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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女性社会流动论析
——以婚姻为途径

2013-04-11薛志清陈新亮

关键词:家族婚姻

薛志清,陈新亮

(1.河北北方学院 法政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 艺术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汉代女性社会流动论析
——以婚姻为途径

薛志清1,陈新亮2

(1.河北北方学院 法政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2.河北北方学院 艺术学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婚姻是人们提高社会政治地位、改善经济文化生活状况、实现社会流动的主要途径,更是女性改变命运的主要方式。汉代女性通过嫁入帝王之家或地方望族光耀门楣;通过离婚再嫁改变人生际遇。嫁入帝王之家的女性,不仅改变了个人命运,也使家族以外戚身份对汉代政治施加影响。

汉代;女性;婚姻;社会流动

网络出版时间:2013-10-17 18:41

婚姻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它不仅解决人类的繁衍问题,更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通过婚姻,可以使人脱离一个群体进入另一个群体,改变旧有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文化生活环境,社会地位较低的女子或男子可以借此进入较高的社会阶层。

把婚姻当作改变和提高社会地位的途径,具体始于何时,因地区差异、时代和民族差异,并且涉及可意会不愿言传的心理变化等,不便精确考究。陈鹏在《中国婚姻史稿》中指出,婚姻的目的“约而分之有三,曰祭祀,曰继嗣,曰内助。”前两者即《礼记·昏义》所言:“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所谓“妻者齐也,治内职也”,“妻之职守,在于持事”,而持事之范围,限于家庭之内,故俗称妻为“内助”。“内助之责,首曰蚕桑,盖‘男耕女织’,乃中国古代男女分工之法,自后妃以下至于庶人妻子,均以蚕桑为主要职务”[1]9。陈顾远在《中国婚姻史》中指出,婚姻在不同的时期目的不同:“支配婚姻之动机,依社会学家言,初以经济居先,生殖次之,恋爱又次之;次以生殖居先,经济次之,恋爱仍次之;最后始以恋爱居先,生殖次之,经济再次之。”[2]6但又说,“中国自周以来,宗法社会既已成立,聘娶形式视为当然,于是婚姻目的遂以广家族繁子孙为主,而经济关系之求内助反居其次”[2]7。如此看来,传统意义上缔结婚姻的目的,首先是对家族义务的规定,即以婚姻为保持和延续家族的手段。其次规定女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提高男方或女方社会地位的意图要置于家族的延续之后。从汉代朱买臣的妻子因衣食无着便离婚改嫁推测,当时的女子对婚姻已经有改善生活的愿望和要求,当然也和个体对爱情与幸福的理解和要求不同有关。卓文君逃婚嫁给家徒四壁的司马相如却毫无怨言,卖酒做起小生意竟也觉得幸福。本文试图通过对汉代不同阶层女性人群的婚姻状况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当时女性的社会流动情况。

一、嫁于帝王,光耀门楣

帝王的婚姻、家庭是文化的特殊表现,同时反映一定的观念和心理。秦始皇时,内廷的后妃制度,“帝母称皇太后,適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焉”[3]3935。汉代继承秦后宫的妻妾名号,又屡有增设。“自武、元之后,世增淫费,至乃掖庭三千,增级十四”[4]399。不论秦汉还是以后朝代,用佳丽三千来形容后宫并不为过。

有条件或有机缘接近皇帝的女性将入宫封妃、称后,视为人生际遇改善的希望和机会。《汉书·外戚传》中记载,自汉高祖至汉元帝的22位后妃中,出身下层的有16人。彭卫先生考察了汉代帝后妃75人,其中,西汉皇帝后妃出身微贱者占46%[5]。

不论出身贵贱,只要嫁于帝王家便成为皇亲国戚。西汉高祖时吕氏,文帝时薄氏、窦氏,景帝时王氏,武帝时卫氏、李氏、赵氏,宣帝时王氏、许氏,元帝时王氏、傅氏,成帝时赵氏,“其始皆由贱妇而起”,通过与皇室的婚姻,“由至微而体至尊”,从权力的边缘逐渐走到权力的中心,影响甚至主宰国家的运行机制。

刘邦起兵后,劳作田间的吕氏“兄二人皆为列将,从征伐”[3]3937,刘邦称帝后获封王侯。《史记·吕太后本纪》记载,吕后先后封吕台、吕产、吕禄、吕台之子吕通为王,吕台、吕产两人还分掌南、北两军,又封吕氏昆弟子6人为列侯,权势骤增。

