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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做法

2013-04-10陈志康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交警部门交通管理道路交通

陈志康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 200080)

浅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做法

陈志康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 200080)

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应当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实现公安交通执法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坚持主动跨前,问计于民,不断拓宽交通管理工作参与渠道;坚持精细化管理手段,最大限度提升道路通行效能和完善运行环境;坚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基础;坚持齐抓共管、广借外力,以合作拓展共赢空间;坚持资源整合、科技强警,不断加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坚持交通文明创建,不断提升城市整体交通文明素质。

平安建设;公安交通管理;理念;做法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上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面对快速增长的交通出行总量和极其有限的城市道路资源之间的矛盾,紧紧围绕“两降两保”(降违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主线,始终坚持理念创新、突出“问题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五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优质化、措施科学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探索积累符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理念和措施,努力使全市道路交通始终处于可控可承受状态,平安建设的交通安全整体形势平稳有序。基本理念和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实现公安交通执法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这是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管理活动总的指导理念,也是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最终实现公平、公正,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手段。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情况看,加强执法,特别是一线执勤交警现场执法,依然是公安交通秩序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平安建设的大背景下,为了实现公安交通执法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作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交警执法形象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动一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交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方面,全市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了交通“顽症”常态综合治理。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从哪个环节入手”理念,结合本市实际,近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与“行人和非机动车”、“大型货运车辆”,“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车等“五类车”有关的一系列专项行动,并与相关警种和各级交通行政执法、城管执法、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勤联动,全市性统一行动、区域性专项行动逐渐常态化、机制化。仅2012年,全市交警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数百万起。2013年起,交警部门又结合市公安局“打盗抢、防诈骗、严管理、保平安”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在全市推进了六项公安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各类交通“顽症”的治理力度,积极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同时,结合贯彻实施公安部第123、124号令,在全市范围完善“电子警察”记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记满分驾驶证降级制度,有效减少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数量。另一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公安交警部门更加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为体现执法工作的“平和”和“人性化”,2009年起,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主观恶意低、社会危害性小的14类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再实行罚款处理(警告6类、口头警告8类),通过对轻微交通违法人进行教育、警告,较好地解决了以罚代管的现象,体现了行政处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交警部门对一些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管理,并注重分析自查,积极从自身做起,查摆可能影响执法管理效果的问题。2012年以来,在开展对工程运输等大型货运车辆违法活动进行整治的同时,交警系统以货运车事故多发点为重点,排查改进了227项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取得了减少事故、完善大型货车通行保障的双重成果。此外,在交通警卫任务中,按照中央关于“交通警卫一般不封道”的要求,进一步摒弃“一控到底”的简单化做法,不断完善两轮滚动开道、高架匝道上下联动、地面线路“绿波”保障、“远端分流、中端疏导、近段避让”等措施,实现了每年交保工作“万无一失”和“少扰民、不扰民”目标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

