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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认识论的历史时空
——基于实践视角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及真、善、美的思考

2013-03-28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认识论客体马克思

马 阳

(西南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何为认识论?在古希腊,认识论就是由“认识”与“知识”合成的词。“认识”和“知识”都是建立在把人与世界分成主观与客观两极对立基础上的,“认识”是主观反映客观的活动,“知识”是主观所把握到的、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客观规律性的东西。这个主观反映的过程及其规律,就是西方的认识论。认识论是一定哲学关于人的认识如何发生发展的本质、规律和方法的学说。认识论以有关认识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为研究对象,诸如认识如何发生,认识的本质,认识的发展规律,如何获得真理性认识的方法等。[1]168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实践基础,实现了认识论上的变革,从而形成了认识论的科学体系,从根本上结束了以往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传统,开创了认识论的新发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需要从一定的视角去看待它的主客体关系它的内在本质和规律。而这一视角的选择也是人们解读的关键,当然,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与认识论的解读是分不开的,基于实践视角对真、善、美进行理解也是当代的一种现实诉求。

一、认识论的历史演变

(一)古代的认识论思想

古希腊时期是认识论思想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人类实践能力和科学发展的限制,这个时期的哲学更多关注的是客体的规律性,也就是通常说的本体论问题。当时的哲学家们主要从客体入手研究认识论问题,侧重探讨的是客体的规定性以及如何确定这种规定性,力图说明人们如何在现象中把握统一。虽然这个时期的研究还处在一种比较模糊的阶段,但对于认识本身的研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这里笔者引用《历史维度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书中对古代认识论思想和近代认识论思想的几种解读:在古代的认识论思想中,首先是对感觉和思想做出了区分,比如德谟克利特提出了影像说,认为感觉和思想是由客观事物的形象作用于人的感官和心灵而产生的;其次是对认识对象和认识主体的探讨,例如柏拉图提出永恒不变的理念构成的“可知世界”是知识的对象,人的灵魂是认识活动的主体,在灵魂进入肉体以前,就已经认识了理念,只是当灵魂投入到肉体以后把理念忘记了,而人们认识世界其实是在把理念知识回忆起来;再次是对感觉和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进行了探索,柏拉图提出,感觉在认识中不过是使灵魂想起已经知道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他把灵魂比作蜡块,感觉就是外在事物在蜡块上的痕迹,他还论述了认识的起源过程,认为知识起源于感觉,由感觉产生记忆,理性活动的任务就是在个别中认识一般。[2]

(二)近代认识论思想和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认识论思想

随着15、16世纪以来经验自然科学以及数学等科学理论的迅速发展,认识论问题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这一时期,哲学家们从主体方面入手探讨认识问题,随之形成了经验论和唯理论两大派别。例如培根提出了认识的归纳法,认为人们要获得真实可靠的知识,首先就必须破除妨碍人们获得正确知识的四种假象:种族假象、洞穴假象、市场假象以及剧场假象,推进了当时科学认识的发展。洛克提出了“白板说”,他认为心灵原是一块白板,上面没有记号,只是通过经验的途径,心灵中才有了观念。因此经验是观念的唯一来源,但洛克所说的“经验”意义非常宽泛,不限于感觉,他把经验分为感觉和反省两类,同时他们也可以共同起作用。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如狄德罗、爱尔维修等人,继承了发展了唯物主义经验论,以感觉为基础,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机械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唯理论是与经验论相对立,片面强调理性作用的一种认识论学说,唯理论者认为只有依靠理性思维活动直接把握到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性直观”知识才是可靠的,代表人物笛卡尔、斯宾诺莎等,笛卡尔认为现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们建立在不可靠的基础之上,人们要获得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和有效性的科学知识,首先必须清除人的心灵中以往所接受的一切错误观念。斯宾诺莎力图使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同认识论上的唯理论结合起来,但也轻视感性认识,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总的来说,在认识论上,不论是古代反映论、先验论、实体论的思维方式,还是近代经验论、唯理论的思维方式,在符合当时发展逻辑的同时都具有很大缺陷。黑格尔则从方法论维度,总结概括了近代认识论,尤其是关于认识方法理论的成果及其局限,主张用思辨方法即真正哲学的方法才能把握具有客观性的真理,获得真实可靠的知识。按照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方式,作为哲学意义上把握的认识对象的存在,并不是指个别的存在,而是普遍性的存在,这种普遍性的存在只能是精神性的东西即对象的本质——概念。[1]182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绝对理念自我认识的双重辩证运动过程。黑格尔认为,认识在其概念那里具有客观世界的全部本质性;认识的过程是把客观世界的具体内容自为地建立为与概念同一,并且反过来也将概念建立为与客观性同一。[1]187

