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巧破偷税案
2013-04-10徐海林屠焰王兴球
徐海林 屠焰 王兴球
自制数据,鸳鸯合同,这些词如今在交易圈内并不是什么新鲜词汇,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偷逃税收。但机关算尽,法网恢恢,最终只会自咽苦果。
神兵天降
2011年4月3日,8名税务稽查人员化整为零,通过楼梯、观光电梯、直达电梯等不同的通道,陆续来到武汉市S公司所在大楼的顶楼集合,并迅速进入办公区,根据事前分工控制各相关区域。
这不是香港警匪片中“飞虎队”出击,而是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局对S公司开展的一次突击检查。
案情还得从头说起。2011年3月,有群众举报:武汉市S公司(大型商场发租经营)使用自制收据收取经营收入,有偷逃国家税收嫌疑,并提供了部分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说明公司预备收回自制收据的原件。
案情就是命令。稽查局迅速挑选8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由于发租方办公地点、财务室方位不清,为了制定有效的检查方法、确定检查重点,检查组在接到任务的第二天,分别两次派员假扮顾客到商场实地踩点。
S公司坐落于繁华的商业街。这里商铺众多,每天购物者如织,商场大门口及每层楼都有手持对讲机的安保人员和楼面负责人穿梭其间。
通过实地踩点,检查人员摸清了商铺分布情况、现场人员结构、办公室、财务室的方位。了解到该公司由于合同纠纷,招商部正在开展部分商户的退租和新的招商引资工作。
通过分析举报材料和踩点信息,检查组迅速制订了检查预案。考虑现场人员情况复杂,为了确保突击检查的效果,抓住有利时机,掌握主动,提请公安经侦部门提前介入,必要时采取手段查取证据。
按事先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突击检查如期展开。根据踩点掌握的信息,该公司行政办公区、财务室在公司的顶层,要经过专门通道进入,如检查组8个人集中进入,会引起现场工作人员的注意,如受到安保人员的询问而使公司有所准备,就会失去突击检查的意义。于是检查人员化整为零,分批进入,才有了本文开头的场景。
一波三折
检查人员迅速找到公司财务室,与一名吴姓女会计接洽。检查组向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税务检查通知书》及《调取账簿通知书》,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请该公司积极配合,并对其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实施监控,防止他们互相串通,妨碍调查取证。
当检查组要求调取2010年的相关财务资料时,吴会计极不配合,“我是新来的,对公司以前的情况不了解,前任会计因工作不力,已被辞退。”她既为可能查出的问题预作铺垫,也将问题、责任全部推到已离开的财务人员身上,可谓“一石二鸟”。
“那你们出纳应该了解情况吧?”
“了解情况的出纳没来上班,你们是不是明天再来呀?”
不能给他们留下“准备”空间,否则突击检查就会功亏一篑。检查人员要求会计立即联系公司出纳,要求其回公司配合检查。
只见吴会计迅速拨了几个电话号码……几秒钟后,她“无可奈何”地说,出纳联系不上。
就在这时,公司主要负责人走进财务室,笑着自我介绍:“我是人大代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员,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检查是我们的义务,欢迎各位指导工作!”并转身对会计人员强调,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但当看到检查人员、公安经侦人员要求检查财务室文件柜时,他脸色当即阴了下来,要查看公安经侦人员警官证。
“我们接受的是检查,不是搜查,如要搜查,请出示相关文书,否则就是非法搜查。”公司负责人给检查人员来了个“下马威”。
在案件未取得突破、达到移送标准的情况下,不便贸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检查人员巧妙地利用了该负责人的“高调”,严厉地指出该公司可能存在的税收问题,告知其妨碍税务机关检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之后,该主要负责人才授意财务人员配合检查,提供相关资料,但只提供了招商合同、与申报相符的证账、在税务部门领购使用的发票,并说明合同与申报不符是因为很多商户未按合同执行,收入未实现,对其他情况不了解。由于未发现举报材料中提到的开具自制收据的存根,无法揭示该公司账外经营、少报收入的涉税违法事实。
检查陷入僵局。
棋高一着
就账查账继续进行。检查组自备干粮,采取“蹲守式”检查方式,在检查公司账务的同时,密切监控公司的业务往来。
几天的蹲守终见成效。负责对财务室、招商部进行检查的检查人员在商户退租资料中,发现有商户交回的支付租金时取得的公司开具的自制收据原件。检查组立即对相关人员分别隔离开来同时做询问笔录,相关人员没有机会互通情况,根据询问结果,使检查人员了解了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申报纳税的情况。公司在开业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范围中没有租赁业务,不能申请领购服务业租赁发票,在招商过程中使用了自制收据,由于保管不善存根已遗失,害怕受到处罚不敢反映真实情况。检查人员要求公司提供所有退租业务的全部资料,经过详细而耐心的税法宣传,慑于国家税法的威严,财务人员提供了全部退租业务资料,查获已回收的自制收据54份,基本锁定了少申报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事实。
喜讯接踵而来。检查组计算机工程人员在财务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内存的文档中,发现一套完整的与招商合同相符的账簿。经过全面详细的审查和分类摘录、统计,检查组发现计算机存储的账簿记载的收入与招商合同签订金额是一致的,但组成结构不一致,直接影响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计算机账簿记载的收入中物业管理费的每平方单价比例是固定的,较为合理,但财务人员解释说这只是公司考核用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且电子数据依据不充分;招商合同约定的租赁金额中物业管理费每平方单价明显偏高,不符合正常水平,财务人员解释是因为公司刚开业,没有经营管理的经验,各项管理经费开支较高。
检查人员经过对该公司招商合同、补充协议仔细甄别,对公司经营管理费用认真核实,参照本市相关规定的比例,划分了房租收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锁定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在证据面前,纳税人承认了开具自制收据,并在《租赁合同》中将单位租金降低,在《补充协议》中将物业管理费增加,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
自食其果
经检查人员全面核实,S公司在招商过程中,给商户开具自制收据(非正规的税务发票),《租赁合同》中未分别注明租金、物业费收取情况,财务上也未分别核算租赁收入、物业收入。公司平时按开具税务发票收到款项做收入进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在2010年度将一次性收取的租赁收入、物业费收入未在当期确认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未按规定确认2010年度房产税计税依据,造成少缴2011年度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11.7万余元。
稽查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S公司于15日内到税务征收机关补缴相关地方税费和滞纳金,并对该公司未按规定领购、开具发票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罚款。
检查人员提醒,签订鸳鸯合同,产生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并且偷逃税款的风险很大,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逃国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强化日常征收管理,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加强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管理,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