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尼尔森对马克思主义语境中道德表述的阐释
2013-04-11刘永安
刘永安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23)
马克思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在表述道德时,或者把道德看作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或者直接提出了“道德是意识形态”的命题。那么,究竟该如何理解这些表述的真实含义?它们是否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是对道德本质的揭示?马克思主义者对道德说教和意识形态道德一贯的批判立场,是否说明他们是在一般的意义上对道德的拒斥与反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态度和道德本身具有双重的理论意义。加拿大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凯·尼尔森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不同语境,对这些表述的含义予以阐释,并对它们所属的范畴和对道德的解释限度进行了界说,消除了人们对这些表述的可能性误解,为我们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思想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参照。
一、意识形态概念分析
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关于道德的表述总是与意识形态的概念相关,因此,要想准确理解这些表述,就要对意识形态概念做出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的说明。尼尔森首先将包容性(latitudinarian)意义上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与马克思主义者通常所言的意识形态概念加以区分。包容性的意识形态概念类似于社会人类学家所称的“观念体系”,它指称“一个共同体或群体所特有的一系列密切相关的观念、信仰或看法”,或者“一些具有解释经历和指导行为功能的密切关联的观念、信仰或看法”[1]5。相比而言,“马克思主义者在谈论意识形态的时候就非常具体,他们认为意识形态作为一个社会的观念体系,通常是虚假的观念,并通过伪装的方式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2]123。尼尔森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者通常所言的意识形态的特征。
尼尔森比较了以上两种意识形态概念的异同。二者都是世界观,都是一系列密切相关的观念体系,在社会中都具有辩护的功能。所不同的是:首先,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一概念的内涵添加了阶级限制,强调意识形态产生于阶级社会,并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利益,其内涵和外延比包容性概念狭窄一些。其次,包容性意识形态概念对它的辩护功能的合理性不进行规范性评价,或认为在某些时候这种辩护就是真实的,而且从理性和道德上讲,接受意识形态被证明是有理的。而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通常意识形态歪曲和代替了理性的或道德的合理主张,从合理客观的角度来看,意识形态通常在道德上和理性上不具有合理性,在不被歪曲传播的情况下是不能被人们接受的。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意识形态通常被认为具有歪曲和虚幻的本性,因此,这一概念通常是在否定性和批判性意义上加以使用的。而包容性意识形态概念却为合理的具有辩护功能的意识形态留下了阐释的空间,它没有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在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时的那种贬损的含义。
对于以上两种意识形态概念,尼尔森首先认为包容性意识形态概念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的批判以及对其在阶级斗争中的作用的强调,所以在意识形态服务于阶级利益这一点上,他与其他马克思主义者通常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是一致的,但对于歪曲和虚幻是否也是意识形态必要特征的问题,他提出了有别于传统马克思主义观点的不同看法。他认为意识形态通常但不必然具有歪曲和虚幻的特征,他说:“如果《资本论》是通过系统和清晰的方式说明了事实的真相,那么它既是好的科学,同时也是好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在反映阶级利益的同时也可以是无偏私地在描述实现一般的人类解放的方式。”[2]124在这里,尼尔森吸收了包容性意识形态概念的优点,即为非虚幻的、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真实性或科学性的意识形态留下了说明的空间。尼尔森认为“意识形态的特征——那些可以界定意识形态是什么的东西——是符合了阶级的利益而不是像马克思主义圈里通常所说的那样是它的歪曲特性,我认为它具有歪曲的倾向,但不是必然这样,符合了阶级的利益才是判断观念能否成为意识形态的关键”[2]5。因此,尼尔森认为马克思主义者应该这样来定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功能性地服务于一个阶级或有时是一些阶级的利益的信仰、观念的集合。”[2]258—259在这种理解中,意识形态的特征是符合了阶级的利益而不必然是歪曲了我们对社会现实的理解,他认为这个概念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文本。
二、马克思主义语境中道德表述的真实含义
