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推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研究
2013-04-27韩德明游震
韩德明 游震
【摘 要】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推动企业与社会、环境和谐发现的时代潮流,已经得到政府、社会和企业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成为建设和谐世界的重要动力。从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建构中发挥作用的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西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非常密切,政府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企业社会责任也对政府实现其治理目标有着更直接和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政府;企业社会责任;责任建构
我国是一个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国家,法治基础不够完善,政府的管制行为在现存的社会经济中依然有很大的影响,从而使政府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构的过程中起着比其他国家更加重要的作用。而与此同时我国国有企业占据市场经济的决定力量,又属于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殊性导致了我国政府推动的企业社会责任路径很可能有异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已走过的路径。纵观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承担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一贯坚持。可以说,社会责任发展至今,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仍然处于不断地探索阶段。
一、政府推行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党的十五大以后,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的不断深入,社会对于国有企业期望与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国有企业不仅要就承担经济性的社会责任,也要承担非经济性的社会责任。这一时期,按照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进程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8~2005年,国有企业开始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社会责任意识初步形成。这一时期,大中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对社会责任有了一定程度的关注,但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等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以及承担的方式、范围都尚未达成共识。国有企业对社会责任在认识和实践上也表现的千差万别,同时,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清,企业对承担社会责任的作用存有疑虑。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并且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第二阶段,2006年以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进入新时期。经过几年的理论探索和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借鉴,国有企业充分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在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的推动下,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国有企业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努力做到依法经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制定完善的职业发展培训计划和稳定的职工福利制度,同时切实维护客户关系,接受并及时处理顾客反馈意见,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和改进机制。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建立了专门处理环境和能耗问题的部门,拥有完备的制度和措施。于此同时,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和公益事业,用于这些方面的支出连年增加,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推进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二、我国政府在推进国有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严重滞后。目前我国的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已远远滞后于发达国家,在数以百计的国际劳动保护公约中,我国政府只批准了22个。与SA8000标准相比,我国政府批准的劳动保护国际公约中至今还没涉及“劳动纪律”的任何内容,在诸如“提供卫生和安全教育”、“员工工资必须足以支付需求”、“选择供货商时要考核对方执法情况”等许多方面,我国既没有参加国际公约,也没有对此进行立法。(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体系尚不完善。我国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关法律法规众多,体系十分零散,使得国家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监管存在诸多漏洞。(3)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社会责任观念还没有充分融入到企业经营理念之中,更不用说将其提升到战略层面。因此,必须有一定的机构或制度督促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然而这一点在我国几乎是空白,虽然《公司法》规定有一套“财务公开”制度,但这对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作用甚微。(4)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尚未建成。企业社会责任观念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我国,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西方社会的各种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也陆续对我国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是我国尚缺乏受到企业界公认且被广泛适用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三、我国政府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分析
1.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每个社会组织和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国有企业作为法人,也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而且,由于国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消费者、政府和社区等,人数众多,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因此国有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相处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生态可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它所追求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它特别关注的是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强调对资源、环境有利的经济活动应给予鼓励,反之则应予摈弃。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主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时要与外部环境发生联系,积极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可促使国有企业主动采纳节能与环保技术,自觉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从而保护生态环境。因此,我国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就必须得到国有企业的支持。
3.市场机制不足以推进国有企业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尽管国有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但是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取决于其对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的分析。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考虑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正外部性,当企业的成本和收益与社会的成本和收益不同时,企业通过权衡实施社会责任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确定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决策将会低于社会最优化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市场机制不能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达到社会最优量,换句话说,市场机制推进企业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不足。要克服市场机制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失灵,只能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来纠正。政府可通过有效干预,增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获取的收益,或增加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所付出的成本,使社会与企业的成本和收益趋向一致,从而使企业自动履行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4.政府具有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优势。由于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企业社会责任无法在市场内部寻求解决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国有企业对此负责。那么,政府作为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中的强势力量,可以通过自身优势来促使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政府是公共行政权的直接掌握和行使者,是各类重要社会资源的实际拥有者,且具有合法的强制力以及高度的权威性。政府不仅有能力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等正式制度强制国有企业自觉承担基本的社会责任,而且也能够建立合理的奖励惩罚措施激励国有企业主动承担伦理责任、慈善责任等。
四、我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
1.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国家法律法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是约束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基础保障,也是政府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手段。第一,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第二,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我国在劳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企业经营的刚性底线。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现行法律法规以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的需要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可操作性较差,需要进行重新修订。
2.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配套体系,从投资、信贷、税收、土地、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方面入手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惩罚措施,营造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实行社会责任。第一,积极构建促进企业履责的金融投资环境,推进责任投资和责任信贷。引导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决策时纳入社会责任绩效因素,鼓励社会责任投资基金对社会责任绩效良好的企业给予贴息和补助。第二,推行责任采购,对社会责任绩效良好的企业,给予政府优先采购支持。第三建立社会责任标识,促进责任消费,提升社会对企业社会责行为的关注。第四,对缺乏信用、侵害员工利益、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利用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其履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3.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监督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是国家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基本保证,是要求企业守法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基础。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强化监管,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能力,建立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机制,形成政府执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团体监督和企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监督体系。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上违法乱纪行为要加大打击处罚的力度,采取必要的严厉制裁措施,促使企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4.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建设中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是引导和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改善社会责任表现的重要工具。我国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必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确保评价体系的科学性、适应性。具体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政府主导,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框架,明确评价指标、标准、方式、奖惩政策等有关规定。二是推动行业组织建立自律和约束机制,制定本行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督促。三是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收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积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定期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不仅有政府立法、组织认证、经常性的媒体调查等,还建立了社会责任组织体系,以制度化保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在我国,政府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起到了核心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激励、监督和认证机制建设是中国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也是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参 考 文 献
[1]李培轶.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0
[2]塔娜.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11
[3]任睿明.不断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N].人民日报.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