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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条目编写常见的突出问题

2013-04-10许家康

史志学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年鉴选题条目

许家康

许家康 中国出版协会年鉴工作委员会主任 编审

地方年鉴条目编写比较常见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题材选择和内容表达两个方面。

一、题材选择“三多三少”

(一)稳定性选题偏多,动态性选题偏少

一般年鉴条目依其是否稳定设置,可以分为稳定性条目和动态性条目两大类。稳定性条目一般年年设立,条头不变,具有栏目化、常设化的特点。例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经济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的“劳改劳教”、“社区矫正”、“律师事务”、“公证事务”、“法律援助”、“普法和法制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价格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格监管”、“价格服务”,粮食种植业的“稻谷生产”、“玉米生产”、“红薯生产”、“大豆生产”等等。动态性条目从条头到内容都是新的,反映年度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特点。例如不少地方、部门和行业的作者依据年度新情况,并从实际出发设立的许多新条目:“广州亚运会成功举办”、“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启动”、“中国创业板开市”、“十二五规划开局良好”等等。这类条目的特点是年度性特强,新鲜活泼,很能吸引读者的眼球。

年鉴逐年编纂连续出版,内容资料既有新颖性又有连续性,这是年鉴的一大特点。为了体现内容资料的连续性,年鉴应当有一批相对稳定的条目,例如各个领域的综述条目,各部门、行业的概况条目,以及反映某些经常性专项管理、专项业务基本情况的条目,等等。这类条目在通常情况下稳定设置,内容逐年大部更新或全部更新。这是年鉴内容连续性的基础。问题是过犹不及。稳定性条目数量过多,所占比例过大,会损害年鉴的新颖性。合理的度和基本的要求是:条目选题应大部更新。一般要求稳定性条目所占比例不超过条目总数的40%,非稳定性条目即年度动态性条目占条目总数的60%以上,最好能达到2/3以上。就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行业或单位来讲,总要有几个选题是新的,不能年年设立的条目都一个样。这是年鉴常编常新的需要。

年鉴之所以要逐年编纂连续出版,无非是要跟踪反映年度的新情况和新资料。新颖性是年鉴内容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也是条目选题的第一要求。年鉴常编常新,首先要内容新;而内容新,首先要选题新。只有数量较多的动态性条目在年鉴中逐年推陈出新,才能有效地实现年鉴的常编常新。

国内不少地方年鉴都高度重视条目选题的新颖性、动态性。例如《南京年鉴》《上海年鉴》等,每年条目选题更新的比例都达到80%~90%,条目选题的动态性特强,内容资料的新颖性十分突出。当然,也有不少地方年鉴对条目选题的新颖性、动态性不够重视,任由栏目化的条目选题随意安排,每年条目选题更新的比例达不到60%,有的甚至只有30%~40%。尽管其中不少稳定性条目的内容资料逐年更新,但由于条目选题不够鲜活,动态性不强,年鉴新意还是明显不足。

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破除一种观念,落实一个原则和标准。需要破除的观念是所谓“选题稳定是年鉴成熟的标志”。这其实是一种糊涂观念。年鉴条目以记录年度的新情况和大事要闻为首要任务,而任何领域的情况都不可能一成不变,许多领域总有大事发生,不同的情况和大事要闻自然会形成不同的资料主题。成熟的年鉴应当善于从年度的、宏观的角度,对各种情况、事物的新颖性作出判断,抓住其新发展、新变化和新特点,归纳、提炼出一批全新的选题,更新原有的选题;而不应该墨守陈规,让栏目化的稳定性选题到处泛滥。

需要落实的一个原则和标准,就是条目选题原则和标准。这个原则和标准必须强调新、追求新,并以基础信息(基本情况)和大事要闻作为选题的重点。基础信息(基本情况)一般集中收入概况或综述条目,大事要闻原则上一事一条或同一类事物一条,稳定设置的栏目化条目尽可能地减少。例如,人民法院负责的“审判”分目,可以将刑事审判、经济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常规业务高度概括,集中收入常设的“概况”条目。必要时还可以按这几项常规业务分别梳理成几个自然段,并在每段的开头标出层次标题。“概况”以500~1000字的篇幅,概括说明审判机关年度的基本情况和相关基础信息。然后,从年度内选择三五件、七八件大事要闻,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动执行改革、法院便民利民措施、基层法院建设,等等,设立一批全新的条目。这样,条目选题就会出现生动活泼的局面。

