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更有尊严”的教育诉求
2013-03-27张定强
张定强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基于“尊严”的“更有尊严”是社会期盼,也是时代发展对人内在品质的高期望。人的内在价值的展现、目标的实现都是基于人的尊严。审视当下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更需要从教育的角度来分析提升人的尊严感的路径与方式,需要从教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多种维度来探讨和思考尊严及更有尊严问题。本文主要从教育学的角度来探讨与更有尊严有关的问题,以使尊严之感嵌入教育的每一个角落,形成合力,推动教育有尊严的前行。
一、“更有尊严”的理性分析与现实审视
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拥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就是尊重人、关心人。[1]这种权利只有在人为的世界与为人的世界的关系中才能被体现与关怀。尊严是人存在的一种特质,是体现人存活于世的一种标识,也是对人在世上生存、发展所赋予的身份、地位等方面的一种认同,按照康德的说法,人生来具有许多未发展的胚芽,[2]通过人生的教育过程就能使未发展的胚芽之一尊严开显出来。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渴望获得尊严,拥有尊严,维护尊严,享受尊严。每一个个体的尊严只有通过与他人的接触、交流、活动并在给予他人尊严的基础上才能给予自我尊严。因此尊严不是一种实体性存在,而是一种关系性与实践性存在,直面的是人的精神世界和意识世界。人人拥有的尊严就是人格尊严,这种人格尊严是因生而为人所拥有的,是人类族群中的每一位成员都享用的作为人的权利,是人所具有的内在潜能和内在资质的表征。这种表征反映的是任何一个人在关系性存在中的平等性、自由性、不可侵犯性和幸福性,它是超越于其他一切价值之上的最基本的价值,是个体尊严的真实反映,具有内在的超越性和理性的自觉性,作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的,具有实在性的存在论意义。
尊严建立在理性自觉与自我反省的基础之上,每个人在自己的理性视野内建构着自己的尊严体系,如对生命体、生存权、选择权、生活观、价值观的认知,就形成了既有普世又有自己个性的尊严感悟。自己赋予的就是自尊,即尊重自己。比如“自尊受到伤害”,其实就是自我赋予的尊严受到他人言行的侵犯;他人赋予的就是尊重,是基于自尊基础上的他人对其权利、身份、做人、做事的认可与敬重,如“权利受到了侵犯”,就是别人有意或者无意间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尊严”就是在人们生活的实践中经学习、反思所凝聚的生命原则和道德准则,形成了人所拥有的不可剥夺、不容践踏的自由和权利,这种自由和权利成为人类族群的一种追求,成为人类群体尊严的目标。不同的人对尊严的理解与期盼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尊严态。这种不同的尊严态会凝聚成一种民族的尊严感,凝练成群体尊严、上升到国家尊严以及人类尊严。因此,“尊严”就成为人类追求的一种目标,成为人类共同体的生活目标、情感满足、自由向往。
尊严有感性与理性之分,感性的尊严是面向日常生活的尊严,是为了使生活更加幸福的尊严,理性的尊严是面向精神的尊严,是使人活着更加崇高,是以人内在心性为绝对意义的超越,[3]体现了一种人对于世界和对于自身的追问方式。面向生活的尊严是在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中生成的,是人在共存中产生与共享,而生活是个体尊严与群体尊严共存的场域,这种尊严的价值来自于合作、互爱、意义生成;来自于与自然、与族群的和谐共处,以及自由、民主、法制的保障。尊严不是一种施舍,不是一种奢求,也不是一种欲求,而是建立在自信和建立在维护人的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类利益基础之上形成的,每一个人都有维护和拓展自身尊严的权利。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卢梭说过:人类的尊严只能实现于自由人之间。马克思主义同样把人的尊严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联系起来,认为每一个个体的人都是有尊严的,每一个人的尊严是一切人尊严的条件,只有每一个人都具有维护尊严的意识、观念和行为,整个社会才能进入尊严时代。这就是说“尊严”存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之中,显见于人类的个体身上,提升在人类的共同生活之中。面向精神的尊严,它是栖居于人的理性之中,是一种超越于种族、性别、天资、财富、社会地位之上的尊严,它纯粹根植于人的族类的本性、根植于人的理性和人的道德能力之中,即使是他现在不具有这样的理性能力或道德能力(如儿童),但他也具有这种精神尊严,具有人的尊严。[4]
