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词的音译与民族文化的“传真”
2013-04-12丁立福
丁立福
(淮南师范学院 外语系,安徽 淮南 232038)
一、音译——亟待重视与深入研究的古老课题
所谓“音译(Transliteration)”,简单来说就是:基本上以“谐音”为手段,在译语中找到与其原语音节大致相同或相似的音节,并用译语的语言符号形式表示出来,如众所周知的“咖啡”及“汉堡包”即是由“coffee”和“hamburger”音译而来。 说得抽象一点,音译是一种语音“转写,即用一种文字符号(如拉丁字母)来表示另一种文字系统的文字符号(如汉字)的过程或结果”①方梦之:《译学词典》,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96页。,如把“旗袍”译为“chi-pao”即是采用音译法;再如把“黄山”译为“Huangshan Mountain”,采用的是 “音译+意译”模式,其中“Huangshan”即是严格意义上的音译文。当然,“chi-pao”和“Huangshan”都是采用拉丁字母对“旗袍”和“黄山”的转写,只是前者依据的是已经废止的威妥玛拼音,后者则依据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这种“依据各种注音方案给汉语专名的注音,既可视为是该汉语专名的语音拼写,从音译的角度又可视为是该汉语专名的翻译”,兼而论之则可称为“拼译”②丁立福,方秀才:《论中国人名拼译的理据》,《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73页。。至于音译文“chi-pao”和“Huangshan”等在英语中的生命力,即最终在英语言文化中能否成功地获得一席之地,那已是另一个研究课题。
任何一种民族语言都是语音和语意的综合体,所以可推断在翻译历史上,音译应该是最早的、最基本的翻译理论和方法之一,但是这并不表明音译一直受到重视和探讨。相反,“音译一直被看作是直译的一种特殊形式,从来没有被当作‘主流’的方法来重视”。③刘祥清:《音译的历史、现状及其评价》,《中国科技翻译》2008年第2期,第41页。在中国的翻译史上,音译法较为盛行的有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佛经翻译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明末清初科技翻译开始到 “五四运动”前后;第三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至今④刘祥清:《音译的历史、现状及其评价》,《中国科技翻译》2008年第2期,第38-39页。。如果把第二个时期进一步分为明末清初的科技翻译时期和“五四运动”前后的西学翻译时期,再对照中国历史上的几次翻译高潮“东汉至唐宋的佛经翻译、明未清初的科技翻译、鸦片战争至‘五四’的西学翻译、改革开放至今的翻译活动”①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增订版),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年,总序。,就可得出一个结论:在每一次翻译高潮过程中都有对音译的重视,都有对音译的相关理论探索和争论;反过来说,对音译的重视和理论争论会反过来推动翻译实践的进展,从而有助于翻译高潮的到来。眼下,“中国历史上第四次翻译高潮正在神州大地蓬勃推进,方兴未艾”②李长栓:《非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年,总序。,借鉴“五不翻”这座传统音译理论的丰碑,深入探讨音译理论与方法,也就显得尤为迫切、重要而富有现实意义,因为“正当日本人诸如karate(空手道)或judo(柔道)之类的音译词在全球流行的时候,我们却出现了把气功译为breathing exercises或把武术译为martial arts之类的笑柄”③岳峰:《略论音译与中国传统文化》,《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54页。。
二、音译文化词——有效“传真”民族文化
