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幸福之表征的“闲暇”
——读《尼各马可伦理学》
2013-04-02秦碧霞
秦碧霞
(1.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2.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北京 100875)
论作为幸福之表征的“闲暇”
——读《尼各马可伦理学》
秦碧霞1,2
(1.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2.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北京 100875)
“闲暇”是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中,作为幸福之表征的闲暇既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也是作为“完善的幸福”的必要元素,它在“实践的生命”的活动中通过选择、教育以及德性的彰显得以实现。
闲暇;幸福;《尼各马可伦理学》
世间万物均以其各自特有的活动展现着自身的存在,同样,人也唯有在其特有的灵魂合乎逻各斯的实现活动——“实践的生命”的活动中,才能展现其生命的存在和价值。实践的生命的活动,不同于营养和生长的生命、感觉的生命的活动,是人获得其本质力量的方式。对此,亚里士多德指出,人的“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1]1094a1-2,存在着一个最高善(至善)——幸福——“我们把幸福看作人的目的。”[2]1176a31他还进一步说明:“人的善我们指的是灵魂的而不是身体的善。人的幸福我们指的是灵魂的一种活动。”[3]1102a14-15,并且“幸福还似乎包含着闲暇”[4]1177b4。
“闲暇”是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他在其《形而上学》、《尼各马可伦理学》和《政治学》等著作中均有所论述。亚里士多德所言之“闲暇”,从时间维度上可理解为空闲、悠闲的时间。如他在《政治学》中写道:“这些卑陋之人在战争时期表现出良好的品质,然而一到和平闲暇时期便沦为奴辈。”[5]1334a39-40从伦理视角来看,“闲暇”则是指人的一种“别无其他目的而全然出于自身兴趣的活动”[6]P306,是因其自身便值得追求的人之生命的本真状态和存在方式,因而“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7]1337b32。这是亚里士多德赋予闲暇的更深层次的含义。
闲暇作为“完善的幸福”的必要元素,可视为幸福之表征,因为所谓的“生活得好”和“做得好”,必然包含并体现着闲暇。闲暇是灵魂完全听从人所特有的逻各斯部分的实现活动,在这一活动中,人超越了一切外在目标的束缚,仅仅为实现人之为人的生命存在方式而活动,即仅仅为成为人、实现作为人而应享有的幸福而活动。所以,闲暇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展现,是人的本性的复归,是真正的自我实现之境。
一、“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切生成的东西都要走向本原和目的”[8]1050a10,“全部本原的共同之点就是存在或生成或认识由之开始之点。它们既可以内在于事物也可以外在于事物。”[9]1013a19-21,并强调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因为闲暇是别无其他目的而全然出于自身兴趣的活动,人在闲暇状态下才能够回复到生命的本然状态。
(一)闲暇是“别无其他目的”的自足的活动
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至善的幸福是完善而
自足的,“我们所说的自足是指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无所缺乏,我们认为幸福就是这样的事物。”[10]1097b15-17,它是始终因其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我们永远只是因它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选择它”[11]1097b1-2,而作为幸福之表征的闲暇,也具有这样的性质。
“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这一命题说明,闲暇以其自身为目的,而不是达成任何其他目的之途径,我们追求它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它是我们的终极目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指出:我们忙碌是为了获得闲暇,这正如战斗是为了得到和平。他把人的一生分为劳作和闲暇、战争与和平两个极端,理想城邦的公民要有劳作与作战的能力,但这是为了过和平与闲暇的生活,并进而指出:“和平是战争的目的,闲暇是劳作的目的”[12]1334a15。人的本性谋求的不仅是能够胜任劳作,而且是能够安然享有闲暇;假如两者都是必须的,那么闲暇也比劳作更为可取,并是后者的目的。劳作是满足必需的活动,它为闲暇创造条件并总是伴随着辛苦和紧张,是受约束的或不自由的活动;闲暇则是满足必需以后的自由活动。然而,闲暇并不意味着懒散、无所事事,缺乏目的性或虚掷时间与之断不可相提并论。
