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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诗中的词汇变异现象研究

2013-04-29宋冬冬

作家·下半月 2013年9期
关键词:变异语义词语

摘要 在诗歌这种特殊的话语方式中,违背语言常规的变异现象成就了诗人抒发情思的语用目的。诗歌中语言的变异主要表现在语音、词汇、句法、语义、逻辑等方面,本文主要讨论了词汇变异现象,分别从书写变异、词语创新、词类转换、偶有语义、词汇的历史时代的變异、词汇语域等方面展开。

关键词:诗歌 变异 常规 冲击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诗歌是语言艺术的精华,是用最凝炼、最精粹的语言和丰富的想象力来深刻表达诗人的独特感受,或抒发或宣泄其思想和情感,是一种表达力很强的文学体裁。语言的结构成分和结构方式的规律是靠语法实现的,这个规律即是常规(norm);反之,偏离语言常规而创造性地使用语言的语用手段就是语言的变异(deviation)。语言变异现象在英语的文学作品中俯拾即是,但在诗歌中的应用更为突出和明显;使语言“陌生化”,突出变异给诗歌带来的更大更强的“可感性”。Geoffrey Leech(1969)提出了8种语言变异形式:词汇变异、语音变异、语法变异、书写变异、语义变异、语域变异、方言变异和历史时代变异。诗歌的凝炼性使诗人较其他文体的作家更加大胆、更加富于创新、更加自由地使用语言的变异。布拉格学派的Mukarovsky认为:“文学(主要指诗歌)即是偏离”。诗歌中语言的变异主要表现在语音、词汇、句法、语义、逻辑等方面,这些变异现象的使用凸现了诗歌的中心内容并且很好地映射了诗人的思想和情感,给读者带来听觉、视觉和心理上的冲击,使读者体会到一种无形的声象美。本文讨论诗歌中的词汇变异。

二 英诗中的词汇变异现象研究

诗歌依赖于词,但又寄意于词,字斟句酌织就出来的每字每词都成就了诗人表情达意、抒发内心感受的语用目的。词汇变异是英语诗歌中最为常见、最易被察觉的语言现象,主要表现在书写变异、创新词语、词类转换、偶有语义、历史时代的变异、语域等方面。

1 书写变异

不少现代派诗人一改传统的诗歌书写形式,标新立异,以追求一种奇特的方式来达到“突出”、“强调”、“醒目”的目的(王寅,2000)。如:大写、斜写、黑体、下加线、变换字体等,从而标记了词汇,突出了词汇。所标记的词汇因而也就具有了丰富的审美元素和强大的表现力。英国诗人斯宾塞的特殊拼写,美国诗人狄金森的大小写、破折号使用等,都使读者百思才得其解,似描绘出在创作时诗人思绪起伏和情感节奏。美国现代派诗人卡明斯的诗歌尤为难懂,例如他的《蚱蜢》一诗,不可朗读,不可翻译:“r-p-o-p-h-e-s-a-g-r”,诗人似用杂乱无章的这样几个字母来表现蚱蜢无法预测的跳跃。他还善于用括号打乱字母的排列,取消几乎所有的大写字母,任意拆散单词或句子,把诗写成视觉上的凌乱、无章,听觉上的怪诞、离奇,使读者雨里雾里,如他用oo象似孩子稚气可掬的一双眼睛,充满对世界的神秘;从oo变成OO,孩子长大了,成熟了,开始用双眼观察世界了,充满了生气(alive);alive下面e)e,即双e又描画了一双惟妙惟肖的眼睛,此时的眼睛和孩时oo比起来,多了世俗和扭曲。故意把孩子一词中的小写i写成了大写I,寓示孩童时代过去了(gone),如今长大成人了,俨然成为了a man(一个大人),但(AM)又交织在过去(was)中,似无奈世事变迁,今非昔比,即使万般无奈也无力回天,心里充满着焦虑、困惑、矛盾。寥寥字母清晰地勾勒出人生的不同阶段及感受,即幼年、青年、成年。

