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集释》札记
2013-04-07石强
石 强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人焉廋哉
《论语集释》卷三《为政上》:“子曰:‘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程氏“集解”下引孔安国:“廋,匿也。言观人始终,安所匿其情也。”朱熹《论语集注》曰:“焉,于虔反;廋,所留反。焉,何也;廋,匿也,重言以深明之。程子曰:‘在己者能知言穷理,则能以此察人如圣人也。”杨伯峻《论语译注》云:“焉,何处;廋,音搜,隐藏,藏匿,这句话机械的翻译便是‘这个人到哪里去藏呢’。”
孔注侧重言“匿其情”;朱熹集注则点到“匿”为止,其所重者,在于发明圣蕴,故其注重重言一句;杨注则“人焉廋哉”一句的主谓宾补全。纵观三家之言,窃以为孔注最为妥帖。从《论语》产生时代的语言环境来看,当时已有“廋辞”之说,《国语·晋语五》曰:“有秦客廋辞于朝,大夫莫能对也”,《古代汉语常用字典》将“廋辞”释为“隐语,谜语”;此后又有汉刘向《九叹·忧苦》“步从容于山廋”,则此处之“廋”为“山水弯曲之处”。另外《新唐书·苏瓌传》亦有“更相廋蔽”,其“廋”亦释为“隐匿,隐藏”。以此而观,释“廋”为“匿”,则确为不刊之论。
以此而观,“大焉廋哉”一句之“廋”字释为“匿”,历来无甚大异,其所异者在于“所匿为何”。孔注云“安所匿其情也”;杨注云“这个人到哪里去藏呢”。《论语·公冶长》有“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其后又有“子曰:‘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孔子由宰予昼寝而有“朽木不可雕也”之叹,则其所据者,盖由“察其所安”。由昼寝到有朽木之叹,孔子看到了宰予所不能“廋”者,不能“匿”者处,即宰予为人之本性。
稍后《孟子·离娄上》有:“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听一个人的言语,然后观察他的眼睛,则必见其真伪。则由人知眼睛所见亦人之本性也。《论语集释》卷三《为政上》中引《容斋四笔》云:“说者谓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心之所发,并此而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也”,其论甚明。故“人焉廋哉”宜取孔注,而其意深明于《容斋四笔》所论。
君子周而不比
《论语集释》卷三《为政上》:“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比”字在此章中与“周”对言,而其主语又为小人,因而历代注家均从此语境出发来解释“比”字,因而关于“比”字的解释因此语境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了贬义的色彩,观“比”字本,其实不然。
《说文》曰:“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凡比之属皆从比。”段玉裁注:“要密义足以括之,其本意谓相亲密也,余义备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类也,频也,择善而从之也,阿党也,皆其所引申。”笔者认为段注是合理的,“比”作为“阿党”之义,只是在具体语境中的一种引申之意。关于这一点,在程书中此章下“音读”中引《朱子文集·欧阳希逊》有问:“不知比字为偏党义者,当作必二反何如?”这里已经提出“比”字作此意解,或可能从音读上加以区分,实一灼见。
“比”字词义的变化其实与各家注《论语》此章是有密切关系的。从先秦语言使用来看,《诗经·周颂·良耜》有“其崇如墉,其比如栉”,此用其本意;《周易·比卦》有“比之匪人”,在此语境中,因与“匪人”连用,故有贬义之解,“小人称比”说盖源于此也。在稍后的使用中亦是杂用本意与引申意,程书“考证”条有二例:《周礼·夏官》“比小事大,以和邦国”,郑玄注:“比,犹亲也”;《国语·吴语》“今王播弃黎老,而孩童焉比谋”,韦昭注:“比,合也”。《说文》云:“周,密也,从用口。”“周”与“比”在本义上差别并不大。如《国语·晋语》所记叔向所言“君子比而不别,以德以赞事,比也;引党以封己,利己而忘君,别也”。此处所用之“比”即与《论语》此章所用之“周”意同。故以此可见,“比”意之用,即一时语境相别故也。
