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现有教师质量评价制度
2013-04-01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2013年3期
高校“扩招”后,高校教师数量相对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刚毕业的博士、硕士甚至本科生毕业后直接走上高校讲台的现象非常普遍。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普通高校专任老师从2000年的46.28万增加到2010年的129.5万,新增教师中90%以上为新毕业生。
对这样一支庞大的年轻教师队伍,构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教师质量评价体系,积极引导他们规范和提升各自的教学实践,使他们尽快成长并胜任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对进一步提高我国高校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1.制定国家教师素质指标,供高等学校教师招聘时衡量教师应备素质的尺度。纠正高校改革重科研、轻教学能力的偏颇做法,在招聘中把教学能力考察放在首位。
2.在各高校广泛推行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制订培养计划,对其教学方法、讲课技巧等各个环节进行指导,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要求。
3.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明确教师资格证书的时效性及使用范围。完善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建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制定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确立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等。
4.改进高校教学评价制度,引导高校着手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构建教学督导部门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自评等多种形式、层次分明的评价体系,并在现有教师评价制度中,拟定科学的评价项目和指标,加大对教学学术的评估,加大同行评价的权重。
5.在当前高校人事制度中,针对科研成果相对少但教学水平很高、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应为其提供晋升高级职称的机会,提升教学评价的公平性。
(梁亮胜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侨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