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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3-04-07朱会通马凤实陈德志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3年11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文明生态

朱会通,马凤实,陈德志

(解放军防空兵学院社科部,河南郑州 450052)

从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到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融为一体,形成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昭示着我们党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将付诸更大的努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实践也将更广泛、更深入、更彻底。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等观念,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士气。很多专家学者尝试借鉴西方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好的效果,一些成熟的理论成果也被运用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并不完全等同,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很大差异。那么,如何更好的借鉴西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更好地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子势在必行。

一 我国为什么要提出生态文明建设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国际生态保护运动的影响,我国学界开始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并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践尝试。较早提出生态文明概念的是生态学家叶谦吉先生,他在1987年全国生态农业问题研讨会上,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引起了学界一连串的思考。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基本成熟,生态文明建设逐渐被提上正式议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

1.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马克思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1]他认为,只有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才能推动人类社会自由全面发展,否则,将严重影响人类社会未来走向。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所以,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人类进行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维持人类长久繁荣昌盛的重要前提。笔者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没有生态文明建设也就谈不上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建设好了又能反过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向前发展,突出表现在有了和谐社会良好的大的社会环境作保障,我们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建设生态文明。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时候,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选择一条既保持经济增长,又能保证生态平衡、资源永续利用的发展道路,改变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摒弃无视自然权利和存在的旧文明,转向一种尊重和关心自然的新文明——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

2.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追求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忽视了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增长方式方法。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实现的,单位产出的能耗和资源消耗水平明显高于国际先进水平,中国每生产一美元的GDP,耗费资源是美国的4倍多,是日本的7倍多。[3]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自然资源的支撑,而我国人均资源占有的现状是:人均耕地、淡水、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也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人均资源匮乏的情况下的高耗能、低产出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明显不能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唯有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走出一条低能耗的适于大多数人类共享的生态文明之路。

此外,生态环境的恶化引发了一系列生态问题,如:水污染、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耕地数量减少、生物多样性锐减等。这些生态问题的衍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与日俱增。综合世界银行、中科院和环保总局的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国家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在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暨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高层论坛上,明确指出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脱离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涸泽而渔”。可见,只有尊重和保护自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实现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增长。

3.生态文明建设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需要。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二战结束以来,世界范围内出现了多次环境危机。1948年10月26至31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多诺拉镇发生因二氧化硫污染致害的多诺拉事件;40年代初期美国洛杉矶发生因汽车尾气污染而形成的光化学烟雾事件;1953年日本水俣湾发生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的水俣病。这些环境危机给人民带来了异常严重的灾难,面对这些严重的污染事件,联合国于1972年6月5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首次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性文献《人类环境宣言》,向全世界发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呼声,从此保护环境成为人类的共同行动。

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基本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不可否认,我国长期盛行的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使我国的经济发展背负了巨大的环境代价。水土流失严重,沙漠化加剧,草地退化严重,沙尘暴天气频发,生物多样性锐减,这些环境问题的发生无不说明我国生态问题已到了紧要关头。近期发生的“舟曲”泥石流灾害和“雾霾”天气,无不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拯救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事实证明,唯有尊重自然、重视自然、拯救自然才能维护生态安全、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二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和实践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科学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但要真正实现生态文明,解决人与自然不断激化的种种矛盾,缓解资源危机,积极改善、促进和优化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我们还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

1.生态文明意识淡薄。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深入发展,生态日益遭到更加严重的破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目光投向生态文明,逐渐认识到工业文明时期单纯追求经济高增长的发展观存在缺陷,并认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现代发展理念。表面上来看,人们变得越来越关注生态安全了,可这并不等于人们已经具有了生态文明的意识。

日常生活中,尽管我国多数人知道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道理,可真正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上来的却只有小部分。总的来看,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中有利于降低支出或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易于被人们采纳,而另外一些最为日常的环保行为,由于需要增加个人支出或给个人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而使其被采用的程度下降。如: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成为人们最常采用的环保行为89.6%;购物时特意不使用塑料袋(22.1%)、在外就餐时特意不使用一次性餐具(32.8%)、使用再生纸(37.2%)、将废电池投入专门的回收桶或回收站(38.6%)、虽然价格高但仍尽量选购有机食品(39.3%)等。[4]当经济利益与生态安全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些人往往还是会以牺牲生态安全利益来谋求经济利益。近期发生的华北55家企业利用渗井渗坑,将污水排到地下污染地下水事件就是实证。由此,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有效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环境保护的高关注度与人民大众的低参与度这个矛盾;当务之急是将生态文明意识内化于广大群众心中,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

