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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cation”:再思传播哲学

2013-04-06黄卫星

关键词:巴赫金哈贝马斯交流

黄卫星

(1.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江西南昌 330022;2.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北京 100084)

对人类来说,怀疑、隔离、误解、冷漠和仇恨往往使彼此处于分裂和孤立状态,即使人类之间没有达到“狼与狼之间的战争”的白热化矛盾冲突状态,也没有“他人即地狱”的现实恐怖和自我暗示,人与人之间的日常生活中也无处不在地存在着交流和传播的障碍,这些障碍犹如无形的层峦叠嶂,在心灵与心灵之间形成种种传而不通的问题,造成交流和传播的“短路”。即使操持同样语言的传播者,即使怀着达成共识的良苦用心,也会由于传播中“言”和“意”存在诸多悖论和张力,如言不达意、言外之意、词不尽言、言不尽意等而使“共同体”的形成之旅充满“黑洞”。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有必要先回到communication本身,回到传播哲学思想层面。

一 巴赫金的“对话”

巴赫金的对话①何谓哲学意义层面上的“对话”(Dialog)?是不是同日常语言所指的那样,所有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话语活动都可以称之为“对话”?从语义学上讲,汉语中的“对话”有“应答、匹配、符合”等意(《辞源》),指的是不同人之间的相互交谈。英语中的“对话”(dialog),是“对话;谈话;交换意见”的意思。其真正意思应该是指一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之间展开的、在话语内容上是相互“对立统一”的话语活动。理论是传播学的重要思想和理论资源之一,他的学术思想始终围绕着“可以思想、可以观察、可以珍爱”[1]61的人而展开。在他那里,人始终是对话的焦点,所有的传播和交流都是围绕着人而展开的。他从生活的整体、人的存在、社会的实践等角度理解对话与交流,强调对话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往方式与存在方式的价值。具体说来,他的对话思想具有如下思想意味。

其一,对话是存在的“根本”形式,是生活的本质和目的。他说,“存在就意味着进行对话的交际。对话结束之时,也是一切终结之日”[2]340。换言之,人的存在状态就是对话的状态,对话与存在如影随形,密不可分:

生活就其本质来说是对话的。生活意味着参与对话:提问、聆听、应答、赞同等。人是整个地以其全部生活参与到这一对话之中,包括眼睛、嘴巴、双手、整个躯体、心灵、精神、行为。[2]38

具有存在意义的对话需要全身心地参与,乃至整个生命和全部生活。对话甚至就是生命和生存的目的,在他看来,“一切都是手段,对话才是目的。单一的声音,什么也结束不了,什么也解决不了。两个声音才是生命的最低条件,生存的最低条件”[2]340。对话并不是工具论意义上的交往形式,而是具有本体论和存在论的性质和意义。

其二,对话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形态。就抽象的存在而言,“人实际上存在于我和他人两种形式中”,“我存在他人的形式中,或他人存在我的形式中”[2]387-388。人与人交互影响、彼此勾连的关系,是现实存在的必然本质,因此,对话和交流理所当然。不仅话语的交流是对话,任何行为也都被置于对话的情境。现场的讨论和对答固然属于对话,内心的思考和独白同样也是对话性的,“每个表述(而且包括独白性最强的和孤立自足的表述),都参与社会性的思想交流,都是这种交流中的一个单位,都受制于这种本质上是对话性的交流”[3]215。对话的本质不在于言语在场的表面形式,而在于思想的碰撞和交流,这才是对话的关键所在。

其三,对话体现了个体存在状态的唯一性。巴赫金着眼于人的社会因素和人的存在状态,认为具体的个人都是唯一而统一的存在,个体凸显自身的唯一性是每个人生而为人的义务,个体通过参与到“唯一的存在”这一人类的存在状态中而使自己成为“人”中独特的一员。巴赫金确认了“我”作为“唯一性”存在的责任和“本分”,人只有采取行动参与到存在的事件中,才能显现出我的唯一性和独特性:

我存在着,(充分体现这一判断所包容的情感意志、行为多个因素)我的的确确存在着(整个地),我有义务说出这一点:我以唯一而不重复的方式参与存在,我在唯一的存在中占据着唯一的、不可重复的、不可替代的、他人无法进入的位置。任何人都处在唯一而不可重复的位置上,任何存在都是唯一的。[1]41

