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
2013-04-11杨明庆赵宇坤
李 斌 ,杨明庆,赵宇坤
(1.黄河水利委员会 建设与管理局,河南 郑州 450004;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3. 山东黄河河务局 工程建设局,山东 济南 250013)
0 引言
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关系到广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移民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修订并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下称新《条例》)。 这对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促进水利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总投资17.15 亿元,永久征地1 052.27 hm2,临时用地3 625.53 hm2,拆迁房屋面积18.37 万m2,移民安置人口1 179 户5 067 人,共涉及山东、河南两省12个市、31 个县(区),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投资之大、任务之艰巨、涉及范围之广,居历年防洪工程建设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之首。2012 年8 月10 日,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为扎实做好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确保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按时开工和顺利实施,经研究,开展了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 该工作关系到整个防洪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 本文试对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重要环节进行探讨[1~5]。
1 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目标和分工
1.1 监督检查工作依据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为:(1)山东、河南河务局制定的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工作计划;(2)《关于规范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黄财[2010]2 号)。
1.2 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的目标为:以满足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确保按期开工和顺利施工为第一要务,同时保证合规、合法地使用移民安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1.3 监督检查工作的分工
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负责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沟通和处理,并对山东、河南两省局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山东、河南河务局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的检查、报告和问题处理工作。 项目法人负责所属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的自查、报告工作[6~7]。
2 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
2.1 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的基本情况;(2)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的监督管理体制;(3)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情况;(4)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情况;(5)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6)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工作情况;(7)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情况;(8) 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其他情况。
2.2 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级河务部门要高度重视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认识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2)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在省、市、县河务局内部建立了责任制,各级河务部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
(3)对于在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或下级报告的需由上级机关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在3 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明确解决时限。 需要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答复的事项,要在发现问题的当日上报。
(4)在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中, 各级河务部门要对提供错误、虚假信息,不及时或定期报告问题,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利影响、 工作被动等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分。
3 监督检查工作方式
根据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实际, 制订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对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达到预期成效[8~11]。 在实际工作中, 实行定期巡查、 重点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3.1 定期巡查
山东、 河南河务局每月要对管辖范围内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巡查,项目法人(现场派出机构)每月要对所属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二次全面巡查。定期巡查应写出专题报告,于巡查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2 重点巡查
山东、 河南河务局每月应对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达到关键节点控制单项工程和定期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单项工程增加一次巡查。项目法人(现场派出机构) 每周要对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达到关键节点的控制单项工程和定期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重点巡查应写出专题报告,于巡查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3.3 抽查
抽查工作根据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开展情况和定期巡查、重点巡查报告情况择机进行。抽查工作由黄委会建管局牵头,规计局、财务局、审计局、移民局参加。根据巡查、抽查情况适时召开黄委会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工作联席会议, 通报检查情况,协调、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4 结语
作为主管部门, 黄委会及附属部门行使政府监督的权利和职责, 负责对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的实施进行监督, 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 在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监督检查中, 具体应从监督检查的设置、组织、实施以及相关依据和要求等方面着手,准确到位,保障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的占地处理及移民安置的顺利进行、 保障防洪工程的顺利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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