英语对语言传统的颠覆,却也能见到英语中有些古老的语法在英式英语中式微,却又在美式英语中复活。例如,英国人讥讽美国人将loan(贷款)一词用作及物动词,是一种对传统语法的颠覆,但实际上,这种用法却曾经出现于早在16世纪以前的英国,作“借出”意。直至18世纪之后,英式英语中的这一用法已经湮没,美语中却保留了这一用法。

三 英美文学中方言文学作品的翻译及其语言力量

1 英美方言文学作品的翻译

英美文学中有大量优秀的方言作品传世,例如美国的黑人英语作品、爱尔兰的撒克逊人英语作品等。由于方言的表现方式深富多样性,且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地域性和独特性,这些以方言为特色的作品在翻译的过程中会遇到与标准语作品不同的翻译问题。

方言虽然在日常生活中鲜明而不可替代地存在,但是其书面语言的流传程度却远远不似口语那样广泛。文学作品还是以标准语作品为主导,方言作品相对数量较少。也正因此,方言作品的翻译实践不足,对于方言的翻译理论研究也相较艰难。

此外,如何在翻译的过程中,既保留原有的语境和文学氛围,又不损害方言的典型特征,是一个难题。方言作品中常常存在叙事与对白的风格反差,以此来烘托出语言气氛,然而在翻译中,若无一种明确对应的方言体系,那么两种不兼容的语言之间的生硬转换,势必要破坏掉这种微妙而又独特的语言表现力。

翻译史上最成功的方言翻译者是马丁·路德。1522年,马丁·路德用中东部德語翻译了《新约》,1534又翻译了《旧约》。对此,翻译学家杨平评价道:“路德的《圣经》翻译不仅促进了德国语言的标准化,而且还把《圣经》带到了千家万户和平民百姓手中,同时还对翻译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更重要的是,马丁·路德的翻译使得普通德国人的语言也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张力,清晰又强烈。

翻译理论家奈达对于方言的翻译深有研究,奈达认为,“如果一个文本是用非标准用法的方言写成的,译者就面临着在目标语中找到正确的对等语的困难。”

而翻译学家纽马克则更加明确地指出了方言文学作品翻译的三个要素:表明语言的俚语用法、强调社交的阶级约束、指明地域的文化特征。

本文谨就一个典型的英美方言文学作品为例,探讨一下方言翻译技巧中所蕴含的语言力量。

2 翻译实例研究——以《即将成人》为例

理查德·赖特曾被誉为美国第一位知名的黑人作家和非裔美国文学的先行者。赖特之所以被人赞誉至此,不仅仅因为他所表现出的卓尔不群的文学天赋,更因为他一生不懈的奋斗。非裔黑人的身份使他对于种族歧视有着深刻的认识,并因此生发出反抗的斗志。正如拉尔夫·埃里森说的那样:“赖特身体力行地把美国黑人自我消亡和‘走向地下的趋势转化为勇于直面世界的意志;他的发现赤裸裸地拷问着美国社会的良知。”

赖特的成名作,短篇小说《即将成人》正是这样一部以种族压迫为主题的作品。小说的男主人公戴维是个黑人少年,在青春期中,除了经历同龄人共有的烦恼之外,还因其肤色而备受苦恼。这篇小说以种族和成长为主题,着重刻画了一个黑人少年成长时期的经历与心路历程。其最大的语言特色在于大量使用了黑人英语方言。整个叙事过程中交替运用黑人英语方言和标准英语。

在非裔美国文学领域,这种语言交替的叙事风格是场景的,黑人英语方言的运用使原文对于这位黑人少年的描述更加生动鲜活,黑人英语方言所内秉的阶层和社会地位特征在字里行间传达给读者,极大地还原了一个黑人少年的原貌。正是这种生动活泼的描述,使得这篇小说成为美国当代文学中一颗耀眼的明星。

在翻译这篇小说时,如何尽量地保留原文中通过方言与标准语之间的转换来实现的那种语境的渲染,是一个难题。在《即将成人》中,黑人英语方言和标准英语各自起到了不同的表达效果,其中黑人英语方言重在表现戴维的内心,并刻画他与家人的互动。因此,不能直接将方言内容用跟标准语相同的译文形式表达出来,因为这势必会破坏掉原文所营造出的对黑人内心世界的强烈感染力。

例如,在第一段赖特就使用了方言和标准语结合的表达方式:

Dave struck across the fields,looking homeward through paling light.Whuts the use talkin widem niggers in the field?Anyhow,his mother was putting supper on the table.Them niggers cant understand nothing.One of these days he was going to get a gun and practice shooting,then they couldnt talk to him as though he were a little boy…

这段话中第一句使用标准英语:“戴维沿着田野走去,透过越来越黯淡的光线望向家的方向”,这句话直接翻译为汉语即可。

而第二句是戴维的心理活动,则使用了黑人方言,词汇的拼写跟语法的使用全都有悖标准语的规范,两句穿插间,黑人特有的泼辣发音和毫不在意语法规则的语言习惯一下子跳脱出文本,给读者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冲击,一下子便把一个对世俗有些蔑视、教养不是很好甚至略有些粗俗的黑人少年的心理状态呈现了出来。这里,需在汉语文本中选择合适的对应语来替代英语中的方言。例如将第二句译为:“跟他们这帮子黑鬼在地里说话有啥用?”

