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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

2013-03-27马瑞秋

对外经贸 2013年2期
关键词:哈尔滨市小微服务

马瑞秋

(哈尔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28)

一、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发展状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取得了历史性大发展。根据国家最新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统计,截至2011年末,哈尔滨市共有小微企业45012户(不含个体工商户351955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8.63%;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10万人左右,占全市城镇就业比重达40%,小微企业已发展成为哈尔滨市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1年以来,受人民币连续加息、用工成本不断上升、原材料价格持续攀升以及融资越来越困难等因素影响,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发展正面临严峻的考验。

二、哈尔滨市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企业成本压力持续上升

2012年上半年,192户小微样本企业主营业务成本42531.7万元,同比增加3.8%,成本增速高于收入增速1.0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成本上升,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劳动力成本、税负等三方面。受访的小微企业中有39.6%的企业认为原材料上涨是导致成本上涨的首要因素。其他运营成本方面,水、电、房租过高也是小微企业尤其是服务类小微企业抱怨的重点。小微企业将劳动力成本上升归纳为物价上涨、国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基本薪酬外关联成本明显提升、结构性劳动力短缺等四个方面。2012年上半年,192户小微样本企业人均月工资1646.8元,同比增长15.8%,是近些年增速较快的。在调查的企业中,接近2/3的企业认为,当前的税费负担已经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除科技型小微企业外,多数小微企业表示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有享受到的则认为优惠不多而限制太多,对企业作用不大。

(二)“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

2012年,哈尔滨市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力度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但由于小微企业数量庞大,“融资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调查显示,全市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企业融资渠道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占50.8%,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占26.6%,两项合计达77.4%;以中介融资机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农村合作基金、占压其他企业贷款、财政拨款和其他渠道融资的分别占1.2%、0.6%、0.6%、2.4%、0.6%和17.2%。贷款审批手续复杂仍然是制约银行贷款增长的主要因素。被调查企业中,认为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因素为贷款审批手续复杂的企业占46.7%,没有合格抵押资产的占26.6%,资金状况不符合银行要求的占19.5%,难以获得第三方担保的占12.4%。

(三)企业间拖欠货款问题加重

2012年,全市小微企业流动资金紧张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受主要优势产业装备制造业产值及利润大幅下滑影响,与之配套的下游产业链小微企业生产任务不足,资金紧张加剧,企业相互之间欠账严重。从被调查的169户企业看,2012年1—5月,企业流动资金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的占21.9%,基本持平的占35.5%,下降的占42.6%。企业产品经销中,36.1%的企业相互拖欠货款。2012年上半年,192户样本企业应收账款23176.8万元,同比增长18.8%。调查结果显示,企业间拖欠货款的金额以及拖欠货款的企业数量都在增加,小微企业流动资产周转能力呈下降趋势。

(四)工业小微企业经营形势严峻

2012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全市192户工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显示,全市工业小微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呈下滑趋势。样本企业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36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46.5万元,同比下降2.8%。其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收入降幅最为明显,同比下降87.1%。工业小微企业盈利状况更为堪忧。上半年共实现营业利润2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9.0万元,同比下降75.1%。在被调查的32个行业中,15个行业营业利润增加,2个行业持平,15个行业减少。

(五)市场竞争能力较弱

受资金有限、人才短缺、技术落后、设备落后、管理落后等因素影响,全市小微企业竞争能力偏弱。大部分传统生产型小微企业几乎没有核心技术,有的完全模仿市场流行产品,有的则在客户要求的基础上做一定开发设计,但研发能力较低,只是下游产品中的“半研发”,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在被调查的169户工业小微企业中,有88.2%的企业认为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一般和比较差;仅有11.8%的企业认为有竞争能力。在“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来自哪方面”选项中,“低成本”的选择率为39.6%,排在首位;“工艺先进”的选择率为24.3%,排在第二位;“产品独特”的选择率为22.5%,排在第三位;“政策扶持或产品补贴”选择率为10.7%,排在第四位。这项调查显示,低成本仍然是现阶段哈尔滨市小微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显示小微型企业的发展还处于低水平、低层次阶段。

