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水象甲普查与防控技术措施
2013-04-08何春兰
□何春兰 何 军
稻水象甲别名稻水象、稻根象,属鞘翅目象科昆虫,是一种严重危害水稻的植物检疫性害虫。2 0 1 1年5月在四川省的隆昌县首次发现以来,当年就在5市9县(区)部分发生,2 0 1 2年已在9市(州)、1 9个县(市、区)发生,2 0 1 3年已对广安市前锋区水稻生产构成严重威协,呈快速扩散蔓延之势。2 0 1 3年5月上旬,广安区农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稻水象甲疫情进行调查,白马乡碑梁村的秧田,白市镇白莲村四组本田,方坪乡五方2组本田和广罗乡月台村3组秧田的秧苗上有稻水象甲危害状(取食斑),并且发现有稻水象甲越冬成虫。为切实加强对稻水象甲的监测、防控,全力阻截稻水象甲发生、扩散和蔓延,确保水稻生产安全,应做好稻水象甲普查与防治技术的普及工作。
一、特征特性
稻水象成虫体长2.8~3.2 m m,体壁黑色,密被灰绿色鳞片,前胸背板肩突明显,从背板中区至鞘翅末端1/3处密布黑色鳞片,组成明显的广口瓶状黑斑,鞘翅有6条纵纹,鞘翅未能覆盖臀板。
1.卵 长约0.8 m m,短径约0.2 m m,珍珠白色,圆柱形,两端圆,略向一侧弯曲。
2.幼虫 共4龄,老熟幼虫长大约为1 0 m m,头部褐色,体白色,无足,呈新月形,2~7腹节背面有呈向前伸的钩状气门。
3.蛹 老熟幼虫在寄主植物根系上作土茧化蛹。土茧绿豆状,长径4~5 m m,短径3~4 m m;蛹白色,复眼红褐色,大小和形态均似成虫。
4.危害状 成虫沿水稻叶脉啃食叶肉或幼苗叶鞘,一般从正面取食,被取食的叶面仅存透明的表皮,在叶面形成长条斑,长不超过3 0 m m,宽 0.3 8~0.8 m m,斑纹两端钝圆,比较规则。低龄幼虫在稻根内蛀食,使稻根呈空洞状;高龄幼虫在稻根外部咬食,造成稻根断裂。将根系拔起,漂洗时可见许多断根。
5.生活史 稻水象甲一年发生1代,是半水生昆虫,卵和幼虫生活在水下,成虫生活在水上。以成虫在稻茬、稻草内或稻田周围禾本科杂草、落叶下及附近的草地内越冬;越冬成虫3月下旬开始出土,4月始迁入秧母田为害秧叶;5月开始大量迁入水稻本田为害并产卵,5月中旬为产卵高峰期,6月初产卵结束。卵多产于淹水下的叶鞘基部,6月中旬卵大量孵化,为幼虫发生盛期,幼虫期约1个月,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化蛹盛期,7月中下旬为羽化盛期,9月中下旬新一代成虫陆续迁入稻田四周寻找幼嫩杂草取食,以备越冬。
二、普查
1.普查时间及范围 普查分3个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4月中旬到5月中旬,以秧母田及越冬场所为重点;第二个阶段6月份,本田为主;第三个阶段7月份,稻田及附近。普查范围为水稻种植区,重点是丘陵依山傍水稻区、交通沿线、集镇、货场周边地区,已发生区周边及河流、灌区下游。特别要重视从疫区调入的农产品、设备,瓷器的货场、厂矿等周边农田、草丛。
2.普查方法 普查采取踏查和田间详查相结合,以成虫及危害症状为主,兼顾捕捉幼虫方法进行。
(1)踏查 对所有种植水稻的田块进行逐块踏查,踏查要全面,不留死角,偏僻山区也不能放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田,先确定是否有稻水象甲可疑害虫及危害症状,并统计记载发生田块和面积。
(2)详查 发现稻水象甲可疑危害症状后,进行详查。详查时每块田在距田埂1.5 m的范围内五点取样,调查成虫时每点不得少于2 0穴,统计成虫数;调查幼虫每点不得少于5穴,统计秧苗根部幼虫数,统计记载发生量及危害程度。
(3)标本的采集和送样 调查中发现可疑害虫时采取高温杀死或用毒瓶杀死,放入虫盒或玻璃试管中,及时送乡农技站进行鉴定,并记载有关情况。在采集标本过程中,不得携带活虫,防止人为传播。
三、防治措施
防治上应坚持“早发现、早防治、早扑灭”的原则,采用农业、物理、化学药剂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采取以乡为单位组织,以自然村开展统防统治,以提高防效,节约成本。防治不受指标限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防治策略以化学防治为主,狠抓越冬代成虫,重治幼虫,控制新一代成虫。
1.农业防治 稻水象甲发展区稻田“只灌不排、遇水防溢”;稻田秋耕灭茬可大大降低田间越冬成虫的成活率,结合积肥和田间管理,清除杂草,以消灭越冬成虫;水稻收获后要及时翻耕土地,可降低其越冬存活率;保护青蛙、蟾蜍、蜘蛛、蚂蚁、鱼类等天敌。
2.物理防治 灯光诱杀成虫,可采用频振式杀虫灯、日光灯、白炽灯等。
3.化学防治 种子出库前,熏蒸灭虫;育秧前,药剂浸种;4~5月,针对秧田(以及田坎、沟渠边的杂草)防治越冬代成虫;6月针对本田防治一代幼虫;7~8月针对新羽化成虫再施药防治;稻谷入库后,立即熏蒸杀灭成虫。田间可选用以下药剂防治:2 0%氯虫笨甲酰胺悬浮剂(康宽)、4 8%毒死蜱乳油、2 0%阿维·杀虫单微乳剂、3 0%阿维·杀虫单可湿性粉剂。
4.检疫措施 严禁从疫情发生区调入可携带传播该虫的物品;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交通工具、包装填充材料应严格检疫,认真做好查验工作,必要时作灭虫处理。发生区的稻谷就地加工食用,稻壳就地销毁,严禁运出;有虫寄主植物的秸秆、糠壳等不得用于商品包装物及填充物;不得使用未经灭虫处理的稻草、玉米等寄主植物秸秆加工制品。
5.联防联控 与其他地区做好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统一行动,共同防控稻水象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