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思想的发展和实践思维方式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思想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

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批判和继承以往哲学史上的认识论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认识论研究成果基础上,建立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现了认识论发展史上的伟大变革,他们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经历了一个逐步前进和深入的过程。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把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性问题作为认识论研究的中心课题,并且批判地吸收了前人对这一问题的合理思想,他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认识论的思维传统,始终注意从本体论和方法论的统一中把握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从1839年到1843年初这段时期,马克思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认识论的本体论前提这一方面,主要是探讨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谁决定谁的问题。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探讨经历了《博士论文》、《莱茵报》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三个阶段,分别提出了“自我意识”、“客观关系”、“人的本质的客体化”这三个实体性的范畴,表现了他对认识的本体论前提的不同解释,通过对黑格尔思想以及青年黑格尔思想的解读以及逐渐剥离,马克思经过一个复杂的、充满内在矛盾的思想发展过程,终于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通过“人的本质的客体化”这个范畴,科学地阐明了存在决定思维、客观对象决定人的认识的基本原则,从而奠定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

随着马克思对认识论研究的深入,也同样经历了几个比较重要的发展阶段。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把它贯彻到具体的社会历史分析中去,从而使自己的认识论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他运用“批判”这一关键字眼,突出强调要把理论批判转变为“武器的批判”,把批判同实际斗争结合起来,这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一个重要进步。并且马克思在逐步深入的分析中试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寻找异化的根源和消除异化的途径,这就把认识论问题指向了进一步同社会经济问题联系起来的新方向。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可以说已经达到一个相当深刻、全面的水平,他以“劳动”范畴为核心,把认识论问题同劳动的本质和劳动的发展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既唯物又辩证地阐明了认识的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的相互关系等重要问题。《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确立的标志,在这两篇著作中,马克思彻底清算了“过去的哲学信仰”,明确、深刻地批判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提出“实践”范畴作为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相互关系的基础和中介,把实践作为认识过程的一个环节,进一步具体阐明了认识的形成、发展和检验标准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以往哲学认识论,尤其是近代哲学认识论,包括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认识论的主要缺陷,以及由此主要缺陷把理论导致失误、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由之,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确立了马克思新哲学,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以实践思维方式为根本特征(或本质特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我们可相对哲学史上以其他思维方式为根本特征的认识论,如黑格尔的思辨认识论、费尔巴哈的人本认识论等,称谓为‘实践认识论’”[1]192。

(二)马克思的实践认识论和实践思维方式与思维逻辑

马克思是实践认识论的创立者,但马克思并不是天生的实践认识论者。马克思认识问题的方式,是从黑格尔的思辨思维方式到经验论思维方式到费尔巴哈人本思维方式而转变为马克思新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认识论。[1]188对马克思实践认识论的把握是需要以马克思新哲学为立足点的,马克思新哲学不同于旧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和逻辑,它是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逻辑为根本特征的新哲学,这种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视角、思维的切入点,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规律作为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规则、途径和方法,[3]68-69因此,以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为视角能更好地阐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涵,能更加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实践认识论的本质。倪志安教授对实践认识论作了如下定义:广义的实践认识论是指马克思以实践思维方式为根本特征的新哲学所具有的认识论的属性和功能;狭义的实践认识论是指马克思新哲学以实践思维方式为根本特征的认识论,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认识如何发生、发展的本质、规律和方法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思维方式系统化地思考有关认识问题理论化的专门认识学说,[1]193-194所以,实践思维方式是实践认识论思考、理解、阐释有关认识问题的秘密所在。