尊严是世间没有可比性的价值,它体现了人具有的存在意义。而人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样至高的存在,在于人的理性所赋予“人的尊严”,不管是感性或理性的尊严,无非是说人的优越性、人的尊贵与威严,人的价值的重要性。人的这种尊严感能使人超越利己欲望与人际对立,抑制骚动与抵抗脆弱,形成尊道与贵德的品性。尊严在人类的长河中处处都能显见其存在的身影,有些尊严是能够觉察和体悟到的,有些尊严是潜藏于人类活动背后的,是社会共同体的感觉,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根本性、决定性力量。有意义、有价值的尊严是在比较中升华与发展的,人只有与自身及周围的环境相比,就会产生一种差异感,产生自卑与优越之感,这种感觉经理性的思考,内心唤醒,人类普适的尊严就能具有共享性、发展性、生命性。从而使人在其中尽情的舒展尊严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使根植于心灵深处的尊严通过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种体态、一句话语、一种思想、一种精神的表征得以显化、升华和超越。只有每一个人都能自信地诠释自身的尊严观,活得有尊严感,并表现得淋漓尽致,才能汇集成一个国家的荣耀,成为国家自信的源泉,当每一个人都视尊严如生命,就能使人具有立于不败的精神力量,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理性、更加成熟。
更有尊严是尊严的高级形态,这个词语出自2010年3月,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5]赋予尊严国家期盼,是人们对尊严的高层次预期。更有尊严是人人尊严基础上的类尊严,是人人尊严基础上凝练的人类共同拥有的权利范式,是人类社会渴望每一个公民能公平地参与社会活动,平等的享受劳动成果,自由、平等和博爱的生活,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理想。更有尊严渴求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法规的民主科学,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社会机制的有效运转。国家、人类层面的“更有尊严”来自于个体的自尊、自爱、自重、自律,取决于个人的实际行为,形成于人与人、人与自然、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彼此尊重,惟其如此,更有尊严才能成为人类的共识。
尊严、更有尊严之所以成为人类社会强烈的期盼,是因为尊严、更有尊严在现实的层面上,与人们的期望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应有的尊严被现实异化,成为“权力世界”、“生活世界”的异化品,尊严无形中栖居于权力、金钱、地位之中,人为的造成尊严的庸俗化,加剧了生活世界的不平等,引发了社会诸多方面的不和谐。[5]在教育领域,由于过分的追求高分数、高升学率就把教育中应追求的理想、秉持的思想、创新的方法悬置起来,不断稀释尊严的因子,而把“尊严”赋予在部分优生身上,从而控制和束缚了大多数学生应享有的教育尊严,将学生置于“教师的威严”与所谓“优秀学生”的尊崇之下,使教育中思想的同一性、知识的确证性不断强化,批判意识、创新精神不断弱化,教育公平、公正不能充分体现。正是由于社会、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教师及学生“把关意识”的强化,旁落了尊严的种子根植于学生灵魂深处的教育理念,形成了教育中关于尊严的一种“潜意识”:成绩优秀者就是拥有“尊严”的。使教育的尊严感、神圣感逐渐错位甚至消退,出现了许多教育乱象:考试作弊、作业抄袭、文凭泛滥、学历造假、教辅混杂、师生角色定位不准、班级设置不平等、政府与学校关系失调、学校与家庭沟通机制不畅、资源配置不均等现象,校园内外弥漫的是“成功秘诀说”、“教师走穴风”、“教育谋官论”、“考试决定论”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教育力量的发挥,从而强化了文凭等级化、分数级差化、成果多量化的观念,使知识群体在预期的社会结构和事业晋升模式中发生了异样的追求,无形中加剧了教材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的主导地位,使资源中心、学生中心、研究中心越发遥远。由于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等级意识、城乡差别意识、职业高低贵贱意识向教育领域的渗透,以及现代社会的技术化、物质化、商业化不断加据,人类的精神出现了贫瘠化、歧视化的倾向,人格尊严得不到普遍尊重,致使尊严在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地位衰退。要从根本上根除这种顽症,就需要培植教育尊严的场域,毫无疑问需要在教育的场域中播撒尊严的种子,营造对生命的敬畏、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渴望、对自由的向往的场景,确立教育参与者的自尊、自爱、自信的品质,达到社会尊重、人格认同,使教育参与者的活力、自由性、创造性不断强化。
二、更有尊严的社会期盼与教育担当
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社会更加关注人的问题,关注人如何高质量地生活、高水准地与自然和谐相处,使“人”的问题上升为类意识,使人的“尊严”问题成为人关注的核心问题。更有尊严的生活、相处、发展就成为全人类的期盼。由人构筑的社会需要尊严来维护、来确立人行为的准则、来提升人的生活品味、来优化人类的道德水准。正是基于尊严使人对生命能够进行深沉的思考,对人类的智慧不断追寻,对现行的制度、生活方式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对人类所遵循的尊严不断创新,并大胆而执着的在人类社会中践行尊严的理想。尊严就像一副清洁剂,不断净化着人类生存的环境,唤醒着人内在的尊严,破除现存社会中的等级观念、身份认同,推动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构筑着人生的积极信念、捍卫着人追求自由幸福权利。正因为尊严是人幸福快乐的基因,也正因为尊严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社会共同体就更加期盼尊严回归: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社会更加公平、文明。历史和现实的无数事实反复证明,迈向尊严之路是蹒跚而沉重的,并非一帆风顺,虽然人类尊严之路艰难漫长,却并不能泯灭人类对尊严的渴望和追求。因为尊严的缺失,会使人类缺失发展的方向和动力,会割裂人的社会属性,会腐蚀人所独有的价值观,最终会使人类的生活与精神陷于万劫不复之地。因此尊严就成为社会发展中极其重要的基石。
