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锡山统治时期的山西“三农”问题
2013-05-13
一、农村问题
山西军阀阎锡山是国民党内保守性较强的地方实力派,他为了长期割据山西,除了在政治、军事方面颇有建树,还非常重视经济建设,特别是在军工、重工、煤炭、化工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他也非常重视农业生产,曾经采取了多种措施发展农业。当然,就整个经济建设而言,阎锡山在这一方面远没有取得如工商、矿业等方面那样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但他在农村推行的兴农政策及“用民政治”指导下的“村制”、“村政”制度都触及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阎锡山村制制度研究。
民国六年,阎锡山开始兼任山西省省长。当时山西和国内其他各省一样,困惑于政治的更迭和风气不开,行政管理十分混乱,体现在户籍混乱和人口不清等方面,在乡村尤甚。鉴于此,“村制”首先从“训政”开始。阎锡山成立“训政人员训练所”,传授施政内容,编印《人民须知》,共有8章的内容,有民德、民智、民财、家庭、社会、国家、世界、地理图说8个方面,被誉为最通俗易懂,而且切合时势的政治课程。在“训政”的同时,阎锡山还相继颁布了《各县村制简章》(1917年10月)、《村编制现行条例》(1918年11月)等政府规章。随即在户口调查的基础上,开始“实行村制,划定村界”。阎锡山政治的根本是编村,因为村是第一个具有政治性的团体。全省划分为12个区,每个区管八九个县,各个县按照人口的多少和距离划分为许多小段,小段直接管辖村、闾、邻,最终到户。全省有主村、副村44402个。村、闾、邻又是如何划分的?村、闾、邻其实就是三级管理梯队。第一级管理梯队为村,每300户左右为一村,有一个村长,而超过300户的要再选一个村副;第二级管理梯队为闾,每25户为一闾,设闾长一位;第三级管理梯队为邻,每5户为一邻,有邻长一位[1]。村制的实行效果颇佳,实施以来户口编查、人事登记、兴利除弊之事都非常深入得力[2]。
2.阎锡山村政制度研究。
1922年,即在村制推行五年之后,根据阎锡山提出的“行政之本在于村”的“村本政治”,全省乡村普遍实施“村政”。“村政者,村本政治之谓也。即以村为施政单位也”[3]。“村政即在以村为施政单位,使个个编村均成为活体之组织,将政治放在民间,任村人自己了解村事”[4]。可见,阎锡山改变了以往封建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采取了使民智、使民德、使民财,最终人民参与政治的政策。这样也就是“用民政治”。民智就是社会要培养人才,培养能从事某一行业的人才;民德就是要有职业道德,具体来说就是要讲究诚信,要做事有魄力;民财就是工业、农业、商业、矿业、运输业的大力发展,人民从中可以得利、富足之意。村政的实施使农民有能力在统一的行政组织基础上参与政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农村的秩序。再从着眼点的移易来看村政制度。最初为宣传村政,从而唤醒民众排除障碍,使民众感知“办理村政,是为人人能做好人、人人能有饭吃”[5]。召开第一次村政会议时,又标出“用众”二字,从而使村政办到稳固持久的地步。用众必须能鼓舞人群中固有之政治性,使充分发挥其效用,这样“则人人自可乐为我用”[6]。召开第五次村政会议时,因已实行党治,必须使民众了解三民主义的真谛,所以又标出宣传三民主义。到召开第六次村政会议时,正好军政结束,训政开始。只有对民众切实训练才能了解运用直接民权的方式,所以着眼点又指向了训练民众。由此看来,当时阎锡山举办村政以后,着眼点四次移易,但其精神始终贯注于“爱人、公道”四个字上。
阎锡山虽然通过“村制”、“村政”在山西村一级实行了村、闾、邻的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深和下沉了行政统治网络,但他的这种政策对于提高民众的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是有积极意义的。阎锡山的“村制”、“村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基层组织大小不一、负担不均的缺陷,但基本上可以解决从前农村行政区划混乱无序的状态,村级组织随之正规化、政权化。这样,自清末以来的国家政权下移才真正得到了实现,军阀政府的权力不仅延伸到县以下的村级,而且延伸到以五户为单位的邻。这是我国第一次出现的政府通过法律制度对村民政治参与给予的保障。
3.阎锡山土地公有私种制度研究。
阎锡山在广大的山西农村进行轰轰烈烈的“村制”、“村政”的行政组织体系的同时,也在酝酿异常深刻的土地革命。五四运动以后,社会主义思潮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流。在阎锡山看来,单纯用武力镇压的政策来维护自身的统治利益已经不可能了,必须利用社会主义之名,反对社会主义之实。所以,1921年阎锡山在进山会议上提出了土地公有私种的主张。他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公有私种,凡属农民生则自种,死则归公。产业即均,人欲亦遂。”[7]可见,他给农民的仅仅是对土地的终身使用权,没有个人所有权。这一主张,固然有反社会主义的一面,但若能实现,客观上也可能促进山西农村经济的发展。阎锡山的这一政策并没有试办成功,更来不及推行。分析阎锡山的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稳定了民心。
民国时期阎锡山在山西农村进行了种种改革,为农村行政体制的完善起了一定的作用,使农村秩序稳定化,并且企图打破封建的土地私有制,给农民切实的好处,这些措施为农民从事农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二、农业问题