其四,对话是在场或不在现场的互动。巴赫金指出:“在对话中则还要加上第三个因素,就是对他人话语(就同一事物而发的)所持的态度,即对交谈者在前或在后的回应(预料的、说出的、期待的应答)对话所持的态度。”[3]199这种对话颇为复杂,除了交谈者和聆听者,可能还有“第三个人,则我引用他的话,援引他的论述,与他争辩,同意他的观点,这样他也变成了第二个人,因为我与他发生了对话关系,即他成了对话关系中的一个主体”[3]214。

其五,对话的理想状态是获得自我超越和共同认同。人的这一动态性存在是不可能独自获得的,而必须借助他人实现对自己原有状态的不断超越,帮助个体超越自我意识造成的困难和局限。对个体而言,只有向别人展现自己,通过别人并在别人帮助下展现自己,人才能意识到自己,才能成为自己。通过对话可使我与他人达到某种层次的“共鸣”和“认同”,同时又保持不同观点的多元性。语言的交谈只是对话的外壳,思想和情感的沟通和交融才是对话的内核。因此,对话是主体与主体之间在面向未来的探索中分享共同情感、探求终极的意义的一种人类交流基本形式。

二 哈贝马斯的“交往”

巴赫金和哈贝马斯分处20世纪的不同年代与社会环境,但在哲学、社会学和诗学的建构方面却颇多相通。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990年再版序言中承认,正是巴赫金的《拉伯雷和他的世界》使自己认识到大众文化的内在动力——一种狂欢的、未被精英充分意识的潜在对话与对抗性力量[4],他也正是基于巴赫金的“对话”而提出“交往”的思想。此外,德国一直存在着的对话思潮对哈贝马斯也不无影响,如马克思、卡西尔、胡塞尔、雅斯贝斯、海德格尔以及宗教思想家马丁·布伯等,这些思想应该说都启发了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

按照他的理论,“所谓交往行为,是一些以语言为中介的互动”[5]281。然而,并非所有的语言行为都是交往行为,在一般的言语互动过程中,交往行为是指“所有的参与者通过他们的言语行为所追求的都是以言行事的目的,而且只有这一个目的。相反,如果互动中至少有一个参与者试图通过他的言语行为,在对方身上唤起以言取效的效果,那么,这种互动就是以语言为中介的策略行为”。[5]281交往不仅指称单纯意义上的相互表述,而且更倾向于对话双方的渗透、理解和同构。

交往既属于语言和思想的精神对话,又具有实践的现实意味,其中强调的是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和互动。哈贝马斯认为,人类社会及其历史进程始终离不开交往,交往体现着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性。交往表征着个体和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相互交换活动、产品、工具,彼此传递其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以求达到理解、协调、合作等目的。大略说来,交往的内涵如下:1.交往是人们传递符号、信息以分享思想感情的过程。2.交往是通过语言和非语言信息的交流进行相互影响的过程。3.交往是影响他人的行为。4.交往是两个相互呼应的体系通过适当的渠道达到预期结果的过程。[6]总之,与对话不尽相同的地方是,交往既可以是语言的交流,又可以是行为的交往。

三 马丁·布伯的“我与你”

communication的哲学思想,在欧洲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苏格拉底以启迪智慧、开启理性和追求真理为旨归的对话,显示了曼妙的智者传播,具有不可复制的现场神韵。不过,巴赫金对后期苏格拉底独白化和僵化的问答体形式提出了批评[2]144-145,他更认可对话的随意性、自由性和多声部所形成的“众语狂欢”,认为类似耶稣撒播式的“种子”可能超越时空的限制,在长时段中形成或明或暗的对话与论争。彼得斯在《交流的无奈》中,将苏格拉底与耶稣作为两种对话模式的隐喻。苏格拉底的对话是面对面、一对一、实在、鲜活、互动、现场、不可复制的交往,保持着一种交流的完美化理想——“灵魂相互盘结、互惠往来”。耶稣的撒播观念可用播种者的寓言描述:播种者不停播种,广及天下,种子撒落在不同的土地上,一些会发芽,但很快被骄阳晒死;一些会被鸟儿吃掉;还有一些会落到欢迎它们的土地,结出丰硕果实。彼得斯更偏向耶稣式撒播中的自由、宽容和模糊性,他不相信所谓的完美交流。

20世纪初,德国宗教哲学家马丁·布伯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关系,用“我与你”和“我与他”表示两种基本的人类关系。他认为,“我与他”是一种非平等的、无互动的关系,而“我与你”则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和互动关系,人都需要通过“你”而成为“我”。布伯的“我与你”关系揭示了传播中多元意义与价值主体的相互尊重,揭示了传播各方的主体性,并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形成主体间性。

