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马背上的法庭》反思我国法律现状
2013-04-11丁湾湾
丁湾湾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100083)
由《马背上的法庭》反思我国法律现状
丁湾湾
(北京林业大学,北京100083)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在相对偏远地区拍摄的,以朴素的村民为故事主要内容的反应当地法制现象的电影。导演力图透过一支流动法庭的办案之旅,制度下小人物的命运,折射出中国法制和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现状,民族的问题,文化的问题,环境的问题,发展的问题,宗教的问题,传统与现代的冲突问题,更直接表现出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影片中处理案件的过程,引发我们对偏远地区法官职业化的影响以及法律与风俗习惯冲突问题的思考,究竟在这样的地区,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法官;法律;冲突;风俗
在影片《马背上的法庭》中,由马法官、杨阿姨和年轻的阿洛组成的流动法庭在偏远乡村之间处理着村民之间的纠纷,每次解决纠纷都将马背上的国徽搬下,摆在最中间的位置,这种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值得我们尊敬。但是,在这样一个被传统习惯指导着的地区,新的事物是否容易被接受?人们是否会明白法律的公正性和强制性?
一、法官职业化对偏远地区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所谓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不仅具备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且具备法官必须具备的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为此,要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树立法官的职业形象,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完善法官的职业监督[1]。
在没有实行法官职业化之前,偏远村庄会推选出合适的人选作为法官,用他们自己的方式为村民解决纠纷。影片《马背上的法庭》就叙述了一个在偏远山区,非专业的法官为山区的民众处理着各式各样的纠纷的故事。
在《马背上的法庭》中,“泡菜坛子事件”很好地说明了非专业法官是如何处理人民的纠纷的。妯娌分家,为了分一个泡菜坛子而告上法庭。该案没有什么多余的环节,只有当书记员的杨阿姨苦口婆心的劝说,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调解一致。于是法官老冯狠狠地将泡菜坛子摔在地上,然后自己掏出五块钱让她们一人分得一半,这场纠纷才得以解决。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桩案件根本不会被受理。但是,在冯法官和杨阿姨这样的“法官”面前,只要是村民的事情全都被受理。但是,我们也看出,在这样的地方,以这种方式处理村民之间的纠纷,恰恰是村民们所能接受的并且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但是,为了健全我国的法制,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官职业化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些地方,可以说是“国家权力在其权力的边缘地带试图以法律的方式建立起自己的权威”[2]。
当法官职业化作用到偏远地区的时候,不论是法院人员还是村民都受到了影响。影片开头便以“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杨阿姨被迫提前离职,阿洛来接替杨阿姨。学到了法律知识的阿洛由于不想适应该地区的落后思想,所以运用了他所学的法律知识进行审判案件。可结果却不是村民们所能接受和理解的,村民们在法官不能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唯一能解决的方式便是武力,靠人类最原始的方式解决人们的纠纷。结果不仅扰乱了社会的秩序,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这样就违反了法律的初衷。
阿洛在学习了我国法律之后,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来到法院,已经学习并信任了国家的法律,回到家乡,不再想适应风俗习惯,想做文明执法的人。在阿洛身上,我们看到了我国法制的“魅力”所在。但是,阿洛所代表的力量却无法融入这个地区,在这片世代以习惯为规约甚至法律的地方,阿洛是毫无存在价值的。当法律所规定的诉讼程序和实体正义在这个地方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时,是不是要设立可以适应这个地方的法律?
二、法律和偏远地区风俗相冲突的问题
在《马背上的法庭》中,几乎每一个案件都说明着这样一个问题,法律和该地方的风俗习惯相冲突。最典型的案件属“猪拱罐罐事件”、“马被偷事件”和“村主任吃邻村羊事件”这三个事件。
在“猪拱罐罐事件”中,阿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支持封建迷信诉讼为理由驳回了诉讼请求,在法律看来,其处理方式是完全符合法律的。但是,同样作为彝族人的阿洛,忘记了甚至是不愿意记得,这样的荒唐的背后却是普米族深刻的民俗背景,猪拱了罐罐山实际上就是挖了祖坟,这在一般中国人的心中都很忌讳,更不要说在那个没有被所谓的“文明”开化的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在请求法官处理的路走不通后,受害方采取了最原始的方式即打斗来处理。整个家族的人们手抄伤害力大的“武器”,兵戎相见,这样的后果实在太严重,冯法官运用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最后判决张龙家赔一头猪外加一场法事。当阿洛以“法律不支持封建迷信”为由不支持法事时,冯法官以“法律不支持,你自己还不知道庙门”的话语变相地支持了封建迷信。冯法官虽然近乎完美的将纠纷处理,他的做法完全展现了他对人心和人性的洞识;不仅如此,最重要的是要将把这种洞识转换为风险程度的把握[3]。
在“马被偷事件”中,一路跟着冯法官的老马驮着国徽因为放在门外被偷,全村人帮忙寻找。最后在草海中找到,冯法官不顾生命地冲向里面,村民们的反应是“金的银的”?“铜的铁的”?关心的似乎是国徽的价值,而不是真正明白国徽代表的意义。当冯法官以“跟你们心中的佛一样重要”来解释国徽的时候,村民们摘下自己的门来把国徽艰难的捡了回来。村民们对待他们的信仰“佛”很忠诚,但是,对于法律,他们不知道也不愿意去了解。后来,族长找回了马,也找到了偷马的人,但是在冯法官向其要人交予公安局时,族长却执意用村民们的方式解决,不予交出。即使冯法官再与其讲法律知识,也不会交出偷马人。是因为人们受风俗习惯影响太深刻,不愿意接受新的规则吗?但是,在影片中,我们能看到族人们在看电视,接受着新事物的传播,开头的冯法官带着阿洛一路驮着新太阳电视,意味着新事物在村庄的传播。我们不禁疑惑,为什么人们可以接受别的新事物,却不能接受新的法律制度呢?