有学者指出,“一个音译词虽然什么也没具体说,但什么涵义却都包括了,这就是音译词特有的语义涵盖量”④岳峰:《略论音译与中国传统文化》,《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55页。,因此音译成了有效翻译的最后一道保障。反之,音译词虽然有着特有的语义涵盖量,什么涵义都能包括得了,但什么也没具体说,可谓“译犹末译”,这就是音译词特有的局限性。正是这个特有的局限性限制了音译的广泛应用,很难想象整篇文章都音译还会有什么价值,因此音译应用的范围主要在词汇及短语层面。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重点多放在“文化负载词”上⑤廖七一:《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⑥包惠南,包昂:《中国文化与汉英翻译》,北京:外文出版社,2004年。,也就是国外热议的“文化专有项”,即“在文本中出现的某些项目,由于在译语读者的文化系统中不存在对应项目或者与该项目有不同的文本地位,因此其在源文中的功能和涵义转移到译文时发生翻译困难”⑦Aixelá,Javier Franco.Culture-specific Items in Translation.Román?lvarez&M.Carmen-?frica Vidal(eds).Translation,Power,Subversion.Clevedon:Multilingual Matters,1996,pp.58.。我们认为,局限于探讨文化负载词显得研究视野过于狭小,有必要在“化负载词”文之上构建一个更为上位的概念术语——“文化词”。因此,本文所述文化词(cultural words) 与文化负载词 (culture-loaded words)是有区别的,从外延上说文化词包含文化负载词,从内涵上说文化词是指所有文化意义上的相关词汇。
文化大而广之可泛指 “‘一个民族的全部活动方式’,包括服饰、饮食、生产、教育、法律、政治、风俗习惯、历史典故以及气质情感、思维模式、价值取向、宗教心态等诸多因素”⑧廖七一:《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32页。,因此将文化词界定为“文化意义上的相关词汇”,不仅可以拓宽音译的适用范围,还会拓宽相关的理论研究视野。相关文化词的翻译尤其要注意 “一是对文化差异要尊重,二是防止陷入替换和再创造的误区……”⑨曹广涛:《基于演出视角的京剧英译与英语京剧》,《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第160页。,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音译。就音译而言,我国历史上的玄奘不仅高度重视音译,而且身体力行地倡导、实践自己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即“五不翻”,对佛经的传播与发展以及汉语言文化的发展与丰富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这毕竟过去了近1400个春秋。因此有学者客观地指出,“由于时代和语言的变化,唐玄奘当年如此注重音译的倾向,到如今已有不少变化……对于译事的发展而言,虽然一些具体的译法,到如今已有变更的必要,而其基本原则和总体精神,则在可以借鉴和继续尊奉之列”⑩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9页。。下文即以“五不翻”为理论渊源以及构想框架,深入探讨音译在翻译文化词时的具体应用,从而探视音译“传真”民族文化的独特功能。
其一:保持原语言文化魅力之故。近有学者指出“为保持原语的神秘色彩,求得某种特殊效果而采用音译,是语言崇拜现象和‘东方神秘主义’宗教信仰引起的。”⑪刘祥清:《音译与可译性限度的消解》,《中国科技翻译》2010年第2期,第40页。这多半符合近现代史上包括汉语在内的东方语言译成以英语为代表的西方语言的事实;然而历史的车轮已驶进21世纪,民主、科学、现代化及多样化早已成为普世的价值观,上述措辞似有调整之必要。一个民族的魅力在于其独特文化,而音译则是保持特色文化的有效途径。如“龙王庙”,多被译为“the dragon king temple”或“temple of the dragon king”等,其根源在于现今几乎所有词典/辞典均将“龙”与“dragon”互为释意。 然而,在英语言文化中“dragon”是传说中的一种巨大恐怖的爬行怪物,虽有翅有冠,却常口喷大火,为非作歹,成为凶恶的代表,甚至常用“the old Dragon”来指魔鬼撒旦,这在西方可谓人人皆知。可是在汉语言文化里“龙”却是传说中的神异动物,身长、有鳞、有角还有脚,能游、能飞也能走,多能兴云作雨为久受干旱之苦的百姓减灾消难,成为高贵的象征;相关的“龙”文化亦是魅力十足,各地“龙王庙”、“龙灯会”及“龙舟赛”等等更是为人所津津乐道,我们甚至自豪地称自己是“龙的传人”。