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铁路重点建设领域“平安”工程
2013-03-27张海英
张海英
根据高检院铁检厅的统一部署,北京铁检分院结合北京铁路局实际情况,在全系统开展查办和预防铁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打造北京铁路局重点建设领域“平安”工程,取得了良好成绩,为铁路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优良的法治环境。
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平安工程”
2010年以来,北京铁检分院以铁检厅“专项行动”为契机,适应铁路重点建设项目发展需要,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努力构建铁路建设领域反腐新防线。在路局党委的支持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重点建设领域“平安工程”活动,两年来,通过执法检查、质量监督、法制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工作,深化和巩固了“平安工程”活动的成果,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的预防工作持续、有效、深入进行。
在专项活动中,北京分院创新机制、换位思考,积极参与制定全局性的指导文件,为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方向。连续两年协助路局党委拟定了《北京铁路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开展“平安工程”活动的意见》,使预防工作成为建管单位年终考核项目,成为全局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作中更新预防观念,积极构建检企预防合力,努力营造全员参与预防的氛围,变“要我预防”为“我要预防”。积极取得路局纪委监察以及建设部门的通力配合,多沟通多交流,使工程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大预防的意识。多次联合北京铁路局纪检、监察和建设处等部门进行专项调研座谈,请建设部门有关专业人员讲解北京局管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工程建设中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情况。座谈中,充分利用与专家交流的机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建筑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对局管内重点工程预防工作进行梳理。在掌握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的基础上,总结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域9个职务犯罪风险环节,52个职务犯罪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1条对策。
二、以物资采购为核心,开展重点预防
2011年,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北京分院确定以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环节为专项预防工作的重点。北京分院党组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层层推进。制定了开展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的推进计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两级四院齐动手,共创新,齐心协力做好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院组织两级院预防负责人深入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工程建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获取物资采购方面信息。先后与京津城际、天津津保等项目指挥部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取得有关工程物资采购一手资料;与北京京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座谈,获取路局职工建房有关信息;与北京区县检察院横向联合,相互交流借鉴,组成大兴院、密云院、怀柔院、石景山院参加的物资采购环节工作小组,共同调研,相互促进。预防人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铁路物资采购过程中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环节,查找风险点31个,提出4大项预防对策和建议。同时通过专项报告、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帮助和协助相关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防控措施。配合协助路局建设处完成了“工程建设部门廉政网络办公软件”的推广使用。撰写完成《铁路工程物资采购专项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为今后工程建设预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同步预防为方法,加强廉政跟踪
瞄准工程建设主体、资金、质量三个点,变“平面预防”为“立体预防”,建立“三段监督”预防工作机制,开展全程同步预防。一是“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参建单位及关联单位进行监督。及时掌握有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中标单位情况,签订廉政责任书,发放预防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二是“施工中”对建设资金的安全进行监督。对掌控工程资金、物资采购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定期预防谈话、建立预防档案、讲授法制课等形式加强监督教育。三是“施工后”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对监理和验收单位进行廉政走访、廉政警示,搞好特殊阶段的廉政教育,确保无违法验收情况发生。
为进一步跟踪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情况,分院预防人员协同路局建设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两个星期的铁路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行动。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局管内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内业检查、现场检查、专业对口谈话、现场总体交换意见等方式,对投诉举报、主要建设程序、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安全、建设资金管理、验工计价管理、“三整治一提高”活动开展情况、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各项目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共促廉政建设。
四、以工程建设为模式,开展保障房调研
保障房建设是铁路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如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廉政建设是摆在铁检机关面前的重要问题。2010年至2012年,北京铁路局规划住房项目50余个,总建筑面积506万平方米,总户数4.5万,目前已开工30个,总建筑面积352万平方米,提供3.1万套住房。已经有14个项目7276套住房进行了配售。通过调研,预防人员深刻认识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关系民生、关乎稳定,必须因地制宜,对在建及规划性项目采取超前或者同步的预防教育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住房安全建设、质量保障、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情况予以多方位监管,以最终确保保障性住房保质保量地完成。
五、以特色预防为手段,提升预防效果
创立“三定联系”重点建设工程预防模式,变“静态预防”为“动态预防”,将预防工作全面融入铁路工程建设。一是“定人联系”,实现预防工作“点”的互动。指定专人与各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纪检人员随时联系,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了解工程建设部门对预防工作的需求。二是“定事联系”,实现预防工作“线”的联动。每查办查结一个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或线索,即与路局党委、纪委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一次专门座谈,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三是“定期联系”,实现预防工作“面”的辐射。坚持与已签署预防协议的铁路建设工程单位之间,实现预防联系常态化,并定期提供实地预防服务。
在日常预防工作中,加强对参加铁路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单位的行受贿档案查询工作,要求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单位到铁检机关申请行受贿记录查询,近五年无犯罪记录的方能继续参加招投标。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日常教育,采取发放宣传图册、材料,播放宣传视频,讲法制课等,使相关人员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加深了解。加强座谈、巡访的频率,通过交流,了解工程建设单位对铁检机关的法律需求,夯实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基础,便于深入开展检企廉政共建工作。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