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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困境及对策

2013-04-11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网民

崔 征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要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视,也是对当前虚拟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一、网络虚拟社会的界定、特点及其双重表现

(一)网络虚拟社会的范围界定

关于网络虚拟社会的认识,目前还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其基本内涵是实践主体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虚拟现实技术融合的基础上,通过虚拟实践创造出来的以光、电、声、色、影为表现形式,以网络交往形成的社会关系为框架,依托人类文明成果,对现实世界和非现实之物进行数字化编码而建构起来的人文空间,也是人类交流信息、情感释放、知识生产的新型社会空间。[1]“以客观化的视角观之,网络就是一架桥,它使世界以信息的方式被展现。”网络虚拟生活的这种特征,融视听于一体,铸声色于一炉,它以技术为载体,把发生在现实社会里的东西或网民自制的内容在虚拟世界里表现出来,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联结起来,把人类新的社会存在形式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联结在一起,把现实社会的思想与活动与虚拟世界的思想与活动联系起来。

(二)网络虚拟社会的基本特性

1.虚拟性

在虚拟社会里,人依然是活动的主体,其行为却被注入虚拟化和非实体化的特征,其中介系统是符号或数字。但是,不可否认,虽然相隔的是虚拟的空间和现实的距离,相连的却是心理沟通和思想交流, “寄形”的方式是虚拟,表达的渠道是网络,收到的效果是快捷。

2.自由性

由于网络本身的特殊性,使人们在交流时就会处在一种 “若即若离”、虚虚实实的状态,而这种状态下的交流,使网民在精神方面 (心身、道德法规等)不受任何约束。在虚拟社会里,网民摆脱了外部因素的束缚,可以自由地创造任何自己想要的东西。一方面,网民可以自由选择虚拟实践的方向,可以寻找适合自己的虚拟活动方式;另一方面,网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别人交往,削减了现实社会中身份、地位等事实上的不平等,达到精神上的平等。网络社会里, “我在模式”、 “跟帖模式”、 “点击原则”、 “说原则”,都可以自由选择。在这个空间里,网民可以自由地表达各种心理感情。对一些网民来说,现实的不平在虚拟社会得到补偿,心理上的不忿在网络世界得到慰籍。而且,充分的自由,是网民发泄和表达的最佳媒体,打破了精英人物垄断话语权力的局面冰释了知识权威,消解了文化霸权。

3.自控性

在虚拟社会里,网民可以自己决定交往、学习或娱乐,也可以随时离开感到压迫或强制的群体。交流的方式,交流的时间,交流的场所,差不多都是自己选择的,真正是 “我的地盘我做主”。虚拟社会里,网民可以选择E-mail进行异步交流,也可以通过QQ、微信进行同步沟通;既可以通过Web进行信息查询或发布,也可以通过Usenet或BBS进行专题讨论;既可以通过Web Radio收听新闻或音乐,也可以用Web TV看电影或动画。虚拟社会的技术平台使网民的活动具有了显著的自控权,网民可以自己决定网上购物、网上学习、网上娱乐。

第四,社群性。随着对虚拟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入,网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等与其他网民进行信息交流,并在相互沟通的基础上,结成相对稳定的虚拟群落,形成网络社区。[2]虚拟世界里,你随时都可以选择自己合群的网友。社群性体现了人的交往的多样性,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又一空间和形式。

(三)网络虚拟社会的双重表现

1.张扬个性与炒作煽情并存

网络社会最突出的作用是表达个性,显示自我。网民可以通过博客、微博等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可以通过博文指点时政。网民的见解以及那些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表达出来东西,都可以在网上展现。在这里 “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网络空间的自由性,给无数网民 “指画一方”的权利;网络空间的隐匿性,又让网民无所顾忌地表达自己的个性心声。在虚拟社会里,你不必担心自己是一个“无名小卒”、人微言轻,个性化的话语可能使你一夜走红,名扬大江南北。但是,与此相伴的是,一些人刻意标新立异,追逐网络效应,并与现实的私欲结合起来,煽情炒作出一个个网络风波,也有人故意推波助澜,将一波又一波的网络事件推向远处。在网络上还出现了专事此项工作的网络推手,他们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使某个特定对象成为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