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思考、积极应对,坚持把群众意愿和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交通执法工作的重点,始终坚持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下功夫,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手段、管理能力,着力寻求突破平安建设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瓶颈的方法,并以强化责任意识为目标,引导民警变“要我管”为“我要管”,最大限度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有效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统一,确保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第一,坚持发挥跨部门协作合力的优势,在创新管理机制和解放警力上取得双突破。自2008年起,交警总队协调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和各保险公司建立由保险公司进驻的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使占事故总量绝大多数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实现快撤、快处。目前,全市已建成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22个,2012年全年为82万余辆事故车辆提供了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同时,交警部门联合法院、司法部门在各区(县)建立了交通事故赔偿处理中的民警、法官、人民调解员“三调联动”机制,年均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超过5万起,并会同保监部门深化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向商业险延伸改革,将商业保险信息接入全市保险信息平台,与本市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挂钩,进一步增强了保险费率杠杆对交通违法、事故的抑制作用。这些措施不仅在降低交通事故对道路畅通的影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降压事故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也使交警部门有限的警力得到了一定的解放。第二,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在方便群众办事上不断推出新措施。为积极应对日益快速增长的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办证、办事需求,交警总队将“八项车管业务”下放各区(县),大力推进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属地化管理服务,仅2012年,各属地交警支(大)队就办理“八项车管业务”51万余笔,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落实异地交通违法行为转递处理机制,并结合财政部门“非税系统”建设实施交通违法罚款缴款模式改革,会同银行机构先后推出了缴款模式缴款途径多元化选择、非现场查获交通违法行为就近跨区处理等措施。据统计,2012年,上海交警部门共处理异地转入的交通违法行为56万余起。2013年以来,在“电子警察”交通违法公安道口检查站处理模式上,进一步拓展跨区处理渠道,全面实施“电子警察”交通违法就近处理便民措施,全市就近跨区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数占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总数的40%以上,受到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欢迎。此外,为进一步厘清驾驶人考试和培训的关系,深入践行依法行政理念,2013年7月1日,交警部门又试点推出了“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撤销人员自行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措施,既满足了一部分驾驶人自行申请考试的合理需求,又把住了驾驶人考试这一交通安全源头关卡,还对促进驾培行业良性竞争、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起到了良好作用。第三,坚持队伍挖潜,通过改善作风面貌促进管理效果提升。2011年以来,交警总队以“问题管理”为导向,组织全市交警持续开展“我站岗、我发现、我建议”主题活动,得到了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高度肯定,在公安机关其他警种中进一步推广。其间,交警部门建立“滚动推进、回复反馈、定期通报、警种联动”等四项机制,确保双周点评、每月通报及民警建议“件件有回复”,落实“考核激励、评优激励”两项措施积极选树建议能手、达人,并逐步细化制定推进“三我”活动4个方面14项具体措施、14个考核项目,配套建立“问题管理”信息平台,将活动参与范围逐步向交通管理各方面延伸,引导活动由追求建议数量向提升建议质量、由偏重路面问题向全面覆盖交通管理各方面工作转变,有效处理了一批交通管理问题,解决了一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了一批突破型的创新机制。

三、坚持主动跨前,问计于民,不断拓宽交通管理工作参与渠道

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建设发展规律,以提前介入各项大型市政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把好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关口,减轻道路交通末端管理压力。同时,逐步打破与市民群众之间存在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原有界线,通过主动引入市民参与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平安建设交通管理工作的市民参与度和透明度,努力将市民群众的事后质疑转变为事前参与,将“人民交通人民管”落到实处。在道路交通组织方面,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城市交通发展总体规划,提前介入新建、改建项目交通设计,其间,积极发动市民群众对交通组织献计献策。近年来,在参与虹桥枢纽、外滩隧道等重大道路交通总体规划期间,交警部门相继推出了“虹桥枢纽高架道路标志、标线仿真系统”、“外滩隧道道路标志、标线仿真系统”等仿真模型上网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解放日报》为此专门刊发评论,认为“交警道路管理引入市民参与,是政府管理创新实践的可贵一步”。同时,针对每年近千处重大施工,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百余个车站开工建设、近40%站点施工集中在市中心主干道路的情况,全力配合做好道路施工和大型活动配套区域交通组织,保障工程周边区域交通基本畅通,最大程度减少对整个城市交通全局的影响。在道路交通设施管理方面,交警部门积极参与源头规范制定,先后参与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地方性规范标准,较好地将交警部门长期管理实践经验融入了规范、标准。同时,建设使用“交通设施抢修信息监管系统平台”并配套实施《道路交通设施日常监管规定》等一系列市、区(县)两级交通设施监管职责规范,形成“一线民警巡视、总队业务部门限时确认、抢修单位及时处置”的全程监管制度,年均发现和抢修交通设施8000余起。在此基础上,积极依靠群众破解交通设施、组织难题,充分借助“12319城建服务热线”、社会出租车驾驶人“啄木鸟”队伍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了对交通设施的监管和运行维护,并邀请首次来沪外省市驾驶人和本市老年人对交通标志“捉漏找茬”,组织开展了交通管理换位体验活动和交通复杂区域“金点子”征集活动,使交通设施管理负面舆情逐年递减。