伽达默尔以解释学方法说明“实践哲学”时,从“你我特性”角度对实践做过这样的解释,“它是一个整体,其中包括我们的实践事务,我们所有的活动和行为,我们人类全体在这一世界中的自我调整”,因而是“我们的生活形式”;同时由于“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相互的”,所以实践这种“生活形式”就具有“你我特性”。[7]作为一种在历史中运作的行为方式,传播建立在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上,处在永不间断的过程中。

马克思更将社会实践包括交往实践视作人类社会的本质。在他看来,交往活动与生产活动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8]68生产和交往是一对有机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恩格斯将人类交往活动分为两类,即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构成人类生产活动的总体运行,而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则构成人类交往活动的总体运行。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决定着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而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又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两者辩证运行构成人类社会的总体历史实践。陈力丹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理论做了深入研究,将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概括为“精神交往论”。“精神交往论”必须放到实践的维度上理解。实践本质上是交往的,“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8]18。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定社会关系的总和。”[8]18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又是社会历史的实践,是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们的共同活动,没有实践的社会关系和没有社会关系的抽象实践都是不存在的,而将实践活动与社会交往统一起来就形成所谓交往实践。①我国学者金元浦明确将交往、主体间性的实践行为视作社会的本质,见其有关论文,如《对话与交流:当代美学的重要课题》,《社会科学辑刊》,1994年第6期第115页。除了交往(Verkehr),马恩还大量使用了现代传播学的基本概念Kommunikation(德语):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里,Kommunikation这个词的含义与Verkehr几乎相同,经常在一段话里交替使用,只是Kommunikation的使用,相比较而言,指具体的物质与精神交往多一些。例如中译本《共产党宣言》中的“交通”,即是 Kommunikation。[9]3

当然,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传播,与西方传播学尤其是美国的经验学派不可同日而语。据陈力丹教授总结,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观是“在一个更为宏观的角度上,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新世界观,研究了人类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的各种现象。特别是涉及精神交往的论述,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现代传播学的研究,有重大的指导意义。”[9]4

四 三组辩证关系

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共同确立的传播研究,是否具有充足的学科合法性?为了回应此类质疑,传播学者提出种种应对方案。罗杰斯认为,传播学正从内部开展学科建设,传播学需要更多时间发展统一理论。查菲则期望传播学不要局限在学科内部自娱自乐,还应关注外部世界,研究视野的一致性是建立传播学统一理论的前提条件,应该让进入这一专业的学生看到一个广泛的领域,而不是一个充满斗争的学科分支。[10]如果把罗杰斯和查菲的设想辩证统一合二为一,不失为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案:一方面传播学的研究视野更加开放而广泛,联系社会现实和外部世界;另一方面传播学需要发展统一理论,尤其是传播哲学等元理论的建设。

中国传播学科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基本上比照美国传播学亦步亦趋,而美国传播学的弊端正如李金铨教授所批评的:

传播学是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及新兴学科,发展的可能性大,学术资源也相对匮乏,须从人家那里汲取养分。传播学也有自己的理论,如议程设置、沉默的螺旋、媒介的使用与满足、第三人效果等,但毋庸讳言,这些在成熟的社会科学学门眼中是小儿科。在我入行时就在讨论这些理论,很多理论的提出者还是我的师辈,现在我即将退休了,还在讲这些东西。这些年来,传播学门的研究积累了不少,可新的洞见并不多。以议程设置理论为例,自1968年诞生后至今,不知道制造了多少论文,但四十多年新的认识真正增加了多少呢?[11]

主流传播研究的问题,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上述欧洲传播哲学中或许可以寻觅破冰之道,特别是对话与交往思想显示了丰富内涵和无穷魅力,为传播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源与想象空间。具体说来,对话与交往具有三组涵义——平等性和互利性、开放性与共有性、新理性与人文性。这三组辩证关系各自形成的彼此依存和相互张力,构成了对话和交往的丰富内容和无穷魅力。

(一)平等性和互利性

在马丁·布伯的“我与你”的关系模式中,“我”与“你”既是平等的、并列的,又是互利的、相互依赖的。用马丁·布伯的话说,“我与你”的关系并不是经验与被经验、利用与被利用、分析与被分析的,而是相互提问又相互应答,互为依据又互相作用,这种意向的实践依靠相互间的对话和交往为中介。[12]