(二)内向性选题偏多,外向性选题偏少

一般年鉴条目依其读者对象,也可以分为内向性条目和外向性条目两大类。以内部读者为主要对象而设立的条目为内向性条目。这类条目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宣传性,即自吹自擂、自我表彰。例如,“港口建设跃上新台阶”、“竞争力提升全国第一”、“开放合作呈现新局面”、“文艺精品创作硕果累累”、“保民生促和谐成绩巨大”等等。一般外界读者对这类小题大作、自我吹嘘的选题并不是很感兴趣,设立这些条目显然是用来安慰内部读者、鼓舞内部人士的。二是事务性,即以年复一年的日常事务为主题。例如,“接待工作”、“警卫工作”、“法规学习宣传”、“理顺内部工作关系”等等。三是总结性,即以总结工作为选题。例如,“队伍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职工培训”、“表彰与奖励”、“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等等。事务性和工作总结性选题同样不为外界读者所重视,只能满足内部读者的某种需要。

以外界读者为主要对象而设立的条目为外向性条目。这类条目通常以基础信息(基本情况)和大事要闻为主要内容,并具有基础性、新颖性、客观性较强的特点。例如,“侨务机构及工作概况”、“第二届中国社会科学前沿论坛”、“珠三角地区腾笼换鸟”、“滨海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中石油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建成投产”等等。基础信息(基本情况)和大事要闻是外界读者关注的重点,也是年鉴条目选题选材的重点。

年鉴编以致用,自然需要尽可能满足内部读者和外界读者的阅读检索需要。内部读者和外界读者,谁轻谁重?我以为外界读者应重于内部读者。因为如果只面对内部读者的阅读检索需要,只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读者提供信息,只为续修志书积累资料,根本没有必要投入那么多的人力和财力,根本没有必要公开出版。年鉴作为公开出版物,读者具有社会广泛性。这一点,不以编纂者的意志为转移。任何公开出版的年鉴都应当面对社会各界读者的阅读检索需要,首先要满足外界读者的需要。这样,内向性选题就不能过多过滥,外向性选题必须占压倒性多数。年鉴条目编写的主要任务,就是在概括记述基础信息(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尽可能挖掘年度内的大事要闻设立条目,以满足社会各界读者尤其是外界读者的阅读检索需要。

(三)雷同化选题偏多,个性化选题偏少

条目选题雷同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同名条目较多,二是标题虽有所不同但主题基本相同的条目比较多见。条目选题个性化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选题具有年度的特色,二是选题具有地方、部门、行业或单位的特点。从纵向比,不同于上一年的选题;从横向比,不同于其他单位的选题。这是条目作者应当重点奉献给读者的特色菜。遗憾的是,这些特色菜在许多年鉴中并不是太多。

年鉴条目选题雷同化严重到什么程度?我曾见到的一部地方行业年鉴也许能回答这个问题。这部行业年鉴的条目完全是模式化的:分布于全省各部门的同行条目一律是“概况”、“年度主要工作”、“制度建设与管理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各市县同行的条目也一律是“概况”、“年度主要工作”、“制度建设与管理创新”、“人才与队伍建设”,所属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条目还是这么几条。全书六七百个条目,同名的就有四五百条。这是条目选题雷同化走到极端的例子。地方综合性年鉴有没有这样极端的例子,我不敢肯定。可以肯定的是:条目雷同化选题偏多,个性化选题偏少,在地方综合性年鉴中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其中不少年鉴条目选题雷同化现象还比较严重。例如,有的地方综合性年鉴同名条目占到条目总数的三四成(其中所属行政区域的选题一律是基本情况、工业经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存在问题等),加上标题虽有所不同但主题基本相同的条目,选题雷同化程度高达50%左右。这不但造成相当多的条目完全没有特点,毫无新意,而且给索引编制造成极大的麻烦,也给读者阅读检索带来诸多不便。

年鉴是年度资料性工具书。年鉴的年度性要求年鉴必须记录现实并为现实服务,条目选题必须具有年度特点,及时推陈出新。年鉴的工具性则要求年鉴内容资料富有检索意义,并且容易查得到、查得快。而要容易查得到、查得快,就必须做到条目独立可检,选题新颖独到,少有重复和雷同。选题雷同化既不符合年鉴的年度性要求,也不符合年鉴的检索性要求。