第三人称的叙事手法将读者置身于标准语的语境中,而此时戴维内心活动中的方言与文雅得体的标准语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令读者仿佛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亦即整个社会的非有色人种——与戴维之间的社会层次差异,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深入观察戴维的内心,将一个与白人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的黑人少年直接送进读者的心中。

这种强烈的语言渲染力就是依赖于方言的使用,因而译文想要完美地还原原文中的感情和文化背景,就必须要注意对这些方言进行特别处理,为其选择相对合适的汉语对应词汇和句式。

再如,戴维作为黑奴,与身为种植园主的白人吉姆的对话中,也存在标准语与黑人英语方言的穿插。此处,吉姆拥有绝对居高临下的地位,完全没必要以黑人的语言习惯同戴维交流,因而他的台词全都是标准语;而戴维则早已深深习惯于黑人的语言和生活,也并未因同“白人老爷”的对话而改变自己的语言习惯——也或许,他根本就无法改变。于是这段“土洋杂合”的对话,仿佛在无形中暗示了两人身份地位的天壤悬殊,也无形中透露出吉姆的不屑:

“Whatre yuh doing here so early?”(你这么早在这里做什么呢?)

“Ah didnt know Ah wuz gitting up so early,Mistah Hawkins.Ah wuz fixin t hitch up ol Jenny n take her t the fields.”

面对种植园主的询问,戴维的回答简直可以使刚入门的翻译者发疯——偌长的句子里连能看得懂的单词都没有几个!

而实际上,正是这种用词习惯,字里行间向我们昭示着这样一个事实:黑人少年戴维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他在说话的时候,压根不知道自己口里说出来的到底是哪些词,他的语言能力完全是自幼鹦鹉学舌地从父母口中传承而来。

此时,翻译这段对话时,就不得不注意如何将戴维的话用中文表达的问题了。对于那些硬凑发音的戴维自造词,如果直接套上其原意翻译出来,如:“我也不知道我起早了,霍金斯先生,我正打算把珍妮(驴子名)套好带到地里去”。那么,则原文的风味尽失,语言魅力全无了。这段话最大的亮度就在于双方的语言习惯所折射出来的社会地位的巨大差异和违和感,既明示了当下的境况,也暗示了戴维后来悲剧的端倪。

因而,我们得从汉语中寻找一些较为粗俗的、为底层的劳动人民所惯用的语句来表现这句话,如:“俺也不知道咋起得這么早,先生,俺一会儿套上驴子就下地。”

此时,语言这个无形的“标尺”很轻易地将雇主和长工的身份为我们作出了区分。他们之间的巨大差异不仅仅是语言习惯,更是语言习惯中所蕴含的黑人和白人之间缄默却执拗的矛盾冲突。而将这些不言自明地表达给我们,正是方言的语言力量之所在,也正是方言翻译的目标之所在。

四 结语

英语是方言现象比较复杂的语种直译,使用英语的人口数仅次于汉语,但其传播范围之广泛几乎覆盖全球。各地区所使用的英语皆不尽相同,却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化,也正由此,才诞生了一批优秀的方言文学作品,使英语方言成为欧美文学中一个不朽的源泉。

英美各地方言自成一体,在用于文学创作时常常因其使用和混用而极富张力,在翻译时决不能轻易地用普通表达方式一以蔽之,应在汉语中选取合适的对应词汇和语法,尽可能地将原文寄托于方言中的语言力量呈献给汉译本的读者。作家通过语言的驾驭创造语言力量,而译者则通过翻译技巧的运用传递这种力量,将作者投注于其中的情感和心理偏向完美再现。这正是翻译文本的语言力量之所在。

参考文献:

[1] 蒋磊:《浅谈英语方言的形成与发展》,《外国文学研究》,2012年第3期。

[2] 孙迎春、张谷若:《翻译艺术研究》,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年版。

[3] 王艳红:《浅谈黑人英语的汉译——从〈哈克贝利·费

恩历险记〉三译本比较的视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4] 张思洁:《翻译的哲学过程论》,《外语学刊》,2010年第3期。

[5] 杨平:《马丁·路德的〈圣经〉翻译及其影响》,《湖北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作者简介:周帆,女,1982—,四川成都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英语教育,工作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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