巴赫金深受马丁·布伯思想的影响,明确提出“对话”的概念和思想。对话是一个“具有基本人生观和哲学观性质的观念”[13],这一观念被他视为人的基本生存方式,显示了巴赫金对现代世界民主、平等、互助的透视。他盛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三项发现”之一就是:“在地位平等、价值相当的不同意识之间,对话性是它们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14]不同形式的传播,同样应该也是一种平等而互助的交流与沟通。

首先,对话和交往至少涉及两个以上的声音与主体发生平等的关系。“存在就意味着进行对话的交往,对话结束之时也就是一切结束之时。因此,对话实际上不可能,也不应该结束。……单一的声音什么也结束不了,什么也解决不了。两个声音才是生命的最低条件,生存的最低条件。”[2]340传播不是单方的“说教”和“灌输”,而是各主体之间的复杂互动,包括传者、受者、内容、媒介、社会、文化等诸多要素的复杂互动。为此,对于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而言,要打破控制与被控制、灌输与被灌输、宣传与被宣传、支配与被支配的传播格局,对于传播研究而言,要抛弃视传播现象中的种种单向性的权力支配为正常现象的非人文倾向。

多种声音的平等交流奠基于每个独特而唯一的交流个体,对话和交往是一个鲜活个体表演和绽放的过程。巴赫金着眼于人的社会因素和存在状态对人进行关注,他认为具体的个人都是唯一而统一的存在:我以唯一而不重复的方式参与存在,我在唯一的存在中占据着唯一的、不可重复的、不可替代的、他人无法进入的位置。任何人都处在唯一而不可重复的位置上,任何存在都是唯一的。[1]41即使面对形形色色的传播内容,无论是静观富有“灵韵”(本雅明语)的高雅艺术品,还是面对强大意识形态力量的大众文化品,无论反应是安静的自语和独白,还是激情的从众与喧哗,每个处在传播场域中的对象同时又是传播环节的主体,处于传播场域中的每个人在存在价值上是平等的,而主体性的丰富和提高又不得不借助于其他个体的对话和交流,从而达到相互提高和互利互惠的效果。

其次,处于对话和交往状态中的个体在相互依赖中互相激活。人的存在就在于动态生成性,对人的自我而言,他总是处在不断的更新和生成之中。个体走向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是一个静止的物化实体,而是巴赫金所说的一个事件。所谓事件,是指人的相对完整的创造活动或行为,是主体性的活跃显示。这种特有的状态使人处于一种时刻被超越的过程中,使他“从客观性、物质性王国出发,从确定无疑的事实、必然性王国出发,在这个王国里是一种物化的认知;尔后走进自由的、未定的王国,充满意外和绝对新鲜的王国,这里有着无限的可能性而不与自身等同。”[3]89人的存在就在于它的动态生成性,对人的自我而言,没有固定不变的“新”,他总处在不断的更新和生成之中。而这一动态性存在是不可能靠自己独自获得的,而必须从外部获得超越的视点与目光,借助他人实现对自己原有状态的不断超越。巴赫金这种依赖他人的互利性对话思想与萨特不同,巴赫金乐观地祛除了萨特的个人与他人不可分割而又在相互对立中走向“他人即地狱”的存在困境。巴赫金认为,通过“对话”,可以使人与人相互作用的压迫性关系转化为人与人的快乐互助。对每个个体而言,只有向别人展现自己,通过别人并在别人帮助下展现自己,自己才能意识自己,才能成为自己。

所以,传播的本质是不同价值体系和生命主体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只有在互动、冲突、融合的共生共存中才会形成人类的某种共同体,例如社会共同体、价值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民族共同体等。在一个共同体之内,单个个体的任何视角都不是全知全能的,必须借助外部力量的互补才可达到整体的认知。例如,在组织传播中,需力争使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组织之间、个体与领导者之间以及其他种种类型的主体之间,走向真正意义的对话和交往,从而使“不同的个体感性存在之间的互相对话、交流、回应,最终达到互相补充和交融的完整、超在的理想境界。”[15]由此,这一组织成为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

