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伯家的苔丝》方言译本的局限性研究
2013-04-06张玉清
张玉清
(河南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河南焦作454000)
一、引 言
任何一种语言的文学作品要想达到另外一种语言的全情转述都是十分艰难的,因为语言之间有共性但是也存在着很多语言自有的文化特征,文学作品不仅传达字面上的单纯含义,更是语言文化、社会风俗、阶级背景等方面的充分体现。正因为如此对于方言的翻译就显得难上加难,所以对于方言的转述,学界至今都是存在争议的,没有一个公认恰当的方法被认为是最佳的。
“方言对译”的方法在很多学者的文学翻译中得到体现,“方言对译”指的是用一种方言去翻译另一种方言的方法。这种方言可以是任何一种可理解性的方言,译者根据对译入语方言的习惯来翻译原著中的方言。比如,邵洵美在使用汉语的苏州方言来对译卢斯经典名著的《绅士爱美人》里面歌女的对白便是“足见译者的灵机巧思了”[1];吕叔湘把“the great jumping grasshopper”被译为“乖乖龙底东”堪称为最佳译作[2]。学界普遍认为张谷若先生运用方言来翻译哈代的著作实为佳作,郭著章就这样评价张先生的翻译作品“不失为传译原文中乡土气息的成功做法”[3]。方言对译的方法被众多学者认为是最佳译法。比如,奈达就曾经说过:原著如果是以一种方言著作而成,那么对于译者来说就要找寻到一种更为恰当的方法来翻译。同时他认为罗杰斯 (B.B.Rogers)用麦加里农民的土话 (Megarian farmer’s speech)来翻译阿里斯托芬的《亚加亚人》(The Archarians)更是佳作典范[4]。卡特福德认为伦敦土话是巴黎方言的最好表达[5]。另有学者认为方言翻译可以从功能性和社会性两方面进行翻译,比如美国文学中的黑人英语便可以用苏里南荷兰语进行对等翻译,“无论是从语言的角度还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方言都是“完全合适的对等物”[6]。
然而,方言对等翻译的方法在翻译的过程中并不能完全表达原著的寓意,方言自身所具有的文化内涵、社会价值并不能完全通过另一种方言得到完整体现。通过一些案例分析,方言对译也存在其自身的瑕疵,并不能全面、真实的反应文学作品的真实用意,必须深入了解原著文化,对其加以适当的注释说明。
二、方言对译的语言间异同
在对原著与目的语的翻译过程中,只有有效的针对两种语言的特征进行比较,才有可能对方言的使用手法进行准确有效的剖析,也只有更好的了解两种语言的异同之处,才能更有效的对等翻译。英汉两种语言从整体上来说固然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方言的翻译上给译者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之处。
第一,英语对于方言的区分度并不大,无论是方言本身还是方言与标准英语来说其差异性都不大,聆听者都可以辨识,都可以听得懂。布鲁克(Brook)就觉得不同方言区的英语使用者是不会产生陌生感的[7]。相比英语方言的较小差异性,汉语各区域方言间的差别就很大,甚至达到无法辨识的地步,比如一些南方方言或者西部地区的方言即使中国人也不见得能听得懂。再比如,广东话和粤语与普通话的比较上就存在很大的差异性,甚至达到70%之多[7]。英语中利用方言而形成的文学作品,更能贴近百姓的生活,更能得到认可,更便于得到人们的传承,比如马克·吐温的文学作品便是运用方言而成,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相比而言,汉语的方言作品却相差甚远,其传承和发展的速度异常缓慢,不便于被人们接受,文学作品不能得到广泛的传播,更别说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第二,方言的使用体现一种社会阶级的不同。在英国现阶段,方言的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使用者的社会阶层、社会背景、文化程度等体现个人素质方面的因素,使用者程度越高,社会地位越显赫,其方言使用量就越少甚至没有;其社会地位越低或层次越低,其方言使用量就越普遍[9]。相比英语的方言使用,汉语的方言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文理”层面,这个层面上的人们所说的方言与英语方言的上层使用者大体相同,他们在词汇和语法的使用上与标准汉语所差无几,区别就在于语音和语调韵律上与汉语普通话有差异,但是聆听者并不会造成很大程度上的困扰。而另一方面是“土白”层面,这个层面的方言使用者与汉语普通话上存在着完全不同之处,无论是语音、语调、韵律上,还是词汇和语法上都是不同的,非此方言区域的人们很难与之进行交流。