四、坚持精细化管理手段,最大限度提升道路通行效能和改善运行环境

道路交通管理涉及人、车、路等多个要素,涉及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必须坚持平安建设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实现由“粗放的、运动战式的执法管理”向“精细化执法管理”转变。在近几年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始终坚持精细化理念,力求各项工作精益求精。在上海市区道路已基本无增长潜力的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实行精细化交通管理策略,不断创新精细化管理措施,积极运用交通组织手段缓解道路通行不畅、秩序混乱等问题。在动态交通方面,针对城市交通潮汐性变化、时段性变化压力,应用推广路段可变车道、路口可变车道及路口、路段可变车道组合等可变导向系统,使相关路口、路段通行能力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同时,在不断分析近10年来左转待行、直行待行等措施应用情况基础上,进一步试点推广“综合待行区”、“路口禁左+路段掉头”等创新举措,充分利用道路空间设置提高蓄车能力和路口通过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结点,并打破车道布置一般规律,按照交通流向特点布置车道,如采取左转车道右置、右转车道左置并设置醒目标志加以提示的方法,有效减少和避免部分高架下匝道连接地面道路车辆变道、冲突问题;采取非机动车停车线前移、后退措施,解决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超越停车线阻碍右转机动车通行问题;设置非机动车左转待转区(二次过街),将左转非机动车提前放行至路口作集中短暂停留,让出机动车直行、右转空间。此外,在梳理城市道路路网利用水平的基础上,积极盘活支小道路“微循环”系统,对宽度小于12米、尚未被充分利用的支小道路,通过完善网络、整治市容、改造优化等方式,逐步实现支小道路分流、部分替代主次干道、设置单向交通和道路停车点等功能,充分提高支小道路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交通信号灯控制协调效能,实现了交通信号自适应控制系统(SCATS系统)内环以内道路全覆盖,并打破原厂技术封锁,使SCATS控制机具有倒计时功能。在静态交通管理方面,交警总队根据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路外为主、路内补充”原则,在充分保证道路交通需求的前提下,从利用交通相对空闲、支小道路入手,挖掘道路停车资源设置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并通过采取“偏移中心线”措施适当缩减车道宽度、设置“移动式‘P’牌”等方式解决停车需求较大但不适合设置固定停车点道路的停车问题。同时,针对日益突出的居住区“停车难”问题,交警部门积极探索协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参与管理,实施居住区周边支小道路夜间停车、日间驶离并加强管理等措施,在徐汇、黄浦、普陀、闸北、虹口、杨浦等6个区开展了缓解居住区“停车难”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外环线内共有机动车道路停放点990处,停车泊位约3.6万余个;“P”牌临时机动车道路停放点93处,停车泊位2100余个。

五、坚持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基础

公安制度建设,是平安建设的根本,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依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条线,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系统、规范的工作制度,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围绕执法管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基础性工作制度。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交警总队先后制定了《交通事故案卷质量审核标准》等一系列工作规范,推出了《执法规范有关问题解答》等执法手册,相继实施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等工作机制。同时,全面实施交通事故处理“六公开”阳光作业制度(公开办案人员身份、公开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公开责任认定依据和结论、公开处罚依据和决定、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和调解规定),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全过程的透明、公开、公平和公正。在交通勤务管理方面,进一步整合“交通路况信息传播系统”、“排堵保畅指挥数据系统”、“GIS电子地图基础信息平台”、“信息调度管理系统”等系统,进一步完善分级共享、综合应用的交通指挥信息平台,并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体系、指挥调度工作规范。其间,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措施所带来的大车流集中出行状况,交警部门逐步细化完善了高速公路“一路一方案”、主线收费站“一站一方案”及旅游景点与重要商业区“一点一方案”,顺利完成了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责任区、“三级岗”勤务布局和相应勤务考核模式,细化交通平峰时段工作流程,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勤务控制,完善交通执勤“三级岗”设置、调整、审批机制和网上派勤,保持64个12小时不断人的交通执勤一级岗,380余个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二级、三级岗,有效实现了交通勤务指挥“扁平化”。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交警部门制定和实施《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培训质量排行综合考核办法》,建立死亡交通事故肇事新驾驶人(取得驾驶资格三年内)培训、执考责任倒查机制,每半年对全市培训机构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受理培训机构考试申请人数挂钩;建立完善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标准体系,严格限定考试点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总量,进一步严密考试信息发布途径、方式和时间,同时,通过视频、音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考试监管。此外,大力推进机动车安全检测远程查验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工作,实行动态监督、实时监督,严把机动车登记和定期检验关。