2.披露真相与渲染虚假并存

网络在传播事实真相中起到了巨大作用。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地方的矿难是网络率先披露的,一些地方的信访事实是网络率先披露的,一些地方的违法事件是网络率先披露的,一些地方的冤假错案也是网络率先披露的。网络在披露事实方面敢为人先,在揭露社会阴暗面中起到了伸张正义的作用。正是由于网络的渲染效应和现实威力,一些人借助网络,怀着一己私欲,随意散布流言或夸大事实。网络谣言的疯狂与现在网络信息的发达有关,传播渠道多样化、传播速度极快、进入门槛低等因素都为其疯狂创造了条件。在别有用心之人的掌握控制之下,一些虚假的消息被贴上网页、输入网站、写入博客,在网站和一些人的支持下洒向四面八方。泛滥成灾的假新闻、造谣事件,使不少网民感受的是网络生态环境的恶化,是精神家园的破坏。

3.传播信息与制造网络垃圾并存

网络是传播新知识、新科技的重要场所。正因为如此,互联网以其互动性、时效性、综合性及超文本性等特点,在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认可,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体。它让受众在面对媒体时,不再是单纯地接受或回避信息,它给了使用者一个表达自己感受的渠道,受众可以通过自己大脑的思考,形成自己的意见,进而参与到传播活动中。但是,传播文化知识的同时,网络垃圾也成为令人头痛的事情。随着网络言论的开放,一些网站、一些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无视国家法律,大肆散布网络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严重,也扰乱了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整个互联网似乎是一个毫无规范的空间,丑闻、口水、通缉、人肉搜索等充斥其中, “恶搞行动”暴露的攻击本性,这些都表现出网络的窥视和扩大化、联想和类型化、泛性化、冲动化等特点,也凸显出网络空间里个人思想的多样性和个人行为的无序性。

4.褒扬正义与发泄怨愤并存

现代社会中,不管是政府还是商家很看重网络在信息传播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政府开通的 “强国论坛”、“中青在线”、官方微博等都有很大影响。而 “日记门”、“香烟门”、 “白宫门”等,也是在网络的激励下辐射到全国的。一些焦点事件,如重庆 “钉子户”事件、周老虎事件、厦门的PX事件、云南的 “躲猫猫”事件、山西 “黑砖窑”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由于本身具有极高的关注度、震撼力和新鲜感,网民踊跃发言,经过网络动员后成为政府解决相关问题的巨大推动力。正是由于这种有别于传统媒体的互动性,网络才能够成为聚集民意的新通道,成为网民参政议政的舆论平台、话语平台。他们把生活空间里发生的事情,搬到虚拟空间里,让网民发表意见,或者求助于网民,或者借助网民的力量,达到某种目的。既然网络具有这样的力量,既然公众舆论的压力如此巨大,互联网也同样成为情感宣泄甚至谴责、讨伐社会邪恶的重要手段,甚至成为一些人发泄私怨的工具,它通过情感渲染和道德谴责等手段,把一些人的愿望和心理宣泄得淋漓尽致。