最后,对话和交往虽然中介不完全一样,但都指向各方平等互利而形成的融合状态。“对话”,通常指以符号为中介而进行的精神上的交流、理解和沟通。对话一般运用语言而展开,通过语言的交流而最终走向心理的交流。这种交流并非一定顺畅,也并非一蹴而就,而表面言语的来回往复和答问交接只是实现对话的工具,语言和符号本身所隐含的更深层的涵义——行动与反思,才是对话的精髓所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语言和符号在传播中无足轻重,相反,任何对话的展开都得以符号和文本为依托,尤其是对话的语言需要精炼、生动、形象并富有感染力。巴赫金认为,“独白”语言和不在场的思想也可以加入对话的场域,是否形成对话关系不是看表面上是否构成两个以上的言说对象,而是看是否真正形成两个以上的思想、情感等方面的交流。所以,任何二元对立的传受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确定的角色,都可能使传播各方成为相互利用、相互控制的对抗性力量。在信息化的媒介社会里,各种技术的传播行为无所不在,各种形式的传播关系无处遁形,如果传播抛弃了原本的精神内核,而将二元对立模式作为传播行为和过程的思维方式,那么就难免使每个人都陷入设计、利用、占有等姿态,最终造成自然与人、社会与人、他人与自我的对立,而这一切皆因缺乏传播关系中的平等性和互利性。

(二)开放性和共有性

对话过程是每个主体的主体性建构过程,也使主体自身处于永远无法完成的发展过程。巴赫金发现对话的三个基本特征:开放性、未完成性和语言性,理想的对话状态能在对话中容纳多种不同的杂音,形成一种众语喧哗的开放性,而开放性突出地体现在“未完成性”上:

从对话语境来说,既没有第一句话,也没有最后一句话,而且没有边界(语境绵延到无限的过去和无限的未来)。即使是过去的涵义,即在已往世纪的对话中所产生的涵义,也从来不是固定的(一劳永逸完成了的,终结了的),它们总是在随着对话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变化着(得到更新)。在对话发展的任何时刻,都存在着无穷数量的被遗忘的涵义,但在对话进一步发展的特定时刻里,它们随着对话的发展会重新被人忆起,并以更新了的面貌(在新语境中)获得新生。[3]391-392

交往是“我与你”的对话与敞开,具有鲜明的对话性、开放性、社会性。因此,有学者认为:“人、人的存在、文化、过去、现在、将来以及语言、文本、话语、表述、理解、涵义,都无不处在交往、开放的对话之中。”[16]对话和交往具有开放性,是因为它总是处于一个生生不息的未完成状态。而未完成状态的改变来源于依赖性互利性的对话,同时基于某种普遍共有的基本原则以指向无限开放的未来,因此,对话交往的开放性背后还有共有性。对话不受制于个人意志,而是为对话的共同论题所决定、为共有的价值和原则所导引,由此推动对话展开,最终建构一种新的文化共同体。

对话和交往具有开放性和共有性,与人们相互关系的根本性质有关。布伯认为,对话的生命在于“内在行为的相互性”,或者说“在对话中被联结在一起的两个人一定明确的互相转向对方”。所以,真正的对话,是“从一个开放的心灵者看到另一个开放心灵者之话语,唯有此时,真正的沟通人生才会出现”[17]16。对话源于心灵的开放,成于心灵的沟通,心灵是对话双方交集的核心。布伯说得好:

真正的对话——无论是开口说话还是沉默不语——在那里每一位参与者都真正心怀对方或他人的当下和特殊的存在,并带着他自己和他们之间建立一种活生生的相关关系而转向他们。[17]30

对话和交往虽然通常都以语言或行动作为中介和载体,但对话者或交往者由真诚的心灵而联结的一种心灵映照,才是对话和交往关系的本质标志。按照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理论,理解“不是一种神秘的灵魂共享,而是对一种共同意义的分有(参与)”[18]374。他认为,“你—我”关系的最高境界就在于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开放,没有这种“敞开心扉”,便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流。他说:

在人类行为中最重要的东西乃是真正把“你”作为“你”来经验,也就是说,不要忽视他的要求,并听取他对我们所说的东西。开放性就是为了这一点。但是,这种开放性最终不只是为我们要听取其讲话的这个人而存在。而情况是这样,谁想听取什么,谁就彻底是开放的。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彼此的开放性,就不能有真正的人类联系。彼此相互隶属(Zueinaudergehoren)同时意指彼此能够互相听取(Auf-ein-ander-Hiren-konnen)。[18]464

