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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韵标准》的版本述说:并考证馆藏单行本《古韵标准》的版本

2013-04-01黄天禄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单行本古韵丛书

黄天禄

(重庆三峡学院,重庆万州 404100)

一、《古韵标准》的版本

关于《古韵标准》的版本问题,章炳麟说:“江慎修《古韵标准》,罗台山尝辩证之,历城周氏、南海伍氏、金山钱氏皆有刊本,在其丛书,世未有单行者。”(《太炎文录初编·重刊古韵标准序》)周祖谟在中华书局1982年影印《古韵标准》咸丰本的《前言》中也说“本书旧有多种刻本,都见于丛书中。最早刻本为乾隆辛卯三十六年(公元一七七一年)李文藻于潮阳所刻《贷园丛书》本。”

实际上,《古韵标准》的版本比较多,既有单行本或单刻本,也有丛书本,并非章炳麟和周祖谟所说的是“世未有单行者”或“都见于丛书中”。而且在两种类型中,是先有单行本,后有丛书本。

1.单行本

从现在各种目录著录和存世的情况看,《古韵标准》不仅有单行本,其刊刻的时间也早于丛书本,而且单行本的版本也比较多。《古韵标准》单行本的客观事实,也矫正了章炳麟和周祖谟否认《古韵标准》单行本的说法。

关于《古韵标准》的单行本,《中国古籍善本总目》、《贩书偶记续编》、《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等均有著录。《中国古籍善本总目》著录:“古韵标准一卷,清江永撰,戴震参定,清乾隆三十六年刻本。清李文藻校。”此书著录为南京图书馆藏本(以下简称“南图藏本”)。《贩书偶记续编》著录:“古韵标准四卷首一卷,清婺源江永撰,休宁戴震参定。长宁赵希璜覆校。乾隆乙卯安阳县衙刊。”邵懿辰《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著录:“乾隆六十年海棠书屋刊本”。为说清问题,下面谈谈我们能够查看和了解得到的几个单行本情况。

(1)乾隆三十六年(1771)李文藻刻本(下称“李刊本”),这应当是首刻单行本,书前刻有罗有高的《古韵标准叙》。李文藻有一个“藏书不借,与藏书之意背矣;刻书不印,其与不刻奚异?”(周永年《贷园丛书初集》序)的理念,由此看来,他既然刻了,那就一定要印行。所以,单行本——“李刊本”的印行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李文藻(1730—1778),山东益都(今青州)人,字素伯,一字畹茞,晚又号南涧(一作南磵),乾隆二十六年(1761)进士。据《〔民国〕恩平县志》、《〔嘉庆〕新安县志》、《〔光绪〕潮阳县志》记载,三十五年(实为三十四年九月。李文藻在《寄平仲》诗中说:“丁亥而叔死,己丑而我仕。”)任广东恩平县知县;三十六年任新安县知县;三十七年任潮阳县知县。四十二年秋赴任广西桂林府同知,未及一年而没,终年四十九。李文藻是乾隆朝山东知名的藏书家、金石学家及文学家,一生极为专注于藏书、刻书之事,刻书有十余种,其中就包括《古韵标准》一书。李文藻与周永年交好三十年,李文藻殁后,周永年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将李文藻所刻汇印,取名为《贷园丛书》。因此,《贷园丛书》是“李刊本”刊行18年之后的事。

《中国古籍善本总目》所著录的“南图藏本”,当是“李刊本”。但用《贷园》本比较,“南图藏本”又有不同之处:最大不同是卷数问题,“南图藏本”著录只有一卷,且未著录《诗韵举例》一卷或《首一卷》,《贷园》本为四卷并《诗韵举例》一卷;其次是校者,《贷园》本的卷端署“益都李文藻覆校”,“南图藏本”是“李文藻校”。这些不同之处,疑系《中国古籍善本总目》著录之误。经网络检索南京图书馆馆藏书目,该版本为四卷,但仍未著录“首一卷”。湖南省图书馆收藏的《古韵标准》,版本较多,其中也有“李刊本”。