此章中“周”“比”对举,而主语分别为君子小人,因而在这个具体语境之下,“周”与“比”的区别才能如此分明。程书此章下“集解”条列孔注云“忠信为周,阿党为比”。此注将儒家伦理中有关君子小人的理解注入其中,因而使儒生更容易理解两者之区别在这个角度上来说此注亦是一功绩。程书“唐以前古注”条,皇侃《论语义疏》云“周是博遍之法,故谓之忠信,比是亲狎之法,故谓之阿党耳”,其后皇疏又有“若互而言,周名亦有恶,比名亦有善者”,又是一灼见。“馀论”条引《朱子语类》,朱熹更是将“六经皆注我”的观念嵌入其中,着重从义理上阐发,其论曰“君子小人即是公私之间,皆是与人亲厚。君子意思自然广大,小人便生计较。周与比相去不远,要须分别得大相远处,君子与人相亲亦有轻重有厚薄,但意思自公”。
“比”字,本义“密也”,经历代名家宿儒注释疏解《论语·为政》中此章,其引申意越来越多,几有掩其本义之势,故于其本义,吾辈切不可不明也。
造次必于是
《论语集释》卷七《里仁上》:“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程书此章下“集解”引马融说“马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以“急遽”释“造次”;“唐以前古注”条,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郑玄注“造次,仓卒也”。朱熹集注:“造次急遽苟且之时。”杨伯峻《论语译注》解“造次”为“仓猝匆忙”。观此四说,实则大同小异,但是于“造次”一词本义或未尽焉。
《说文》:“造,艁,古文造,从舟。”段玉裁注:“《释水》:天子造舟,毛传同。陆氏云:《广雅》作艁。按:艁者,谓并舟成梁,后引申为凡成就之意。”据此则“造”有“成就”之意。另《说文》“造,就也,从辵,告声,谭长说造,上士也”,段玉裁注:“《王制》: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注:造,成也,能习礼则为成士,按:依郑则与就同义”。据此则“造”亦有习礼有所成之意。
“次”字,《说文》解曰“次,不前不精也,从欠二声”。段玉裁注认为“前”当作“歬”,“不精不歬”都是“居次”之意。“歬”字,《说文》解曰“不行而进谓之歬”。则可佐证“次”本义为“居次”之意。从当时的语言使用来看,《左传·哀公二十六年》有“师陈楚次”,“次”解为军队的住所;《国语·鲁语》“五刑三次”,次亦为处也,亦是用本义。
“造次”二词连用盖自《论语》始。此章强调的是君子处仁,处处不离。从本章的语境来看,“终食之间”强调的是时间的纵向概念,那么就该依杨伯峻译注“君子没有吃完一餐饭的时间离开仁德”,历代的名家大都从此而解。马融的“急遽说”;郑玄的“仓卒说”都是如此。朱熹的集注在“急遽”之外加“苟且”一词修饰,实则大同小异。
程书此章下“余论”引黄式三《论语后案》:“终食时暂,造次时遽,颠沛时危,君子无违仁,观其暂久可知也,观其变而常可知也,言为仁无间断之时也。”黄氏从此章出发,阐发义理,将宋元以后“六经皆注我”之精神发挥至极。但实际上结合“造次”二词的本义来看,从时间角度来解释此章恐怕不妥。“造”据上论则为“就也”,“次”则为居次,二词合用,则盖为“居于有所成就”,结合“造士”之说,稍加引申,则为“居于高位”,若以此看,此指空间上的位置,依此则应解为“君子所行处处合于仁,即如吃饭亦如此,处于高位有所成就亦如此,颠沛流离亦如此”。
君子怀刑
《论语集释》卷七《里仁上》:“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
程氏“集解”引孔安国注:“怀,安也;怀土重迁也;怀刑,安于法也”,以“安于法也”释“怀刑”。之后何晏、皇侃,刑昺等人都是承继此说,认为“怀”当作“安”解,则“怀刑”当解为“安于刑法”。窃以为此说未妥。《论语·为政篇》有“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章前后对比,很明显的是否定前者而肯定后者,并且从现存的文献来看,孔子是主张推行“仁”政的,况且还有“刑不上大夫”之说,细细思之,岂不与“君子怀刑”相悖?