闲暇自身便拥有快乐和愉悦的高尚德性,拥有各种善的生活,这是其自足性的体现,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闲暇自身能带来享受、幸福和极度的快活”[13]1338a2-3,然而,只有闲暇者才能领受这份怡乐,忙碌之人与此无缘,因为“忙碌者总是以某一未竟之事为目标而终日奔波”[14]1338a3。从本质上说,闲暇是属于我们的正常品质(不匮乏状态下的品质)未受阻碍的实现活动,这种实现活动自身就能展现出公正、节制、勇敢等德性,从而使生活本身充满愉悦。
闲暇的自足性并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由于人之自然本性的不自足,致使闲暇须以对一定生活必需品的拥有为前提,“在获致闲暇之先,必须准备好许多必需的条件。”[15]1334a16如健康的身体、食物的满足及照料的需要等等。但这绝不意味着闲暇需要大量外在善为基础,因为“有中等程度的外在善就可以做高尚[高贵]的事”[16]1179a10-11,闲暇的获得在于合德性的实现活动。
(二)闲暇是“全然出于自身兴趣”的自愿的活动
闲暇是一种全然出于自身兴趣的、最完善的实现活动,“最完善的实现活动是良好状态的感觉者指向最好的感觉对象时的活动”[17]1174b23-24,它本于行为选择中的自愿。
闲暇摆脱了外在限制而与任何外在需求和目的无关,是直接满足人之生存本性的存在方式,其本质在于自由。自由并不仅仅是对外在压力、束缚、强制等诸如此类因素的摆脱,更重要的还在于它体现着人们能够进行自愿选择的能力,即:自由地去做的能力。自由地去做,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它有赖于理性指导下的自愿原则在行为选择中的贯彻,是“出于意愿”的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出于意愿的行为就是行动的始因在了解行为的具体环境的当事者自身中的行为。”[18]1110a22-24这就是说,“出于意愿”意味着一个行为是在行为主体的能力范围之内的,并且行为主体了解行为的性质、对象、目的、手段等;出于欲望、怒气、希望和意见的行为都可以是出于意愿的。
由此我们也就明白了何种行为是闲暇,何种行为不是闲暇。某一行为若属于我们自己喜爱的活动,且是我们自愿去做的,便是闲暇;若一行为属于职业性的活动,且是以他物为目的,则不是闲暇。此外,我们若是出于本然的爱好选择一种职业,当我们从事它时,它可以是闲暇;但当我们仅将一种职业当作谋生手段时,它便不是闲暇。因此,自愿原则对于德性、幸福及闲暇的实现至关重要,它使德性成为可能,也使幸福和闲暇成为可能。
总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闲暇对人生具有本体性的意义,它是人类活动的目的本身,是人之本性的诉求。
二、“幸福还似乎包含着闲暇”
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中,“幸福是一个始点”[19]1102a1,“因为我们做所有其他事情都是为了幸福”[20]1102a2-4。而幸福作为灵魂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必然要落实于行动,即:要去做,且要做得好,否则,一个毕生都处于睡眠状态、过着植物般生活的人,或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也可
以算是幸福的了。所以“我们实际上是把幸福确定为生活得好和做得好”[21]1098b21-22,它“需要完全的善和一生的时间”[22]1100a4-5,并且幸福还似乎包含着闲暇。
人是有“逻各斯”的动物,且“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23]1253a2,这是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本质的两个论断。以此为逻辑起点而将人的本质充分实现的理智德性与道德德性,二者虽有价值上的高低,却分别在人与自身、人与人的关系层面,通过沉思生活、城邦生活的闲暇,将人之为人的本质展现至完善境地。
(一)沉思生活的闲暇
亚里士多德将人的灵魂分为一个有逻各斯的部分和一个没有逻各斯的部分,人的德性也相应地分为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两个部分。他进而将有逻各斯的部分又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思考其始因不变的那些事物,另一个部分思考可变的事物。……这两个部分中,一个可称为知识的部分,另一个可以称为推理的部分。”[24]1139a5-12与有逻各斯这两个部分相对应的德性是智慧与明智。智慧是科学与努斯的结合,与最高等的事物相关,它又称为沉思(或思辨)理智;明智则同人的具体事务相关,需要经验的积累和时间的历练,它又称实践理智。
沉思理智要高于实践理智。实践理智指导具体的事物,培养人的德性,使闲暇的实现成为可能;沉思理智则关注永恒的、真理的、神性的东西,因此它能达到完美的闲暇和最大的幸福。
拥有闲暇的沉思的活动,既严肃又除自身之外没有其他目的,有其自身的快乐,当灵魂合于理智德性的沉思,以极高的智慧对宇宙和人生的一切惊诧、困惑进行无拘无束的体察和了悟时,便能在其间获得最大的幸福,故亚里士多德说:“如果人可以获得的自足、闲暇、无劳顿以及享福祉的人的其他特性都可在沉思之中找到,人的完善的幸福——就人可以享得一生而言,因为幸福之中不存在不完善的东西——就在于这种活动。”[25]1177b20-24完美的沉思生活的闲暇在其中获得实现,即使显赫的战争和政治活动也望尘莫及。