要克服条目选题雷同化现象,同样需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并落实条目选题原则和标准,反对滥设栏目化条目。我们不要将条目栏目化和条目编写规范化划等号。这两者实在没有也不应该有内在必然的联系。条目编写规范化主要是指有统一的设条标准和选材原则,有统一的内容要素规范和记述程序要求,统一文体文风和语体,统一按现代汉语规范行文,等等,而并非要求条目成批量地稳定设置、重复设置。年鉴之所以要实行条目化,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将年鉴内容资料化大为小,以方便读者检索;二是有利于大面积更新选题,实现年鉴的常编常新。每一个年鉴编者、作者,对于这些与条目编写相关的知识都应该有所了解,并加深认识,付诸实践。这样,才能出色地做好条目编写工作。

二、内容表达的几种反常现象

年鉴条目编写在内容表达方面常常可以见到一些反常现象,我将其概括为三个“该——不该”。

(一)该说明的情况没有说明,不该说明的情况随处可见

哪些情况应该说明,哪些情况不该说明?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知道,一般年鉴条目编写都有内容要素规范。例如,一些省级年鉴编纂单位规定:部门、行业概况条目的内容要素,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年度发展特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等;记事条目的内容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事主、事情、原因和结果;人物条目的内容要素,包括所在单位、职务、职称、性别(男性不表)、出生年月或生卒年月、籍贯、民族(汉族不表)、主要学历、主要经历、主要业绩、获得的主要荣誉、重要社会兼职等;会议、节庆活动条目的内容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题、主要内容、参与人数、社会影响或收获等。以上这些所谓“内容要素”,就是构成条目内容的必备资料、核心资料,也可以说是条目“应该说明的情况”;而要素之外的,则是可要可不要的边缘性材料,换句话说,就是“不该说明的情况”。以一个会议条目为例:

【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研讨会】 2月2日在桂林举行。桂林市旅游学会承办。×××、×××等领导出席并讲话,××教授作主旨发言。与会者认为,桂林市要站在国家的高度和综合的宽度来理解试验区,要在试验上做文章,要敢于尝试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更要全方位思考,不要仅仅就旅游谈旅游。会后,与会人士分两路考察桂林及其周边地区的精品旅游线路和市内旅游纪念品市场。

以会议条目的内容要素来衡量,这个条目应该说明的主办单位、会议主题、主要内容、与会人数、主要收获等,均没有说明;而可要可不要的某些与会者的高谈阔论和会后游览安排等,却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这就是典型的该说明的没有说明,不该说明的说了一大通。

客观地说,不少年鉴的条目编写都存在这种现象,而且比较突出。要克服这种现象,必须注意两点:一是要制订各类条目的内容要素规范和记述程序要求,并认真加以落实。对于条目作者来说,按照条目内容要素规范和记述程序要求撰稿,好比按处方抓药,逐项罗列。其好处是可以按图索骥,有章可循,不至于信马由缰、漫无边际而徒劳返工;既能保证条目核心资料相对完整,有效信息高度密集,又能防止条目写作的随意性,提高条目内容资料的质量。任何作者都应当养成按照既定的条目内容要素规范和记述程序要求撰稿的习惯,克服“该说明的情况没有说明,不该说明的情况随处可见”的现象。二是要注意同类条目内容要素和篇幅的可比性。不同类型的条目内容要素和篇幅不可比,同一类型的条目内容要素和篇幅有很大的可比性,记述深度和所占篇幅都不能过分悬殊。我们在判断该不该说明的情况时,应当以此作为重要参照,然后决定材料的取舍。

(二)该开列的数据没有开列,不该开列的数据一大堆

哪些数据应该开列?从大多数读者的实际需要看,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基础数据,即了解一个地方、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必须掌握的统计资料,它能勾画出记述对象的概貌,是人们把握相关情况和事物的基础。例如,一个地方的面积、人口、耕地、森林等数据,一家企业的占地面积、厂房建筑面积、资产总额、职工人数、生产能力等数据。二是年内实现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或经济技术)指标数据。例如,一个行业年内实现的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总资产贡献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从全局看,一个地方五年计划中的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城乡协调发展、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公共服务、人口与人民生活等六大类60多项指标,以及建设小康社会的16项考核指标,都是地方年鉴应当开列的指标数据。三是为了说明某些重要情况而必须给出的数据。例如,某个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发动广大职工向灾区捐款捐物。为了说明募捐的结果,必须给出募捐款物的具体数字。否则,这个部门为募捐所作的种种努力就通通成为空话。与上述三点完全相反,非基础性的、非主要的、非必要的数字,就是可有可无的不该开列的数据。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试举一具体例子:

