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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数学分析法在法律研究中的应用分析

2013-04-02许丽利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年10期
关键词:研究者法律数学

许丽利

(鸡西大学 师范学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法律关系着社会公正、人们利益、国家安全,在整个人类的文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故而,法律研究也是一项严谨严肃的学术研究,它直接指导着一个国家法律的制定、执行、废止,也促进着国家法律事业的进步.所以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需要有足够的事实、大量的数据,来保证研究的准确性、公正性、全面性.自此就引入了一种数学研究方法—定量分析法.

1 定量数学分析法

定量分析法,就是用准确的数学语言对研究对象的数量、数值进行描述的方法.它所用的数学语言是大量的统计数据.研究者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建立起相应的数学模型,之后得出研究结论.

定量数学分析法因为其相对准确信、清晰性,被广泛应用于法律、财政、经济等社会各个领域.本文着力探讨的是定量数学分析法在法律研究领域的应用.

2 法律研究

法律研究,顾名思义就是将法律作为学术对象,来研究法律的历史、法律的内部结构、外部结构等方面,法律研究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术研究.

3 当前法律研究现状及其原因

3.1 法律研究的现状

法律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传统的“归类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

“归类法”是目前最常用的方法,它是将各种法律行为的主体、行为、客体等进行归类,然后结合相关法规,得出相应的法律后果.这种研究中很少有大量事实和客观数据可以参考,基本是对法律进行的理论性研究.

定性分析法注重对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件的定性,而这种定性通常没有足够的数据作为参考论据,是研究者凭借自己的经验和主观感受得到的,准确性、科学性不强.

在我国法律研究中,“归类法”和定性分析法的应用最为广泛,而具有科学性的定量分析法的研究较为缺乏.这就造成中国法律研究停留在理论性阶段,中国的法律建设和法律事业至今不尽人意.

3.2 中国法律研究中缺乏定量分析法的原因

3.2.1 中国法学的学科归属的影响.在大学中,法学专业一般被归入人文学科中,与历史、中文、哲学等为伍.人文学科强调的是无尽的想象、以及对人间各种现象的感觉的探知,注重的是感性思维逻辑的培养.而定量分析方法是一种数学方法,它强调的是理性思维逻辑的培养,注重用数据、材料等描述各种现象.与此同时,人文学科历来是中国的强势学科,文史哲的研究在各项社会科学研究中居于首位.所以人文学科历来鄙视或者排斥数字、材料,认为这些东西没有感情、引发不了人的感性思维.这就让法学专业处于尴尬的境地,它本身是一门社会科学,需要借助大量的数据和材料检验法律的各项规定是否符合实际.然而长期传统的感性研究模式限制了法律的定量研究,导致定量分析法在中国法律研究中缺乏.

3.2.2 法学自身的课程设置存在问题.定量分析法首先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简单的理论构架,设置假设.之后通过调查、分析来验证假设是否合理.这就要求法律研究者有相应的数学基础做铺垫.然而,许多大学设置高等数学时,忽视其重要性,经常将大量的课时留给其他不相干的课,而高等数学的课时少的可怜.除此之外,很多大学老师和学生不重视高等数学的学习,经常是在考试前两周才翻看高等数学书.这些都造成了法律研究者自身数学基础不牢,法学界与数学界的接触相对较少,很多研究者甚至未听说或者不完全理解定量分析的意义和原理.于是,在法律研究中,必然很少用到定量分析方法.

3.2.3 时间和精力的影响.用定量分析法研究法律,是一项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要进行各种假设、制作各种调查问卷、整理大量数据、分析众多资料,得出结论之后还要反复研究,接受现实的检验.其中的每一项都需要研究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研究范围较小的或许要一周或几周,范围较大的要一年或者几年.这样的高成本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有的甚至从一开始就放弃用定量分析法研究法律.

3.2.4 法律本身的多变性复杂性的影响.法律本身具有社会性,与人的行为、心理,社会风气,经济水平、国家发展状况有很大联系.这就决定了法律是活的物质,它会随着各种因素而变化.然而,社会的发展又需要纸质的固定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而这些条文又不可能“朝令夕改”.同时,定量分析法除了“量”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的字“定”.说明了定量分析法必须具有相应的固定不变的数额,才有可能完成研究.所以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定量分析法应用的较少.