(六)政策宣传不到位,企业对优惠政策缺乏了解

调查显示,对2011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61.5%的企业“了解一些”,36.1%的企业“不了解”,仅2.4%的企业对各项优惠政策“非常了解”。企业在政策信息的主要来源选项上,选择来源于网络媒体的占37.9%;选择来源于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的分别占26.6%、12.5%和11.8%;信息来源于行业协会的只占11.2%。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中,所调查企业选择给予税收优惠的占88.2%;选择降低贷款利率的占45.6%;选择加大补贴力度的占40.8%;选择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加融资渠道、规范市场行为和增加投资力度的分别为36.1%、30.8%、18.3%和10.1%。

三、大力发展哈尔滨市小微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执行力,强化小微企业政策落实

2011年10月以来,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政策措施。2012年2月,黑龙江省历史上第一部专门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出台,这个条例在对中小企业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等六大方面进行了立法。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措施以及黑龙江省相关条例中的政策“含金量”较高,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有些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因此,市直相关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把条例的贯彻与国家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结合起来,与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一是认真组织区县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报刊、网络、媒体、印制宣传单、组织培训等方式让企业对相关政策加深了解。二是结合国家提出的“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系列中小企业服务活动。三是加强对税收审计、劳动用工、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试点机遇,将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与其进行对接,形成省、市、区(县)和社会服务资源四级联动的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和支持。二是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作用。2012年6月,哈尔滨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厅已正式投入使用。全市应加大该方面的宣传力度,使更多小微企业参与进来,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大厅了解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并享受多元化和“一站式”服务。服务大厅领导部门也应建立定期考评机制,对企业不满意的机构及时予以清除,并及时补充中小企业需要的服务项目。三是培育和规范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继续完善2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以及4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和发展金融服务、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孵化、人才培训、法律咨询和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优质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功能公共服务。四是以中小企业“丁香人才培训工程”为载体,通过举办短训班、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提升小微企业管理人才素质。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科技型小微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发项目、共同培养人才。

(三)加强小微企业梯队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潜力

小微企业是哈尔滨市未来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强小微企业梯队建设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一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升级力度。借鉴重庆市做法,出台相关措施,简化评审程序,允许个体工商户沿用有效前置许可,保证已获得的“著名商标”、“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诚信经营户”等荣誉不变前提下,加快“个转微”速度,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扩大小微企业总体规模。二是扶持小型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制定《哈尔滨市工业小微企业成长五年计划》,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建立小型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育成机制,成立小型企业培育信息库,收集掌握小型企业的基础信息和发展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培育一批小型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形成企业梯次发展结构。对列入计划的小型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大贷款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管理咨询、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助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发挥政府职能,指导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战略调整,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纳入到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改变小微企业布局散乱的状况,向都市圈经济转变。二是加速块状经济向链态经济转化,全力打造产业集群式发展。加强行业引导,将以量取胜、低价位竞争、单打独斗的小微企业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先导、市场指导的作用逐步集聚起来,试行配套集群相结合、引进消化创新相结合的新路子。重点以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加工、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为着力点,培养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区域产业集群。三是加紧以新技术提升小微企业。继续加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新技术的扶持力度,用新技术新科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并引导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等方面发展,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四是大力发展新兴小微企业。围绕哈尔滨市重点发展的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小微企业的投入力度,并积极向国家科技部推荐,争取得到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五是加快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促进作用。继续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驿站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成长提供动力

一是借助国家“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由政府搭建平台,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倡导各类银行开展与担保公司合作,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优化信贷评审模式,简化贷款手续等方式,重点破解工业、农村、高新技术、外向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做强做大小微企业融资“保速贷”业务。通过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三方携手,重点扶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抵押不足的工业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快速成长。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增强其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发展壮大创投等风险投资机构,为哈尔滨市创业型小微企业提供早期风险保障。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争取更多的小微企业在创业板市场和场外(OTC)市场上市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四是积极探索开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绿色通道”,使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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