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鱼粉生产企业检验室的建设
2013-04-07李俊玲李祥明刘学江赵学峰杨智国
李俊玲 李祥明 刘学江 赵学峰 杨智国
(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 济南 250022)
浅谈鱼粉生产企业检验室的建设
李俊玲 李祥明 刘学江 赵学峰 杨智国
(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 济南 250022)
鱼粉是全鱼或经分割的鱼体经蒸煮、压榨、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鱼粉中富含蛋白质、粗脂肪、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如碘、锌、铁、硒的含量也很高,并含有适量的有机砷。所以鱼粉广泛用于家畜饲料,尤其是幼龄的畜禽饲料,在水产动物、毛皮动物的饲料生产中也是蛋白质的主要原料。山东省沿海地区有很多鱼粉生产企业,在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实施后,对鱼粉生产企业的检验室、检验设施设备等的要求有了很大提高。为帮助鱼粉生产企业更好地贯彻执行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检验室按要求进行建设和设计、检验设备设施的配置和布局更加合理有效,归纳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如下。
1 检测项目要求
1.1 强制性标识要求 根据“农业部1773号公告”,鱼粉的强制性标识要求包括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灰分、赖氨酸、挥发性盐基氮。
1.2 “GB/T 19164-2003鱼粉”的检测项目 目前鱼粉的国家标准“GB/T 19164-2003 鱼粉”中所有检测项目分为感官、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和微生物指标。(1)理化指标: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盐分、灰分、砂分、赖氨酸、蛋氨酸、胃蛋白酶消化率、挥发性盐基氮、油脂酸价、尿素、组胺、铬(以六价计)、粉碎粒度、杂质(不含非鱼粉原料的含氮物质(植物油饼粕、皮革粉、羽毛粉、尿素、血粉肉骨粉等)以及加工鱼露的废渣)。(2)安全指标:砷、铅、汞、镉、亚硝酸盐、六六六、滴滴涕。(3)微生物指标:霉菌、沙门氏菌、寄生虫。其中感官、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盐分、灰分、砂分、粉碎粒度等为出厂检验指标(出厂检验项目由生产企业自行进行检验,企业生产的每一个批次的产品,需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出场销售)。
2 企业必须配备的检验化验仪器
根据农业部1867号公告、1773号公告、农牧办(2012)45号文(单一饲料现场审核表)以及“GB/T 19164-2003 鱼粉”等的要求,鱼粉生产企业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还必须“配备能够满足产品主成分、《饲料原料目录》中强制性标识要求所列指标和执行标准中出厂检验规定的检验项目所需的检验仪器”以及“动物源性单一饲料,还应当配备微生物检验所需的检验仪器”,也即鱼粉生产企业必须配备检测“感官、粗蛋白质、粗脂肪、水分、盐分、粗灰分、砂分、粉碎粒度、赖氨酸、挥发性盐基氮”等所有项目的检验设备以及微生物检验所需的检验仪器。各个项目所需设备分述如下:
2.1 感官 通过检验人员查看、感觉、闻气味等进行检测。
2.2 粗蛋白质 粉碎机、分析天平、消煮炉(或电炉)、酸式滴定管、凯氏蒸馏装置(或定氮仪)。
2.3 粗脂肪 粉碎机、分析天平、水浴锅、索氏提取器(或粗脂肪测定仪)、干燥箱(或真空干燥箱)、干燥器。
2.4 水分 粉碎机、分析天平、干燥箱、干燥器。
2.5 盐分 粉碎机、分析天平、振荡器、酸式滴定管。
2.6 粗灰分 粉碎机、分析天平、电炉(或电热板)、高温炉、干燥器。
2.7 砂分 分析天平、电炉或电热板、高温炉、干燥器。
2.8 粉碎粒度 分析天平、标准筛。
2.9 赖氨酸 粉碎机、分析天平、干燥箱、氮气瓶、氨基酸分析仪(附带氮气瓶及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或用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色谱柱、最好泵可以梯度洗脱)代替氨基酸分析仪及其附带设备。
2.10 挥发性盐基氮 分析天平、酸式滴定管、凯氏蒸馏装置。
2.11 微生物检验所需的检验仪器设备 超净工作台、分析天平(感量0.001g)、恒温水浴锅、高压灭菌锅、恒温培养箱、酸度计、冰箱、显微镜、振荡器、微型混合器(或旋涡混合器)、电炉、酒精灯、移液器、玻璃器皿(三角瓶、培养皿、各种试管、量筒、烧杯、广口瓶、刻度吸管等)等。
3 实验室必备的功能间及设备设施
3.1 天平室 放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设施包括:天平台(或固定良好的水泥台)、最好有边台(可放置干燥器、检测样品等,天平台的抽屉可归类存放称量纸、手套、口罩、称量勺等物品)。天平本身对温度有要求时,配备空调,要注意气流对天平的影响,或可考虑在空调的出风处设置隔风板,同时安放温度计(或温湿度计),并记录温度(或记录温湿度)。
3.2 理化分析室或前处理间 有能够满足样品理化分析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干燥箱、高温炉、凯氏蒸馏装置、水浴锅、索氏提取器、粉碎机、标准筛、电炉(或电热板)、振荡器、消煮炉等理化分析用设备可以放置在本区域。或是干燥箱、高温炉等高温设备单独存放在一个小间,本小间为高温室也可以。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可以安置在房间的一角,或是与仪器连用起来方便安全的位置。如果为了室内更好的通风,也可以在房间的窗户上安装排气扇,实现室内通风换气。水池可以在试验台的一头设置一个或两头各设置一个,或是安置在房间的一侧或一角,总之既能够满足洗涤、回流水等要求,又能节约室内使用面积,还能确保安全。器皿柜、试剂柜可以设置一组或多组,总之能够满足实验所用器皿、试剂的存放要求,又能保证存取方便、尤其是试剂要分类存放,如酸与碱要分开、有机试剂要单独、氧化剂与还原剂要分开等,易制毒品等要上锁,并建立领用记录。
3.3 仪器室 放置氨基酸分析仪或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根据仪器说明书中仪器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3.4 微生物室 包括前处理间、无菌室(含小的缓冲间)。前处理间放置的设施设备:设施如边台、专用水池、专用器皿柜、专用试剂柜等,设备如分析天平(感量0.001g)、恒温培养箱、显微镜、恒温水浴锅、振荡器、电炉、冰箱、高压灭菌锅(器)、微型混合器(涡旋混合器)等。无菌室放置的设施设备:设施如边台、超净工作台,设备如微型混合器(涡旋混合器)、酒精灯、专用移液器等。小的缓冲间与无菌室之间有传递窗,缓冲间内设有放置工作服、拖鞋、帽子等的挂钩、鞋架等,方便更换。整个无菌室(含小的缓冲间 )的墙体、地面光滑无缝隙,没有窗户,完全密闭。
3.5 留样室 有满足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留样的贮存环境应该符合产品标准中“贮存”的要求及标签中的相应规定。“GB/T 19164-2003 鱼粉”中“贮存”的要求为“贮存仓库必须清洁、干燥、阴凉通风”,按照相关要求,阴凉对温度的要求即为20℃以下。如果企业执行国家标准,那留样室也需安装空调,空调的制冷能力应与留样室面积相匹配,配备温度计(或温湿度计),并对温度(或温湿度)进行记录。
总之,鱼粉生产企业检验室的设计和建设要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大前提下,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规模和特点,合理地进行规划和布局,从而能够切实确保产品质量,使企业更加健康地发展。
S816.48
C
1007-1733(2013)11-0055-02
201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