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潮课”与高校公选课的人本逻辑
2013-03-27包水梅
□包水梅
与以往高校选修课程相比,如今的公选课越来越新潮、时髦,从《化妆品与健康美容》、《三国杀攻略教程》到《生死课》、《星座学》等,名称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与这类“潮课”相伴产生的,则是学生选课越来越注重娱乐性,也甚为关心哪门课老师不点名、考试容易过……等选课“潜规则”。上述现象反映出目前我国高校公选课开设严重缺乏规范。为了遏制这一现象继续蔓延,有必要揭示课程设置应遵循的基本逻辑。
一、高校公选课的人本逻辑
公选课是指面向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而开设的选修性质的非专业类课程,是高校实施通识教育的有效载体。公选课在课程实施上打破了院系组织与学科专业间的界限,在课程目标和课程设置上体现了通识教育的基本思想和要求。其目的不在于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训练,而是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为目标,旨在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需求,促进学生养成积极的发现与观察、思考与辨析、批判与创新的思维方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可见,公选课的价值指向学生的个性发展。
具体说来,高校公选课的功能发挥包括三个方面,即价值导向、人格培养和知识扩展。价值导向是指通过某一类公选课来传授与某种特定社会政治或经济制度相联系的价值理念,带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色彩,旨在引导学生理解和认同所在国家的特定的社会制度或价值体系。人格培养是指通过某一类公选课来教授与个体的人格修养、精神成长及思维能力训练相关的知识、观念和方法,着眼于学生个体的修身养性和能力提高。知识扩展是指通过公选课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适应未来职业生涯、自立于社会的能力[1]。当然,公选课上述三个层面的功能区分是相对的,它们往往相互渗透。并且,随着公选课的逐步发展,其价值引导功能和人格培养功能越来越突出,即使是那些形式上为知识扩展类的课程,最终也落脚于学生精神境界的提升。所以,从公选课的功能发挥来看,其最终落脚点是促进学生全面的整体的发展,从而凸显着“以人为本”的内在逻辑。
二、高校公选课何以遵循人本逻辑
(一)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要求
高校公选课的人本逻辑是由高等教育的本质决定的。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不是“专”而是“高”:一是德高,二是才高。高等教育是培养才高德劭真君子的教育,是由人文引领的、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的、以培养完整人格为目的的教育。只有当大学能培养出汲取了经典著作的智慧、在探讨自由学术的过程中获得了创造力的自由人、真君子的时候,才有可能为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满足其他价值主体的价值追求[2]。高等教育的这一本质落实到作为高等教育核心的大学课程中,就赋予了大学课程明确的使命,即根据人格完善要求开设课程是大学永恒的逻辑,公选课也不例外。
(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要求
如果说专业课设置的逻辑是行业的对应性,强调的是社会需求的逻辑和学科发展的逻辑,那么,公选课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为了纠正主要满足专门人才培养的专业课程设置造成的人的片面化和工具化的倾向,更加强调学生的需求、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同时,人的需求左右着公选课的内容取向。与专业课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相比,人的需求的变化可以灵活地体现在大学公选课中。随着社会活动对人的基本素养的要求日益增加,人的需求不断变化,反映到大学课程中就是公选课的设置、选修制的建立以及公选课内容的不断整合、更新。
(三)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
知识经济时代,真正的人才“应该知道自然世界与人文世界的关系,并通过科学与技术以建立并丰富以人为主体为本位的人文世界”[3]。同时,在知识经济时代,对创造性人才的需求增加,这就对大学公选课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尊重与培养学生的个性,才能促进学生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创造性人才的需求。而且,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复杂,对人才的社会适应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公选课必须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等,以便学生将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
三、我国高校公选课的发展现状
在我国,目前公选课的设置几乎完全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很多高校在开设公选课时,较少关注要开设的课程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提升学生全面素质的目标,而更多的是因人设课、因教师工作量完成的需要而设课。对公选课价值缺乏科学的论证,开课目的不明确,随意开课的问题非常突出,对公选课实施质量更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这就导致我国公选课设置“泛”且“滥”的现象非常突出:以“潮课”为代表的公选课内容娱乐化、休闲化,根本达不到满足学生精神需求、提升学生精神生命的目的;日趋科学化、概念化的人文课程早已没有多少关注个体生命和精神的人文内涵;科学技术普及课程也充满了枯糙乏味的抽象概念,根本不可能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精神。总之,公选课往往采取简单化或形式主义的方式,缺乏对学生思维方法的科学训练,不能提炼知识中所包含的精神层面,缺乏对学生心灵和精神的良好熏陶。
