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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2013-04-09河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白顺江

河北水利 2013年10期
关键词:水保水土保持群众

□河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白顺江

5年来,我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超额完成了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探索出了符合我省的防治模式,为下一步水保工程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水土保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仅是改善革命老区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民生、加快经济方式转变、实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与手段。未来5年,新一期的工程建设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强前期工作,加大组织领导、工程建设管理、水保宣传和监督监测力度,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一、充分肯定5年来取得的成绩

5年来,我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紧紧围绕“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饮水安全、经济安全”,以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目标,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1.超额完成5年建设任务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封育措施综合防护,兼顾坡面、沟道治理。5年来,中央投入资金282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562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6.56km2,超额完成水利部下达我省的1500km2的治理任务。竣工验收小流域67条,实施坡改梯72030亩,水保林341040亩,经果林536955亩,封育治理1289340亩,生产道路706km,水池水窖3542个,护村护地坝4840km,水源工程410处。

2.取得显著效益

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目标,立足恢复生态,着眼发展经济,实施综合治理开发,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通过治理的项目区,群众年人均纯收入由治理前的2622元,提高到治理后的3545元,提高了35%;年人均粮食由治理前的350kg提高到治理后的400kg;受益人口达57万,有5.5万实现稳定脱贫。结合工程建设,发展林果产业,阜平、行唐的大枣,易县、灵寿的核桃,邢台县的苹果,涉县的花椒等特色产业巩固并扩大了种植规模,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区林草覆盖率提高了53%,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年蓄水能力增加6153万m3,年土壤侵蚀量减少206万t,减沙效益达70%以上,缓洪效果显著。通过实施坡改梯、护村护地坝和水源工程等,有力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工程实施中,各级水利水保部门不断总结,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的建设经验。一是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地都把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财政、水利、林业、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坚持改善民生。始终把提高群众收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工程建设与群众实际需求相结合,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开发相结合。大力发展经济林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坚持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群众投工投劳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扶持治理大户,制定了鼓励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政策。据统计,5年来,全省共吸引社会投资2.38亿元。四是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督导。始终把规范管理作为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和管理文件,使各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工承诺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报账制。严格督导检查,保证工程建设进度。2012年追加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通过现场检查、召开调度会、约谈、签责任状等督导形式,使工程按要求完成,受到水利部的肯定。

4.探索出了符合我省的防治模式

多年的工程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治理途径。在工程布局上,始终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易县通过3年的连续治理,初步形成了以岳各庄为中心,辐射周边4个村的2个万亩核桃基地,示范效果显著。在治理目标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位一体”;在治理技术上,采取高山封禁涵水源、陡坡退耕保生态、缓坡开发增收入、沟道整治防水患的综合治理模式,统筹考虑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防洪保安,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充分认识做好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放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位置,明确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福建长汀、陕西延安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长汀等地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12年底,习总书记在阜平等地考察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战略高度,作出了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在省委八届五次全会上,周本顺书记提出要全力打好“四大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下大决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早日实现人民期盼的天蓝、水清、地绿的目标。因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意义重大。

1.此项工程是改善革命老区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水土流失既是资源问题,又是环境问题,也是土地退化和生态恶化的主要形式。新一期实施的26个革命老区县,都是我省水土流失极为严重的县。水土流失面积都占山区面积的50%以上,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而且破坏土地资源、淤积河道、加剧水旱灾害,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尤其是张家口地区,降水量少,植被稀疏,环境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通过封育治理,营造经济林、水保林,变荒山为林田,林草覆盖率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得以持续改善。

2.此项工程是改善民生,实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革命老区既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也是贫困落后地区。新一期实施的26个项目县中,13个县为国家级贫困县,5个县为省级贫困县,经济发展落后,严重影响老区小康社会建设进程。通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实施,修建梯田,发展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修建生产作业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区域经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提高群众收入,为实现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3.此项工程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水土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据统计,我省每年流失土壤上亿吨,每年因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高达数百平方公里。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土地利用和生产结构、培育主导产业的优势,提高水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全面做好新一期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在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的一致努力下,上一期5年建设任务圆满完成,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竣工验收。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县水利(水务)局向政府领导汇报情况少,政府主管负责人对工程建设情况了解不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前期工作不扎实,设计变更较多;重外业施工,轻内业档案管理;合同签订不规范;群众投工投劳落实不到位;技术人员少、办公设备落后。三是资金管理有待加强。有的地方资金报账程序不符合规定,个别县资金到位不及时。四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没有全面展开。工程实施效益不能科学准确地反映。五是建后管护须加强。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未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今后的工程建设,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研究,予以解决。

