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西油田射孔异常井的现场监督与处理方法
2013-04-08方文
方 文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 锦州采油厂(辽宁 锦州 121209)
欢西油田构造上位于辽河断陷盆地西部凹陷西斜坡西南端,为复杂断块油田。全油田共发现8 套含油层系,共开发动用23 个3 级断块,103 个4 级断块。油层埋深660~3 300m,单井油气层有效厚度0.3~84.8m,孔隙度8.3%~33.8%,渗透率为40~2 400mD,原油密度0.81~1.01g/cm3,黏度1.8~133 000mPa·s,含腊量1.7%~24.2%,胶质沥青含量22.3%~46.1%。既有依靠天然能量开发的区块,又有靠注水、注汽开发的二次采油区块,还有蒸汽驱、二元驱等三次采油区块,由于以上的多样性及复杂性,导致射孔出现的异常也各有不同,这就要求射孔监督认真分析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细节,从而准确处理异常情况,确保射孔作业安全有效。
射孔工作流程为:选井(层)—射孔通知单与射孔地质设计—工程设计与施工设计—现场施工—现场监督(验收、资料归档),共5 项流程[1]。一般都是在现场环节出现异常,这要求射孔监督不仅仅要熟悉射孔工作,还要了解掌握作业工作流程,为射孔提供正确的指导。
1 油井本身原因造成射孔异常情况的监督与处理方法
1.1 地层漏失井造成射孔异常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欢西油田已进入高采出阶段,对于补层井因地层亏空、漏失严重,常造成射孔时井内没有液垫,这些会造成射孔失败、枪身炸裂、井喷,严重者造成卡枪事故的发生[2]。
(2)监督处理:射孔监督通过作业过程中压井液的使用情况、返出情况、作业完成后的测液面情况,可以判断地层漏失情况。达不到射孔要求,不准施工,另外对漏失井严重的地层可使用安全可靠的暂堵剂配合射孔灌液面,达到射孔作业要求;对于采取措施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将电缆传输射孔改为无压枪身射孔或根据具体情况改用油管传输射孔。
(3)监督实例:锦607-58-621 井2011 年7 月补层采用89 枪电缆方式射孔时,由于井内液面只有100m 左右,达不到射孔要求,先向井内灌入180L 的暂堵剂再灌入清水,射孔作业一次成功。
1.2 套管扭曲井造成射孔异常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由于开采时间长,油井套管长时间高压,套管易发生不同程度的扭曲,严重者可通过作业发现,不严重者要靠分析才能判断。
(2)监督处理:观察井下管柱有无变形并结合管柱打铅印情况,判断套管扭曲的可能,对于作业在射孔前期处理井筒的管柱一旦出现管柱变形,而打铅印没有问题者,可确认是套管扭曲;对于管柱下的慢但没有其它影响因素,或管柱内油管连接部位有刮蹭的痕迹者,可判明为套管扭曲,出现以上情况要改油管传输或短枪射孔,具体情况视套管扭曲的情况而定。
(3)监督实例:锦2-9-219 井计划用89 枪电缆传输 射孔,1 424.6~1 403.97m/6 层,2012 年12 月18 日射孔作业顺利射完1.1m/1 炮与1.4m/1 炮,2 炮后进行第3 炮施工,在1 419.5m 遇阻,作业再次通井、打铅印一切正常,排除了油层出砂、套管变形等原因,经分析认为套管可能存在扭曲,由于3 炮射孔枪长达4.0m,决定改用1.0m 长射孔枪后射孔正常。
1.3 温度异常井造成射孔异常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由于存在蒸汽驱、蒸汽吞吐等开采方式,造成受效井、被汽窜井井温升高,给射孔带来了一定的风险[3]。
(2)监督处理:温度异常高井射孔时必须在搞准地层温度的情况下确定射(补)孔方式与选择耐高温的射孔弹,射孔方式最好选择油管传输,针对易发生射孔管柱下井后不启爆的问题,应设计2 种起爆方式保证顺利完成作业。
(3)监督实例:2011 年按此方法组织施工,蒸汽驱井组锦45-23-270 等4 口井进行了补层射孔作业,通过4 口井的射孔顺利施工,使井组日增原油18.2t,年增原油3 476t,为蒸汽驱的全面受效提供了保证。
2 射孔队伍原因造成射孔出现异常的监督与处理方法
2.1 射孔队伍责任心差的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射孔队伍没有按通知单要求,私自更改射孔方式、起爆方式,导致贻误射孔施工。
(2)监督处理:射孔监督认真核对现场射孔器材与通知单要求,查看射孔枪外径、装弹总孔数,并询问起爆方式,确保无误,从源头保证射孔质量。
(3)监督实例:锦7-23-26 侧在2011 年3 月10 日进行补层作业时,通知单要求复合射孔,而到井后监督检查发现射孔准备的是普通射孔,要求射孔小队及时更改,施工后,日产油4.6t,效果较好。
2.2 射孔材质质量差的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射孔材质(射孔弹、枪身、起爆器、传爆电缆)质量差或不合格,常造成枪身炸裂、炸高超标、不起爆、整体或部分射孔弹未发射等现象,应认真监督检查并与射孔队一起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达到射孔的要求。
(2)监督处理:现场监督发现射孔器材质量差的问题出现后,马上要求射孔整改,并要求射孔方停用同一批次的射孔器材,保证射孔质量。