在马克思主义的有些语境中,道德被表述为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这一表述主要是从道德起源的角度谈道德的,它揭示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对现实物质生产活动和物质生产关系的一种反映,“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3]99。因此,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总是代表和反映了一定阶级的利益,其产生和消亡是伴随着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物质生产关系的变更而发生的。这一表述意在说明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其产生和变化反映并受制于一定的物质生产关系。这一表述中的道德泛指一切阶级的道德,意识形态是指反映了一定的阶级利益的观念形态,这里既包括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也包括挑战阶级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在这里是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的。尼尔森认为,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者正是依据对阶级道德与现实生产关系的这种认识,才反对任何形式的道德说教。道德的说教颠倒了存在与意识、思想与现实的关系,所以他们反对以纯粹思想的批判代替反对现存制度的实际斗争的做法,他们不赞同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仅仅停留于进行道德的谴责,“这种诉诸道德和法的做法,在科学上丝毫不能把我们推向前进。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做证据,而只能看做象征”[3]156。尼尔森对这种表述的理解有助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者为何反对任何形式的道德说教,并且强调科学地而不是主要通过道德的方式批判资本主义的重要性。可见,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反对道德说教,实质上反对的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道德与社会存在之间关系的颠倒。
在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些语境中,道德被直接表述为“道德是意识形态”这一命题,这种表述主要是从道德功能的角度谈论道德的。为了准确地理解和阐明这种含义,尼尔森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注意这种语境中意识形态的另一个特征,这就涉及到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问题。他指出:“成为上层建筑是成为意识形态的必要非充分条件,所有的意识形态属于上层建筑,但并不是所有的上层建筑都属于意识形态。”[2]125尼尔森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的有些语境中,处于上层建筑的道德不一定是意识形态,而且他认为马克思主义者不认为他们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没有理由去相信马克思会把自己的和他密切的、值得信赖的伙伴们(包括恩格斯)的道德信念看作是意识形态”[2]126。那么,在这种语境中,马克思主义者所讲的意识形态又是指什么呢?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必须有一个阶级社会才有一种意识形态,但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公共观念,即社会所允许的我们的自我想象是最典型的意识形态。它几乎总是曲解了我们对于自身的理解,几乎总是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2]125从中可以看出,在这种语境中,马克思主义者在讲“道德是意识形态”时是在贬义的意义上讲述的,其中的意识形态是指上层建筑当中具有歪曲和虚幻性质的、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那一部分,其中的道德是特指取得支配地位的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道德。其意思可以理解为统治阶级的道德具有欺骗和歪曲的本性,具有贬义意义上使用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尼尔森认为,这样理解就可以解释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什么说现存的道德几乎都是意识形态,并认为这就是当马克思主义者在多数情况下说“道德是意识形态”和对道德表示怀疑时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
尼尔森对“道德是意识形态”命题的理解,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以及大多数的追随者们对道德的一种态度,即对道德的蔑视和谴责。马克思认为道德像法律和宗教一样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通过欺骗和神秘化的方式具有为现存社会体系进行辩护的功能,它声称自己是毫无偏私地反映了每个人的利益,但在现实中反映和辩护的却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里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它模糊了工人阶级对什么是他们自己的利益的理解,它钝化了工人们与生俱来的反对非人道状况的决心。道德侵蚀了工人阶级在特定的条件下采用任何一种方式去建构社会主义的决心,它迷惑了工人,使得他们难以拥有革命的意识。因此,尼尔森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抛弃或拒绝道德本身,而是拒绝在阶级社会普遍存在的意识形态的道德。马克思对道德谴责的热情可以理解为是鄙视和痛恨那种用服务于统治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的道德对真正道德的滥用。”[2]255—256
如上所述,尼尔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不同语境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的不同表述做出了自己的解读,不管这些表述的含义有何差异,在他的理解中这些表述中的道德都是指意识形态的道德,即反映并为一定阶级利益辩护的道德。就第一种表述而言,意识形态的道德泛指阶级社会里不同阶级所持有的道德观念,这种表述侧重于强调这些道德观念对于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以及由之所产生的不同的阶级利益的依赖,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后者决定了前者,而不是相反。正因此,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反对颠倒了这种因果关系的道德说教。在第二种表述中,意识形态的道德特指阶级社会里取得支配地位的、反映了统治阶级利益的道德,“道德是意识形态”侧重于强调这种带有欺骗性和歪曲本性的道德具有为统治阶级利益辩护的意识形态的功能,马克思及其追随者批判和反对的正是这种看似反映了普遍利益实质却是为剥削阶级利益服务的道德。
三、马克思主义语境中道德表述所属范畴的确认及其意义