在“村主任吃邻村羊事件”中,在村主任之女与阿洛结婚之日,邻村的羊吃了村主任家的庄稼,村主任根据大家一致同意制定的村民公约,羊跑过村子,吃了我家的庄稼,羊就是我家的,将邻村的羊杀了作为婚礼的佳肴。当邻村的人来讨要羊时,他理直气壮地拿起村民公约来证明其行为是合理的。在这个保留传统的生活习惯的村庄,村民公约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便是他们的“法律”,便是合理的。即使,他们制定的村民公约与国家制定的法律相背,他们也不愿听取法官的道理。
在上述三个案件中,法律与当地风俗习惯的冲突显而易见,而这些案件最后的结果,前两个都是按照风俗习惯处理了,最后一个,当冯法官按照法律,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道德来处理的时候,遇到了强大的阻力。村主任因为阿洛“胳膊肘往外拐”而拒嫁女儿,阿洛一气之下带着妻子离开。阿洛这一行为引起了村民的不满,“公家的人带走了我们的女儿,什么时候把人送来,我们就不打官司了”!就在这样的传统习惯下,人民对法律失去了信心,可以说,在这部电影中,风俗习惯的力量比法律的力量大的多。难道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需要主要考虑这些遵守传统习惯的地区吗?似乎是不太可能的。要知道中国是一个城乡二元差距比较明显的国家,而现代的法律并不完全是而且也不能完全按照乡土社会传统的是非曲直来决定[4]。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国法制在这些偏远地区应当怎么继续下去?是放手让其以风俗习惯解决,不介入法律?还是增强法律在这些地方的力度?
三、偏远地区需要什么样的法官
《马背上的法庭》中,冯法官作为一名有着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老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每次都有其智慧之处。
在两妯娌分家因一个泡菜坛子闹上法庭的时候,在杨阿姨苦口婆心的劝说两姐妹发扬高风格无果之下,冯法官摔了坛子,拿出五块钱,给其一人两块五的坛子钱。任何一个不懂经济的人都会明白,双方当事人赋予了这个坛子太多的个人感情和主观价值,使之变成了某种“人格物”了[5],而当坛子没有了的时候,纠纷也就没有了。正如两妯娌的公公拍手说道:“摔的好,摔的好!”
在“借钱不还”案中,摩梭族的两位村妇为了150元钱闹上了法庭,原告要求被告还钱,被告愿意偿还却又一贫如洗,这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案子,判被告还钱就能解决,但是法律的问题解决了,实质的问题还是存在。于是又是老冯站了出来,他用150元钱买下了她家的小猪,让被告有钱还给原告。
在“猪拱罐罐事件”中,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冯法官的话对双方不起作用,他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让原告家的猪拱张龙家的罐罐,这一做法激起了张龙家的严重不满。在张龙家理解了原告的愤怒的情况下,冯法官判其赔偿一头猪外加一场法事,便也易于接受。
在上述三个案件中,冯法官处理案件的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他丰富的经验和极高的智慧,更为重要的是,他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他深知,法律是为了人们而立,法官的职责便是为了人们的利益,在一位法官面前,不能谈个人利益,由此可以看出,冯法官的职业道德之高尚。而在影片中,代表着我国法律的阿洛,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严格依法办案。在“猪拱罐罐事件”中,阿洛以法律不支持封建迷信为由不予受理。明明非常合法的处理方式,在这个不开化的村庄,反而起到了相反的作用。杨阿姨作为一名没有专业知识但道德素养很高的法官,在提前离职之前,一直跟着冯法官一同办案,而且用她特有的可谓道德的渲染去解决纠纷。虽然杨阿姨没有像冯法官那样的智慧,没有像阿洛那样的专业知识,但是,以杨阿姨的方式,在生活简单的偏远地区,如果人们听其劝说最后双方合意达成一致结果,那么这就是道德的力量。但是,在《马背上的法庭》影片中,几乎所有的案件,杨阿姨的劝说都没有效果,只能说明追求利益的人们,道德素养已不再高尚。
在上述三个法官中,也许我们一眼看出,冯法官的方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村民的纠纷,阿洛的方式完全不适应这个地方,杨阿姨的方式没有效果。但是,深入思考,我们便会发现,冯法官每次在处理好一次案件时,都会让自己牺牲或钱财或劳力。而仅仅为自己利益的村民却理所当然的接受,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冯法官的处理案件的方式恰恰是在“助长”村民不懂法、以封建迷信当作信仰的行为。冯法官不曾想去改变长时间形成的风俗习惯,法律却也不能有效地被村民所了解。
法官代表的是我国法制的发展状态,冯法官作为一名法官,舍己为人地为村民解决纠纷,维持了自己作为法官的脸面,但是,在国徽背后的国家法制的脸面却已被丢弃。村民对法制从来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只是在出现矛盾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找法官帮忙解决,更不用说相信法律了。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法官的行为,法官的行为代表法院,法官做了他们不能接受的侵犯了他们的利益的事,便再也不相信法院。不知道这是不是我国法制的悲哀。