对他人的开放性包含这样一种承认:我必须接受某些反对自己的东西,即便没有任何他人要求我这样做。面对形形色色的现代传播媒介和媒介文化,我们认识到自己确实生活在一个需要交流的环境中。不管媒介文化的形式多么奇怪,与已有的欣赏习惯不符,但一个好的心态——开放宽容的心态都是现代人健全的人格。当然,对话和交往并不是指向完全没有任何底线的开放,对话和交往的共有性具有基本的原则。虽然巴赫金和哈贝马斯等都没有具体谈论这一点,但对追求平等和普遍伦理的哲人而言,人类任何关系和行为都必须遵守所处时代的基本伦理、基本共识和核心价值,乃是无形中必须坚守的“心中律令”。

(三)新理性和人文性

对话和交往遵循一种新理性,即符合人之为人的价值理性。它针对启蒙理性而言,旨在破除工具理性和理性中心主义,同时也是人文性的体现。哈贝马斯著名的交往理论就是新理性的典范,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代性危机。按照这种思想,现代传播应该确立信仰、意义与价值,立足精神世界及其人文性,而不是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指导传播体系的建构。

新理性和人文性的对话交往避免了主观主义。对话和交往是展示新理性的过程,对话和交往的主体超出各自的知识范围,而受到罗格斯的指引,这也是伽达默尔主张的,真正的对话是排除主观主义的:“它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它超出了对话双方的主观看法而达到那样一种程度,甚至使得讨论中的主谈者总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18]472-473此处的真理不仅仅是认识论的真理,而且是人与世界、人与他人共在状态本身所体现的本源真理。

新理性及其人文性,是重建人与人之间的理解。理解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合理有效的传播旨在更好地理解他人、理解自己、理解历史和文化。传播不是简单的信息流动和资讯传递,而是人们彼此间思想、认知、意义和情感潜移默化的会通。对话和交往中激发碰撞的思维火花,不断加深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宽容与博爱。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矛盾和冲突限制或控制了人的交往,导致主体间的“不理解”,“对话”变成“争辩”,“各自为自己的主张或行为进行辩解,因而随意对待作为行为基础的规范”[19]。为此,新理性关注人们的交往和意义的分享,以恢复人与人的互相信任和理解。哈贝马斯从语言本身出发审视理性,从语言和言语、语言和交往上进行理性重建。鉴于启蒙运动以来理性僭越所造成的工具理性恶性膨胀,以及由此造成的现代社会和人类精神的严重危机,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以交往理性对抗工具理性的思想。

新理性和人文性是人们在对话交往中达到的一种“共识”。现代理性是一个追问意义的过程,即人们通过语言的交往活动所达到的一种具体的“共识”,这种共识的获得就是一种理性化过程,即“交往理性”。①尽管哈贝马斯没有使用对话这一概念,但是他指出“交往行动的概念所涉及的,是个人之间具有(口头上或外部行动方面)的关系,至少是两个以上的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的内部活动。”具体参见[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洪佩郁、蔺青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页。也就是说交往是两个主体之间的精神交流活动,它与对话概念的内涵是一致的。哈贝马斯认为必须通过对人类“交往能力”的分析,辅之以“普遍语用学”的建构,展开一种“理想言谈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才能解决生活意义和信仰危机。

[1][俄]巴赫金.哲学美学[M].晓 河,贾泽林,张 杰,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2][俄]巴赫金.诗学与访谈[M]//巴赫金全集.第5卷.白春仁,顾亚铃,等译.石家庒: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俄]巴赫金.文本对话与人文[M]//巴赫金全集.第4卷.白春仁,晓 河,周启超,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4][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7.

[5][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6]陈旭远.关于交往与教学交往的哲学认识[J].东北师大学报,1998(5):85-86.

[7][德]伽达默尔.什么是实践哲学[J].西北师大学报,2005(1):7.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陈力丹.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M].上海:开明出版社,1993.

[10]Rogers·E·M.,Chaffee·S·H.The past and the future of communicationstudy:Convergence or divergence[J].Journal of Communication.(1993)43(4):125-131.

[11]李金铨,刘 兢.海外中国传媒研究的知识地图[J].开放时代,2012(3):150.

[12][德]马丁·布伯.我与你[M].陈维钢,译.上海:三联书店,1986:17-33.

[13][俄]巴赫金.巴赫金文论选[M].佟景韩,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5.

[14][俄]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M]//诗学与访谈.白春仁,顾亚玲,译.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374.

[15]刘 康.对话的喧声:巴赫金的文化转型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11.

[16]钱中文.文学理论:走向交往对话的时代[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73.

[17][德]马丁·布伯.人与人[M].张 健,韦海英,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92.

[18][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

[19][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法兰克福:Subrkamp出版社,198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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