对于有身份、有地位、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常常使用“文理”层面进行交流,而层次较低、接受教育较少甚至没有接受教育的人们往往使用“土白”层面的方言。而同在某一个特定的方言区域中,就很难辨别出究竟谁是“文理”层面、谁是“土白”层面的了,因为这一方言区域的人们往往会采用人们熟悉度高的“土白”层面进行语言的交流。与此种现象较为相同的一点是中国的部分方言地区,比如上海或者广东。能够说着一口流利的上海话或者广东话被认为是地位高的象征,甚至会被人崇拜,这是因为这些发达地区的地区崇拜主义和排外性导致的。但全民普通话的浪潮正在全国得到普遍的开展,越来越多的人们使用普通话。总体来说,与英语方言的使用相比较,汉语方言的使用还不能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背景,中国人对于方言的使用态度还是很开放的,而不像英语方言能规范的体现一个人的身份卑微。
第三,由于英语是音型文字而汉语是象形文字,这就导致他们在文学作品的表达方式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就英语来说,英语是可以通过一些简写、缩写、引号或者巴斯内特所说的“mock medieval English”的形式[10]来通过语音的层面把方言有效的表现出来。因此来说,英语方言的区别大体上还是在语音层面上,当然词汇和语法上有时也会有,但这些都可以通过语音得到辨识。而汉语作为象形文字,词语重点表达某种特定的含义,很多方言音无法与汉语普通话达到语言的对应,甚至有些方言更无法找到对应的方言汉字,故此来说,汉语方言的差异性在于词汇上。
因此,源于上面所说的部分英汉方言无法对等翻译的特征,方言对译是无法行之有效的进行对等翻译的,方言对译的翻译方法势必不能完全转述原著的真实含义,不能忠于原著作者的写作意图与真实感受。而对于读者来说,不恰当的翻译会给读者阅读带来困扰,也干扰语言的传播。
三、方言对译所面临的问题
根据以下的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方言对译的方式确实也不是最完美的翻译方法,在哈代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的写作上,作者运用了很多威塞克斯方言 (Wessex dialect)来进行写作。而张若谷先生的译文中对于原著中方言的句子也均运用了山东方言的翻译方法。如下面案例:
(1)“Oh,that’s all!”said Tess.
“You couldn’t expect her to throw her arms round’ee,an’to kiss and call’ee all at once.”
Tess looked out of the window.
“I would rather stay here with father and you.”
she said.
“But why?”
“I’d rather not tell you why,mother;indeed,I don’t quite know why.”[16]
“哦,就是这几句话吗?”
“怎么?她哪能一下就把你抱上锅,撮上炕的哪?”
苔丝往窗外望去。
“我还是跟着你和爹在家里好。”
“为什么?”
“我想我不必告诉你为什么,妈。说实在的,我自己也不十分清楚。”
(2)……and as there is not much doing now,being New Year’s Eve,and folks mops and brooms from what’s inside’em,nobody took much not ice.
今天正赶着个大年底下,没有多少事儿,大家伙又都喝得胡天八倒地,谁也没大留她们俩儿的神。
通过上文例 (1)我们可以得知是苔丝和其母亲的一段对白,通过此段对白我们不难看出是标准英语与方言英语的比较,苔丝用的是标准英语,而其母亲用的完全是英语方言,比如 “’ee”和“an’”等缩写,在人称代词的使用上她也用的是“thee”。在对其翻译的过程中,张谷若先生采用的方法也是苔丝用的标准英语翻译,其母亲的土白英语用的是山东方言进行翻译的,比如了“抱上锅,撮上炕”。
通过上文例 (2)我们主要得出差异性体现在语音层面上,如苔丝的母亲把“insidethem”读成“inside’em”,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中也翻译成山东方言“胡天八倒”。
原著中出现标准英语的地方,张谷若先生也采用了一定的山东方言进行翻译的,比如:
(3)He looked at the fire of logs,with its one flame pirouetting on the top in dying dance after the breakfast cooking and boiling,and it seemed to jig to his inward tune.