二、我国网络虚拟社会管理中的问题

(一)网络社会安全问题严重

一是网络犯罪增多,网络病毒危害严重。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组织 “网络水军”恶意攻击商业对手、破坏权威评选的公平公正性;一些地方,网上药店、钓鱼网站、骗子网站欺骗消费者、坑害消费者的案件更是数不胜数。一些地方,黄、赌、毒等违法网站神出鬼没,打击不尽,关闭不绝,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场合,计算机病毒严重地扰乱了网络虚拟社会中的正常生活秩序,对不少网民也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二是出于争夺利益目的的网络事件增多。去年谷歌发难,实际上是想借机持续地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中不时在 “网络审查”问题上 “敲打”中国政府,而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应对显得很仓促,感到很被动,显示出我们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缺乏预见性。 “企鹅”发飙, “奇虎”难下,也是一些网络公司互相攻击、互相抵制的典型事例,也暴露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无序性。三是网络信息污染问题。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组织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邪教等不良信息和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对网络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一些国家利用他们在互联网上的主导地位,对我国进行渗透,宣扬其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对我国的思想、观念、政治、伦理道德等产生冲击;一些网民在现实社会和网络虚拟社会中呈现双重道德人格,在互联网上肆意发布虚假信息,随意造谣诽谤,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一些敌对势力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网上炒作、煽动、组织串联,与我争夺舆论阵地、争夺人心。

(二)舆论引导机制不健全

当下网络上骂架,网络上 “动武”,网络上黑客攻击,网络上拉帮结派,围观围攻,随处可见。即使一些社会精英,也是文雅不足, “生猛”有余,常常在网上对骂,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搞得坊间乌烟瘴气。通常情况下,这种“网络对骂”现象除了给当事人免费做广告并 “捧红”当事人,并给广大网民提供了 “拍砖”的例证,给广大阅读者提供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外,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不健康的舆论,伤害了他人,丑化了自己,误导了庸人,也污染了公共环境。冷静思考,不难发现,网络上骂架不仅仅是网民的品质出了问题,不仅仅是一些人的网络操行出了问题,也和我们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和我们的网络社会管理不健全有关,和我们的舆论引导机制不健全有关。

(三)网络管理体制机制滞后

一是管理思路滞后。对互联网这个新生事物,整个社会对其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落后于形势,缺乏共识。政府也缺乏从公共安全意识出发,系统运用公共管理手段,对互联网和虚拟社会进行有序地约束、管理和引导,公开管理、公开执法缺位,虚拟社会安全隐患凸显。二是管理方式滞后。虚拟社会中,各种文化思潮和行为方式都在涌动,难免出现混乱,不少人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出了乱子。于是有关部门对其 “加大管理”,采取经常性 “整治”措施,并用各种名目的专项打击活动予以配合执行。这些内容占据文化活动的大部分工作,造成 “重管理,轻发展”的现象。一些部门,在利益面前互相争抢,在问题面前互相推诿,不利于形成社会管理一盘棋的格局。三是管理技术手段滞后。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从技术角度而言,其本质就是先进网络技术之间的较量和对抗。技术不断升级,软件不断更新,病毒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给管理带来很多新问题。四是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我国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条例,但过于原则笼统,覆盖面狭窄,适用性和操作性不强。

三、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基本措施

(一)重在预防,创新管理机制

1.在 “防”的基本取向上,应实现网络社会安全教育机制化

对虚拟社会,要重视而不忽视,要善待而不压制,要规范而不放任。在我国,网络社会的主流应该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导向应该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轨道应该在社会主义范围内,价值取向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准则。建立网络社会安全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广大网民的培训和教育,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用先进文化引导网民,凝聚人气。既提倡网络文明,又不泯灭网民的个性;既提倡先进的伦理道德,又不扼杀网民的思想自由;在这个前提下,网络安全教育要做到 “三个结合”:一是灌输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网络虚拟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多地感到 “强势宣传,单向灌输”效果的局限性,这种居高临下的方式,让人们难以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的感觉。尤其是青少年,他们对这种教育方式有一种逆反心理,可能会出现过激行为。多维互动的网络时代,不少网民对千篇一律的灌输式教育感到“审美疲劳”。这需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在互动中增进理解和信任,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传播真、善、美,在传播真、善、美的过程中促进网络健康发展。二是扶正与压邪结合,网络舆论引导与伦理道德并用。对于网络问题,不能视而不见,作壁上观;不能引导无序,剪不断、理还乱;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束手无策;不能一味吹捧 “草根”,以 “民粹主义”态度推波助澜。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引导有力,用良好的道德标杆规范网络言论,用优秀的道德风尚引导网络风气,用有力的措施压制网络邪气,用规范的网络语言净化网络环境,形成畅所欲言、理性交流的良好氛围。三是网络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结合。一方面,网络建设是整个社会的事情,所有网民都应守土有责,在全社会形成合力,众志成城,共同培育网络生态。另一方面,强化网站经营的社会责任,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运行规则,以对话求理解,以共识求团结,以包容求和谐。