三、基于实践思维方式与思维逻辑对真、善、美问题的认识和把握

追求真、善、美,达到真、善、美的统一是自古以来哲学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人们对现实生活和生活状态最美好的期冀。在古希腊,苏格拉底有“知识就是美德”的说法,他把真、善、美也联系起来,真、善、美其实就是一种真实美好的状态,马克思在为《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撰写的“美学”条目中写道:“最可靠的心理学家们都承认,人类的天性可分作认识、行为、情感,或是理智、意志和感受三种功能,与这三种功能相对应的是真、善、美的观念。……真是思想的最终目的;善是行为的最终目的;美则是感受的最终目的。”[4]303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能够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进行创造,能够按照内在尺度进行创造活动,也能够按照美的尺度进行创造活动。人不仅仅在衣食住行方面创造美,更有专门创造美的特别实践活动——雕塑、音乐、绘画、舞蹈、散文、诗歌、戏剧、小说等等。它们构成了人类对外界,对自身独特的认识类型。[4]303

什么叫做真、善、美?何为其具体内容?怎样进行真、善、美的认识?怎样把握真、善、美的客观对象?真是主体的思想和行为达到了同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高度统一的境界;善是人类在社会中,人的言行达到了同人的社会关系和人的社会需要高度一致的结果;美是客体的存在和属性在满足了主体身心需要的情况下,主体所产生的和谐、愉悦的感受,美的境界是客体某些方面达到了与主体的高度统一和和谐。可以说真、善、美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善以真为前提,没有真就不可能达到善,因为人们利益、需要的满足和实现是以遵循真理的实践为前提的,所以不真的事物必然是不善的;美是以善为前提的,不善的东西必然是不美的;而美是真和善的统一,美既是以真和善为基础,又超越了真和善,是以主体尺度为根据实现了客体与主体高度统一时的状态,是人在实践中获得一定的自由时的境界。[5]真、善、美三者的统一是人类理论和实践上不断追求的最高目标,它意味着人类在实践和认识中达到的高度自由,人们对真、善、美理想境界的追求,构成了人类实践的永恒精神动力。因此,不论是自然、行为、物质还是心性之真、之美、之善,把握真、善、美的统一,对真、善、美的认识视角和思维方式的选择都是认识的关键。所以,实践思维方式为人们理解、诠释真、善、美提供了一把钥匙。

(一)从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出发对真、善、美三大原则进行把握

实践思维方式是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视角、思维的切入点,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规律作为理解相关哲学问题的规则、途径和方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是与以往哲学思维方式的思维规律和方法有着根本区别的。从实践思维方式的角度把握真、善、美的三大原则,就必须把认识真、善、美的主体,把人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化的人、实践的人,把真、善、美所理解的客观世界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主体对象化世界、人化世界、属人世界或人类世界,以这样的出发点来坚持真的原则,即人们在思想和行动中追求真知、服从真知,坚持和执行真知,一切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按照客体本身的尺度来规定主体的活动。善的原则是在人的思想和行动中总是包含着满足主体自身需要、追求价值、注重效益的原则,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把握善的原则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都必须从实践的主体出发来评价世界,从实践主体出发来改造世界,寻求人的活动方式的最优化和最佳效率,来达到内心的本真和身心的和谐。美的原则是在人的思想和行动中协调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关系,寻求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融洽与和谐,从而使主体产生情感愉悦的原则,从实践思维方式把握美的原则,以真的原则和善的原则为前提,这不仅仅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对真和善原则的超越和升华,在实践—认识结构中紧密联系,把握实践在真的原则、善的原则、美的原则统一中的关键性作用。

(二)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出发对真、善、美主客体关系进行把握

要认识真、善、美,准确了解它们的内涵、实质及内在联系,就必须把握好主体和客体这两个层面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人是认识和践行真、善、美的主体,在第一点的分析中,根据马克思新哲学这一实践哲学特征,这里的人是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他不是抽象的人、可能的人,而是现实的、具体的、实际认识客体的人,他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因为只有具有社会历史性的人,才可能是现实的、具体的、实践的人,他才具有主体的规定性。同时,在认识这一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每一个思想、言论和行动都会同一定的人、一定的社会、一定的需要和利益相联系,在发挥主体能动性的过程中,是否会导致一种狭隘利己主义的出现?在德国哲学史上,康德曾提出“人是目的”的主体性原则,康德从抽象的人性出发,认为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标准就是看人们行为的出发点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把“人作为目的”。在马克思那里,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都必须要坚持,还要坚持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无产阶级和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需要和利益。我们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出发,在把握好其对“人”这一主体规定性的同时从现实条件出发,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同时兼顾集体和国家利益,把集体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从这种实践的活动本身和发展人的双重角度去理解人的生命活动的统一,只有这样,作为主体的“人”才能更好地把握真,认识到事物或人性的“真”的本质,不会被外物所干扰、被外表所蒙蔽,从而做出“善”,进而真正认识到真、善、美及其内在的统一性。