经上分析,“龙王庙”一旦译为“the dragon king temple”或“temple of the dragon king”,汉语言文化中“龙”的神秘性就不复存在,相关“龙”文化的魅力定会丧失殆尽,当然会令读者不解、甚至误解国人民智未启,要不然怎会为“dragon”建庙以歌功送德。“龙王”的一般释意是“神话传说中在水里统领水族的王,掌管兴云降雨”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17页。,但通常意义上“龙”一般都是“统领水族的王,掌管兴云降雨”,可见此处的“王”是相对于水族生命而言的,并非“龙之王(dragon king)”。因此,建议采用音译法将“龙王庙”译为“Loongwang Temple”②较早对“龙”与“dragon”互译提出质疑的是宗福常和王菊泉两位老师(详见《“Dragon”是不是“龙”?》,刊于《外语研究》1996年第1期第45-47页),随后学界转向对“Dragon”和“龙”的对比研究,尤其是从英汉文化的视角来研究“龙”和“dragon”差异(参见雷碧乐所著《从“龙”一词的文化内涵看汉英文化的差异》,刊于《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第150-153页;赵培远、武灵所著《龙的文化内涵兼及英语的dragon》,刊于《汉字文化》2003年4期第51-54页);近年来随着对比研究的深入和相关“龙-dragon”互译不良事件的发生,如“中华龙”落选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已有一些学者旗帜鲜明地指出“龙”不应译为“dragon”,可译成“Loong”(参见黄佶所著《关于“龙”的英译名修改问题》,刊于《社会科学》2006 年第 11期第161-169页)。笔者也是受此启发,将“龙王”译为“Loongwang”,特此致谢。,甚至还可全部音译为“Longwang Miao”,这样就可保住原语言文化魅力。对于汉语言文化中的一些历史悠久、富有底蕴的文化词,音译(含“音译+意译”)可能是最为有效的一条途径,如安庆的“黄梅戏”,译文“Huangmei Xi”要比“Huangmei Opera”更能保持原语言文化之魅力。
其二:存在部分意义丧失可能之故。针对玄奘的“多义故”,朱自清则主张“译时只消按他在一句里的意义就好”③王宏印:《中国传统译论经典诠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6页。,言下之意“一词”虽然可能“多义”,但在特定的上下文中应只有一个意义,这是不符合翻译实际情况的。语言使用中的一语“双关”甚至“多关”通常是刻意所为,译时如果只取“一关”肯定会丧失其他意义,从而使得语言表现力大打折扣。例如王尔德的名作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简单地说此处至少是一“音”双关,Ernest本是剧中一主角姓氏,字面上是强调其姓氏对其本人而言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语音上又与“earnest”这一日常用语相同,使得看客直接感知为人应该认真、诚实。钱之德将其译为《名叫埃纳斯特的重要性》,显然只译出了前“关”;张南峰和余光中分别将其译为《认真为上》和《不可儿戏》,虽一“正”一“反”却也只译出了后“关”。然而余光中在剧本中却将主角“Ernest”译为任真,显然是深知机“关”之所在的;可能是余先生首先是个诗人,在读完剧本后激情澎湃,大笔一挥就将剧名译成了《不可儿戏》——笔者对此略感遗憾,其实只要继续再往前迈一小步,就可发现《任真的重要性》或《任真为上》便是很不错的译名,当然剧中主角“Ernest”仍需译成“任真”,从而双“关”齐下。可见,音译并非简单地在译语中模拟原语词汇的发音,有时真不亚于再 “创作”。再如,许多旅游景区都建有“鸳鸯亭”,并在旁边的水塘里放养一些“鸳鸯”,旨在吸引情侣或夫妻游客前往游览;奇怪的是,介绍“鸳鸯”时用的是“mandarin duck”或“Chinese duck”,“鸳鸯亭”却被译为“Pavilion For Couples”。究其原因是,“鸳鸯”在汉语言文化里不仅仅是类似于野鸭的一种水鸟,更因成双成对生活的习性而成为恩爱夫妻的文化象征。 从翻译角度审视,“mandarin duck”或“Chinese duck”只译出了部分特征意义,且译文本身也有待商榷;“Pavilion For Couples”也只译出了比喻意义,且割裂了景区“鸳鸯亭”与“鸳鸯”间的关系。两相权衡,还是采用音译较为得当,将 “鸳鸯”译为“yuanyang”、“鸳鸯亭”译为“Yuanyang Pavilion”,兴许水面上成双嬉戏的鸟儿、“yuanyang”朗朗上口的韵律会让游客有所领悟,如果景区再配上优美的相关介绍,“鸳鸯”文化何愁飞不到他乡?