【社会治安专项整治】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两次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于春节前进行,历时半个月。投入警力6700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5000多人次。侦破刑事案2840件,其中命案57件,抢夺、强奸案1065件,毒品案470件,诈骗案46件,盗窃案1202件;查处治安案412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70人,打掉犯罪团伙113个,缴获枪支7支,子弹65发,匕首65把,三角刀17把,砍刀23把,收缴财物价值143万元。第二次于国庆节前进行,历时20天。投入警力5600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4000人次。侦破刑事案1350件,其中命案17件,抢夺、强奸案350件,毒品案362件,诈骗案53件,盗窃案560件;查处治安案270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50人,打掉犯罪团伙63个,缴获枪支5支,子弹23发,匕首35把,三角刀12把,砍刀17把,收缴财物价值95万元。

审读这个条目,我有两点想法:第一,年鉴选题选材有年度性、综合性要求,因此,应尽可能给出全年的数据,以概括说明年度的情况。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数据以合计开列为好。第二,某些并不重要的数应当省略,某些比较琐碎的数字应当适当精简,力求简明扼要,防止条目尽是用数字堆砌而成的现象发生。出于以上两点考虑,可将条目修改为:

【社会治安专项整治】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两次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在春节前进行,历时半个月;第二次在国庆节前进行,历时20天。两次整治行动共投入警力12000多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9000多人次,侦破刑事案4190件(其中命案74件),查处治安案682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820人,打掉犯罪团伙174个,缴获枪支12支、管制刀具一批、涉案财物价值238万元。

从条目来稿看,像这样善于综合、概括反映情况的条目作者是有的,但还不是太多。相当多的条目作者习惯于原汁原味地反映情况,往往不论轻重、不分主次地照搬报表的数据。因此,不少条目确实存在“该开列的数据没有开列,不该开列的数据一大堆”的毛病。

运用数字反映情况,说明事物,是年鉴条目编写的一个基本手段。但是,数字也并非多多益善。如果条目尽用数字堆砌而成,也会令人望而生畏。所以,前几年我曾撰文建议认真把握好条目中的统计数字,具体要求:基础数据、主要指标数据务必求全;不轻易使用时点数,尽可能给出全年的数字;能用一个数字说明情况和事物的不用两个数字,能用两个数字说明情况和事物不用三个数字,等等。这些要求现在还有很强的针对性,值得大家引起注意。

(三)该节省的文字没有省略,不该节省的文字随意省略

按照年鉴的体例,条目中应该节省的文字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空话、套话、废话和大话。空话是言之无物的话。套话是现成的、成套的、可以到处套用的空话。典型的套话是“在谁谁谁的领导下,在谁谁谁的支持和帮助下”之类,这类套话目前在条目来稿中已不多见,但一些精心编写的“严谨的”、“漂亮的”套话,如“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赶超意识,实现全行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之类,还随处可见。废话是没有任何意义、说了等于白说的话。典型的废话如“改革开放以前,全省没有一家三资企业”。大话是一种假话或吹起来不靠谱的话。典型的大话如“全县经过两年努力,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农民就医能够做到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二是形容词和溢美之词。例如,“积极”、“认真”、“隆重”、“热烈”、“巨大成就”、“跨越发展”、“广泛好评”、“普遍赞誉”、“出神入化”、“叹为观止”,等等。