(2)乾隆三十六年(1771)潮阳县衙刊本(以下简称“潮阳县衙本”)。此版本在山东省图书馆、湖南图书馆、河南大学图书馆等有收藏,共2册。“潮阳县衙本”和“李刊本”是什么关系?是否就是“李刊本”?不敢妄断。据《〔光绪〕潮阳县志》记载,李文藻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任潮阳县知县。但如果李文藻用“潮阳县衙”的名义刊印的话,那“潮阳县衙本”的刊印时间应是李文藻上任后,而不应是任前。因此,刊印的时间存在疑点。

(3)乾隆六十年(1795)安阳县衙刊本(以下简称“安阳县衙本”)。此本的印行与赵希璜直接有关。赵希璜,字渭川,长宁(今广东新丰)人,乾隆四十四年举人,“少时读书罗浮,受知于学使李雨村调元、县令李南涧文藻。南涧教以声韵,为校《古韵标准》。”(潮学网·澹定轩夜课笔记)据民国《安阳县志》卷三《职官表》,赵希璜乾隆五十七年至嘉庆六年(1792—1801)任安阳知县。因此,赵希璜于安阳知县任上刻印了《古韵标准》,便有了“安阳县衙本”。《贩书偶记续编》著录此本为“乾隆乙卯安阳县衙刊”。武汉大学图书馆藏有此版本。

(4)海棠书屋本。乾隆六十年刊刻。邵懿辰的《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著录了此版本。

(5)嘉庆本。根据有关收藏者的著录,嘉庆年间刊印的《古韵标准》,存在有几种著录。如:湖南图书馆的藏本著录有“嘉庆十九年”本;南京图书馆的藏本著录有“嘉庆二十三年”本;2007年7月北京海王村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本著录为“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书带草堂刊本”。

(6)陆建瀛覆刻本。此本于咸丰元年(1851)沔阳陆建瀛覆刻,也称其为“咸丰本”。1982年中华书局将此本影印出版,周祖谟在影印的《前言》中说《古韵标准》“旧有多种刻本,都见于丛书中”,然而陆刻本本身就是一个单行本。

从几种还能看到和检索到的《古韵标准》单行本情况看,不管《古韵标准》单行本是乾隆本,是嘉庆本,还是咸丰本,都是一个客观事实,在事实面前谁也不能否认,谁也不应该否认。又从所述各单行本的刊行时间看,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古韵标准》的最早版本不是《贷园》本,而是“李刊本”。

2.丛书本

《古韵标准》的丛书本,种数不少,仅在清代就有好几个丛书本,这也是不少学者最为提及和看重的版本。主要有:

(1)《贷园丛书初集》本。《贷园丛书初集》共收书十二种四十七卷,清周永年辑,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据李文藻刊版重编印行。“贷园”为周永年堂号。周永年与李文藻交好三十年,文藻刻书十余种,其原本多得之永年。李文藻殁后,周永年于乾隆五十四年为之汇印。

李文藻所刻之书,半为戴震、惠栋、江永、钱大昕诸大儒之作。李文藻是周永年的好友,而且著名学者戴震等也是周永年的好友。将李文藻所刻汇印成《贷园丛书初集》,既是友好的延续,也是一种怀念表达。丛书中的《古韵标准》,系李文藻于乾隆三十六年刻版。(下简称“《贷园》本”)

在此需强调一点,《贷园》本应是后于“李刊本”,但可能因“李刊本”的印数有限而流传难获,所以《贷园》本便成为了后来诸多版本的来源和依据,致使“李刊本”的影响力基本被《贷园》本淹没。