汉文帝的生母薄太后家族1人封侯,汉景帝之母窦太后家族3人为侯,窦太后堂兄弟之子窦婴以军功“封为魏其侯。游士宾客争归之。每朝议大事,条侯、魏其,列侯莫敢与亢礼”[3]2376。汉武帝之母王太后,其兄王信封为盖侯,同母异父弟田蚡、田胜被封为武安侯和周阳侯,田蚡又为丞相。史载“蚡新用事,卑下宾客,进名士家居者贵之,欲以倾诸将相。上所填抚,多蚡宾客计策”[3]2376,田蚡为相后越发骄横。元光四年夏,田蚡“取燕王女为夫人,太后诏召列侯宗室皆往贺”,“当是时,丞相(蚡)入奏事,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以至武帝说:“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3]2380

赵翼指出,卫青、霍去病、李广利“三大将皆出自淫贱苟合,或为奴仆,或为倡优,徒以嬖宠进,后皆成大功为名将,此理之不可解者也。且卫媪一失节仆妇,生男为大将军。生女长君孺,嫁公孙贺,官至丞相;次少儿,生去病,又嫁陈掌,亦为詹事;小女子夫,且为皇后。而去病异母弟光,又因去病入侍中,后受遗辅政,封博陆侯,为一代名臣。其始皆由贱妇而起”[6]51。

武帝卫皇后母亲是平阳公主的家僮,因卫子夫的关系,整个家族进入统治阶层的最上层,荣华富贵震天下。元狩元年(前128年)四月丁卯,卫子夫所生皇长子刘据册封为太子。之后,平阳公主下嫁作自己的弟媳。卫氏家族的富贵荣华臻于高峰,“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7]1983。皇后弟卫青以击匈奴有功封长平侯,拜大司马大将军,“青三子在襁褓中,皆为列侯。及皇后姊子霍去病亦以军功为冠军侯,至大司马票骑将军。青为大司马大将军。卫氏支属侯者五人”[3]3950。

汉昭帝时,霍光领尚书事,“政事壹决于光”[3]2932。原来位高权重的丞相成为摆设。史载田千秋“居丞相位,谨厚有重德……终不肯有所言”[3]2886。田千秋之后的丞相杨敞、蔡义都是霍光任命,朝中大臣不敢违命,唯恐招来杀身之祸。

汉宣帝皇后许氏家族被封侯的一共3人,皇后霍氏一门封侯者4人。皇后王氏,其父奉光被封为邛成侯,其兄被封为安平侯,其弟为关内侯,另有列侯2人。

成帝时,太后王政君执政,其兄王凤为阳平侯,同母弟王崇为安成侯。河平二年(前27年),成帝“悉封舅谭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红阳侯,根曲阳侯,逢时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以后又封王音、王莽、太后妹之子为安阳侯、新都侯、定陵侯,总计王氏一门“侯者凡十人”[3]4026。王政君“历汉四世为天下母,饗国六十余载,群弟世权,更持国柄,五将十侯,卒成新都”[3]4035。外戚集团靠着皇后、太后的权势专权主政,大封王氏兄弟为侯,王莽当权得益于此。

西汉时,妻妾的选择不以门第为严格界限,这为出身微贱的妇女提供了少许地位上升的机会,当然只是极少数丽容秀貌、能歌善舞、有机会接近皇帝的女性才能有此殊荣。汉武帝时对后妃的家庭和社会地位有了要求。东汉时,伴随豪强地主政治和门阀政治的日渐形成,皇帝选后妃的程序和步骤日益正规化、严格化、细密化,对进宫女性的家庭出身有了严格限制,范围被限制在官宦人家或豪富大户。彭卫先生考察“新汉之际全国各地起兵者身份以及两汉帝后的家庭出身,其中起兵者86人中,出身豪族大姓的有61人,占70.9%,布衣百姓出身25人,占总数的29.1%”[8]28-29。由起兵到掌握国家统治权力,豪强出身始终占绝对优势,但仍有出身低微的女子嫁到皇室。东汉皇后中,出身地位最低的要数灵帝何皇后,“家本屠者,以选入掖庭”[4]449,父亲被封爵,“光和三年,立为皇后。明年,追号后父真为车骑将军、舞阳宣德侯,因封后母兴为舞阳君”[4]449。异母兄何进在何皇后还是贵人时便“拜进郎中,再迁虎贲中郎将,出为颍川太守。何氏立为皇后后,拜何进侍中、将作大匠、河南尹。中平元年……以进为大将军”[4]2246。

