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研情况的报告
2013-04-04冯琳
冯 琳
(徐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江苏 徐州)
一、我市当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现状
2009我市养老保险年平均缴费人数637901人,实际缴费基数885422万元,人均月缴费基数1157元。其中,市区年平均缴费人数为433523人,实际缴费基数661080万元,人均月缴费基数1270元。
(一)企业缴费基数
我市市区每年3至6月份单位按时申报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收入,从7月1日起按照省规定的上下限标准进行征缴核定。
2009年7月我市市区严格执行苏劳社险[2007]7号文件,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上限为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7299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自2009年7月1日起,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并经省厅批准,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189元确定。
2009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年平均缴费人数为195292人,实际缴费基数181685万元,人均月缴费基数930元。
二、我市当前缴费基数现状分析
(一)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与其工资收入比较相符。
目前我市企业缴费基数从企业申报、按照省规定的上下限进行核定、事后审计稽核一套流程比较规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断保现象严重
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缴费基数下限2009年上半年为1048元,下半年为1189元,但2007年人均月缴费基数却只达到930元。
(三)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收入偏低导致我市平均基数偏低。
2009年市区企业缴费基数申报人数194841人,其中低于下限的87294人,占总申报人数的44.8%。
我市丰县2009年12月参与结算人员15967人,其中14800名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为1189元,占总人数92.7%,主要为老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1086名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大于1189元、小于等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82元,占总人数6.8%,这部分职工多为省部属企业和部分新办企业中管理人员;81名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大于1982元,占总人数0.5%,这部分人员多为省部属企业和新办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我市县区缴费基数普遍偏低,为了切实摸清我市县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情况,绝大部分职工工资收入没有超过我省规定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1189元。以生产经营较好的丰县天虹银丰纺织有限公司为例,参保职工截止2009年12月为946人,为参保职工较多的单位之一,其月平均工资水平为907元,职工工资收入97.8%低于1189元,仅有个别人工资高出1189元。丰县自来水公司建于1976年初,为丰县老企业,企业效益一直不错,职工月工资收入平均889元,其参保人员170人中,工资收入低于1189元的达165人,高于1189元的仅5人,最高月工资也只是1386元。
(四)缴费基数过高制约了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1.中断缴费人数增多
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普遍收入较低,月收入在500元左右,有很多破产改制企业职工仍失业在家,要父母出钱为其缴费,每月按最低标准拿出238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必将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很多参保人员纷纷反映无力缴纳只得中断缴费。为此我们加大了对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等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但仍无法遏制中断缴费的势头。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数减少
新增破产改制企业职工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无力承受最低缴费标准而不愿意接续保险关系,造成参保人员的流失。
3.严重制约了办理新参保的积极性
尽管养老保险扩面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缴费标准很高并且增幅过快,许多原本打算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因无力承受而放弃参保,严重制约了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
(五)劳务派遣工参保归属地政策没有明确规定
目前一些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较多,一般都由劳务输出方办理参保,而不在用工单位参保。例如2006年末徐矿集团公司有劳务派遣工9213人,其中异地3069人。人员占矿务集团公司职工人数1/6,人均工资为3万元/年,工资总额27639万元,占集团公司17.9%。矿务集团公司以每人1136元/月×41%(含养老保险22%,医疗7%,失业2%,工伤3%)的费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结算。其中除部分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外,大部分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每人每年支付1200元,由该劳务人员自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2007年度徐矿集团公司在册职工社会保险基数申报情况统计表
三、做实做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缴费基数高低对以后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影响因素
按照苏政发[2006]40号文件的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时年龄大小对养老金水平的影响因素,更加提高了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
2.加大企业缴费基数审计稽核力度,确保单位足额缴费
进一步扩大对缴费单位的稽核面,对发现的单位少漏报缴费基数行为,责令单位立即整改补缴到位。公布举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职工的有效监督作用。对申报诚信单位予以表彰,对不诚信单位予以曝光。
3.积极落实优惠政策,推进困难群体续保
一是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二是通过助保协会帮助困难群体续保。为解决更多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正常参保缴费。通过成立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助保协会,动员社会力量募集助保资金,帮助这些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三是借鉴兄弟城市做法,积极探索提高缴费基数的新思路
四、建议
鉴于苏北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建议改成最低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