2.生态制度体系不完善。生态制度是从法律角度对破坏生态环境予以制约和惩戒,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支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生态环境恶化未能根本转变与我国在实行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同时忽视了生态制度建设有很大关系。长久以来,生态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官与民生态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正确认识到生态安全在社会发展、人类进步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突出表现为:部分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搞经济建设,轻视生态环境治理,疏于对高污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把企业对当地经济贡献排在首要位置,忽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部分平民在高呼空气污染严重的同时却无意识地践踏生态环境,他们时常会抱怨城市脏乱差,河水污染,但他们随手乱丢垃圾的陋习时常出现。这些情况在各地屡见不鲜,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目前,我国陆续制定颁发了一些生态安全法规制度,如《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又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突出表现在现行政策法规还不能达到规范化、体系化的要求,但主要偏重于生态安全的一方面,还没有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无法适应生态资源综合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

3.生态治理模式有待转变。在生态环境治理上,政府管制型治理模式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长久以来,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党和政府针对所出现的生态问题,陆续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草原建设和水利工程等生态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目前看来,这种治理模式仍存在一些弊端。在这种治理模式下,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核心是政府,“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系统被动地执行和实施,缺少社会系统的反馈和交流机制,更缺少生态环境权限下放”。[5]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因为政策的强制性导致生态管理不够灵活,致使民众和地方组织只是一味的执行上级指示,削弱了他们主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利于创新治理的方式方法。目前看来,生态恶化的趋势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生态环境形式仍然严峻。政府管制型治理模式所蕴涵的治理主体单一、权力高度集中等问题使政府治理面临失灵困境;政府主导治理局面抑制和阻碍市场调节机制和社会自组织体系参与治理作用的发挥,间接地导致市场与社会治理的缺失,加剧了各种利益纠结,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这些现实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生态环境良善治理的新的障碍和难题。[5]

三 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对策

生态文明建设应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出发,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对策来考虑。

1.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和行为的养成离不开生态文明教育。一是抓好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重视抓好课堂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内容融入课堂,通过长时间的教育引导使学生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指定责任心强的公务人员深入乡村、深入社区,有针对性地搞好生态文明教育工作。二是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方法手段。在传统面对面的教育外,广泛利用网络、电视传媒、报刊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百姓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民众生态文明意识。三是重视生态文明的社会实践教育。定期组织民众参观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引导民众广泛参与民间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通过参观与不断的生态实践活动,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只有广大人民参与进来,才能更好更快的建成生态文明社会,实现美丽中国的梦想。

2.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环境政策法规制度。不仅要制定更新更细致的政策法规制度,如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保护激励制度;而且要不断完善已颁布的政策法规制度,如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二是应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作为考核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方面,提高各级干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积极出台更多有益于人民群众参与或建立民间生态组织的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个人或民间组织参与生态治理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与民间生态组织各自权限范围,保证其在各自领域内拥有主导权,充分调动个人和民间组织参与生态文明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强化相关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制定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细则,分片划分责任区,由相关部门指定责任人,责任区建设情况与责任人奖金、调职等挂钩。

3.创新生态建设方法手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还存在按既定俗成的思维观念、套路模式来生搬硬套开展工作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手段。一是变政府管制型模式为联合治理模式。单纯的政府管制型治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从国外生态环境治理好的经验做法来看,政府、民间组织和个人充分参与到生态治理中是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成效的关键。若要充分调动其他两股力量参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完善政府生态治理模式,颁布制定有助于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法律制度规定。我国是人口大国,充分运用好我国人口资源是打赢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我们要运用法律、制度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热情,运用集体的力量共同建设“美丽中国”。运用法律手段之外,要调动民间组织和个人参与的热情,发挥其主动作用。政府可以把一部分生态建设职能转移给社会,如在加大生态教育与研究的投入及规划力度的同时,把具体的生态教育、研究工作逐步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增强环境引导职能,让更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参与到环保中来,使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6]二是重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示范作用。积极运用典型示范的激励作用、自我教育作用和校正作用,大力做好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和宣传典型等各项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确保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拔生态文明建设战线上的各类各层次人才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效的国家参观见学,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及生态文明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建设经验和有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技术。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2.

[2]胡锦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N].人民日报,2005-06-27.

[3]王逢宝.影响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原因反对策研究[D].青岛大学,2007.

[4]崔征.环保:从意识到行动--《2O07年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在京发布[J].世界环境,2008(6):58-59.

[5]洪富艳.生态文明与中国生态环境模式创新[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11:74,102.

[6]赵泽洪,刘利.政府生态服务职能及其实现路径[J].唯实,200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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