女性自微贱而荣登皇后、皇太后宝座,给自身和整个家族带来的影响、实际的利益和地位的改变都是颠覆性的。因此,尽管在争奇斗艳的百花丛中,能脱颖而出的只是凤毛麟角,却仍给了无数女性以明确的努力方向和极大的鼓舞。《史记·外戚世家序》记载:“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既合欢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夫”。能够进宫伴驾、光耀门庭是不少女性梦寐以求的。一个女子社会地位的改变,能使外戚家族的政治权力、社会地位全方位提升,迅速进入社会最高层。通过婚姻进入后宫的女子,其家族也一跃跻身高层。女子被封后,其父兄子侄就可以封侯,母亲也有受封机会,外戚家的父亲、兄弟便可以担任如丞相或大将军之类的重要官职。当然,该女子的政治地位和在家族中的影响力也是全新的。

封侯是政治地位的象征。自武帝以后,帝舅皆封侯。平恩侯许广汉“以皇太子外祖父昌成君侯,五千六百户”[3]696,平昌节侯王无故、乐昌共侯王武“以帝舅关内侯,六百户”[3]697;邛成共侯王奉光“以皇后父关内侯,二千七百五十户”[3]698;博望顷侯许舜“以皇太子外祖父同产弟长乐卫尉有旧恩侯,千五百户”,乐成敬侯许延寿“以皇太子外祖父同产弟侍中关内侯有旧恩侯,千五百户”[3]700,阳安侯丁明“以帝舅侯,五千户”[3]710。获封的外戚数量众多,形成较大规模的上向流动。“自宣、元、成、哀外戚兴者,许、史、三王、丁、傅之家,皆重侯累将,穷贵极富,见其位矣,未见其人也。阳平之王多有材能,好事慕名,其势尤盛,旷贵最久”[3]3382。东汉对外戚的赏赐远远高于西汉,窦氏“赏赐恩宠,惊动京师”,“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赏赐租禄,赀累巨亿”,“赏赐累积,贵宠日盛”[4]807-811。

外戚通常担任官职。西汉时,外戚家族成员吕产、窦婴、田蚡和王商官至丞相。官位为家族带来了财富、权利和声望,整个家族的地位骤然升起,其神奇远超海市蜃楼带来的神秘与难以置信。

汉代不乏利用女儿的婚姻作为晋身途径之人。《汉书·外戚传》载,汉昭帝11岁时以年仅6岁的上官氏为后,因为上官氏祖父上官桀、父亲上官安企图与皇帝联姻控制昭帝;王莽和曹操可谓利用婚姻、将女儿嫁给皇帝达到政治目的的典范,哪怕是有名无实的皇帝。事实上,他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皇帝,便于驾驭操控,大权独揽。王莽以女配帝[3]4009,身价骤然提升,人称“安汉公”,位在三公之上,操纵国家大权,之后代汉建立新朝。曹操“三女宪、节、华为夫人,聘以玄纁束帛五万匹”,“并拜为贵人”,“立节为皇后”[4]455,献帝成为他手中的傀儡。曹操死后,儿子曹丕逼献帝禅让,曹丕建魏。两个事件皆开始于攀龙附凤,终于黄袍加身。联姻不但改变了个人地位,还改变了国家政权的主人。

婚姻可以达到提高政治地位、攫取权力之目的。后宫,一个女人的天地,春光旖旎,却危机四伏,看似华丽无比,流光溢彩,却不知有多少暗潮汹涌,惊心动魄。挣扎与权谋,欲望与无奈,人性与毁灭,一切都被推向极致。嫁入皇室,不进则退。是为了权势,还是不甘落于人后,抑或只是为了自保。唯有努力向上爬,才是她们唯一的方向,即便只是瞬间的荣耀。这个过程,无比心酸,只因早已身不由己。一群美貌温婉的女子肩负着家族的使命,一时得宠的直接结果就是光耀门楣。不论过去的生活环境、接受教育的程度和品质如何,伴随一个女性的受宠而来的是女方整个家族的得势以及外戚专权局面的出现。外戚集团的荣辱,集中体现着中国古代社会的家族观念,家族成员祸福相倚,一人荣显,举族腾达;色衰爱弛时,横祸丛生。