另外,说《贷园丛书》为“李文藻于潮阳所刻”,显然不当。首先,“贷园”是周永年的堂号,丛书命名为《贷园丛书》,是周永年作为,非李文藻之意图。如果是李文藻欲辑刻丛书,那或许就用“南涧”命名了。其次,《贷园丛书》是在李文藻去世11年后,将其所有单刻本汇印而成,是周采用了李的刊版,不是李为周的丛书而刻。对此,《中国丛书综录》“周氏竹西书屋据益都李文藻刊版重编印本”的说法准确。

(2)《墨海金壶丛书》本。《墨海金壶丛书》共一百十五种七百二十七卷,清张海鹏辑,刊刻于清嘉庆十三年—十六年(1808—1811)。张海鹏,字若云,一字子瑜,江苏常熟人,清藏书家,喜刻书,他说:“藏书不如读书,读书不如刻书。读书益己,刻书益人。”《古韵标准》一书,据《贷园》本翻刻(下简称“《墨海》本”)。1921年上海博古斋又将此丛书影印出版。

(3)《守山阁丛书》本(下简称“《守山阁》本”)。清钱熙祚辑,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金山钱氏据墨海金壶刊版重编增刊。道光十三年(1833年)计划加以校勘增纂,约请其兄熙辅、弟熙泰、熙哲,从兄弟熙载、熙彦、熙经等,并延请同里顾观光及在钱家坐馆的南汇人张文虎协助,于道光十四年(1834年)开始,三度赴杭州文澜阁查阅《四库全书》,分头校勘,纠正错讹、脱漏,并收集补充了大量新的内容,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书成,历时十年,完成这部巨著,定名为《守山阁丛书》,分经、史、子、集4部,共112种656卷,主要为宋元明三朝名著。光绪十五年(1889)上海鸿文书局据此丛书影印,1922年上海博古斋又将此丛书影印出版。

(4)《粤雅堂丛书》本。《粤雅堂丛书》,伍崇曜(1810-1863)辑,道光三十年(1849)至光绪元年(1875)刊印。伍崇曜,南海人,原名元薇,字良辅,号紫垣,商名绍荣,一生喜搜藏古籍和刻书,曾雇请南海举人谭莹为之校刻。《古韵标准》在丛书的第四集中,咸丰二年(1852)刊。

(5)《音韵学丛书》本。《音韵学丛书》,近人严式诲辑刻,1923年至1936年陆续刻成,二十种,一百二十三卷。严氏在《音韵学丛书》中的《古韵标准》一书亦据《贷园丛书》本。

(6)《安徽丛书》本。《古韵标准》一书在该丛书的第三期中,系1934年取《贷园》本刊印。

(7)《丛书集成初编》本。《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于1935~1937年印行,所收的《古韵标准》一书据《贷园》本影印。

关于《古韵标准》的丛书本,除上述版本外,《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等还著录有“指海本”,但查《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丛部》,《指海》中无《古韵标准》一书,不知“指海本”一说的根据依据何在?

二、《古韵标准》主要版本的版本特征

前面列举了《古韵标准》单行本和丛书本的各个版本,说明了其版本从多。其实,各个版本有着不同的版本特征。为了弄清各个版本,避免混淆,有必要对各个版本的版本特征进行了解。

1.“潮阳县衙”本:半叶十行二十三字,小字双行同,黑口,左右双边,黑单鱼尾。牌记:“乾隆辛卯锓”、“潮阳县衙存版”。书前镌罗有高的《古韵标准叙》。

2.“安阳县衙”本:《贩书偶记续编》著录此本“清婺源江永撰、休宁戴震参定、长宁赵希璜覆校”。这应为首卷和卷一的卷端镌署。

3.《贷园》本:半叶十行二十三字,小字双行同。全书分为平、上、去、入四卷,另首卷一卷。首卷和卷一的卷端镌有“婺源江永编、休宁戴震参定、益都李文藻覆校”;例言的首尾均为“古韵标准例言”;首卷的卷端和卷末镌有“古韵标准首卷”;卷一至卷四的卷端和卷末镌有“古韵标准卷第一”至第四。

