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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13-04-10

社科纵横 2013年5期
关键词:民主群众制度

钟 声 宏 波

(1.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湖北 武汉 442300;2.十堰市医学社会学研究所 湖北 十堰 4423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同时提出“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笔者认为,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必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和法律制度,以此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民主法治是这六个基本特征的第一条,内容深刻,意义深远。

1.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民主是我们党长期奋斗的目标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加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同时,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并使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第一,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全体人民充分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价值目标。第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保证。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要具有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只有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体现“权为民所有”,才能正确地集中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体现“情为民所系”,才能保证人民所创造的成果真正属于人民,实现“利为民所谋”,全面实现“为民所有,为民所享,为民所治”。第三,坚定不移地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对人类民主政治发展成果的合乎逻辑的当然继承者和发展者。我国的民主政治建立和发展的时间不长,发展过程中又经历了曲折,所以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不充分,在具体形式、具体制度上,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还不够完备。

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更无从谈起。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的事业,没有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和谐社会建设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决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社会才能充满活力,人民群众才能主动地参加到和谐社会建设的事业中去,发挥聪明才智,积极贡献力量。

3.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实现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让更多的人在法制的轨道上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合理地处理利益关系、调整利益格局,及时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社会的安宁;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才能为和谐社会建设创造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稳步发展。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首先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应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其次,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应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注重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制度建设。再次,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下大力气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最后,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解决好选人用人问题;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妥善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的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及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机制。

二、目前,民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壮大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民主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显著特点。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政策和具体办法的总称。基层民主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文化民主等内容,涉及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城市街道的社区和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等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或半自治组织,构成了基层民主建设的事实主体。基层民主不仅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而且还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舞台。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是创造中国民众自己的幸福生活的必然选择。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民主需求日益强烈。但是,目前我们的基层民主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需求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就是说,民主现状滞后于人民的民主意愿。具体地讲,主要表现在:

1.民主理念有待强化。受几千年封建专制影响,一方面,少数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思想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他们要么害怕民主,怕民主会损伤自己的威信,削弱自己的权力;要么不相信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怕民主会降低工作效率,认为自己有能力有本事处理和解决问题,高高在上,瞧不起群众,不愿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尤其是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现实中客观存在的人民群众的民主诉求时常得不到认真慎重地对待和及时有效地解决,使得他们对民主或多或少地持怀疑、彷徨态度。

2.民主机制有待健全。民主主要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民主的本质,在于要求处理和解决事情的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平等,最广泛地听取大多数人的意见,尽可能地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公权是为了维护所有人的私权而存在和服务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理念和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规定,党没有自己的任何私利和特权,党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从理论上说,党和人民是一致的。但实践中,对人民负责必须通过对党负责来间接体现。这种间接,造成党的要求与人民意愿之间有时不尽一致,使得事实上一些官员们注重对党负责,忽视对人民负责。进而导致出现唯上是从,不讲民主,少讲民主或逃避民主,民主机制欠缺。同时,在民主的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中,民主选举,国家有《选举法》、《组织法》等;民主管理,国家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民主决策,党内有民主集中制,党外有人大决定、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党内有监督条例,党外有人大和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和措施办法,一方面,对我国民主建设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机制予以保证,加上自身也不够完善,所以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民主政治制度,有待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县乡人大工作困难多,缺人才,缺经费,活动难以开展。二是存在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人大监督难以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的政治制度,“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党是执政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都必须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对党负责,这是一个原则。三是法律法规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规定,过于概括、笼统,不够具体,不便操作,导致了人大工作手段不够有力。四是要对“一条边”单位(即中央和上级垂直设在地方和下级的机构)的监督难以开展,如工商、国税等“条条垂直管辖”的单位都享有政府职能,而在人事等重大问题上一般都是实行部门直接决定,从而使人大监督工作困难重重,不好监督。

三、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建议

1.注重民主教育,强化民主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民主共建的思想基础。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教育,大力宣传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各种民主制度,宣传人类历史上尤其是我国“五四”运动以来为民主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通过宣传教育,消除几千年封建专制的影响,消除“官本位”的思想,增强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权由民赋”,必须为民所用、让民满意的民主意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讲民主、谋发展、求和谐的良好氛围。

2.健全民主机制,畅通民主渠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保证。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主要环节,机关部门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行政许可法》为重点,企事业单位以贯彻落实职代会为重点,村(居)委会以贯彻落实村(居)民自治办法为重点,努力健全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一致的事前听证、广泛征求意见,事中讨论、集体决策,事后公开、接受评议和监督的议事、理事、办事规则,不断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渠道,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管理权,有效防止和严肃惩处一言堂、家长制等衙门作风的村霸、官霸现象,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公正平等的民主机制,努力发展好、维护好、实践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营造民主氛围,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建立人大干部培训机制,加强人大干部能力建设。使每年都能有相当一批的县乡人大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力争每一届都把县乡人大干部普遍培训一次;二要建立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同样的使用和交流机制,既要疏通进口,及时为人大干部队伍补充人才,又要疏通出口,把在人大工作时间长、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及时交流到其他重要领导岗位上去,改变社会上对人大是“二线”、是养老地方的错误认识,激发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三要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证。“一府两院”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上级党委要把支持重视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下级党委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四要针对法律法规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规定过于概括、笼统的内容,通过建立制度进行具体明确,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促使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好地有机统一,营造人民当家作主的浓厚氛围。

[1]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2.

[2]杨郧生.党内民主机制论纲[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1999.

[3]建设和谐湖北学习读本[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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