(二)城邦生活的闲暇
虽然前文已提到,政治活动因追求外在目的而无闲暇,但因“人在本性上是社会性的”[26]1097b11-12,所以人作为天生的政治动物,是无法离开城邦的政治生活的。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所有人天性之中就有趋于这种共同生活的本能,最先缔造城邦的人乃是给人们最大恩泽的人。”[27]1253a29-31由此来看,虽然从价值论上说,理智德性要高于道德德性,但就人的现实生活而言,则是道德德性优先于理智德性,因为在城邦中面对具体的伦理关系是人之为人的首要生活内容。
相应于这些人伦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在被人们自觉认识、自愿遵循,并以此来塑造自身时,便内化为公民的道德品质即德性,诸如公正、友爱、勇敢、节制、慷慨、大方、大度、诚实等等。这些道德德性均是基于城邦生活中的伦理关系而对公民提出的道德要求,因为“要想成为一个幸福而善良的城邦,就必须要具备这些德性。不能运用生活中的诸善是可耻的”[28]1334a32-36。
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城邦的稳定和富足,与个体生命的延续、生活的幸福紧紧绑定在一起,“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29]1252a1-3。所以,公民只有合于道德德性的进行城邦活动,才能恰当地处理好城邦生活中的伦理关系及一切事务,从而在公共生活中做到优秀、卓越,由此获得他人及自我的认同,感受内心的自我满足和愉悦,获得幸福的生活。
因此,我们说城邦的政治活动因追求外在目的而没有闲暇,主要是对政治家的政治活动而言。城邦中的公民,因其社会本性而生活于城邦,并出于理性而自觉、自愿遵循道德要求,合乎道德德性地行为,非但不是为着外在目的的不自由,反而恰恰是在谋求社会之“大我”与个人之“小我”的同一,是对人之天性的复归,对闲暇的享有。
(三)从“好公民”到“好人”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沉思的生活是人的灵魂中最高贵部分的活动,最接近神的生活,能够达到完美的闲暇,它始终处于一个无法撼动的最高地位,合乎道德德性的城邦生活次之。但因“我们的本性对于沉思是不够自足的”[30]1178b31-32,所以完全的沉思生活很难实现,即使是非常智慧的哲学家也需外在善做基础。
沉思生活的闲暇需要外在善,城邦生活能为之提供;人们对完满的沉思生活的追求,则使城邦生活的闲暇成为可能。我们可从亚里士多德对“好人”(“善良之人”)与“好公民”(“良好公民”)的区分,来看“沉思生活”与“城邦生活”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认为,“做一个好人与做一个好公民可能并不完全是一回事。”[31]1130b28因为“显然,即使不具有一个善良之人应具有的德性,也有可能成为一个良好公民。”[32]1276b32-35所谓“好人”(“善良之人”),即具备所有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使灵魂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从而完满地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的人,“一个善良之人就在于具有一种德性——完满的德性”[33]1276b31-32。所谓“好公民”(“良好公民”),则是在不同政体形式下都能恪守相应德性要求的公民,“公民的德性与他们所属的政体有关。倘若政体有多种形式,显然一个良好的公民不能以惟一的一种德性为完满”[34]1276b29-31。他从现实经验的角度清醒地意识到,不能要求一个城邦完全由好人组成、其所有公民都具有完全的善,只要所有的公民都能各司其职、具备城邦所要求的好公民的品德,这样的城邦就可以成为最优良的城邦,好公民就能在城邦中过着幸福、闲暇的生活。
城邦生活的幸福是现实的,所有公民都可以拥有;而更为自足、幸福的沉思生活,则只有极少数人能享有。亚里士多德认为,虽不可能人人都成为“好人”,过上沉思的生活,但人人都应该努力去追求这样的生活,人们“应当努力追求不朽的东西,过一种与我们身上最好的部分相适合的生活。因为这个部分虽然很小,它的能力与荣耀却远超过身体的其他部分。”[35]1177b31-1178a1所以,作为城邦公民的个体,不但要积极融入城邦生活成为好公民,在城邦和他人的认同中达到自足;还要充分发挥并实现属人的理性潜能,不断提升自身的德性和才能,在不断实现为人的过程中享受另一种更高的自足、闲暇、幸福的生活。
三、闲暇在“实践的生命”的活动中实现
闲暇与人的活动(实践的生命的活动)是紧密相连的,没有人的活动就不会有闲暇的实现,作为人生根本意义的闲暇也在其实现过程中,使个人的生命活动和存在方式更加完善。闲暇在人的活动中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选择、教育以及德性的彰显来完成。
(一)选择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闲暇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选择,意即一个人自由地做他想做的事,因而“它显然与德性有最紧密的联系”[36]1111b5。若一个人无所事事,只能说明他没有能力进行选择或是根本没有选择,因而不能说他是自由的、享有闲暇的。