二、妇女再嫁,获得新生

汉代妇女再嫁相对自由。已经出嫁的妇女,可以再次依托婚姻改善处境。史籍提供了很多汉代妇女再嫁实例: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敬武公主初嫁张临,二嫁赵钦,再嫁薛宣;王媪初嫁王更得,再嫁王乃始;许孊初嫁龙敋思侯,再嫁淳于长;汉元帝傅昭仪母初嫁其父,再嫁郑翁;汉桓帝邓后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蔡邕之女蔡文姬也是三嫁,先嫁河东卫仲道,天下丧乱,为胡骑所获,被迫嫁给了南匈奴左贤王,曹操遣使者以金璧赎回,而重嫁于陈留董祀[4]2800。东汉末年,曹丕、刘备和孙权,后来分别是三国的第一代皇帝,都以再婚女人为妻。《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载:“甄氏系袁熙之妻,袁熙死后,改嫁曹丕”;《三国志·蜀书·二主妃子传》载,刘备夫人穆氏,为刘瑁妻,刘瑁死后,“寡居,先主既定益州,而孙夫人还吴……于是纳后为夫人”。《三国志·吴书·妃嫔传》载,孙权徐夫人“初适同郡陆尚。尚卒,权为讨虏将军在吴,聘以为妻”。不论是皇室女子,下层农妇,还是“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的才女,排除战乱、灾荒等自然因素,如果出于当事人主观选择,汉代妇女再嫁或改嫁总有其理由,或求贵求贤,或求富求安。

武帝母亲孝景王皇后,父王仲,母臧儿。臧儿改嫁为长陵田氏妇,生男蚡、胜。臧儿长女(即王皇后),先嫁金王孙,生一女俗。“而臧儿卜筮曰两女当贵,欲倚两女,夺金氏。金氏怒,不肯与决,乃内太子宫。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3]3946。臧儿主谋的弃金结刘把戏,自然是谋求富贵的一种婚姻交易。当然,期间的当事人——后来成为景帝皇后的王氏在改嫁前后的态度并未得到尊重和考虑,其母臧儿的如意算盘却打成了。景帝“立王夫人为皇后,男为太子。封皇后兄信为盖侯”。武帝即位,“为皇太后,尊太后母臧儿为平原君,封田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王氏、田氏侯者凡三人”。就连皇太后入宫前和金王孙生的女儿也被汉武帝车驾迎回,赏赐这位民间的姐姐“钱千万,奴婢三百人,公田百顷,甲第”,“因赐汤沐邑,号修成君。男女各一人,女嫁诸侯,男号修成子仲,以太后故,横于京师”[3]3948。

“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建议该女子“必欲求贤夫,从张耳”[3]1829。于是,女子毅然嫁给张耳,去“庸奴”,求“贤夫”。朱买臣妻子与朱买臣离异的史事,更能说明女子再嫁目的明确。朱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载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朱买臣一边攻读,一边贩薪樵度日,其妻也上山打柴,不堪生活的劳辛出夫再嫁。这说明汉代妇女有自主意识,有离婚的自由,也说明汉代妇女已然将婚姻当作谋生并改善生活状况的途径,若不如意可以再次选择。朱买臣40余岁时,妻认为其没有前途,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与之离婚。“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3]2791。可以推断,其妻新任丈夫的经济状况要好于当时的朱买臣。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3]3353,此处的“义”不如改为“利”更确切。

三、姻缘际会,跻身望族

普通女子若具备超人的勇气和胆识,也可以得到高门赏识,改变命运。《华阳国志·先贤士女赞》卷十《阳姬传》载:“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二弟得仕宦,遂世为宦门。”后来杨文方官居汉中太守,阳姬对丈夫的政事多有襄助。在丈夫死后,以丈夫的名义举荐赵宣,后官至犍为(治今四川彭山县南)太守,政绩卓著,后世称:“宣之进用,姬之力也。”两个儿子也跻身仕宦之列。侄子杨淮也悉心调教,因孝廉入仕,政绩斐然,曾经三为尚书,培养出一批活跃在朝廷和地方的优秀人才,对当时的政局产生影响。史家赞扬:“故吏敬之,四时承问不绝。”后世赞美:“阳姬请父,厥族蒙援。克谐内爱,训及秀彦”,使整个家族得救,改变了全家受官府欺压的命运。从一个为父伸冤的少女成长为政治上比较成熟的命妇,在于她善于审时度势,敢于向命运挑战,也得益于嫁入宦门的姻缘际会。