(3)监督实例:锦607-58-621 井2011 年1 月12 日油管传输射孔时,1 月14 日起出射孔管柱后,发现底部2.5m 未响,分析认为导爆索出现问题,1月15 日重新补射成功。
2.3 油管传输射孔工艺不完善的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油管传输射孔多采用投棒起爆,用井口回音器监测起爆与否,而常因回音器不灵敏、起爆器不合格,投棒到位后,发生实际没有射孔而误认为射孔的现象;也存在着由于稠油、井深,投棒不到位、回音器不灵敏,实际没有射孔而误认为射孔的现象。
(2)监督处理:对于稠油井射孔施工时,采用密闭投棒起爆,起枪身作业前应要求射孔先捞出起爆棒,可避免误射孔或更恶劣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射孔方加强射孔工艺研究,提高监测方法。
(3)监督实例:锦25-7-13 侧井2000 年8 月计划补934.7~948.8m 层与下部906.9~964m 合采,由于该井原油黏度为42 722.22mPa·s,决定采用89 枪油管传输投棒起爆,射孔后井口回音器显示正常,作业起枪身时发现起爆棒粘在油管内壁712m 处,没有发射,分析认为同平台井震动影响了微音器,加之微音器使用时间长不灵敏,造成微音器提示错误,起爆棒不到位是由于井内稠油,进入油管内导致起爆棒没到位,鉴于此,对该井采用密闭投棒起爆,射孔后正常。由于该井出现了起爆棒没到位的现象,要求所有油管传输投棒起爆的射孔井,在起射孔管柱前,都必须先由射孔队捞出起爆棒后,再进行下部作业,以保证射孔工作的安全。
3 作业造成的射孔异常监督与处理方法
射孔作业都是由作业先进行井筒的处理后,再由作业报射孔队伍进行施工,而由于作业队伍人员素质不高、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射孔异常会给射孔工作带来难度,对于监督如何判断射孔异常原因也带来一定困难。遇到这些情况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的处理意见,同时加强对作业队伍要求与管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具体出现的情况有不按设计方案施工、不认真履行工序,监督人员应认真处理,确保射孔工作正常。
3.1 作业队伍责任心差的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作业不按通知单要求施工,减少工序,甚至不履行工序,常导致射孔出现异常。
(2)监督处理:射孔监督在射孔前详细了解作业工序,对没达标报射孔的施工,坚决要求作业严格执行施工设计,确保射孔正常。
(3)监督实例:锦2-8-11 井为水井,2011 年7月决定补射下部增注并要求挤灰封堵上部无效注水井段,大修作业挤灰后小修作业射孔下生产管柱,小修上去后认为该井刚大修完井,直接报射孔,射孔校深测套标时在射孔底界上4.2m 处遇阻,作业人员认为该井没问题建议下油管传输管柱,而监督认为,该井小修没有进行通井作业,井下情况不明,盲目下管柱,易出现射孔管柱卡或把射孔枪碰弯的事故,决定让作业队通井刮管,并彻底洗井,作业履行工序后洗井发现井内有挤灰后的灰浆,再次测套标,没有遇阻,射孔正常。
3.2 作业质量差的监督与处理
(1)原因分析:作业虽履行工序,但为抢进度,常存在不认真处理井筒的问题,认为可以满足射孔要求;负压射孔井,不认真计算应下管柱数据,液面常替不到位,应严格核实情况。
(2)监督处理:强化作业质量监督,核实作业工序、核实管柱数据,对于没有达到射孔质量要求的,要求作业返工,满足射孔作业要求;负压射孔井,用回声仪测井内液面,不合格者,要求作业重新替液面至合格。
(3)监督实例:锦271-25 井2012 年12 月进行补层作业,射孔在射孔段顶界41.5m 遇阻,分析认为作业虽通井,但通井不到位,继续要求作业通井,最终成功射孔。
锦2-17-142 为天然气挖潜井2011 年3 月决定采用负压射孔于1 000m 处补层,作业替完液面后,用回升仪测液面只为810m,坚持继续替液面,合格后该井射孔喷,日产气0.58×104m3,达到了负压射孔的目的。
4 结论
(1)射孔工作决定整个油井、水井生产过程好坏,且牵涉到射孔、作业、采油等3 方面,因而必须加强管理。射孔遇到异常情况,必须祥加分析,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可行、安全、有效的处理方法。
(2)射孔监督要对射孔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好射孔前作业质量的监督,要求作业质量在保证效果前提下才准射孔;监督检查射孔队伍执行射孔设计情况,必须与设计一致时才可以施工;射孔完成后要监督检查射孔质量并作好记录,有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监督人员提高技术素质,且应有强烈的责任心,油井出现异常情况时,与射孔、采油、作业分析每一道工序,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射孔服务于油田的生产。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测井监督[M].北京:石油工业业出版社,2007.
[2]吴锡令.油藏动态监测技术[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
[3]方文.蒸汽驱受效井的射孔监督[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1,27(1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