六、坚持齐抓共管、广借外力,以合作拓展共赢空间

交通是城市的命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时交通又是连接上海与周边省市的纽带。这决定了交通管理必须走合作联动之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公安部“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要求,不断加强内外合作,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合力,为平安建设建立广泛社会基础。交警部门依托“市道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优势,会同交通、市政、教育、绿化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常碰头、常研究、常通气”的协作机制,加强对“人、车、路、环境”四个环节重点管理。其间,交警总队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县)政府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控制指标履职绩效考核,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预警系统的作用,协调建设、交通、安监等部门持续开展隐患道路三级排查治理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事故预防工作格局。2012年,交警部门还通过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牵头会同14家单位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客货运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各区(县)开展了大型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此外,交警总队借助世博会的有利契机,在苏浙皖沪区域警务合作框架内,积极探索建立道口安检常态机制,重点在治安防控、联合查控、交通排堵疏导、灾害性天气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案(事)件布控和重大活动安保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公安检查站预警、防控、疏导、处置能力。其间,苏浙皖沪公安机关共同签署了《苏浙皖沪三省一市道口公安检查站警务合作协议》,“一个功能定位、一个协调指挥机制、一个信息平台、一个联勤安检模式、一套安检保障标准”的“五个一”建设方案也逐步得到完善。

七、坚持资源整合、科技强警,不断加快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

公安战斗力的第一要素就是警力。在当前警力紧缺的大环境下,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向科技要警力,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以信息化建设为推手全面促进了公安交通管理方式的大变革,全面提高平安建设队伍战斗力。在加强交管业务整合方面,2012年,交警总队启用并不断完善升级“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配套建立系统监管工作制度,实现了对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交警队信息管理、剧毒品公路运输管理等业务的融合,形成统一的业务工作数据库和信息资源库。2012年全年,“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共办理驾驶证与机动车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剧毒化学品运输审批等公安交通执法管理业务1750万余笔,并实现了重点业务实时监管、异常预警、定期通报。同时,上海公安道路交通图像综合应用系统、“车辆号牌数据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项目、交警GIS平台、交警综合信息门户网站、车驾档案影像管理系统等一系列科技信息系统也不断得到完善和推广应用,公安交警数据信息安全机制、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及数据质量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在提升道路交通服务智能化水平方面,交警部门配合建设并积极应用“上海市交通信息采集和发布系统”,建成线圈信息采集、视频监控、行程时间、76个城市快速路上匝道控制和LED可变信息板发布等主要系统,实现对外环、中环、内环,延安、南北、逸仙、沪闵高架,越江隧道,内环以内地面“三纵三横”主干道路和79条主要道路交通信息的采集、发布。其间,以主干道、城市快速路、越江桥隧、部分高速公路为重点,全面建设道路交通诱导系统,设置大量的道路信息情报板,用“红、黄、绿”三色分别指示畅通、较为拥堵和阻塞路段,引导车辆驾驶人合理选择线路、及时分流、缓解和化解拥堵结点。在提高道路执法效能方面,“电子警察”执法覆盖面和执法功能不断完善,相继实现了对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与“沪C”号牌机动车闯禁区监控执法、公交车载“电子警察”抓拍社会车辆、利用治安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等功能。与“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相配套,全市道口也不断加强“车驾查控系统”运用,及时发现并提醒民警拦截交通违法和治安、刑事案(事)件嫌疑车辆、人员,在进出市境关口发挥“滤网”、“屏障”作用。2012年,全市各道口共抓获“网上逃犯”375人,查获毒品80余公斤、违规运输危险物品700余吨。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从增强民警单兵作战能力入手,在交通违法处理和道路查控工作中全面使用交警“警务通”,为及时发现交通管理重点人员、车辆,高效处理交通违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八、坚持交通文明创建,不断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警察的执法管理只是“最后的防线和手段”,一个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的体现,不仅在于警察管理时的有序,而且更在于无警察管理时市民的自觉。平安建设道路交通秩序的改善根本上要靠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身交通文明素质的提高和交通法制意识的增强。近年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文明办、教委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单位,进学校)工程,坚持每月25日开展主题交通安全宣传,大力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路口、路段和交通文明示范区域创建,使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交通参与人自觉守法意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其间,组织开展了“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抵制酒后驾驶、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和“严查六类交通违法”(严查机动车滞留路口、违法停放、违法鸣号、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并积极邀请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各类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活动。2013年以来,交警总队又将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列入市公安局“打盗抢、防诈骗、严管理、保平安”专项行动六项重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之一,联手上海市文明办公室推进对150个市级文明示范路口、150个区(县)级文明示范路口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动员组织全市“交通文明志愿者”加强交通违法劝阻和宣传教育工作。在此基础上,交警部门大力开展社会面宣传,协调新闻媒体、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推行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机制,建立1个市级交通安全服务手机短信平台、17个区(县)级平台和多个交警微博群,并在浦东、长宁、普陀、松江等区建成5个宣传教育基地,开展面向专业驾驶员、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2012年,全市交警共深入各运输单位、学校、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讲2.3万余场次,设立集中宣传点4000余个次,更新宣传阵地1.8万余处,通过LED屏、户外媒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广告43万余条次。

