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助力甄别围标串标行为
2013-04-16宗苏
今年,河北省将在全省范围推行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行为的方法,同时将全面探索各种有效措施查找其他方面的问题,对查实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进一步强化完善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查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月18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及交易管理工作要点》,并开展了建筑市场“亮剑”行动,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为核心,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为手段,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重点打击市场主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环节、内容和标准,完善相关制度。
为加强围标串标行为治理,净化招投标环境,河北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建筑工程评标中推行使用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行为的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在建筑工程评标中推行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已实现对围标串标行为的计算机辅助甄别,使用说明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通知要求,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应使用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行为。各市要对现有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实质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和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雷同或规律性差异,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和投标软件。投标人不得委托其他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不得将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或投标软件转借给其他公司或个人用于编制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性评审阶段,利用计算机辅助甄别投标企业围标串标行为。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特征码相同的,应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不同投标人商务标存在雷同或规律性差异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是否属于围标串标行为。
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围标串标行为监督,及时将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围标串标行为记入投标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知要求各市高度重视围标串标计算机辅助甄别工作,组织好对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指导所辖县区同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宗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