新一期工程建设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由12个省106个县扩大到20个省279个县。在水利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积极争取,由上一期10个县增加到26个县,项目县数量在全国排第四,5年规划治理面积增加到2580km2,任务十分艰巨。

新一期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完善规范制度。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三大效益。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和治理方向,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1.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水土保持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国计民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水土保持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公益性决定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才能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实践证明,一个县的建设任务完成得好坏、进展快慢、成效大小,取决于县政府对这项工作是否重视,是否摆上了重要位置,是否真抓实干。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政府主管负责人为组长,有关各部门、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统筹考虑配备技术人员和办公设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部门间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市、县水利水保部门在资金管理方面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拨付通畅。各地要建立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乡(镇)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新一期工程实施的项目县为24个,另外还有2个备选县,水利部、财政部每年要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估排名,落后通不过考核的县暂停或减少投资,资金出现严重问题的县取消项目县资格,由备选县替代。工程完成好、工作有创新、工程管理规范、考核优秀的县,将增加任务,增加投资,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各地要引起足够重视,把工程做好做实。

2.进一步加强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是工程管理的基础。目前,水利部、财政部已批复省级5年规划,县级5年实施规划业已编制完成,今后重点是加强小流域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各县要在批复规划范围内选择小流域,在实地勘察、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做到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工程布局上,优先选择公路沿线、水源地周边、城镇周围。新一期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设区市至少要谋划一处规模大、标准高、效益好的示范工程,让群众治理有干头、参观学习有看头。要创新治理理念,按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内容,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流域重点打造,5年中每个设区市要至少建成1条清洁型小流域。要充分利用电子地图结合3S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手段进行设计,做到实地与图对应、图与措施对应,建立数据库,实现数字化,实施精细化管理。要把好设计审查关,调动各地技术力量,力争对每条流域进行现场审核,减少设计变更。

3.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管理力度

工程建设的成败关键在管理,要不断研究探索科学的管理方式,由传统的管理手段逐渐向现代科学的管理手段转变。一是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实行项目责任主体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项目公示制、群众投工投劳承诺制,因地制宜地推行招标投标制。要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增强约束力;要加强监理工作,完善监理手续,严格监理程序,做好资金、进度、质量“三控制”。要加强资金管理,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资金报账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随意调整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要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市、县要争取落实部分配套资金,研究建立完善社会办水保的扶持、激励政策机制,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积极实行项目公示制和群众投工承诺制,让群众有建议权、知情权、监督权,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二是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新一期的项目县比上期增加1倍多,督导任务重。省、市要做好协调联动,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积极主动承担检查指导工作,想方设法把本市的工作做好,工程建设期间,要定期到各县督查,充分掌握所属各县的工程建设情况,做好进度统计,按时上报,及时帮助项目县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工程档案是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重要资料,也是检查、验收以及稽查的必备材料。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内业资料与外业工程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避免重视外业质量、轻视内业档案的现象。针对目前内业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培训,统一规范要求。各县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到科学分类、全面收集、及时归档、规范整理。要重视财务档案管理,县水利水保部门要设立专账,专人管理,账目清晰,单据齐全,经得起各级稽查和与审计。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面向各级领导,面向建设单位,面向基层广大群众,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重点工程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多渠道进行宣传,采用树立标志牌、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册、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注重宣传效果,固定的宣传牌,宣传标语要“下山”,尽量摆放在主要道路两侧,多向行业外人士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水保、支持水保、参与水保。各地要认真总结工程实施的经验,及时上报好典型、好做法。比如,各级政府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各地因地制宜治理水土流失的新做法、新经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取得的新成效、新突破;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广大群众投身水土保持建设脱贫致富的新典型、新事迹。各市、县水利水保部门都要明确1名负责人和通讯员,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5.进一步加大监督监测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开发资源、发展经济过程中,更要关注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县都是国家或省级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执行,在项目区内坚决杜绝各类违法建设项目,严禁发生乱采滥挖、乱砍滥牧现象,把人为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程度,不能走边治理边破坏、先治理后破坏的老路。要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项目工程产权和建后管护责任,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法》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是全面掌握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科学分析和评价治理效益的重要手段。按照水利部要求,新一期工程要全面开展监测工作,由于涉及的县多、面广,省里要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划、统一技术路线,各市监测单位负责实施,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今后水土流失防治总体部署、规划布局、科学配置各类措施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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