面对中国法律研究定量分析法应用缺乏的现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之后,如何改变这种状况成为当务之急.

3.3 在法律研究中应用定量分析法

3.3.1 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定量分析法设置为为法学的专业课.定量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实证分析法都可以作为独立的课程被纳入法学专业中,这样做的目的是把整个法学放在更加广阔的领域中,结合这些课程,开阔法学学生们的视野,锻炼研究者的理性思维能力.这种课程设置既能够提高法律研究者的数学知识水平,也能够使法学的学科体系更加合理全面.

3.3.2 研究者要改变法律研究的观念.众多法律研究者习惯于将法律作为一种理论的、抽象的学科来研究,在他们的观念中,研究法律更多地是看法律文献和条文,这样就能写出优秀的文章.这种观念不利于定量分析法在研究中的应用.故而研究者要改变这一观念,将法律放到生活实践中来研究.同时要提高对法律认识,不能凭借主观臆断对某一项条文进行片面的、错误的定性分析.

3.3.3 尽量选择合适的研究范围.法律本身是个大的范畴,即使有人学习了一生,也未必能掌握所有的法律知识.所以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研究者应该根据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设置合适的研究范围.在这个研究范围中,采用定量分析法,对其进行静态的、动态的研究和分析,这样可以使研究更加深入,不至于停留在表面.虽然定量分析法对于研究者来说是一种较为陌生的方法,但是只要每一位研究者选择合适的研究范围,并且深入研究.相信这种方法会逐渐推广开来,同时反过来促进法律事业的发展.

4 用定量分析法研究法律的步骤

用定量数学分析法研究法律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是确立所要研究的范围,并且对论文的最终论点提出假设;第二步是进行抽样调查,抽样的主要有整体抽样、系统抽样、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第三步是进行资料的收集,通常会采用问卷调查法、实验法等等;最后就是统计、分析数据,得出结论.

4.1 确立研究范围,提出假设

在确定研究范围时,主要是确定论文题目、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法律研究的对象当然应该是法律或者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在确定题目时,要尽量保证其可操作性,因为定量分析法需要研究者走出去,在法律实践中探讨其规律.同时,要结合研究者自身的能力、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范围.

确定好研究范围之后,研究者要依据在法律研究上的经验和平时实践的积累,对法律问题或者论点进行假设,这种假设可以是概括性的结论.这样能够帮助研究者明确研究的最终方向,同时避免论文跑题现象的发生.

4.2 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的范围要根据研究范围来确定,一般情况研究范围较小的就可以选择整体抽样,比如某某社区居民对于贪污受贿法罪的看法.而对于具有公众性的法律研究范围,可以采用随机调查,例如人们对于新婚姻法的看法.虽然定量分析法较为科学,但是调查方法的选择不同,会产生相应的误差.所以研究者尽量要选择误差最小的抽样调查方法.

4.3 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有多种方式,问卷调查法和实验法是最常用的一种.问卷调查法首先要求研究者设计合理的完善的调查问卷,之后将问卷分发分给调查人群,回收问卷时有注意发出和受到的数量差额.实验法通常应用于新法规的试行,这种方法一般有团队合作完成.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尽量详细记录每一个数据,观察每一个细节,保证资料完整详尽.

4.4 统计分析数据,得出结论

统计数据是一项精细的过程,研究者可以制作一张专门的表格,这个表格尽量要表现所有的调查数据.表格完成后,对每一项进行对比分析.之后,将自己的分析结果与假设的结论进行比较,如果两者一致,证明研究过程很成功,如果出现偏差,要分析原因,修正论点.

在法律研究中使用定量数学分析法,不仅在我国较为缺乏,也是很多其他国家的弊病.我们希望更多的法律研究者加入这种研究行列,促进法律事业的全面发展.

〔1〕周林彬.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定量分析问题[J].制度经济学研究,2006(4):19-34.

〔2〕记者蒋安杰.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定性与定量分析[J].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法制日报,2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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