其三:没有承载同等文化信息词之故。这一条对应于玄奘所倡导的“此无故”,不过适用范围已有文化负载词拓展至文化词。这一条和其它四条可能有重合之处,其意义在于以防“挂一漏万”,也就是说不符合其它四条的一些文化词,只要在译语中没有承载同等文化信息的语词,都可考虑音译。从这个意义上说,似应摆在最后论述;但此五条显然深受“五不翻”启示,可以说无甚重大理论创新,仅调整其顺序有“故意做作”或“掩饰剽窃”之嫌,故而非但不做调整,其表述还刻意保留了玄奘所用 “故”字。现举例来说,道教可谓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唯一宗教,在华夏民族的记忆里留下了浓重的一笔,“道观”便成为国内许多景区的亮丽风景;“道观”英译文 最 多 的 是 “Taoist Temple”, 其 次 是 “Taoist Abbey”,给人的感觉似乎是道教有“观”,别的宗教也有“观”,其实此“观”实为道教所特有。“道观”字面上是指道士修炼的地方,另按照古人由自右往左的书写方式亦可理解为“观道”,也就是说“道观”即“观道”,因此在什么地方修建“道观”和“观道”是密不可分的。道家认为“道”即“虚无之乐、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因此强调“清静无为”和“返璞归真”以在心理上和精神上达到清静无为的出世境界。所以,“道观”多建于安静、空旷、风景优美的山林之中,修道者易于清心寡欲、返朴归真,又能呼吸清新空气、食用大自然之绿色食品,时间长了也就会得“道”,从而益寿延年①参考百度百科,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730896.htm,retrieved on December 17,2012。另一方面,在英语言文 化 中 “temple”及 “abbey” 分 别 是 指 “a building where people go to worship,in the Hindu,Buddhist,Sikh,Mormon,or modern Jewish religions” 和 “a large church,especially one with buildings next to it where monks and nuns live or used to live”②何子章:《玄奘“五不翻”原则的现实意义》,《襄樊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第67页。,可见“temple”及“abbey”基本上与印度教、佛教、锡克教、摩门教及犹太教相关,与中国的道教没有什么关联;事实上由于道教强调清静无为、不主动弘“道”,从未引起过西方文化的重视。既如此,在“temple”及“abbey”前面加上“Taoist”就给读者不伦不类之感,而且道教也将因此失去相应的术语使用以及自己的话语权。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将“道观”音译为“Daoguan”。当然,考虑到“道教”和“道士”分别有既定的译法 “Taoism” 和 “Taoist”, 似也 可 译 为“Taoguan”——这是有争议的,“Taoguan” 虽属音译,却混合使用了已废止的威妥玛拼音和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其目的是希望借助于既定的译法将相关的“道观”文化迅速介绍给英语读者。总而言之,原语中的特定语词在译语中没有承载同等文化信息的语词时,大抵都可采用音译或“意译+音译”方法, 如 “二胡” 可译为 “erhu”,“二锅头” 可译为“Erguotou”或“Erguotou Spirit”,等等。
其四:遵循约定俗成译文之故。“约定俗成”的相关思想最初来源于荀子的《正名篇》,“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其中“名无固宜,约之以命”道出了语言的任意性和约定俗成性,而“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则是对“约定俗成”及其应用的进一步阐释。中国历来就有名正言顺之传统,因此译界历来非常重视和研究译名及其相关的“约定俗成”,如玄奘即把“顺古故”定为“五不翻”之一。就文化词的翻译而言,此处是指原文中的特定文化词在译文中如果已有“约定俗成”的译文,翻译时即可采用之,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茶”了。最初“tea”也是个音译词,“第一次在欧洲用文字记载‘茶’(cha)是在葡萄牙语中,这已经是公元1559年的事情了,而在英语中出现晚了整整42年。