另外,还有图形诗,即把诗句排列成一定的图形形象来寓示诗的内容。例如,英国诗人罗杰·麦高的视觉诗“40-爱情”,以象形图的形式书写,诗句被排成纵列,中间一道竖线将诗句又一分为二,且两边音节数相当。这样的书写形式生动地描画出小球在球网两边一去一来,一幅夫妻二人势均力敌都毫不示弱地激战在球场上的画面俨然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也使读者恍然大悟,虽然标题写明是一首爱情诗,但通过这样一反常态的书写,读者顿悟了,人到四十,昔日夫妻二人你谦我让的甜蜜缠绵的爱情已不复存在,有的只是无休无止的争执和指责,夫妻成了对手甚至仇敌。这首视觉诗大大增加了读者的想象空间,给读者以声、形、义高度统一的美感和情趣。

2 词语创新

词语创新(nonce format ion),是词汇变异的一种常见形式。诗人创新运用构词法的可能性,如依据前缀和后缀的惯用法及其他构词方式,创造出极为引人注目的派生词或新词,来简明且醒目地突出这些词语的含义及在本诗中的作用和所承载的信息。狄金森常常在动词和名词的词尾加上-less,一是为了减少音节满足音韵和格律的需要,二是诗人注重把读者的反应和语言的形式紧密联系在一起,建构新的且具审美性语言知觉,实现从“以眼观物”向“以心观物”的转化,来瓦解读者对现实的“寻常感觉”。如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诗人杰拉尔德·霍普金斯的“The Wreck of the Deutschland”一诗中,“The widow-making unchilding unfathering deeps”这句中新创的复合词“widow-making”和派生“unchilding、unfathering”突出了语言的精练、简洁,同时重读音节产生的节奏感使人联想到社会现实的残酷无情。诗人不遗余力地使语言反常化,突破语言自动化常规化带来的视觉审美疲劳,使诗人的诗歌有了个性风格,蕴涵丰富的主观旨趣。

3 词类转换

词类转换,即词汇语法功能的转换。诗歌中词类转换也是变异的一种,词的含义不变,但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有了新的语法功能,在诗歌创作中,为了实现某种特殊的修辞效果及成功地完成诗歌的使命,把一类词转换成另一类词,名词用作动词,动词用作形容词,形容词用作动词等,或是诉诸于人的听觉、视觉、嗅觉、触觉等各种感官,渲染诗歌的魅力和感染力,给读者更加深刻的印象,更加形象地描绘出诗人的用意,形如此而意非此。例如,狄金森偏爱使用单音节的词语,在她的诗歌中比较突出的就是词类转化,她常常在创作时因对一个词的选用而思索不已。如诗人在一首诗中把婚姻比作一张契约,意指婚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为了与第八行的“love”押韵,动词“prove”被看作了一个名词,实际上应该是“proof”;而动词“own”用作名词是出于简洁紧凑的需要。当然,诗人也许是为了第二个诗节格律韵脚的平衡,或许是认为“own”比较“possession”、“hold”、“seizure”起来更加准确,又或许诗人是出于爱情是自愿的,而非强迫的考虑。

又如,霍普金斯在“The Wreck of the Deutschland”一诗中把名词“bugle”当动词用,使其与上一诗句中的“drum”一词上下呼应营造出鼓声震天、军号嘹亮的浩大磅礴之气势,生动地渲染出死神的不可挡之势头。英國的桂冠诗人丁尼生在“The Millers Daughter”一诗中,将“blue”形容词用作名词,为“蓝天”之意,勾勒出一幅轻快、宜人的阳春四月的美丽画卷,以蓝天为背景,栗树成荫,花蕾随风翩翩起舞。美国画家兼诗人麦克斯·威伯写过一首短诗,只有七个单词:“Night”,“Fainter,dimmer,stiller,each moment,now night”。诗中的名词“night”用作动词,为“入夜”之意。

4 偶有语义

诗人,为了达到某种效果,时常打破词汇本义及其习惯用法的约束,大胆进行创新运用,即拓展或转化某个普通常用词的固有词义,在特定语境的压力之下,赋予它前所未有的新的偶有语义(nonce meaning),词语的惯常语义发生摇摆,获得了新的语义特征。这往往是比喻或引申的结果,只有通过上下文才能理解它的确切意义。偶有语义能增强词语运用的弹性,实现机智灵活,妙趣盎然地运用语言。以W·H·奥登的一首短诗为例:诗中蒸汽机的发明人瓦特认为文学(dream)纯属无病呻吟、无稽之谈,是对社会物质和财富(steam)的极大浪费,dream 和steam两个关键词点明了这首诗的主题。但是,hard-boiled却是本诗中的灵魂词,极为传神,它的本义是“煮过头的”、“神情冷峻的”,然而,在由Watt,steam和dream所构成的特殊语境中,它立刻产生了一连串语义联想:“煮过头→蒸汽过足→物欲横流”;“神情冷峻→缺乏内涵→精神荒芜”。可见,理想与现实、物质与艺术、社会技术进步与精神家园荒芜的巨大反差都被诗人有效地包容在hard-boiled一词中。hard-boiled一词所拥有的高密度语义,导致语言所指呈多向散发,构成了巨大的张力,令人回味无穷。