那时已经做完了早饭,坐过了开壶了,所以壁炉里烧着的木块只剩了一个火苗,在上面作垂死的舞蹈,他看着这木块的火,觉得它的跳动仿佛和他心里琢磨着的调子互相应和。
(4)No sooner had the hour of three struck and whizzed,than she left the room and ran to the dairyman’s door,then up the ladder to Angel’s,calling him in a loud whisper;then woke her fellow milk maids.
钟声刚刚嘶嘶地打过三下,她就离开自己的屋子,先跑到老板门外叫老板,再跑到克莱的楼梯上,高声打着喳喳儿叫克莱,然后再叫她所有的女伙伴。
通过上文例 (3)和例 (4)我们可以得出,即使原著中采用的是标准英语的表述方式,而在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中仍然采用了山东方言来展示——“坐过了开壶”和“打着喳喳儿”。
张谷若先生曾经在《译者自序》中指出,在威塞克斯方言与山东方言上均保留着原始的民风与语言特色[13],张先生认为此种译法最为恰当。虽然两种方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相同民风,但是就方言与文化的本身而言,此种翻译方法不是最完美的。
首先,译文对于原著中情境真实感上表达欠佳。有的学者认为,哈代在原著中使用威塞克斯方言,那是因为其可以让读者真实的感受到“想象中的威塞克斯”[14]。威塞克斯方言可以让读者与故事讲述的事情感同身受。而汉语的山东方言却无法表达异国他乡的异域风俗。因此,汉语的山东方言的译文也就只能给读者留下“虚假的印象”[15],所以对于方言所表达的特有的民族特征、语言特色或文化背景都是无法用另一种语言或者方言去对译的,或者说即使对译也无法表达原著的感情与语境色彩,就如同中国的古诗、唐诗宋词一样,李白、杜甫的诗歌无论用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去对译都是不恰当,不完整的。
其次,通过方言所传达的社会阶级的功能性得不到体现。我们上面已经介绍,通过英语方言我们能充分体会使用者的社会阶级性,而汉语的方言则体现不到。原著中大多土白语的使用者都是苔丝的父母、工人等等,通过他们方言的使用,我们得知他们所属的社会阶层,而汉语山东方言无法体现其社会阶级性。因此,在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中不仅对原著中方言的使用采用了山东方言对等翻译的方法,而且对于原著中没有采用方言的话语也用山东方言进行表述,使得译文理解混乱,语言之间的社会功能性得不到体现。
再次,张谷若先生的译文与原著也是存在文化差异性的。上文说过英语方言主要体现在语音上的差异,张先生的译文主要体现在汉语词汇上的差异。就英语方言来说,阅读者并不完全因为方言而导致无法理解,但张先生用山东方言来对译的译文势必会影响一些不懂得山东方言的阅读者理解原文,比如上面提到的一些山东话。因此,译文导致了对原著作品的负迁移,对于其流通性或者文化的感悟力大大降低了。
另外,从方言对译的角度来说,其实是非常难的。要想对方言对译做到准确、恰当,势必要对多种方言都了如指掌,但是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很少有人对各种方言都很熟悉。比如张先生对山东方言比较了解,那么在译文中山东方言就会出现更多,而山东方言是否能有效的表现原著的精髓,恐怕就很难说了,译者也只有尽量做到面面俱到罢了。
四、方言译本的启示
综上所述,既然方言翻译面临这么多问题,如何才能行之有效的对方言进行对译呢?怎样翻译既能忠诚于原著又能使读者理解原著的写作意图呢?这里所说的方言对译,其实都是相对意义上的对译,任何一种语言都无法用另一种语言去进行完全的、百分百的对译。正如纽马克说,对方言的翻译要考虑其功能性[16]。这就是说要看原著中侧重表达的是什么,如果原著中强调地理位置等具有实际方向感的信息,这在译文中是无法对等翻译的。如果原著中表达一种社会阶级性,那么我们就可以运用同等的社会阶级背景的人物来进行替代。此种方言翻译法在孙致礼先生译的《德伯家的苔丝》得到充分体现。下文为孙先生对上文所说的例 (1)和例 (2)的译文:
(5)“哦——就这些呀!”苔丝说。
“你不能指望她一下就搂住你,又亲又吻。”
苔丝往窗外望去。
“俺还是跟你和爹待在家里好,”她说。
“为什么?”
