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交市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013-04-06周爱元
周爱元
(古交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站)
古交市域总面积1 512 km2,地貌类型以黄土丘陵沟壑区为主体。水土流失面积1 178 km2,占总面积的77.9%。年土壤侵蚀模数4 202 t/km2,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全市共有14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2 万人。矿产资源丰富。自然水土流失本来就较为严重,加之煤、铁等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的不断加大,不少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只顾眼前利益,忽视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地表植被与水土保持设施残遭破坏,乱挖滥采、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致使人为水土流失严重。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头戏。
1 人为水土流失情况
据2000年统计,全市共有大小煤矿212 座,焦化厂72 座,洗煤厂137 座,水泥厂3 座,铁厂5 座,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高达2 135 hm2。其中,因采煤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达1 397.37 hm2,占65.5%。近年来,古交市人为水土流失的趋势随着经济转型也发生了变化,由采煤业转向其他行业。
采煤造成的土地沉陷、山体滑坡、水源枯竭、植被退化等尚未得到根本治理,接踵而来的过境铁路与公路修建、煤层气开发、大型机械挖山采石、采砂等开发生产建设项目再次加剧了人为水土流失。2011年调查表明,全市人为水土流失面积已由2000年的2 135 hm2增至2 746.12 hm2,新增611.12 hm2。人为新增水土流失面积的行业主要为铁路、高速公路、煤层气开发、地方煤矿和选煤企业等。
2 人为水土流失治理现状
上述生产建设企业除少数规模以下小型企业外,大都报批了水土保持方案,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截至2011年底,全市治理人为水土流失面积2 196.9 hm2,80%以上的人为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控制,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是煤矿开采的矸石山治理。西山煤电集团5大矿的矸石山治理已成为地方煤矿的榜样。井下排矸全部实现封闭输送,煤矸石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全部实行分层碾压、黄土覆盖、顶端绿化。工业广场、办公场所、职工生活区建成了公园,绿化、美化、硬化、亮化不亚于都市。水土保持治理的实际投入,远远超过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数倍。
二是火电企业贮灰场治理。兴能电厂贮灰场经过治理,远看像一条绿色彩龙,走到厂区清新怡人,根本没有粉尘飞扬的感觉,不仅为电力行业树立了典范,也为供热、焦化、洗煤等行业提供了人为水土流失治理样板。
三是开凿隧洞渣石的综合利用与过境铁路、高速公路的边坡绿化。几乎所有隧洞排渣都实现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建设过程中所产石料、石粉,不仅自产自用,也成为我市的主要建材用料。所有的铁路、公路边坡已基本绿化,在美化道路的同时,起到了明显的蓄水保土效果。
四是洗煤行业的封闭式生产和厂区绿化令人满意。洗煤行业在实行封闭式生产的基础上,对厂区、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进行了高标准绿化,效果良好。以一一煤焦、钰龙洗煤为代表的先进水土保持单位,成为全市治理人为水土流失的楷模。
五是共同回报社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名列前茅。近几年来,我市在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任务方面,无论时效还是数额,均列太原市前茅。
3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主要做法
3.1 制定配套法规,完善相关制度
在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不久,我市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法的实践,在原古交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古交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实施意见》、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古交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专人,会同有关部门,数易其稿,最终经2011年8月1日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法制办严格把关,于近期出台了《古交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加之所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基本实现了配套法规制度的系列化,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
3.2 建立健全机构,配备人员设备
古交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始于1989年,1990年正式设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确定10 名正式编制。14 个乡镇(街道)各配备1 名水政监察员。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的督导下,年产60 万t 原煤的27 个煤矿、西山煤电集团的5 座矿(厂)、太原煤气化公司的2 座矿以及兴能电厂、华润集团、古交煤焦集团、银炎集团、三江洗煤厂等大中型生产建设单位,分别在各自的环保处也配备了专职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专门从事水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事项。这样一来,古交市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基本实现了市、乡、生产建设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做到了人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全覆盖。
3.3 落实水保方案,规范监督管理
3.3.1 方案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是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依据,也是生产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技术文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能。2009年以来,全市地方煤矿由212座兼并重组整合为25 座,地方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前必须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不予受理、审查和批复。铁矿、焦化厂、水泥厂、砖厂、石料厂、选矿厂大部分实行了关停并转,企业数量大为减少。截止2012年底,全市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率达到85%以上。
3.3.2 监督检查
近年来,古交市的水土保持现场检查逐步制度化。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对生产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进展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每年进行最少4 次现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过程中,我们开展了水土保持现场大检查,对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单位下达了限期办理通知书。
3.3.3 设施验收
全市已编制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矿企业共有50 余家,已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有12家,其中国家级验收1 家,省市级验收5 家,县市级验收6 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受理、验收、送达等工作规范,无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生产单位现象。严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已验收的建设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出现较严重的质量问题,一般都能正常运行。
3.3.4 规费征收
水土保持“两费”指的是水土保持补偿费与水土流失治理费,根据《水土保持法》与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地方财政。多年来,开展这项工作难度很大,不少企业借故推托,不愿如数、如期上缴。通过借助司法强制和耐心的说服教育,近年来取得重大突破。规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合法规范,征收的费用严格按照比例上交市财政和省财政国库专户,主要用于水土流失治理,没有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
3.3.5 案件查处
重点对煤矿等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和引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乱堆乱弃不进行水土流失治理等案件进行了查处。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基本做到了凭证执法,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及执行规范。
3.4 加强法规宣传,营造监管氛围
加强《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宣传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坚持不懈。多年来,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突出从五个方面抓好宣传:一是在内容上突出宣传水土流失危害及搞好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二是在对象上切实做到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三是在方法上把正面宣传和反面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在形式上具有针对性、多样性和实效性;五是在时间上采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全民的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和水土保持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