选择是出于意愿的,它“不仅像知识与意见一样地包含着逻各斯与理智,而且(也是更重要的)包含着预先的考虑。所以,它就是包含了在先的考虑的意愿的行为(即实践)。”[37]P67但选择是一件较困难的事,不但包含着对当下的快乐的判断和处理,还面临着对具体道德境遇的把握和权衡。亚里士多德提醒人们,虽然选择包含着逻各斯与理智,“但是,实践的逻各斯只能是粗略的、不很精确的。”[38]1103b32-1104a1“政治学考察高尚[高贵]与公正的行为。这些行为包含着许多差异与不确定性。所以人们就认为它们是出于约定而不是出于本性的。善事物也同样表现出不确定性。”[39]1094b14-17
因此,在道德境遇复杂多变时,我们需要保持敏锐的反应能力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应对问题要善于变通,因时因地制宜,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对于适当的人、出于适当的原因、以适当的方式去行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一个有教养的人的特点,就是在每种事物中只寻求那种题材的本性所容有的确切性。”[40]1094b24-26面对多样的道德境遇,正是因为理性的缺席,才会导致闲暇的缺失。故,我们只有将理性常驻在心,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获得闲暇生活。
(二)教育
亚里士多德所言之闲暇或闲暇人生,并非天生地自然而然便可获得,而是习得的一种人生禀赋,人们需经后天的培育方能开启人生的闲暇和幸福之路。因此,教育对于闲暇的获得必不可少。闲暇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使人们能够正确地进行选择,从而能够生活得好和做得好。
虽然亚里士多德承认“逻各斯与教育也似乎
不是对所有人都同样有效”[41]1179b24-25,但依然主张,闲暇教育要从小抓起,注重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他认为,人们若从小就受到恰当的教育,就会习惯于去选择最好的东西,“从小养成这样的习惯还是那样的习惯决不是小事。正相反,它非常重要,或宁可说,它最重要。”[42]1103b21-25所以,“学习者必须先通过习惯培养灵魂,使之有高尚[高贵]的爱与恨,正如土地需要先耕耘再播种。”[43]1179b25-26
亚里士多德认为:“因为多数人,尤其青年人,都觉得过节制的、忍耐的生活不快乐。所以,青年人的哺育与教育要在法律指导下进行。这种生活一经成为习惯,便不再是痛苦的。但是,只在青年时期受到正确的哺育和训练还不够,人在成年后还要继续这种学习并养成习惯。”[44]1179b32-1180a2他还指出,“如果想成为好人就必须——如所说过的——预先得到高尚[高贵]的哺育并养成好习惯,并且将继续学习过公道的生活,而不去出于意愿或违反意愿地做坏事;如果只要具有努斯,生活在正确的制度下,并且这个制度有力量,一个人就能够这样地生活”[45]1180a14-19。可见,闲暇的习得过程,是一个从被他人教育逐渐转向自我教育的过程。
亚里士多德相信,通过闲暇教育并养成好的习惯的人,就会在某种程度上自由地管理他们个人和公民的生活,并自觉从事理性活动,习惯于探究绝对意义上的善,从而达至闲暇之境。
(三)德性的彰显
人的生活只有为了自身德性的要求而进行,才是值得追求的,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能达至闲暇。闲暇作为实现人之为人的生命存在方式,作为幸福(至善)的表征,必定与勇敢、节制、公正、理智等诸德性相关,必定要彰显出德性的光彩。
亚里士多德说:“既然个别的人与城邦共同体所追求的是同一目的,那么最优秀的个人和最优秀的政体必然也具有同一目标。显然,二者都应具备导致闲暇的德性……因为有益于闲暇和消遣的东西,既包括人们在闲暇时也包括在辛勤劳作时所修养的德性。因为在获致闲暇之先,必须准备好许多必需的条件。所以一个城邦应该具备节制、勇敢和坚韧等德性”[35]1334a11-20。
亚里士多德认为,勇敢和坚韧的德性适用于劳作之时,而哲学的智慧则适用于闲暇时期。节制和公正在两种时期都是必需的,但尤其适用于和平和闲暇时期。因为战争迫使人们变得公正和节制,而和平的良辰美景带来的享受和闲暇生活更容易导致人们的放纵,此时就更需要节制和公正,所以,“不能运用生活中的诸善是可耻的,而在闲暇时期仍不能运用它们就更加可耻了”[2]1334a34-35。可见,德性是闲暇的内在要求。
综上,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中,作为幸福之表征的闲暇既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也是作为“完善的幸福”的必要元素,它在“实践的生命”的活动中通过选择、教育以及德性的彰显方得以实现。亚里士多德所言之“闲暇”,可视为人处于心无羁绊状态下的自我实现,它是生命的一种自我体验和深度觉醒,是生命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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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02.233
:A
:1671-6469(2013)03-0027-05
2013-03-02
秦碧霞(1980-),女,四川广安人,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伦理学专业2011级在读博士生,研究方向:伦理学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