阎锡山为了巩固自己在山西的统治,不仅重视工商业、矿业、军事工业、金融业等方面的发展,而且一直都把农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上。1917年10月1日,阎锡山发表了他的《兴利除弊施政大要》,1918年4月20日发表了《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在这两个大纲中,他把发展农业作为振兴山西经济的首要任务。兴利除弊即兴三利、除三弊。兴利的意思是兴三项即水利、蚕桑、种树三项;除三弊即妇女放足、男人剪辫子、禁吸食鸦片[8]。他之所以提出这三项,是为了给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918年10月9日,阎锡山又提出了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畜牧。这三事与前面的兴三利、除三弊构成了“六政三事”[9]。他非常重视他的六政三事,还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办理六政三事的机构——六政考核处。从阎锡山的施政大纲看,他认为“山西全靠农业”[10],而发展农业又“以增加生产为主”[11]。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阎锡山除了对上面所说的如水利、种树、桑蚕、种棉等提出具体要求外,对诸如肥料、种麻、种耔、防治病虫及牲畜疾病等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阎锡山振兴山西农业经济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发展山西的农业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来对待的。
经历了1920年的旱灾后,阎锡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振兴农业的必要性,到1921年便在全省开始实施第一次兴农政策,其中以兴修水利、种树造林、扩大种棉、种桑养蚕、发展畜牧为主。1925年2月阎锡山召开全省实业会议。不久,为了振兴农业又成立了山西农业专科学校,为农业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还设立了农业实验站,专门从事农业新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建立了棉业实验场、林业促进会等。这些措施是从根本上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阎锡山还认识到,发展农业的关键在村级,村级政权是否按他的兴农政策办事是他的兴农计划能否完成的重要环节。1932年,阎锡山重掌山西大权后,开始重振山西农业,颁布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列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五项内容,再次把农业放在了首位。其中农业的内容非常详细,有农事、水利、林业、畜产、烟叶、植树棉业等方面。阎锡山兴农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在发展山西农业方面的历史作用,当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
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的农业确实取得了显著的进步,然而,特殊的国际局势又赋予了农业特殊的特征。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而农民则是其主要市场。帝国主义向农村倾销商品的结果是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这样就迫使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市场去换取货币,以便购买他们所需的商品,客观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商品化、经济作物生产扩大、农业经济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对外贸易发展、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等方面。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在中国掠夺原料引起的,是农业经济殖民地性的表现,经济作物的生产排挤了粮食生产造成农业经济的凋敝,农民生活更加困苦。
三、农民问题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农民的生活来源一般都依靠耕种土地,务农是农民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单靠务农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下表可以充分表明这种情况:
1914—1936年全省人口占有粮食表
分阶层的粮食消费水平表
上面两个表很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农民人均占有粮食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甚至要靠吃毫无营养的糠麸、豆渣维持生命。务农不能解决问题,农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生路。
不同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不同的地域特征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为了生计,他们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和技艺挣取一点农耕以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只要哪里有谋生的机会,农民就会马上蜂拥而至,或变成运输工人,如脚夫、船夫之类;或卖身为奴仆婢妾;或进入城镇工矿区等。山西独特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农民提供了卖煤的条件,农民们赶着马车去卖煤,兼营简单的运输业是山西农民的特有的收入来源之一。农村手工业也是农民农耕收入以外的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自然经济瓦解,加上封建势力土地兼并和天灾战乱的频繁发生,使广大农民陷入了贫困破产的境地,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而这正是近代农村动荡、变革新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流动主要有四种方式。