“俺还是别告诉你为什么吧,妈。说真的,俺也不大明白为什么!”
(6)今儿是年三十,没有多少事儿,大伙又都喝得稀里糊涂的,谁也没有怎么留意她们俩。
张谷若先生在后面的修订版中对译文也进行了一定的整理,说明其本人也了解译文中有些并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外国学者曾指出:方言对译的方法“肯定会伤害操方言者的自尊”[17]。这便说明了方言对译的不完整性。既然方言对译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在对外国文学作品汉译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就采用标准的汉语呢,虽然这样会损失原著的艺术感染力与语言文化,但至少能使读者理解原文所说何物,也不会对汉语方言的使用感到困惑,所以此时一定程度的备注应该是最好的解释了。
另外,张先生把威塞克斯方言对译成山东方言,是否也可以对译成中国的其他区域的方言呢?比如南方方言、东北方言或其它地区方言呢?现阶段流行的话语中很多都是各地区的方言,因为流通的程度与范围变成了大家都知道的语言,比如东北话“嗷嗷的”、 “得瑟”、 “死样”,以及广东话“买单”、“拍拖”等等,由于诸多因素使这些方言也变得人尽皆知。因此从历时的角度看,方言对译的方法几乎可以翻译成任何一种语言,所以方言对译的方法很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肯定张先生运用中国方言来翻译国外文学作品所产生的学术价值与贡献,他在语言的运用上有很深的造诣,他认真研读哈代的小说,作为译者翻译的过程中时刻想着读者的心理,确实值得称赞。
[1] 林以亮.翻译的理论和实践 [G]∥《翻译通讯》编辑部.翻译研究论文集 (1949—1983).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220.
[2] 卡特福德.翻译的语言学理论 [M].穆雷,译.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991:44.
[3] 郭著章.语域与翻译[G]∥杨自俭,刘学云.翻译新论.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84:746.
[4] NIDA E A.Language,Culture,and Translation [M].Shang 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1993:112.
[5] 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 [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1:105.
[6] WEKKER GLORIA,HERMAN WEKKER.Coming in from the Cold:Linguistic and Social Linguistic Aspects of the Translation of Black English Vernacular Literary Texts into Surinamese Dutch [J].Babel,1991(4):221-239.
[7] BROOK G L.English Dialects[M].London:Deutsch,1963:20.
[8] 詹伯慧.现代汉语方言 [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23.
[9] HALLIDAY M A.The Users and Uses of Language[G] ∥In Varieties of Present-day English.Ed.Richard W.Bailey& Jay L.Robinson.London:MaCmillan,1973:18.
[10] BASSNETT,SUSAN.When is a Translation Not a Translation[G] ∥In Constructing Cultures-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Ed.Susan Bassnett and Andre.1998:36.
[11] HARDY,THOMAS.Tess of the d’Urberville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Press,1994:85-86.
[12] 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 [M].张谷若,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63.
[13] 张谷若.译者自序[M]∥托马斯·哈代.德伯家的苔丝.张谷若,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2.
[14] KRAMER,DALE.Thomas Hardy:Tess of the d'Urberville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16.
[15] 吴国瑞.张谷若译《德伯家的苔丝》[J].西方语文,1958,2(2):242-246.
[16] NEWMARK,PETER.A Text book of Translation[M].Hemel Hempstead: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1988:95.
[17] BHATNAGAR Y C.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Dehli:Ajanta Publications,19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