2.在 “防”的措施规范上,应实现网络社会管理规章机制化

建立健全严格的网络管理规章制度,把好网站内容的质量关,防止涉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当的信息上网;采取严厉措施,依法封堵那些危害国家信息安全、色情暴力等内容,以积极的、健康的文化来引导网络社会的发展。构筑法律之网、防 “渗”之网、安全之网,推动网络安全工作“社会化”[3];完善信息机构,推动网络安全工作 “现代化”;完善管理措施,构筑网络安全的 “防火墙”;引导网络行为,矫正网民的不良 “兴奋点”;强化网络道德建设,保护网民的平等话语权。国家和政府要依法管网,要管得有理有据,要管得理直气壮,要避免随意性,还要避免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想管什么就管什么的做法,形成网络宣传、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网络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推进的局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管网,在全社会形成抵制网上低俗之风的良好氛围。

3.在 “防”的方法要求上,应实现网络社会关系协调机制化

一是建立网络社会的组织协调机制,为处理网络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障,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加强网民与政府的对话,增进网民与党和政府之间、与网络管理员之间的相互理解,以增进社会信任,化解网民的不满情绪。二是建立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与网民的沟通渠道,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该回答的要及时回答,该澄清的要及时澄清,该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该反馈的要及时反馈。网络上的问题,往往面大量广,是各种情绪、意见的积累,要防止突发事件的变异,当报即报,当断即断,避免激起网民抗争的情绪和盲目的激情,更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文化渗透,属于国家行为的,要靠国家来统筹;属于文化内容的,要靠文化的力量来对付;属于思想渗透的,要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来抵御。要倡导健康和谐的网络文化理念,提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形式,以和而不同的态度对待网络争论,用公平正义原则开展网络批评,以利国利民的责任意识对待网民的言行,组织实施绿色网络工程,提倡网络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网络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网络的信息传播功能、民意汇集功能和娱乐功能。

(二)加强引导,占领思想高地

1.加强思想引导

事实表明, “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 “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这个阵地怎么坚守,不仅是政府要考虑的问题,也是众多网民需要考虑的问题。为此,要巩固网上德育阵地,坚持把科学理论灌输和先进的思想渗透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增强主流网络和版块的吸引力,以先进文化引领网络文化,不断提高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网络阵地的防御能力,为巩固网络阵地提供思想保障、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现实社会的思想碰撞中,我们讲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虚拟社会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不积极主动地用正面舆论去占领互联网阵地,那么负面舆论甚至错误舆论就会去占领。[4]对网络舆情,既不能视为 “洪水猛兽”,畏而远之;也不能认为其 “虚无缥缈”,听之任之。网络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大,是传统媒体无法可比的。要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如果说网络化发展和网络社会兴起对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那么也只有通过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网络文化健康而有序地发展,防止和克服其负效应,才能使这种积极性充分彰显。

2.加强舆论引导

现实生活中,从传播文化到沟通交流,从反映心声到参政议政,从表达己见到关注生活,都有互联网的 “身影”。网络是个公共言论的平台,人们可以相对自由地发言。网上传播什么、不传播什么,有一个主张什么、反对什么的问题,也是一个舆论导向的问题。对网上出现的各种热点舆论特别是负面信息,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加以应对,决不能视而不见、反应迟钝,否则,极易造成简单问题复杂化、个性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扩大化,给工作造成被动,给社会造成混乱。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一定要把握网络媒体的特点,讲究引导的艺术,注重引导的效果,在进行客观报道的同时,增强引导的有效性。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构建良性互动机制