首先是向其他村的流动。例如:“在农忙季节,成群结队的农业工人,从一村到另一村,寻求待遇最高的工作”[12];“每于务农时期,则结伙出口,出西俗称‘找工’……赚得钱后而稍闲时,仍回家居住”;“每届除草及收获之时来,事毕即去”[13]。当任何谋生之所都找不到的时候,就成为流浪的乞丐和流民。另外,农村租佃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经营中的雇佣劳动也随之增加,农民更多的成为自由、半自由的劳动力出卖者,奔向各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雇主。农业雇工队伍扩大。总之,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农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第二是向城市的流动。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创办工矿企业的高潮兴起,城市、工矿区经济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使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矿区。如:1907年以后各地设立了许多公司、工艺厂。著名的有祁县益晋织布有限公司(1980),灵石振兴有限公司(1910),平遥新智制造公司和振兴制造有限公司(1912)等[14]。这些公司和工艺厂都吸收了附近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当时的工业、矿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据1919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工业、矿业的劳动力分别为405064人、15777人,共计420841人[15]。另外,随着工矿业的发展,运输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农村劳动力大量从事运输业、服务业,或者兼作运输业、服务业。
第三是向其他省区的流动。民国时期,“晋俗以商贾为重,皆服贾于京畿、汉口、两湖,东西北三口,致富在数千里,或万里外,不资地力”。明清时期的晋商是背井离乡的远行者,从蒙古高原到长江边上,从呼伦贝尔的草原到西南的贵州,都有山西人的足迹。而此时的农民涌向了省外,主要是蒙古、华北、东北、东南地区,工商业的大力发展使农民看到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弃农从商。这样一来就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
第四是向新垦区的流动。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招引大批农民进入新垦区。随着边疆地区的放垦、移垦,山西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蒙古、东北、西北各地。
总之,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农村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生计,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谋职业,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的流动。流动的总趋势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内地流向边远地区,由人口稠密、已开发地区流向人口稀少、未开发的地区。
四、结语
综上所述,阎锡山统治时期,在“村制”、“村政”的行政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秩序较前更为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六政三事”政策的指导,并且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却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充分说明民国时期山西的“三农”问题未能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农村旧势力的继续存在使行政体制不完善;又如农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有些片面。把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解释。占农村人口43%的纯粹农耕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封建势力的盘剥以及帝国主义侵入山西农村的影响而生活穷困。除了这些外在的原因,农民自身的狭隘性与保守性也是农民收入不能迅速增加的原因。他们总是满足于微薄的收入和旧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而不能掌握时机,适时的调整经营理念,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才能增加收入。
综前文所述,我们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或许可以为解决当前我省的“三农”问题找到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有教训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
[1][2]山西省志研究院.山西通史(第七卷).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82,82.
[3][4][5][6]邢振基.山西村政纲要.山西村政处村政旬刊社,民国18年5月.1,2,19,20.
[7]李茂盛.评阎锡山的“社会主义”思想.晋阳学刊,1994,(3):86.
[8]张思荣.略论阎锡山的兴农政策及其措施.晋阳学刊,1998,(5):86.
[9][10][11]山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山西林业志(初稿).1998.323,319,226.
[12][13][14][15]山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近代山西农业经济.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0.186,186,18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