认识论本身就是一定哲学关于人的认识如何发生发展的本质、规律和方法的学说,认识的目的也就在于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科学的认知内容不以主体的状况为转移,不同的个体对于同一客体的正确认知应该是相一致的,所以在认识的活动中,主体应尽可能排除认知内容的主体因素,以达到对于客体的如实反映。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出发,现实的客体是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发展的客观事物,是实际地产生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社会的人化和人的社会化、存在的内化和思维的外化关系中的客观事物,所以在把握真、善、美的客体时必须从实践生存性理解认识客体,这是马克思认识论的创新。当然,要把握真、善、美,也不能把主客体看成是互不依赖于对方的独立存在,客体作为认识对象,是受实践性规定的存在,现实的客体独立于认识主体而存在,继而成为认识的对象,所以必须从客体理解主体;同时,客体是主体的客体,是由认识主体规定的认识客体,因此也必须从主体理解客体。

(三)从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出发对真、善、美认识活动中对立统一关系的把握

在真、善、美认识活动内部,不可或缺的两个环节就是认知活动与评价活动。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是两个不同的环节,但它们是既并列又不并列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就需要我们在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的统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其统一。认知活动是认识活动的基础,是对真、善、美认识的最基础的把握,这个环节要求弄清什么是真、善、美,这是主体进行认识活动的最基本任务,离开了认知活动,评价活动也会因缺少前提条件而无从进行。评价活动是一种较为高层次的认识活动,评价活动能在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把握主客体之间的融洽与和谐,离开了评价活动,认知活动就会没有方向。只有把握好认知活动,我们才能更加准确地掌握真、善、美的内容,只有把握好评价活动,我们才能对真、善、美的深层内涵进行进一步阐释并把握它们之间的统一性。从统一中把握对立,要求我们不能简单地只是采用一分为二的方法,我们要把认识活动与评价活动视为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从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中看到它们的相互离异的独立性质。在认识活动中,认知活动是基础,评价活动是主体对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关系的认识活动,二者是相对独立的环节,有着各自的内容与职责;从对立中把握统一,要求我们看到它们二者在功能上也是一种依次包含的关系,评价活动必须在对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认知基础上才能进行,评价活动必然包含着认知活动的一定功能,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离开其中一个,另一个环节也就不能正常进行,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真、善、美认识活动的内在结构。

四、基于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把握真、善、美的时代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是最先进、最科学的,只有基于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进行解读,才能正确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外学者长期以来都在不断探讨和研究的方向,而真、善、美不仅仅是一种高尚的伦理道德思想,同时还是认识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当今社会,物质利益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目标,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都被一些假象和外表所迷惑。人们已经缺乏了对真、善、美的认识与追求,多是为了在物质世界里生存而不断挣扎,所以加强对真、善、美的认识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有利于更好地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因此,只有从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出发,才能准确理解真、善、美认识活动中的不同环节,才能准确理解真、善、美的内涵和内在统一性,才能在实践生活中真正达到主客体的融洽,真正体现时代精神的要求。

所以加强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仍是一个重要课题,对真、善、美的认识与解读也不容忽视,其中以实践思维方式和思维逻辑对其进行把握就成为关键因素。总之,从实践视角研究和建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能够为人们追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统一的根据和保障。

[1]倪志安.马克思实践哲学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诠释[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

[2]乐平.历史维度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

[3]倪志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喻承久.中西认识论视域融合之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陈新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真善美[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6]王幼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哲学体系初探[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

[7]刘德福,徐伟新,田丰,蒋斌.通向真理之路——马克思恩格斯认识论思想巡礼[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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