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鲜药先要做好质量标准
2013-04-07岳贵娟
□文 岳贵娟
(作者单位为北京建生药业有限公司)
鲜药在某些内科杂病的调治、危重病症的救治以及解毒外治等方面疗效独特,具有干品不可替代的作用。传承和发展鲜药,不仅有利于祖国中医药文化的弘扬,而且对临床上治疗疑难杂症、急性热病具有重要意义。
鲜药运用的历史沿革
因为保持了药物天然鲜活的特性,鲜药在治疗某些疑难杂症方面较干品效果更好。我国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中就有“生者尤良”的记载,并指出“生”即“鲜”也。汉代张仲景以鲜姜散发较重的肋下水气,以鲜地黄汁治疗阴虚内热证。晋代葛洪用鲜青蒿治疟疾效果甚佳。唐代药王孙思邈用鲜百部汁治久咳,用鲜芦根治肺痈。宋代严用和用鲜大蓟、鲜地黄治咯血。元代刘完素称“采其鲜者,其力足耳”。明代李时珍所著《本草纲目》仅“附方”中就有千余条鲜药治病验方。清代温热病学派兴起,用鲜药治疗伤寒和温热病成为热门,使鲜药应用达到鼎盛时期:如叶天士善用西瓜翠衣、鲜芦根、鲜藕节、鲜生地;薛生白喜用鲜荷叶、鲜菖蒲根、鲜生地、鲜芦根以及鲜地龙;丁甘仁喜用鲜荷梗、鲜生地、鲜沙参;张锡纯常用鲜茅根、鲜山药、鲜瓜蒌,等等。
其实,不仅历代医家在临床上广泛应用鲜药,许多民间验方也汇成了一部鲜药运用的“大书”:早在秦汉时期,人们就有鲜药汁冲兑使用的习惯;受凉时喝一碗鲜姜汤预防感冒在民间几乎尽人皆知;活蜈蚣常被用来消炎解毒;鲜甘蔗、鲜芦根、鲜茅根、鲜蒲公英更是常用的泻火、解毒药材。
新中国成立前后,被人们誉为“京城四大名医”的萧龙友、孔伯华、施今墨、汪逢春等医界泰斗也十分推崇鲜药,常在处方中加两三味鲜药,使治疗急性热病、温病、时令病疗效更佳。然而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剧增、药材保鲜技术落后,导致鲜药经营成本上升、供应逐渐减少甚至长期断档,使鲜药的应用濒于失传。20世纪80年代,一些中医药专家曾呼吁传承和推广鲜药,可作用有限。当前,国内出售鲜药饮片的医院、药店极少,鲜药制剂新药也不足10种,出现逐渐萎缩状态。
鲜药的质量标准几乎空白
目前我国在鲜药应用领域缺乏质量控制的规范标准。在2005年版《中国药典》中,以鲜品入药并有相应质量标准的鲜药仅有12种。在2010年版《中国药典》中,具有鲜品质量标准的鲜药竟然缩减至6种(鲜地黄、鲜生姜、鲜石斛、鲜芦根、鲜鱼腥草、鲜益母草)。鉴于鲜药的国家标准少之又少,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的用药特点在地方标准中对鲜药的质量标准进行补充:《湖南省中药材标准(2009版)》中收有鲜葱、鲜金钱白花蛇、鲜王锦蛇、鲜乌鰽、鲜乌梢蛇、鲜眼镜蛇、鲜银环蛇;《福建省中药材标准(2006版)》中载有鲜青果的质量标准;《广东省中药材标准(2004版)》中收入了鲜余甘子等。然而,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所收集的鲜药品种,远远不能满足药材种植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现实要求,他们多采用自己拟定的企业标准,甚至直接将干品的标准应用于鲜品,造成鲜药质量的混乱和偏差,极大地制约了鲜药的发展。
重塑鲜药昔日的辉煌
规范鲜药质量标准,首先要改变鲜药“鲜为人知”的现状。政府应制定或明确相关政策,使有关单位能够有法可依地建立起鲜药生产、供应、使用的链条,充分发挥鲜药独特的临床价值。例如,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将鲜药与农村新型医疗体系相结合,与农业发展相结合,鼓励鲜药的种植(养殖),建立更多的鲜药示范中药房,或鼓励建立“自种、自采、自制、自用” 的鲜药医疗基地。再如,鼓励鲜药的相关学术研究;鼓励鲜药产品的开发,从资金和审批政策上对相关研究单位和企业给以支持。只有政府大力支持和倡导,方能在全国范围引起社会各界内对鲜药的高度关注,才能改变鲜药“鲜为人知”的现状。
此外,学术界要加强鲜药的相关研究,以便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鲜药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传统医家提倡鲜用的药材大多数含有挥发性芳香类、蛋白质及酶类、多肽类等成分,而这些成分容易在加工炮制过程中挥发,或空间结构受到破坏。因此,鲜品的化学成分与干品有所不同,二者的药效物质基础有较大区别。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对中药材的药学研究大多针对干品,对鲜品的药学研究很少,干品的许多研究方法和数据也不完全适用于鲜品,故不可将干品的质量标准直接套用给鲜品。因此,建立和规范鲜药的质量标准,需要开展大量的基础性实验研究,包括化学成分、质量控制方法、药理药效等,在大量实验数据的基础上,方可制定出规范的鲜药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