朱熹集注曰:“怀,思念也,怀德谓存其固有之善,怀土谓溺其所处之安,怀刑谓畏法,怀惠谓念利,君子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朱熹将“怀”解为“思念”,盖化自《说文》。《说文》云:“怀,念思也”,只是点到次序,但从后面的具体解释来看,朱熹并未能以此本义来解,其将“怀刑”释为“畏法”,恐怕不妥。怀者,念往昔也,畏者惧时下也,且朱熹将君子小人不加辩解的释为道德意义上的区分,亦恐有失。此处君子小人应是指的地位而言,关于这一点俞志慧在《〈论语·里仁〉“君子怀刑”章考辨》一文中解释的颇为详细,此不赘述。
俞樾《群经平议》“君子,谓在上者,小人,谓民也,怀者,归也”,其后又引《诗》佐证,《匪风》“怀之好音”,《皇矣》“予怀明德”,两篇中质“怀”,毛传皆解为“归也”,但实际上从本章的语境来看,将“怀”释为“归”并不妥,前者已言君子为在上位者,后又言“君子怀刑”,则是在上位者归于刑法,单单是从文意上来看,已是不甚通顺,何况深究。
《说文》云:“怀,念思也,从心不声”,段玉裁注曰:“念思者,不忘之思也,《释诂》、《方言》皆曰‘怀,思也’;《诗经·卷耳》、《野有死麕》、《棠棣》传同,若《终风》传曰‘怀,伤也’,《释诂》曰‘至也’,《匪风》、《皇矣》传曰‘归也’,《皇皇者华》、《板》传皆曰‘和也’,皆引申之义,可以意会者也。”窃以为段注甚明,于本义与引申义之流变区分甚明,故此处当用“怀”字本义“念思也”。再看“刑”字,俞志慧先生文中罗列大量的资料基本上证明在先秦时期“井”“刑”“型”三字“每有通作”,其后将“刑”解作“效法”,论证甚是严密。先秦时期三字或可通作,但是将刑解为效法,或可再行商榷。《说文》:“刑,罚罪也,从井从刀,《易》曰:‘井者,法也。’”段玉裁注:“此引《易说》从井之意,井者,发也,盖出《易说》,司马彪《五行志》引《易说》同。《风俗通》亦云‘井者,法也,节也’。”以此可见“刑”之本义即为“法”也,俞志慧先生网罗资料以佐证“刑”字在此章之意,不知为何却未引《说文》,令人费解。窃以为自本义讲起,乃为读经要法。结合具体本章来看,“怀刑”当解为“思刑罚之中节与否”。
关于此说,程树德在《论语集释》此章“别解”条后按中引《论语训》云“思刑者,思刑罚之当否,故民怀其惠政”,只是程先生未展开搜罗资料加以论述,否则此论明之久矣。
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论语集释》卷十三《述而上》:“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此章盖化《周易》而来,《周易本义·上经·蒙》:“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此用一个比来阐明卜卦过程中的一个道理,这一段话同时告诉求卦者即“童蒙”与卜卦者“我”,要注意“时中”,把握尺度,只有如此才能占的准卦。孔夫子借用此说用于教导学生。
单读“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一句,乍一思索便会发现此句恐有不妥,孔夫子向以诲人不倦而著称于世,此处怎有此论,岂不矛盾?然合此章一起读来,便会发现孔子之深意。故此章切不可分读,否则必断章取义,失圣人之教。前两句设定的是条件:一是“不愤不启”,程氏“考证”下引刘宝楠《正义》引《方言》“愤,盈也”、《说文》“愤,懑也”,既而刘氏论到“人于学有所不知不明,而仰而思之,则必兴起志气,作其精神,故其心愤愤然也”。二是,“不悱不发”,《文选·啸赋注》引《字书》曰:“悱,心诵也”,《方言》“菲,惄怅也,菲与悱同”,《广雅·释诂》作“蕜”。此两句设定了条件,一是从内心思绪方面,一是从语言的表达方面,然后才有第三句,因而第三句表明的正是前两个条件已经达到即“想求明白而不得,想说却表达不出”。然后得一指点,此时必豁然开朗,即从一点而散发出去,既而有所感悟,这叫“举一隅以三隅反”,如经指点而未能彻悟,则说明还未到该出手的那个“度”,此时重复的指示只能使其更加迷惑,因而《易经》曰“渎则不告”。