诸葛亮两个姐姐的婚姻也很有代表性,政治意义突出。凭借诸葛氏家族的名望地位以及与刘表的私交,诸葛玄把两个侄女嫁入当地大族——蒯家和庞家。蒯氏家族当时在荆州的地位举足轻重,蒯良、蒯越兄弟是刘表的心腹,蒯祺本人被刘表任命为房陵郡太守。诸葛亮的二姐嫁给襄阳名士庞德公的儿子庞山民。庞德公学识渊博,在荆州地区德高望重。庞山民是荆州名士,以后在魏国为黄门吏部郎。庞家在荆州也是响当当的名门大族。这两桩婚事为以后诸葛亮的事业、人脉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等级广泛而普遍地存在于古代社会,社会地位的不同、职业的差异,必然在婚姻的等级结构上有所反映。彭卫先生指出:“等级性是阶级社会中婚姻关系的重要特征,也是汉代婚姻关系形成时的重要前提”[8]22。王充的《论衡·骨相篇》言:“富贵之男娶得富贵之妻,女亦得富贵之男”。既然“富贵”,当是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相当的家庭。同时,皇帝选民女入宫的制度也在形成,民女的社会地位不受门户限制,商贾乃至乐伎皆有入宫的可能,为女子身份的改变提供了少许机会,尤其在西汉时期,婚姻帮助了曾经处于社会下层的女性进入较高阶层。拥有歌舞等技艺的女性借助婚姻嫁入帝王之家,成为后妃,并提升了家族地位,从政治权力的边缘进入中心,影响两汉政治;离婚妇女,通过再嫁进入高门;家道中落的女子通过婚姻成为当地大户,跻身名门望族;生自寒微的阳姬凭借胆识,依托婚姻改变了家族命运。

当然,在婚姻途径之外,汉代女性凭借博学高才,如深受汉和帝及后宫嫔妃尊重的班昭,或者凭借与高门望族间的来往,本人和家人都有可能跻身上层社会。班昭的儿子因为她“出入之勤,特封子成关内侯,官至齐相”[4]2785。淳于衍与大将军霍光的夫人来往密切,借助霍光之力,淳于衍的丈夫由掖庭护卫升到安池监[3]3966。成为帝王的乳母也是汉代女性抬高身价的方式。东汉时期,安帝乳母王圣、顺帝乳母宋娥和桓帝乳母赵娆,3位凭借自己的身份,行为猖狂,曾在东汉政坛指手划脚。关于汉代女性在婚姻以外的社会流动,另撰文探讨。

[1]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90.

[2] 陈顾远.中国婚姻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

[3] (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 (南朝)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5] 彭卫.论汉代婚姻关系的构成[J].学术月刊,1985,(10):61-66.

[6] (清)赵翼.廿二史劄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 (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8] 彭卫.汉代婚姻形态[M].西安:三秦出版社,1988.

MarriageasanApproach:aTentativeStudyofWomen’sSocialMobilityintheHanDynasty

XUE Zhi-qing1,CHEN Xin-liang2

(1.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Hebei North University,Zhangjiakou,Hebei 075000,China;2.College of Fine Arts,Hebei North University,Zhangjiakou,Hebei 075000,China)

Marriage is the main approach by which people can promote their social and political status and improve the cultural and economical environment.It is also the approach to changing their destiny for women.The women in the Han Dynasty could marry into monarch’s families or local distinguished families.And they were also relatively free to divorce and remarry,which enabled the married women to change their destiny again.More than that,these women also exerted influence on the national politics as relatives of emperors on the side of their mother or wife.

Han Dynasty;women;marriage;social mobility

2013-07-31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303084)

薛志清(1972-),女,河北赤城人,河北北方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秦汉史。

K 234

A

2095-462X(2013)05-0028-05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31017.1841.037.html

(责任编辑李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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