三是冗长啰嗦的罗列文字。条目中常见的罗列文字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是记流水账。例如:“2月4日,组织召开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研讨会,有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2月21日,组织召开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规划座谈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代表15人出席;3月26日,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奖征文活动;4月30日,与市文联共同举办综合改革试验区造势活动,组织200多文艺工作者深入城市社区和乡村开展宣传;6月20日,与市委宣传部共同组成评委会,对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奖征文进行评选,并将获奖文章结集出版……”第二种是将鸡毛蒜皮扫做一堆。例如:“台风吹倒路树3460株、果树6000多株、香蕉约2万株、甘蔗400多亩;造成民房倒塌764间,部分损坏1200多间;猪舍倒塌900多间,生猪因灾死亡366头;毁坏电线杆742杆,线路总长14.8千米……”第三种是人物简历采用开列式。例如:×年×月至×年×月在××地方插队,×年×月至×年×月在××工厂当工人,×年×月至×年×月在××大学读书,×年×月至×年×月在××县革委会政工组工作,×年×月至×年×月在××市委组织部任组织科副科长、干部科科长,组织部副部长、部长……一直到×年×月任××市市长。这样的罗列文字,毫无概括力,可读性也差,谁看了都会头痛。明智的做法是:择大而记,择要而录;一般情况和事物高度浓缩、高度概括,重要的情况和事物举例说明;做到有主有次,有详有略。例如,上例以开列式记述的人物简历就可以浓缩概括为:

曾插过队,当过工人。×年×月从××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县革委会工作。×年×月调××市委组织部,先后任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年×月当选××市市长。

四是借题发挥,申引评论。例如,我在审阅《中国—东盟年鉴》稿件时,就见到一个关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条目以这样一段话结尾:“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了东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中国与东盟的睦邻友好关系,也为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这就是典型的借题发挥、引申评论,也可以说是典型的画蛇添足。引申评论、画蛇添足还常见于一些人物条目。例如,在一些地方年鉴人物条目中常常可以见到这样一些鉴定式的评论:“他敬业爱岗,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勤政爱民,廉洁奉公。”这就更加不靠谱了。胡乔木同志曾经说过:“多余的评论,不但不为地方志增光,反而为地方志减色。”乔木同志的这个重要意见,对于年鉴条目编写,同样重要。

五是句子中某些并不重要的语气成分和连接成分,即某些并不重要的虚词、副词和连接词,如“的”、“地”、“共”、“为”、“了”、“已”、“达”,等等。这些虚词、副词和连接词对于工具书来讲,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可有可无、可要可不要的,既然如此,就应当尽量省去。

此外,为了高度密集有效信息,凡是用名词、名称或独立的概念作标题的条目,如某些地名条、机构条、企业条、产品条、成果条、项目条、会议条、展览条、节庆条、人物条等,都可以借用辞书辞条的特殊写法,以条头词代主语,用无主句直接诠释,只要主语不切换,也可以广泛地加以省略。例如:

【省长与专家座谈会】 9月16日在广州举行。主题为“广东改革开放30年经验总结及未来发展建议”。邀请卢中原、白津夫等8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例中几句话如按常规报道都需要有主语,但在年鉴中,借用辞书辞条的写法,以条头词代主语,则可以全部省略。

条目中不该节省的文字,常见的也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随意省略句子中必不可少的搭配成分,造成句子不完整。例如,动宾结构的句子不能没有宾语,介词结构的句子不能没有对象和方位词。动宾结构句子缺少宾语常见的有:“获得全国劳动模范”、“整顿治安混乱”。前者缺失宾语“称号”,后者缺失宾语“地区”。介词结构句子缺少必要的句子成分如:“对于如何缩小城乡差别,会议作了深入探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前者应在“对于如何缩小城乡差别”之后补充介入对象“这个问题”,后者应在句子的开头添上一个方位词“在”字,以明确方向(在……之上),并使句子完整。

二是随意使用单音词,造成句子不顺畅。按照中国人的语言习惯,双音词、多音词顺口、易读,单音词拗口、难读。在条目行文中随意使用单音词,容易造成句子拗口、不顺畅。例如,“猪养殖稳步发展”,读起来就十分别扭,如将单音词“猪”改为双音词“生猪”,读起来就顺畅多了。又如,“集中力量破案件”,也不是十分顺畅。如果将单音词“破”改为双音词“侦破”,或者去掉末尾的“件”字,将单音的“破”字与“案”字重组为双音词“破案”,读起来的感觉就会不一样。

三是随意使用缩略语,造成句子意思不明或容易产生歧义。例如:“网上逃犯”,是不是在网上通缉的逃犯?“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也是政党,含不含在其中?此外,还有“一线两带”、“两基迎检”、“三旧改造”、“四位一体”、“五风整治”等等,都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条目标引和行文重简洁,更重准确、明白。简洁到令人不明白,使人莫名其妙,就会走向其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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