程氏“集解”下,何晏引郑玄注曰:“孔子与人言,必待其人心愤愤,口悱悱,乃后启发为说之,如此则识思之深也。说则举一隅以语之,其人不思其类,则不重复教之。”皇疏亦承此言。细看各家注释并未注意与前两句密切的承接关系,只是释“复”,因而并未能将“不复”的宾语解释清楚。“不复”后所指的就应该是前面的“举一隅”。
《论语·八俏》记载:“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孔子与子夏本来讲的是《诗》,但是子夏却能将诗句中的道理与礼相联系,举一反三,而有“礼后乎”之问,因而得到孔子的称赞。
另程氏此章“考异”下引《蜀石经》、皇侃本、《天文本论语校勘记》、《文选》等书认为“举一隅”下当有“而示之”,程树德按语以为“似应加入”,确为灼见。
师也辟
《论语集释》卷二十三《先进下》:“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
这里的“师”即颛孙师,朱熹注云“子张,孔子弟子,姓颛孙,名师”。此章中关于“辟”的注解值得注意。现在通行的版本作“辟”,程氏此章“考异”下引《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师也僻,参也鲁”次序不同,“辟”作“僻”;另皇本亦作“僻”字。
从“辟”来看,何晏注引马融论“子张才过人,失在邪僻文过”,将“辟”解为“邪僻文过”。朱熹集注曰“辟,婢亦反,辟,便辟也,谓习于容止,少诚实也”,将“辟”解为“便辟”,其少诚实一解又与马氏“文过”说相类。从“僻”来看,程书此章下“唐以前古注”条引王弼云“僻,偏过差也”,则字虽异,注解实无差别。
《说文》:“辟,法也,从卩辛,节制其辠也,从口,用法者也,凡辟之属皆从辟”,段玉裁注:辟“或借为僻,或借为避,或借为臂,或借为闭,或借为襞”。窃以为此处所用应为“僻”。《说文》:“僻,辟也,从人辟声,《诗》云,‘宛如左僻’,一曰从旁牵也”,段玉裁注:“辟,大徐本作避,非是,辟者,法也。引申为辟人之辟。辟人而人避之曰辟。若《周礼·閽人》,凡外内命妇出入,则为之辟,《孟子》‘行辟人可也’;《曲礼》‘若主人拜,则客还辟辟拜……《论语》注所云是也,舟部般辟是也……辟之言边也,摒于一边也,僻之本义如是,《广韵》曰误也,邪僻也,此引申之义。”则段玉裁对“僻”本义的梳理已经很清晰,“僻”之本义即“摒于一边”。所以这个的流传过程是“辟”借为“僻”,“僻”的本义为摒于一边,而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又引申出“偏”之意。黄式三《论语后案》云“辟读若《左传》‘阙西辟’之辟,偏也,以其志过高而流于一偏也”,杨伯峻据此将此解为“颛孙师偏激”。《论语》另一处可作为此论的一佐证。“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此处“过”与“辟”即是同指子张为人处世的特点,具体说是缺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孔子所追求的是“叩其两端而用中”,这种中庸的精神亦是孔子评价弟子的标准,在四子侍坐章中这种精神亦有体现。对于中庸的阐发到宋代理学兴起以后,变的非常细化明了,而且这种追求也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另程氏“余论”下引《四书诠义》认为:“有其病则有其善,愚者必厚重,鲁者必城朴,辟者才必高,喭者性必直,此皆圣门气质有偏而未为习染所坏者。愚者充以学问,鲁者励以敏求,辟者敛以忠信,喭者文以礼乐,祇因其好处,克去其偏处,便可至于中庸,故语之使自知励也。”此论甚明。
[1]程树德.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
[2]朱熹.论语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