尼尔森认为,马克思及其追随者们探讨道德的问题,“并不是出于道德认识论的原因,而是他们看到了道德在阶级社会中的心理的和社会的用途,所以他们有理论的原因希望在阶级社会提出道德的问题”[2]128。马克思主义对于道德的表述想要说明的是,在阶级社会里道德观念是如何产生的,道德有怎样的功能以及这种功能通常是怎样发挥其作用的。因此,尼尔森认为不管怎么理解,上文的两种表述都是对道德的一种社会学解释,它们对道德的解释应属道德社会学的范畴,而不属于元伦理学或规范伦理学的范畴。他说这些表述“不是现在我们称之为的对道德概念的元伦理学的陈述,不是任何一种关于道德是什么的语义学的主张,也不是关于我们如何判断对错的认识论意义上的主张。相反,他应该被看做是一种道德社会学的主张”[2]109。尼尔森认为,做出这种确认和区分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将这些问题混为一谈或被整合为一,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一些提法就会遭到曲解或被不当引申,进而形成一些对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错误理解。
首先,尼尔森不认为这些表述是对道德概念的元伦理学解释,他认为:“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常常以轻蔑地口吻谈论道德和道德说教,并且彻底地说‘道德是意识形态’,但他们只是对道德的作用和功能做出了说明而不是从哲学的角度解释什么是道德的本质”[2]109。在尼尔森看来,并不是所有的道德都是反映和辩护阶级的利益从而成为意识形态的道德,以上两种表述中的道德都是指意识形态的道德,而不是指全部的道德。事实上,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中可以看出,他们也承认非意识形态道德的存在,他们坚信“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的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3]100。因此,尼尔森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像休谟、康德、摩尔的任务是去揭示道德真正是什么,而是说明在各种阶级社会中道德的起源和社会功能。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道德像法律和宗教一样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在阶级斗争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使人们接受现存的秩序,或者在它是革命意识的地方,它让人们接受一种新的预想的革命的社会秩序。尽管有时它可以作为上升阶级与统治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的武器,但通常它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这种对道德的说明应该被理解为是对意识形态道德的一种社会学解释,而不是对道德本质的一般说明。因此,我们不能将马克思以及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对道德说教和意识形态道德的批判曲解为是对所有道德的批判和抛弃。
其次,这些表述只是在描述的意义上解释和说明了道德的起源和功能,它们并不是在规范的意义上谈论道德应然性的判断问题。“规范伦理学主要回答一个行动何以成为道德的行动,以及决定道德上对错的根本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它试图寻求所有行动在道德上正确和错误的标准。”[4]2因此,尼尔森认为,对道德起源和功能的社会学解释是一回事,对道德的主张进行批判的检验则是另一回事,仅仅通过这些表述不能解决判断行为应当与否的问题,道德观念的成因与它们的合理性、正当性是有区别的。“一个人(阶级,社会)持有一定信念的原因和对这种信念的证明,有某种信念的原因和证明这种信念的原因之间是存在基本的区别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人们的阶级地位、人们在特定经济结构中的特殊位置决定他们的世界观、道德以及其他,但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分析的真理是一个信念的起源的解释与它对与错的评价无关。”[5]26仅仅指出观念的起源不等于是对正当性的论证,同样,我们也不能通过指出它的起源就简单地证明某种观念的错误。我们的世界观依赖于一定的经济条件不等于说不能独立地对这种世界观的正当性进行证明,解释道德起源是一码事,对其进行论证则是另一码事。因此,这些表述只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意识形态道德的一种事实陈述,它们本身并不蕴含道德价值判断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对道德说教和意识形态的道德,并不等于说他们反对道德本身,同时也并不说明他们就没有自己的规范性道德和相应的价值立场。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拥有自己的道德价值标准和相应的价值立场,关于这一问题只能另外撰文说明。
综上所述,尼尔森认为马克思主义对于道德的表述是对道德的一种社会学的解释,这些解释并不涉及规范和应然性的层面,而仅是在事实和描述的意义上解释了意识形态道德的起源、功能和作用,表述中所涉道德也仅指意识形态的道德,而不是所有的道德。因此,这些表述并未对道德的一般本质有任何断言,也并不涉及道德的应然性问题,它们对道德的解释有一定的边界和限度。明确这一边界和限度,有助于我们准确地把握道德和意识形态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在意识形态的道德与规范意义上的道德之间做出区分,进而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反对道德说教的真实含义,对于探究马克思主义究竟有没有自己规范性道德的问题,对于克服将马克思主义理解为一种反道德学说的倾向,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John Plamenatz.Ideology.London:Pall Mall Press,1970.
[2]Kai Nielsen.Marxism and the Moral Point of View:Morality,Ideology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Colorado:Westview Press,198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Shelly Kagan.Normative Ethics.Colorado:Westview Press,1998.
[5]William Shaw.“Marx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Marx and Morality.Kai Nielsen and Steven Patten(eds).Guelph:Canadian Association for Publishing in Philosophy,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