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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考试制度

2013-04-13李福灼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考试制度教师资格教师职业

白 静,李福灼

(广西师范学院 教科院,南宁 530012)

试论“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考试制度

白 静,李福灼

(广西师范学院 教科院,南宁 530012)

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制度作为进入教师行业的“第一道关口”,对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基于此,在分析我国当前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并重探讨“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的创新价值,以期促使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制度能够在实践中日趋科学和完善。

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创新;意义探讨

据悉,我国将推行以教师资格制度为核心的教师管理制度创新工作,建立“国标省考县聘”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即由国家制定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证,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公开招聘。该政策的出台从源头上提高了教师入职门槛,为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要想从事教师职业就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证考试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依托考试的形式,选拔出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师资格证作为进入教师队伍的“敲门砖”伴随着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出台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我国目前的教育水平和教师队伍的整体情况相比较,旧的考试制度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就教师资格证作为进入教师行业的“通行证”来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当前,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凸显出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的缺失。国外实践经验证明,“教师资格认证考试的标准越严格,程序越规范,制度越科学,教师的专业地位、社会地位及生活待遇也会相应提高,结果将会吸引社会上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相反,倘若缺失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考试程序混乱,制度不完善,则教师的专业地位和社会地位将会大打折扣,有违多渠道广纳教育人才的原则。”[1]因此,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体系在认证机构、认证标准、认证评价、认证等级及认证实效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的标准。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一种国家法定的行业准入制度,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国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的水平。现行实施的分级管理制度已不适用于教育资格认证制度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美国早在1987年就成立了全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NBPTS),其中63个委员大多数来自教师行业。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制定幼儿园及中小学的优秀教师资格标准,力图规范优秀教师应当知道的和能够做到的标准,并组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并颁发优秀教师资格证书——全国委员会教师证书(NBC)[2]240-241。

(二)考试机构“各自为政”,统一认证标准不一。在我国,师范类毕业生实行直接的教师资格认证,无须参加考试,因此,我国教师资格认证考试主要是针对非师范类毕业生及社会人员,该群体的主要特点是缺乏系统的教育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充足的教育实习的历练。加之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考试采取“国家统一管理,地方适度自治”的管理模式,即大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由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证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3]。“地方自治”的管理模式导致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培训机构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有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甚至以此为创收手段,假借培训、考试之名,行敛财之实。不仅如此,在信息时代迅速发展的今天,在网页上不难发现个别网站开通快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绿色通道”等现象。诸多的不正规、不科学的手段实际上等于变相降低了教师职业准入标准,有违优化教师队伍的初衷。

(三)考试范围要求宽严不等,考核实质内容空洞。我国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尚处于起始期,其考试科目和考核标准缺乏统一科学的评判体系。我国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形式主要以三个考核部分为主,即笔试(仅以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为主)、面试(侧重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和试讲(也称为说课,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实际教学能力和组织课程实施能力等)。以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内容为例: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面试针对申请人所讲授的内容、专业知识等进行提问,申请人当场答辩,时间约为15—20分钟;试讲(说课)时间约为20—30分钟,考核形式为测试前30分钟提交教案或活动方案3—5份,由申请人选择最佳方案以对试讲情况做5分钟的自我评价[4]489-490。不难发现,我国教师资格认证考试中笔试内容狭窄,面试主观性较强和试讲缺乏具体情境,在实际的考核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主观性和随意性,很难真正客观地考核申请人的实际教学能力。同时,考核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考生的心理素质、考题的难易程度及评测专家的偏好差异等。因此,建立科学的教师资格认证考试体系和统一的考核标准是体现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公平、公正的现实需求。

(四)考试内容流于形式,考试时效性较低。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实行书面考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大多数考生通过短期的强化记忆和说课训练一般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考试内容和形式对申请人没有太大的挑战。同时,考试题型主要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和论述题等,侧重考察申请人的知识水平,考核大多注重答卷结果,对过程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没有一个客观、统一的标准,以至于考试缺乏公正性、精确性和有效性。笔试和面试合格后,一个月之内申请人就能拿到教师资格证。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不定期对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进行考核和测评的制度相比,我国目前“一次性通过,即可享用终身”的考试形式远远不能真正地发挥教师资格证具有裁决教师能力和素养的作用。

例如在英、美等国,无论是师范生还是非师范生,要想取得教师资格证,除了参加必要的考试之外,还有相当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只有胜任实际教学工作,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书按其有效期可分为:临时或紧急证书、短期教师证书、长期教师证书。不同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在德国,经过“双考加实习”的师范教育后,还要通过统一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后再经2—3年的考核,才可终身任教。在日本,教师资格证有两大类:普通教师资格证(终身有效,通用全国)和临时教师资格证(只能在本部道府内试用,有效期为三年)[4]504-505。