至于tea这个词(它的拼法几经变化)在英语中出现更晚,《牛津英语大词典》关于tea的第一次记载是1601年,这回是荷兰人的功劳,他们把茶叶连同福建人的发音从马来亚一起带回欧洲”③汪榕培,常骏跃:《英语词汇中汉语借词的来源》,《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第71页。。另外,“tea”在传入欧美后很快便在上流社会掀起喝茶的潮流,进而为整个社会所效仿,于是英语中就有了 “tea bag (袋泡茶)”、“tea ball (滤茶球)”、“tea bread(茶点面包)”、“tea break(喝茶休息时间)”、“tea cake(茶点心)”、“tea basket(午餐食品篮)”、“tea lady (办公室的端茶小姐)”、“tea trolley(茶具车)”、“tea garden(提供茶和点心的露天茶苑)”,他们甚至把“乱哄哄的争吵”称为“tea fight”,把 “tea” 与 “sympathy” 等同起来、 用 “tea and sympathy”来表示“安慰与同情”,等等。今天看来,“[ti:]”与“chá”在读音上看相去甚远,可以说“茶”不仅有约定俗成的英译文“tea”,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说被“英化”了;另外许多种类的名茶在英语中都存有约定俗成的译名,如属“green tea(绿茶)”的有 “hyson (熙春茶)”、“Twankay (屯溪茶)”及“Moyune(婺源茶)”等等,属“black tea(红茶)”的有“bohea(武夷茶)”、“congou(工夫茶)”、“oolong(乌龙茶)”、“pekoe(白毫茶)”及“souchong(小种茶)”等等,因此在翻译相关“茶”的语篇时理当遵守相应的约定俗成之译文。有必要指出的是,“目前来看,‘约定俗成’有日益僵化的趋势,似乎成了专有名词翻译的‘公理’……社会现实及人们的认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作为‘约定俗成’的语言及其翻译就有了变化的可能与必要”①丁立福,方秀才:《论中国人名拼译的理据》,《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70页。;当然由“约定俗成”到“新一轮约定俗成”并不是任意妄为,既要“尊重历史”又要“与时俱进”,尤其“需要以当代认可、通行的做法作为其所应遵循的客观标准”②丁立福,方秀才:《论中国人名拼译的理据》,《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第70页。。
其五:追求特定交际效果之故。玄奘当年追求“生善”是追求佛经翻译的上佳交际效果,具体地说是要保持佛经原文的典雅庄重及凸显其地位的尊贵,从而求得成功宣扬佛教的完美效果;当然,佛经翻译有其特定的传教要求,但采用音译以求得特定交际效果的做法仍然不乏借鉴意义。就翻译而言,为有效、迅即地传播原语民族的独特文化,音译仍不失为一种上佳策略方法。如,“麻婆豆腐”似是中国各地常用的一道小菜,其价不贵却风味独特,其味“麻”“辣”双全,“麻”味来自所用佐料花椒、“辣”味来自辣椒,堪称川菜中的代表作。“麻婆豆腐”中的“麻婆”是指其创制者陈麻婆,据民间传说系清同治年间成都市北郊万福桥一家名为 “陈兴盛饭铺”的小饭店老板娘陈刘氏,因其脸上有麻点,人称陈麻婆。经她手发明与烹制的豆腐大受欢迎,一传十、十传百,甚至都传到了异域他邦,可是食用者大都不知其创制人的详情,便都亲切地称之为“麻婆豆腐”。如今,麻婆已经成为食客对陈刘氏的亲切称呼,更为重要的是其早已成为川菜的品牌,即便在现代西方将个人姓名及称呼等用作品牌名称也是极其普通的现象,如“Mcdonald's”。因此,如果采用音译法将“麻婆豆腐”译为“Mapo Tofu”,就能给英语读者带来“异域风味”,而且不乏亲切和善的“面孔”;相反,如果按照民间做法将其意译为“Bean curd-made by a pock-marked woman”,一是无法体现其品牌效应,二是译文突出了其烹制者的“pockmark”,会让潜在食客产生不好的联想,其交际效果自然要大打折扣,而且也有损于相关“豆腐文化”的宣扬和传播。相应地,“麻婆龙虾仔”也可采用“音译+意译”的模式译成“Mapo Crayfish”。③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王立弟教授在与笔者的一次交谈中认为,“麻辣小龙虾”在北方简称为“麻小儿”,此处“龙虾仔”也即“小龙虾”,是故此“龙虾仔”非彼“龙虾”仔,不可译为“baby lobster”,而应译为“crayfish”或“crawfish”。笔者从中受到启发,采用“音译+意译”法将“麻婆龙虾仔”译为“Mapo Crayfish”,在此对王教授不吝赐教深表谢意。