1.建立良性互动体系

一是政府与网民良性互动。理想的网络社会管理模式,应该是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的,通过网络引导百姓知政、议政、参政。政府要满怀关心,满怀爱心。要使官民对话成为一种常规,成为一门艺术。面对网民的不同质疑,要平心静气地理会,不愠不怒;对问题要客观看待,辩证分析,不躲不避;对敏感问题,不闪烁其词,对热点话题,不糊里糊涂。二是网上与网下良性互动。让网上的行为因虚拟而有引力,让网下的行为因现实而有魅力。三是网民之间良性互动。网民可能相隔万里,可能相近咫尺。但是,心里的距离却是由沟通的效果决定的。近在咫尺,更希望心有灵犀;远在天涯,也渴望息息相通。互动的前提是有的,互动的愿望是有的,互动的效应也应该是良好的。网民互动应该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感情应当是真诚的,交流应当是平实的,表达应当是平静的。

2.建立良性的民意表达渠道

一是畅通民意。信息网络是人民群众在虚拟社会的“发声器”,也是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中最大的 “发声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这个渠道应该是畅通的而不是阻滞的,应该是健康的而不是畸形的,应该是充满生机的而不是死气沉沉的。民意不通,则上下不通,其危害可以从已有的群体性事件中找到佐证。二是倾听民意。既然我们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定位在鱼水关系上,那就不应该趾高气昂、居高临下。心态更平和一些,语气更婉转一些,态度更谦恭一些,不会损害我们的形象,相反还会改善我们的形象。三是回应民意。我们的政府不应单纯地吸收民意而不发表意见,不能面对民意无动于衷,不能兼听而不明视。政府对民意的回应必须是积极的,对民意的态度必须是谦恭的,对民意的理解必须是积极的,对民意的解决必须是有效的。

3.建立良性的问政措施

网络社会是聚集起来的网民生活。网民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网络就成为意见的集散地、舆论的放大器。在传统管理中,往往是政府发布工作汇报、书面指示,层层下达,等待意见反馈到手中,为时已晚。近年来,国内一些热点网络事件反复证明,管理网络时,越压越躲就越描越黑,民声也越沸腾。客观的分析,良好的态度,积极的应对,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官方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利用官方网络发布公告,或者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纷乱的言论与高涨的舆情 “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形”,才是政府危机公关之典范。[5]要健全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考核机制,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方式,要构建政府、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多元治理框架。要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尊重群众的社会管理参与权。

4.建立良好的网络管理队伍

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关键要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每一个管理者,都应立足宣传发动,做虚拟社会科学化管理的引领者;都应坚持实事求是,做虚拟社会科学化管理的探索者;都应着重解决问题,做虚拟社会科学化管理的实践者。虚拟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和表现,势必会在现实生活中再现,如不及时加以规范管理,必定会影响整个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切实加大投入,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网络管理队伍,加大对网络安全问题、网民失范言行的治理整顿,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虚拟社会环境。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学网、知网、懂网、用网,主动借助网络这个快捷便利的渠道,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加强与广大网民、群众的沟通交流,通过网络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在互动交流中加深感情、增进理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建立完整、适用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认证制度,通过加强内控建设,完善网络运行的风险评估、预案管理、网络预警、紧急应变流程。加强网管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网络信息传播规范、批评规范、争论规范、表达规范。

[1]龚维斌.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的十大关系[J].行政管理改革,2011,(5).

[2]林景新.网络危机管理[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

[3]李永新.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中的媒体应对与舆情引导[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2).

[4]胡百精.危机传播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5]赵国鸿.提高执政党在新传播环境下的社会管理能力[N].学习时报,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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