另一个可怕的现象是,部分教师迎合学生喜欢“潮课”、“混学分”的心理,在公选课名称上大做文章,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降低要求来吸引更多学生选课。虽然师生从中双双“赢利”,但却以降低教学质量为代价,以忽视学生身心发展的基础和目的为代价。公选课上,教师上课满堂灌、学生为考试分数而学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在落后的教学方式和被动学习的条件下,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被完全忽略,知识灌输和学分获取成为目的,完全背离了公选课“为人”的逻辑。
四、人本逻辑下高校公选课设置的原则与标准
(一)高校公选课设置的价值导向
布鲁贝克指出:“学问本身太丰富、太广泛,不可能全部容纳在课程之中,我们必须有所扬弃。在这方面主要考虑的问题是要与高等教育目标相一致”[4]。因此,大学课程必须履行大学教育的使命,舍此就不是大学课程了,公选课也不例外。众所周知,大学课程作为一种价值性存在,必须要满足来自个人、社会、知识等多方面的要求与规定。大学课程的设置必须以大学生个人发展的要求为内在线索,来统一社会要求与知识发展的要求。
(二)高校公选课设置的基本原则
1.主体性原则。人本逻辑强调学生的需要、兴趣的满足。基于人本逻辑的高校公选课首先应坚持主体性原则:(1)课程应以学生而不是学科体系为中心。公选课的落脚点应是通过该门课程学习使大学生的素质状态和水平得到提高。一个好的教学计划或课程目标建立在对大学生充分尊重及对大学生的学习意向和发展可能性进行清晰把握的基础上,而具体课程目标的形成更应该是大学生直接参与的结果。(2)公选课的构成应符合学生发展需要。如果选择课程内容时能够注意到学生的兴趣、需要和能力,并尽可能与之相适应,将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好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还有助于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态度。
2.生成性原则。“作为素质的东西,实质上就是去掉了一切外在东西之后所潜在于人的身心之中的品质因素”[5]。可见,大学生的素质是内在的。基于此,旨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公选课要坚持生成性原则,即不要直接给予大学生知识,而是期望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领悟其中的意义,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改善自己的智慧状况,从而得到素质的发展。良好的公选课目标就应该着眼于学生的心理结构中“生长着”的内在的东西。这样,学生才会在课程学习中与前人进行心灵沟通,灵魂受到触动,智慧得到改善,素质得到提高。
(三)高校公选课设置的具体标准
1.学术性。从大学教育的特点与规律来看,“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规的组织,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6]。以“高深学问”为逻辑起点是大学区别于其它社会组织的本质特征。大学是探索和传播高深学问的机构,而课程是高深知识的基本表现形式。因此,学术性是大学中任何课程设置必须坚守的基本标准,公选课也不例外。基于学术性的标准,其设置过程、内容、实施过程等都应摒弃随意化、娱乐化、休闲化,走严肃的、规范的、庄重的学术程序。
2.伦理性。高校公选课不能脱离社会、脱离它身处其中的民族国家而存在。因此,公选课的设置必然要基于一定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秩序,以伦理性的标准,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正处于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对于世界和人生有着许多的困惑,迫切需要来自外界的指导和启迪。与其它课程模块相比较,公选课具备更加有利的条件,通过广阔的知识和信息,引导学生认识和理解国家的伦理价值观、政治秩序及内外政策,帮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普适性。公选课的重要目标是拓宽和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对基本理论的掌握能力,为深入进行专业学习、终身学习提供坚实的基础。相对于其他课程,公选课以大部分学生发展需求的满足和内容的普适性为突出特点,这就决定了高校的公选课内容应该是能发挥长远价值和效用、具有长期的适应性的基础性知识。因此,高校的公选课设置应以一定的普遍性和基础性为标准。
4.实用性。公选课设置要考虑对学生和社会的实际意义,应以实用性为基本标准。大学生毕业以后大多数要直接进入社会就业,因此,公选课内容应尽可能地联系社会需要,让学生充分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掌握一些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技能,以便学生更好地就业并服务于社会。当然,公选课不能完全以就业为定向,过于工具化、功利化。
[1]黄伟力.国内外高校公共选修课的设置情况分析及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配套选修课建设的启示[J].高教探索,2007(04):100-103.
[2]姜国钧.再论回归人性本位的大学课程——回应解飞厚先生[J].现代大学教育,2012(02):22-28.
[3]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41,65.
[4][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04,31.
[5]文辅相.中国高等教育目标论[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57.
[6][美]伯顿·R·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王承绪,徐辉,等译.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