三、结语:文化的“传真机”——音译
近现代以来,音译不仅成功地引进了许多迥然一新的思想文化等观念,还丰富了相应的汉语言文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成功音译的例子多如牛毛,诸如 “法西斯 (fascismo)”、“经济 (keizai)”、“瓦(watt)”、“吨(ton)”、“加农炮(cannon)”、“科学(kagaku)”、“雷达(radar)”、“声纳(sonar)”、“幽默(humour)”、“卡通 (cartoon)”、“吉他 (guitar)”、“探戈(tango)”、“扑克 (poker)”、“苏打 (soda)”、“咖啡(coffee)”、“夹克 (jacket)”、“酒巴 (bar)”、“高尔夫(golf)”、 “ 马 拉 松 (marathon)”、 “ 奥 林 匹 克(Olympic)”、“瓦斯 (gasu)”、“维生素/维他命(vitamin)”等等,可谓涵盖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生活、体育、医疗等一切方面。另外有些音译词在逐步“汉化”的过程中可能还会产出一些具有词缀性质的音节,准确地说是形成了汉语中的“准”语素,从而表现出较强的构造能力,使得相关汉语言的表达能力成倍提高。例如,“taxi”音译为“的士”后,“的士”便迅速被汉语接纳,其中“的”有日益发展成独立“语素”的趋向,因而表现出惊人的构词及表达能力:我们不仅可以将“的”与其它语素组合成“打的”、“的哥”、“的姐”、“的嫂”、“的爷”、“的票”、“飞的”、“面的”、“轿的”、“摩的”、乃至“拐的④指用摩托车作为动力组装而成的小型三轮车,可坐三五人,费用一般比摩的贵、比面的便宜。因为危险性大,所以现在大多数城市都取缔了这种“出租”运输。”等等,还可以将“的”单独用在句中,如“小心,的飞过来了!”、“那儿的的贵么?”等等。
另一方面,在西方诸语言中经音译而来的外来词亦比比皆是,但汉源的外来词就少多了。就英语而言,其中的汉源外来词相对来说是少之又少了,如“tao(道)”、“Confucius(孔子)”、“yamen(衙门)”、“kow-tow(磕头)”、“fengshui(风水)”、“pakua(八卦)”、“mahjong(麻将)”、“coolie(苦力)”、“litchi(荔枝)”、“chowmien(炒面)”、“Peking(北京)”、“hutong(胡同)”等等。据OED①即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是世界上最权威的英语辞典,1857年开始编撰,1888年出版第一分册。目前该辞典每3个月就会更新一次,可谓与时俱进;本次在线搜索为2010年12月完成。参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eb164d0100paf2.html,retrieved on December 17,2012在线查找,在多达267,613个词条当中,真正被认可的汉源外来词仅245个;进一步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汉语借词在英语词汇中大体上只突显中华文化、生活习俗和地理概貌三个方面,在英语词汇体系中处于边缘地带”②梁改平:《关于英语中汉语借词问题的探讨》,《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第51页。。当然这种现象出现的背后有着政治、经济及文化不平等交流等等方面的历史原因,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汉译英没有足够地重视音译:某些本国人不敢大胆采用音译,可能是因为缺乏文化自觉;外族人轻视慢怠音译,可能是文化帝国主义在作祟。“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的交流活动,具有很强的目的性,这里必然涉及到‘为什么翻译’的根本问题”③叶玲,唐述宗:《从目的论角度解析严复和林纾的翻译策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第122页。,从文化角度审视翻译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完美地“传真”原语民族的独特文化,其中音译便是名副其实的“传真机”。今天,中华民族处于伟大复兴之际,我们急需输出中华民族的特色文化,也就急需重视和深入研究这台文化“传真机”——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