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健康教育对弱视患儿的疗效观察
2013-04-09杨红侠冯满来
杨红侠 冯满来
(河北省迁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河北 迁安 064400)
弱视是儿童视觉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视觉细胞的有效刺激不足,从而造成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是儿童常见眼病,一般矫正视力低于0.9,人群中发病率约为2%~2.5%[1]。弱视患儿无完善的立体视觉,而立体视觉的好坏直接影响将来劳动效率、工作质量、劳动安全,具有着严重潜在的危害性。一旦儿童患有弱视时则应尽早积极治疗,包括全矫配镜和弱视训练,常用方法有遮盖疗法、红光闪烁疗法、视觉生理刺激疗法、后像増视疗法及药物疗法等[2],均有可靠的疗效。2008-03—2009-12,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护理健康教育治疗弱视患儿98例,结果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全部98例患者均为河北省迁安市中医医院眼科门诊弱视患儿。男56例,女性42例;年龄<5岁26例,5~12岁64例,>12岁8例;斜视性弱视28例,屈光不正性弱视37例,屈光参差性弱视33例。
1.2 诊断标准 参照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工作会议通过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2]。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0.8且不能矫正者。
1.3 护理方法 通过与患儿及家属间的交谈,了解患儿病史、病程及心理状态等,再根据患儿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疾病类型、不同治疗时期分别制订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计划。
1.3.1 不同年龄阶段健康教育
1.3.1.1 <5岁患儿 此阶段患儿尚处于幼年,思想及行为还不成熟,因此健康教育的重点是家属,多与患儿家属沟通,讲解弱视的成因、危害性及正确的治疗方法,指导家属现阶段是弱视患儿的最佳治疗时期,要及时正确的进行科学治疗,避免误诊误治延误病情,指导家属协助患儿的积极配合治疗。
1.3.1.2 5~12岁患儿 此阶段患儿应做好学校、家庭及个人3个方面工作:①学校内做好宣传弱视健康教育的一般常识,佩戴眼镜的作用及遮盖治疗的意义,监督患儿配戴眼镜情况,教育周围同学朋友相互尊重,不要嘲笑,以免给患儿带来不良的心理负担,避免患儿离开父母的监督在校不正确配戴眼镜或自行去掉遮盖眼罩;②向患儿父母及家属教育宣传弱视相关知识,掌握并熟知儿童弱视的危害及治疗的紧迫性,积极配合监督患儿治疗,及时复诊,家庭内形成良好的生活氛围,帮助孩子共同训练,促进治疗;③此阶段患儿个人心理压力大,面临成长和学习的双重压力,承受能力差,害怕同学嘲笑,不能正确认识戴镜及遮盖的意义,因此需要配合学校教育和父母疏导,积极支持及正确引导,帮助患儿减轻心理压力,积极配合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1.3.1.3 >12岁患儿 >12岁患儿的眼镜视力基本已定型,弱视治疗对视力改善效果一般不明显,但仍应加强宣传,强调患儿不应放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积极配合治疗及锻炼,以使视力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1.3.2 不同疾病类型健康教育
1.3.2.1 屈光不正性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是弱视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也是治疗效果最好的一种。治疗中佩戴合适眼镜,往往不必单眼遮盖,视力自能逐渐提升,同时配合视刺激疗法可使疗程大为缩短。此类健康教育重点是强调眼镜的作用及如何正确认真配戴眼镜。
1.3.2.2 屈光参差性弱视 此种弱视虽可经光学完全矫正,由于屈光参差所造成的物像的大小仍然不等,致使双眼不易或不能融像,使双眼功能受到破坏,双眼视力相差较大,往往需要遮盖健眼。患儿常因怕被他人嘲笑或遮盖健眼用视力低下的弱视眼视物不清,而影响到患儿日常生活,不习惯,往往容易用健眼偷看或父母不在时自行摘掉遮盖眼罩,造成弱视眼视力久久不能提高。因此,对此类患儿应强调遮盖健眼是治疗的关键,及时调整遮盖比例,彻底监督患儿不能自行摘下遮盖眼罩,以防治疗失败。
1.3.2.3 斜视性弱视 斜视性弱视较前2种类型视力上升困难,由于斜视导致的复视及视觉混淆可使患儿感到极度不适。因此,需向患儿及家长讲清病因和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反应,了解整个治疗过程,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仍是治疗的关键,不能半途而废。
1.3.3 不同治疗时期健康教育
1.3.3.1 治疗初期 弱视治疗的前3个月是视力上升恢复最快的时期,患儿及家长都会积极配合治疗,此期强调戴镜对视力恢复起关键作用,对于需要遮盖治疗的患儿及家属,特别是对于中重度弱视需要遮盖治疗的患儿家属,要告知因遮盖患儿健眼迫使视力低下的弱视眼视物,视力低下,分辨能力低下,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患儿安全。
1.3.3.2 治疗中期 弱视治疗的中期有一个相对平衡的维持阶段,患儿即使认真佩戴眼镜,及时训练治疗,但此期视力上升仍不明显,应向患儿及家属强调要有耐心并持之以恒,积累一定量变才能发展为质变,。
1.3.3.3 治疗后期 弱视的后期治疗是一个长期巩固和稳定的过程,弱视有复发的趋势,当患儿视力提高到正常,也要巩固疗效,坚持巩固训练,防止复发,及时复诊,患儿视力3年内没有下降,才能说明治疗痊愈。
1.4 疗效标准 痊愈:视力恢复正常后,经过3年随访仍保持正常;基本痊愈: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矫正视力提高至0.9或以上;进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视力提高2行或2行以上;无效:视力退步、不变或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提高仅l行[2]。
2 结 果
本组98例患儿完成治疗与随访,痊愈93例,基本痊愈3例,进步5例,无效0例,治愈率91.8%。其中基本痊愈与进步患儿均为>12岁患儿。
3 讨 论
弱视治疗应在12岁以前越早越好,超过一定年龄段治疗弱视效果甚微。另外,弱视训练方法比较单一,枯燥,缺乏趣味性,疗程长,时间有的长达数年,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定期复查、换镜,患儿及家属应有耐心和信心,持之以恒,了解整个治疗的疗程,采取一定措施,增加治疗趣味性,培养孩子训练的兴趣,尽量在医院弱视训练室共同训练。通过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疾病类型、不同治疗时期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使患儿及家属对弱视的成因、治疗方法及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明白早期治疗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复查、换镜,视力恢复正常后巩固治疗,坚持不懈,促进患儿早日康复。
[1] 刘家琦,李凤鸣.实用眼科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690.
[2]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全国儿童斜视弱视防治学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1996,4(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