二、我国推行“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考试制度势在必行

推行“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资格制度,是建立现代教师队伍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托。任何一项改革和创新都根植于制度的创新,我国全面实施“国标省考县聘”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它的确立不仅提高了教师队伍在社会诸多职业中的地位,肯定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而且为严格选拔优秀教师人才提供了衡量标准,提高了教师职业的权威性,从而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这有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能进一步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一)推行“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化教师队伍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教师队伍的主要问题是教师学历普遍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教师创新意识不足。由此可见,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对象之一,也是解决当下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的有利途径。它不仅有利于预防一些“伪师”、“劣师”混入教师队伍,也有利于保证教育人力资源的供求平衡。同时,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开展教师选聘工作提供了选聘标准。在德国,在正式成为教师之前必须经历两次国家考试,其考试内容兼顾文理与实践,且内容包括实习成绩。第一次考试包括论文、笔试与口试。论文以任教学科为范围,口试由两名大学教授和一名学校教师负责。第二次考试包括两篇分属两个任教专门学科论文、两个专门科目的试教及口试。只有通过这两次考试,见习教师才能被聘为正式教师[2]147。该制度的实施体现了建立严格教师选拔制度,确保教师队伍高素质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其严格的考试程序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考察了教师教学和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为实习教师能在心理上更快适应教学的需要,消除职前“恐惧症”,灵活掌握教学流程等方面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过渡,进而为顺利开展实际教育教学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推行“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促进教师来源多元化,为教师队伍提供新鲜的后备力量。以往我国的教师队伍大多来源于师范院校毕业的学生,其来源相对单一,很多热爱教师事业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加入到教师行业。全面推行“国标省考县聘”制度,使有志于从事教师教育行业的优秀人才可以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考试途径,凭借自己的真实实力和水平一跃进入到教师预备队伍行业中,有利于促进教师系统人员的合理流动,为教师队伍注入新鲜的血液,从而为构建一支宏大的教师队伍体系,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优胜劣汰”的教师任用机制提供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我国教师队伍的补充来源于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毕业生,整个师范教育体系是我国教师队伍培养的主要支撑力量。这一格局,在以后的一段时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但是,随着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开放式人才管理带来的人员流动性的增加,我们需要更多高质量、高素质,具有广博知识和现代教育思想、专业技能的教师[5]。因此,建立统一的教师资格认证考试标准,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教师队伍,为我国教育事业增添新的智慧和新的力量。

(三)推行“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地位,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在美国,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如同医生、律师等职业,必须有执照才能从业。现代教师职业不仅是一种行业、一个职业、一份谋生的手段和技能,更重要的是一种专业,如同医生、律师、会计等具有不可替代性,它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养。同时,随着社会对教师行业的不断重视,人们开始意识到教师是一个专门化的职业,要求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教学能力的人才来执教。因此确定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地位,增强公众对教师职业的信心,也能够促进教育工作者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自觉追求。

(四)推行“国标省考县聘”教师资格制度,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合理的配套机制,发挥其联动作用。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分析,并且最终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以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我们应当意识到,推动我国教师队伍健康快速发展是一项系统的浩大工程,并非一日之功就能解决。教师资格制度作为一项国家法定职业许可制度,主要立足于解决教师职业准入问题,但其在教师职业规划和教师自身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替代的。因此,要全面提高教师素养,优化师资队伍建设,还必须依靠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作支撑,如《教师编制标准》、《教师聘任标准》、《教师职务条例》、《教师考核办法》等等。目前,我国教师考评制度主要是奖惩制度,与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尤其是重点学校升学率)及教师评价密切相关,而对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素养、合作能力等没有一个全面评价的机制。奖惩制度的考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教学环境,因此,针对新时代对教学提出的高要求,要变革旧的制度,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师考核评价,力求公平公正,将教师职业的各项制度都一一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

三、结语

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发展的历史不长,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除了本文提及的教师资格考试问题(尚未建立起教师资格全国统一标准)以外,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是否取消终身制)、教师资格学历问题(针对不发达地区是否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及资格认定机构权限问题(资格认证机构标准不一)等,都迫切需要加以解决和完善。只有在实践教学教育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认真比较中外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借鉴和吸取国外教师考试制度过程中先进的经验,才能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的教师资格制度。同时,也要加强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工作,使得教师资格证能有效地服务教师教育和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平稳有序的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其在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效用。

:

[1]寇尚乾,黄步光.我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程序与方法研究[J].攀枝花学院学报,2007,(4):98 -101.

[2]祝怀新.封闭与开放教师教育政策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7.

[3]颜忠军.当前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书育人,2005,(1):82.

[4]中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师资格制度的选择与理想构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5]杨双贵.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J].政策解读,2006,(1):13.

Discussion on the Teacher Exam System Based on National Standard,Provincial Exam and Township Recruitment

BAI Jing,LI Fu-zhuo
(School of Education Research,Guangxi Teachers Education University,Nanning 530012,China)

As the first gateway of the teacher rank,teacher qualification exam system is of profound significance to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teachers'team construction.Therefore,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tatus and problems of teacher qualification exam system,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nnovation value of the Teacher Exam System Based on National Standard,Provincial Exam and Township Recruit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cientificness and improvement of teacher qualification exam system in practice.

teacher qualification exam;system innovation;discussion on the significance

G451

A

1001-7836(2013)01-0034-03

10.3969/j.issn.1001 -7836.2013.01.013

2012-07-05

白静(1987-),女,山西介休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教育管理研究;李福灼(1964-),男,广西横县人,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学科教学论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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