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绅《古风》二首编年辨正
2013-04-18严正道
严正道
《古风》(一作悯农)二首是中唐新乐府诗人李绅早期的重要作品,对于研究李绅的创作以及后来与元白发起的新乐府运动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其编年,研究者看法不同,如卞孝萱先生发表在《安徽史学》1960年第3期的《李绅年谱》把它编在贞元十八年,而卢燕平《李绅集校注》(中华书局2009年版)则编在贞元十七年。那么这两种编年谁更可靠,抑或都不可靠呢?
从现存文献看,最早记载《古风》二首的是晚唐范摅的《云溪友议》,其卷上《江都事》条云:“初,李公赴荐,尝以《古风》求知。吕光化温谓齐员外煦及弟恭曰:‘吾观李二十秀才之文,斯人必为卿相。’果如其言。”从上述记载可知《古风》二首是李绅举进士时行卷谒吕温的作品,根据唐代士人行卷的规律,李绅选择吕温作为行卷的对象,必然是因为吕温当时具有一定的名望地位。吕温出生在一个诗礼簪缨之家,贞元时,文章已名动三川,更连中两科。据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一四,吕温贞元十四年进士及第,贞元十五年登博学宏词科,随后被德宗直接授予集贤校书一职。集贤校书品级虽不高,却可以推荐他人,也就是说李绅拜谒吕温之时间必定在贞元十五年授予集贤校书之后。
再考察吕温贞元十五年后之行踪。《旧唐书》卷一三七《吕渭传》云:“吕渭,字君载,河中人。……贞元十六年卒,年六十六,赠陕州大都督。子温、恭、俭、让。”又《唐故通议大夫使持节都督潭州诸军事守潭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湖南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赐紫金鱼袋赠陕州大都督东平吕府君墓志铭并序》(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778页)亦谓吕渭“以(贞元)十六年七月一日薨于镇,享年六十有六。”吕渭为吕温父,贞元十六年七月一日卒,吕温当居父丧三年,从贞元十六年七月至贞元十九年七月,吕温都不可能会见并举荐他人,李绅亦不可能冒失地以《古风》二首拜谒吕温,故卞、卢二人之编年显然有误。又《旧唐书·吕渭附吕温传》云:贞元十九年,吕温“起家再命拜左拾遗”,当在这年七月以后,而李绅恰在吴越一带游历,其《苏州画龙记》可证,末尾题云:“时贞元癸未岁(即贞元十九年)秋七月记”,则贞元十九年李绅拜谒吕温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贞元二十年,吕温以侍御史为入吐蕃使,而李绅这年九月始至长安,元稹《莺莺传》云:“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贞元岁”根据陈寅恪等人的考证是贞元二十年。故贞元二十年也可排除。吕温出使吐蕃返回长安在元和元年,而元和元年正月李绅已进士及第,再无“求知”的必要。因此,贞元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年,以及永贞元年,李绅都不可能拜谒吕温。
根据以上两人的行踪,则李绅拜谒吕温的时间当在贞元十五年授予集贤校书之后而在贞元十六年七月一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