在偏远地区,真正需要一种什么样的法官?或许,我们以前还可以寄托给道德或风俗习惯。但是,现在,在当地风俗习惯与我国法律严重冲突,在人们道德素养逐渐低下的时候,必须开出一条送法下乡的路,让法律顺利地送到相对偏远的地区。而在其中,最关键的便是法官。法官需要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素养,需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但并不是说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再退步,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做出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判决。但是,在这样一个对法律完全没有认识的村庄来看,这样的法官能够起作用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个法律与风俗习惯相冲突的地方,法官要想维系好这两者的关系,实为难事。可以选择不谈法律,像冯法官那样以人民能够接受的方式即风俗习惯,使人民一直生活在风俗习惯里;另一个选择就是运用法律,向人民灌输与其信仰相冲突的法律思想,但是在这个充满了与法律相斥的习惯的地区,近乎不可能。
“长腿”二十年前在走山路过程中,不慎跌入山谷离去;阿洛离开了这个在他看来没有前途和文明的地方;冯法官在杨阿姨离职、阿洛离开后,一个人牵着老马走在那条走了近乎数不清的山路上,因瞌睡不慎跌入山底而离去。余辉下,只有老马驮着国徽的孤独身影。导演似乎在用这样的表现手法来揭示我国法制在偏远地区想要走下去的困难。
面对这么大的困难,到底该怎么选择法官,选择怎么样的法官,对这样的地方来说,成了非常关键的事情。而如何选择确是一个两难的事情,如何做到两不矛盾,相互融合,真正成为一个值得深思和慢慢摸索实践的问题。
四、结语
法官职业化在偏远地区不仅仅影响法院组成人员,更重要的是法官人员的变动将会改变其审理案件的方式,对村民间接地产生极大的影响。而在近乎原生态的地区,人民保留着最传统的生活方式,最原始的风俗习惯,近些年来产生的文明社会的种子——“法律”一直未能进入他们的生活。法律在这样落后的地区不被人民认识,更谈不到遵守。当法律与风俗习惯相冲突时,村民们选择用他们相信的风俗习惯,法官在此时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引领人民慢慢走向法律的时代,而不能一味地跟着村民以风俗习惯解决问题。我国法制在偏远地区艰难地进行着,什么样的法官能够在这些地区真正地以一名合格的法官的身份依法处理案件呢?
[1]袁敏.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DB/OL].南方网,http://www.southcn.com/news/china/zgkx/200207290799.htm.
[2]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M].北京: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59.
[3][美]桑斯坦.行为法律经济学[M].涂永前,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0-31.
[5]苏力.海瑞定理的经济学解释[J].中国社会科学,2006,(5).
[责任编辑:杜 娟]
The Reflection of Our Juristic Status from the Courthouse.On.The.Horseback
DINGWan-wan
The Courthouse.On.The.Horseback is a movie,which filmed in relatively remote areas,with simplicity of the villagers as the story content,and response of local rule of law.The director tried to reflect the status of China's legal system and minority areas of China,national issues,cultural issues,environmental issues,the problem of development,religious issues,conflict between traditional and modern,even more directly reflect the problem of judicial public faith force through the journey of a mobile court case.In the process of dealing with the case in the film,raise our thinking with the influence of judge's professionalization and the conflicts between laws and customs in remote areas.In such areas,what kind of a judge should be needed?
judge;law;conflict;custom
DF05
A
1008-7966(2013)05-0013-03
2013-07-06
丁湾湾(1989-),女,宁夏石嘴山人,2011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