4.《墨海》本:半叶十一行二十三字,小字双行同。左右双边,上下粗黑口。卷首的卷端镌“古韵标准卷首”、“墨海金壶 经部”、“国朝江永撰”;卷一卷端镌有“古韵标准卷一”,卷末镌“古韵标准卷一终”;其它三卷同。书末镌“皇清嘉庆十九年岁在旃蒙大渊献壮月昭文张海鹏校梓”。

5.《守山阁》本:半叶十一行二十三字,小字双行同。左右双边,上下粗黑口。卷首的卷端镌“古韵标准卷首”、“守山阁丛书 经部”、“婺源江永撰”、“金山钱熙祚锡之校”,卷末镌有“古韵标准卷首终”;卷一的卷端镌有“古韵标准卷一”,卷末镌“古韵标准卷一终”;其它三卷同。书前镌有《钦定四库全书提要》,书末镌钱熙祚于甲午春的《古韵标准跋》。

6.《粤雅》本:开本为17.9×14.5cm,左右双边,上下粗黑口。半叶版框13.3×9.9cm,九行二十一字,小字双行同。卷首卷端名为“古韵标准卷首”;卷一至卷四各卷端、卷末标“古韵标准卷第一”至“古韵标准卷第四”。卷首的卷端镌“婺源江永编”,版心镌有“粤雅堂丛书”。卷一至卷四的卷末镌有“谭莹玉生覆校”。书末镌有伍崇曜于咸丰壬子大寒前四日写的跋文。

7.陆建瀛覆刻本,半叶十行二十二字,小字双行同。左右双边,白口,单黑鱼尾。《举例》和卷一的卷端镌有“婺源江永慎修编”、“休宁戴震东原参定”;《例言》末镌有“例言终”;其它卷末分别镌有“举例终”“平声终”“上声终”“去声终”“入声终”;卷一、卷二的卷端和《举例》末有“沔阳陆建瀛立夫氏宷刊”牌记印。

三、馆藏《古韵标准》的版本

在重庆三峡学院图书馆藏有一部单行本《古韵标准》,书中无任何有关版本的信息,下简称为“馆藏本”。

1.馆藏本《古韵标准》的特征

馆藏本《古韵标准》的基本特征为:全书共 2册,书长25.8cm,宽16.1cm;半叶版框20.2×14cm;半页十行二十三字,小字双行同,上下粗黑口,单黑鱼尾,左右双边。书前镌罗有高《古韵标准叙》,首卷卷端名为“古韵标准首卷”。首卷和卷一的卷端镌“婺源江永编、休宁戴震参定、侯官郑炳文覆校”(卷一的三者之间无间隔)。卷端和卷末镌“古韵标准卷第一”至第四(卷一卷端错为“古韵标准卷第一部”)。全书包括行数、字数、字体、页数等保持《贷园》本的风貌。

第二册的书端钤有“训纂堂藏书印”、“龢甫点勘”、“龢甫手斠”篆印。

训纂堂,清杨调元的室名。据《清史稿》载:杨调元(1855-1911年),字龢甫,贵州贵筑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授户部主事。“通古学,工诗文,有训纂堂集、说文解字均谱等书。所作篆书,人尤宝之。”馆藏本《古韵标准》内钤有杨调元的印章,说明该书曾经是杨调元的藏书。

2.馆藏本《古韵标准》的版本

根据馆藏本《古韵标准》的特征和前面所举的各版本比较,可以肯定地排除为其中之一。但是,馆藏本《古韵标准》,除上述特征外,全书无任何表明刊刻者、刊刻时间等信息。这给此书的版本确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是,通过书中的避讳和“覆校人”,我们又得到一些信息,从而确定其版本。