九、坚持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将公安交警队伍打造成为上海城市名片

公安部门是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系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行政力量,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公安交警则是与老百姓面对面最直接、日常接触最多的警种,“公安形象,交警系于一半”。近几年来,交警部门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两方面入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努力释放善意,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方面,坚持外树形象,以典型带整体。交警部门以路口民警从注重处罚件数向注重路口秩序和管理效果转变为导向,深入推进“示范标准岗”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一线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使上海交警成为上海城市管理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其间,邀请市民巡访团、警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示范标准岗”执勤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同步开展交通协管员争创“示范标准岗”活动,使一线执勤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形象得到改善,并相继涌现出了“最帅交警”陈栋、“奔奔交警”林祁斌、“天使交警”谢兆法、“最牛交警”陈坚魁等一批由网民自发推出的规范执法典型,在本市交警系统中形成引领群体和示范效应。同时,进一步深化警社合作,以警营开放日、“大走访”开门评警、新闻通气会等互动形式,并借助“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平台24小时在线问答、“交警微博”等载体,精心设计交警公共关系专题活动,拉近警社、警群距离。另一方面,坚持内强素质,以制度促规范。通过对一线执勤、对外服务“窗口”等岗位定期检查,落实“逐级、逐层、逐人、逐步”全方位督导,促进广大一线民警提高业务能力、改进执法形象,2012年,一线民警执勤、执法使用规范用语率分别达到96%、80%。同时,深入开展“问题导向重点专业能力提升活动”,以重点能力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仅2012年就落实交警重点能力专题培训1.5万余人次,对交警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700余人次,对1200余名交警警长、岗位能手、业务骨干进行重点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Humbly Discuss the Basic Notions and Main Doings of Traffi c Control in Security Construction

Chen Zhikang
(Traffi c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Shanghai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hanghai 200080, China)

Road traffi c control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ecurity construction. Road traffi c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should work in the rational, gentle, civilized and standard way and attain the goal of road traffi c control and social effects, constantly innovate social administration and attain the goal of administration and service, take the initiative to consult the public and widen the channel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raffi c control, take precise management methods and do best to improve the traffi c effi ciency and environment, stick to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and lay solid foundation in management, rely on social resources and widen space for cooperation, readjust resources and strengthen the police wi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peed up the informationization of road traffi c control, create the traffi c civilization and increasingly improve the overall road traffi c civilization.

Security Construction; Traffi c Control; Notion; Doing

D631.5

:A

:1008-5750(2013)05-0005-(06)

10.3969/j.issn. 1008-5750.2013.05.001

2013-08-01 责任编辑:何银松

陈志康,男,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本刊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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