又如,在华兹华斯1802年创作的“My heart leaps up”中,“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这一诗行中的“father”一词的用法貌似荒诞,孩子怎么会是父亲,但读者仔细推敲,便可领会其中的深刻寓意:一个人的孩提时代对未来长大成人有一定的预示性。在特定的语境下,诗人赋予了语言动态且个性的变化,使“常规”语义和偶有语义间有了可以充分想象的张力,语言为此而有了美感,有了吸引力。

5 词汇的历史时代的变异

在语言的运用上,诗人有极大的自由性。18世纪英国诗人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认为,诗的语言不单依赖于时代的语言。诗人可以根据诗歌风格的要求和诗人表情达意的需要超越他所处的历史时代,运用古词语或者过时的词语,以异常表达实现诗人抒发思想情感的目的,有时甚至使诗具有了一种神秘的传奇色彩和古雅的韵味。这便是历史时代的变异。这些古词语或者废语只常出现于诗歌中,如:behold、betimes、burthen、didst、unto、doth、durst、ere、hath、hither等。弥尔顿在他的名诗“Paradise Lost”(失乐园)中,利用文雅色彩浓厚的宗教古词汇等,表现出古朴典雅的风格。

6 词汇的语域变异

诗人在其诗歌作品中大量借用其他语域的词汇,如有关科技、法律、商业等专业性很强的词汇,来增强诗的趣味性,给读者一种新鲜的感觉,或是成就特殊的效果。托马斯·哈代在他的一首“Throwing a Tree”中,用“executioner”(为刽子手之意,原为法律术语“死刑执行者”)映射两个伐木工人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砍伐掉生长有两百年的大树,其破坏自然的残忍劣行完全不逊色于刽子手执刑,生动地体现了哈代对破坏大自然行为的控诉和鄙视。在瑞德(Henry Reed)的“Naming of Parts”一诗中,利用蒙太奇的艺术手法使得镜头在教官训练士兵怎样使用步枪,如“Lower(upper)sling swivel”、“the bolt”、“the beech”、“the cocking- piece”和“the point of the balance”等和花园的描写,如“glistens like coral”间切换,使急迫紧张的临战气氛与花园中恬静祥和的景象形成鲜明的对比,揭示出战争的无情和残酷,同时也生动地表现了诗中的“我们”紧张、恐慌和无可奈何。另有,英国诗人彭斯(Robert Burns)常常用苏格兰方言进行诗歌创作,淳厚的民歌风味和浓郁的民族色彩是其诗歌一个重要特点,体现出诗人对其民族语言的热爱和浓厚的民族自豪感。

三 结语

诗歌是一门浓缩的语言艺术,偏离常规使诗歌更加突出,诗人对变异用法的灵活应用造就了诗人独有的语言特色,并能更加形象地烘托出诗歌的主题思想,为诗人抒情和宣泄感受,字字句句都凝结着诗人的真挚情感。一首好诗,一定是用尽量少的词语,传递尽可能丰富的内容和思想。诗歌中大量的变异现象,是诗人及其艺术个性张扬的结果,是其诗歌较高审美价值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这些变异现象的阐释和理解,有助于读者更为全面地更为准确地解读诗歌文本所具有的丰富内涵,欣赏诗人那独树一帜的别具匠心的创作艺术,更有助于管窥诗人独特的灵魂风景。

参考文献:

[1] Leech G N.1969.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 [M].London:Longman.

[2] 陆国强:《现代英语词汇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 齐晓燕:《英诗的美学探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 姚文放:《西方20世纪文学传统论的形式论倾向》,《文艺研究》,2002年第1期。

[5] 余松:《语言的狂欢》,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 张冰:《陌生化诗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作者简介:宋冬冬,女,1974—,河北清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语用学,工作单位: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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