(1)避讳。避讳问题,主要看御讳。《贷园》本是乾隆时期的刻本,书中的“弘”缺笔,并将“曆”字改为“歴”;《墨海》本,是嘉庆年间的刻本,嘉庆帝名顒琰,书中的“顒”字除一处漏避外,其它几处均缺笔,并将“琰”字的“炎”下面改写为“又”;《守山阁》本将“旻”字的“文”缺上面的点,“寧”字改为“寕”,以避道光帝讳;《粤雅堂》本则将“寧”字通通改为“甯”。

避御讳的原则是当朝必避,同时也避前朝。馆藏本除了避康熙帝、乾隆帝等外,其御讳只避到嘉庆帝,将“顒”的“頁”缺下两笔,对“旻”、“寧”没作任何避讳处理,从而表明其刊刻的时间在嘉庆年间。

(2)刊刻。馆藏本《古韵标准》的首卷和卷一的卷端镌有“侯官郑炳文覆校”,与“李刊本”、《贷园》本的“益都李文藻覆校”应当是一个意思。“益都李文藻覆校”是李文藻校刻,“侯官郑炳文覆校”是李文藻模式的复制,也意味为郑炳文所校刻。

关于郑炳文的资料极其有限,但据郑宜恺《林则徐撰书郑氏祠堂祭田记的碑文》等获知:“炳文公者(大谟公之子)时官江南淮安府同知,深忧之,愿捐俸以赎,其奈买不肯,久悬难决。炳文商于林公则徐(则徐公系大谟公女婿时官江宁布政司使),则徐公来高湖。”林则徐《南湖郑氏祭田记》:“十世孙炳文,官江南淮安府同知,积俸所入,复而完之。”1992年重修的《南湖郑氏族谱·历代科目宦绩》:“郑大谟,乾隆庚戌年进士,任河南泌阳县令”,“郑炳文,嘉庆囗囗(原文为空格)科举人,任淮安府同知。”

据上述资料及其它点滴资料:郑炳文,郑善夫十世孙、郑大谟之子,嘉庆间举人,曾官江南淮安府同知。郑炳文承袭了郑氏家族的著书、刊书、宦绩之风。如:

嘉庆四年(1799)赵希璜选刻、二十二年(1817)郑炳文补刻《两当轩诗钞》。郑炳文在《两当轩诗钞跋》中说,“因印数百本,以公同好,并述其缘起。”

道光四年(1824),郑炳文刊刻有《郑少谷先生全集》,此刻为第十刻。

道光二十五年(1845),由郑炳文第五次修纂了《华房陈氏族谱》。

从北京海王村拍卖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拍卖的《古韵标准》书照显示,拍卖品与馆藏本相同。其拍卖品著录为“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书带草堂刊本”(但拍卖品的卷数标注有错)。

经与其它版本特征比较,又根据馆藏本书中的避讳和覆校人的有关信息,可以确定馆藏本为嘉庆年间郑炳文刻本。但要确切如“清嘉庆二十年”等的结论,就此版本既无牌记,又无版本相关文字资料情况的本身,应该说缺乏依据。

顺便还说一下“书带草堂”问题。“书带草堂”为郑炳文父亲郑大谟的堂号,郑炳文有自己的堂号或室名(有“苧古园”或“桑苧古园”说),如果是郑炳文刻书,按常理当用自己的堂号。并且,由“侯官郑炳文覆校”的书,也没有必要仰仗父亲为其刊刻。说此版本为“书带草堂”刻,同样缺乏依据。

对于郑炳文刊印的《古韵标准》,和他所刊印的其他书一样,很难见到相关书目的著录。郑刻本的出现,丰富了《古韵标准》单行本的品种,也进一步地否定了“世未有单行者”或“都见于丛书中”的不实之说。

[1]邵懿辰.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2]孙殿起.贩书偶记续编[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上海图书馆.国丛书综录[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4]莫友芝,傅增湘,傅熹年. 藏 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Z].北京:中华书局,1993.

[5]郑炳文.两当轩集·两当轩诗钞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6]南湖郑氏族谱(1992)[DB/OL].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504635 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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