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和谐观
2013-04-11王福兰刘荣明
王福兰 刘荣明
两千多年前,针对春秋末期礼崩乐坏,新旧交替,天下混乱的社会局面,老子从对历史的反思和现实的冷静观察中,提出了以“道”为统领的一系列和谐思想。
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在《道德经》开篇第一章中,老子用“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为其哲学定下基调。作为最高的物质范畴,“道”既是万物的本源,也是宇宙的根本规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章》),这是老子的宇宙本体论和宇宙生成论。老子的“道”,是“万物之宗”,是宇宙本体,是万物生成的动力、本源,“道”化生天地万物,为万物所共有。“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章》),这是老子思想中的辩证法。道生万物过程中,万物都有阴阳之分,阴阳两气互相冲突,互相激荡,对立统一,其落脚点是和谐。“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老子·第三十二章》),老子认为,天地二气相合,从而下降甘露,根本用不着谁去下命令,自然而然就均匀了。甘露者,天地之和气也,天降甘露,泽及万物,万物在和谐境界中生成、发展。也就是说,万物阴阳成和谐,和谐之中生万物,和气致祥,和气生物,可见,和谐是万物生成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老子看来,自然是宇宙万事万物最根本的特性。“道法自然”就是“道”以自然为归,这是老子人与自然和谐观的核心思想与根本规律。只有人、地、天、道,互不相违,互不冲突,相互间处于和谐状态,各守其分,各得其所,人与人、人与天地共守“道法自然”的原则,一切才都顺应自然规律而为。若是人为地违反自然,不能和谐相处,则“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老子·第六十四章》),都将会以失败告终。老子的人与自然和谐观,为人类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出了良方。人类由崇尚自然到改造自然,再到回归自然、顺应自然的观念转变,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又一次飞跃,必将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是人与人的和谐。“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老子·第三十五章》)。大象即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大道。掌握了大“道”,天下的人都归向,归向而不受到伤害,大家的心情就都安静、平和、舒泰。老子主张让“大道”行之于天下,使天下安定、太平,国泰民安,社会和谐。在具体治理社会的过程中,老子主张“道莅天下”“以正治邪”“爱民治邦”。老子说:“圣人无恒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得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得信也。”(《老子·第四十九章》)在这里,老子告诫执政者不能有私心,应以百姓之心为心,热爱百姓,为民服务。但是,百姓之心,有善与不善、信与不信之分,各有所思,反映不一,执政者应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一切言行以百姓的利益与幸福为准绳,顺遂其性而求醒悟,广泛听取百姓意见,使百姓乐于接受,从而和谐协作。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五十七章》)提出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四项主张,要求统治者要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权,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方法,克制私欲,和睦相处,发展生产,创造财富,这样才能让百姓“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老子·第八十章》)。老子分析了天道与人道的差异,指出“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老子·第七十七章》)。老子认为自然的规律很像张弓射箭,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补充一些。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老子把自然界保持生态平衡的现象归之于“损有余而补不足”,主张“人之道”应效法“天之道”中“损有余而补不足”“损有余以奉天下”的平衡理念,改变“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体现了老子致力于追求人与人和谐平等的人生信仰。
三是人内心的和谐。老子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五十五章》)意思是明白和谐与平衡的道理叫作“常”,懂得如何处常不失叫作“明”。“常”是大道的根本规律,物以和为常。知和曰常,就是要通晓阴阳和谐,把握万物的根本规律,这样才能心正气顺,心平气柔,心慈气和。老子主张人的生活态度应当是自然主义的态度,这种态度具体化为养生之道和修身之道。从养生来说,人应保持肉体与精神的和谐统一。“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老子·第十章》)营魄(即魂魄)指人们的形体和精神;抱一,即合一。健全的生活必须是形体与精神合一而不偏废任何一方。换句话说,一个心灵和谐的人,必须做到形体表现与精神思想合一,明礼诚信,使自己处于和谐的境界,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两者偏离。老子告诫人们要用顺其自然的态度对待生命,“厚生”反而不利于长寿。他指出:“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老子·第五十章》)意思是,人出现于世上就是生,入于坟墓就是死。属于长寿一类的人,占十分之三;属于短命一类的人,占十分之三;人本来可以活得长久,却自己走向死路的,也占了十分之三。导致后一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奉养得过分“厚生”了。老子就养生向人们提出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老子·第四十四章》)在老子看来,只有生命是属于自己的,功名利禄、财货金钱都是身外之物,毫无意义。如果一味地追求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会残害身体,损伤生命。老子还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第十二章》)意思是,华丽的服色,容易使人眼睛受到伤害;美妙的音乐,容易使人耳朵受到伤害;香美的食品,容易使人的口味受到败坏;纵情打猎,容易使人心发狂;稀有的商品,使人偷和抢,败坏人的品德。因此,圣人只求内在的饱腹,而不为外在的美观,所以舍后者而取前者。在老子看来,只有“为腹不为目”,去浮躁,除名利,才能达到清静无为的自然境界。
老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朴素的,自然的道德要高于人为的道德。修身的目标是使人精神饱满,心灵和谐。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见素抱朴”(《老子·第十九章》),向真朴的自然之性回归,“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第二十八章》),保持好的德行而不离弃,就能像婴孩一般纯真自然。其次是“致虚守静”。使心灵处于和谐状态是修身的关键,为此,要“致虚极,守静笃”(《老子·第十六章》)。虚是心境空明的状态;静是不受外物扰乱的状态。虚是无欲,静是无为。“致虚守静”就是保持空明清净的和谐心灵。“夷道若颣,上德若谷”(《老子·第四十一章》),最高尚的道德犹如川谷,上仗大山之气象,下涌潺潺之流水,兼具刚与柔、重与轻之两脉。故而有川谷,才有山水,才有天下,才有情操与襟怀。有道之士应虚怀若谷,像空旷的山谷一样,容天下难容之事,不苛求于人,让分歧恩怨融化在宽广的度量中,才能幽远深邃,韬光养晦。第三要学会知足。老子反对极端,主张“去甚、去奢、去泰”(《老子·二十九章》)。认为极端、奢侈、过分必然会走向反面,只有平衡、和谐、稳定,才能处于最佳状态。老子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四十四章》)“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老子·四十六章》),这是老子为世人指点迷津,告诫人们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侵害国家和个人的利益,私妄作祟,是不会长久的。第四要以谦下不争、清静无为的方式来达到人的身心和谐。老子认为,修身的最高境界是“玄同”:“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老子·第五十六章》)玄同,是玄妙齐同的境界,即道的境界。在老子看来,理想的人格形态是挫锐、解纷、和气、同尘,进而达到玄同的最高境界。玄同的境界是消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封闭的隔阂,超越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的局限,以开阔的心胸与无偏的心境去处世待人。老子指出:“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老子·第五十六章》)就是说,只有同心同德,心相印,意相随,信相交,息相通,讲真话,办实事,讲诚信,讲文明,这样,才能达到“玄同”的境界,即和谐的境界。老子有句名言叫“上善若水”。他指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八章》)意思是品德最高尚的人就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最善的人,所处的位置最自然而不引人注目,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真诚、友爱、无私,说话恪守信用,为政善于精简处理,能把国家治理好,处事能够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最善的人所作所为正因为有不争的美德,所以没有过失,也就没有怨咎。水是最自然的也是最接近大道的物质,最具有和谐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