社会对更有尊严的期盼不可避免的要落实到教育层面,给予教育更高的诉求,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6]其核心就是要对教育进行深度反思,从源头上对教育的功能与价值、内容与方法、结构与体制、过程与结果等进行思考。挖掘教育尊严的潜力,使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使教育理念与教育思想、教育内容与教育方式、教育资源与教育环境成为尊严舒展的场所,使自我尊严、他人尊严、人类尊严能够在教育场域中得以展现,使教育更能体现对人生命的热爱、对劳动的尊重、对职业的亲近。
更有尊严将使教育理念更加明晰。教育应当使世界更加美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责任,[7]这种美好的教育理念就是教育担当的最为神圣和崇高的使命,教育的一切就是使人过具有尊严感的幸福生活。因此,教育绝非单纯的进行知识与能力教育,也不是简单的解惑与授业活动。而是要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使师生在相互尊重的过程中,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在知识的传播中塑造具有尊严感生活的理念。由于现实的教育实践受功利化、世俗化、物欲化、淡漠化、躁动化倾向的侵蚀,使教育理想偏离了正轨,影响教育的健康发展,教育系统内共同体间的尊严被身份、地位、学历、职称、分数等异化,受教育权也由于经济地位、出身背景、过程经历而发生了错位。那么回归尊严态下的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方式公平、教育内容科学就成为教育变革的迫切需求。惟有在尊严的守护下,教育系统中的自由、坦诚、开放就能成为常规,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结构、运行机制、检测效果就更能体现时代特色、反映社会变动,教育场域中的学生自身在成人的路上就能感受到做人的尊严和骄傲,并获得内心的喜悦和最深刻长远的幸福感,[8]并且在思想训练、公民意识、对话分享、批判精神、开拓意识的氛围中充实丰盈教育的内涵。
更有尊严给予教育改革创新的推力。教育在尊严场域下可以剔除共同体内心的浮躁与焦虑,可以客观公平的分析和思考一切教育教学问题,从而对教育的革新进行尊严式的设计与创新,而教育内容、教育体系、教育方式的设计与革新就十分关键。教育内容的创新必须基于时代发展的需要,有目的的选择人类创造的思想文化体系,能够夯实学生的知识素养,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滋养学生的精神品质,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体系的变革要基于人是核心的理念,它来自于人自身,又为着人自身、发展人自身,[9]因而使教育体制更加人性化,教育共同体就能成为尊严的创造者和尊严的担当者,全面实现尊严的目的性、价值性和实践性。教育方式的创新是教育发展的使然,创新的基点是把尊严内在地嵌入到各种教学活动中,体现在教育参与者生命的流动过程中,从而趋动参与者发展内在品质,使参与者在教育场域下学会生存、学会认知、学会交流、学会做事,体验感受尊严所产生的力量。
更有尊严给予教育人性的力量。教育最伟大的力量就是人的本性得以恢复,使人在人的世界中不断的体验、感受尊严的光芒和力量,使人通过不断的观察、对比、反思、分析等来认知自身及人类发展的基本走向。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尊严的方式来显示、表征、挖掘更有尊严的人格系统,把教育中或隐或显的尊严以实在的看得见的力量张扬,使尊严回归到参与者当下的言与行上,做一个有体面、有道德感的人,在任何场合都能彰显人的尊严,维护人类的价值观,那么更有尊严就理应成为教育的核心价值观。由于教育是培植公平、正义的场所,教育群体的每个成员就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尊严场域下的教育就是基于人类发展的动机、需要、态度、兴趣来实践更有尊严,无论是心理图式的重造,还是知识、经验、信念的重构,都要借助尊严的力量抵御工具化、实用化的影响,从而使师生能有慈爱与博大之心,能够敬重生命、感悟生活、热爱自然。更有尊严的教育不仅能够确保全体的个人尊严在适用、通用、分享的原则下完善,而且能使尊严主客体在相互尊重的实践过程中生成、实现、发展尊严,体验尊严的深度、精彩与意义。
更有尊严是教育文化催生的基因。虽然教育文化受到了社会转型带来的价值危机、信仰危机、以及虚无主义泛滥的影响,使更有尊严的教育陷入了重重困惑之中,而在当下的新形势下,国际竞争、国家发展、民族兴旺,就更加迫切的需要优秀的尊严基因介入,来净化教育天空,维护教育公平与正义,推动教育人性力量的张扬,促使教育系统不断优化。回归更有尊严的教育才能使人类与国家更有尊严,才能使人在现实与历史的对话中理解、爱护、关心体验尊严,才能使应有的尊严、受到的尊严、给予的尊严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得以践行。
三、更有尊严的价值重建与实现方式
教育的根本追求是使教育参与者能够更加幸福快乐的生活,真正理解教育的意义和价值,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构建完善的知识、情感、尊严体系,使尊严成为沟通教育理念与教育现实产生鸿沟的桥梁,但现实的状况是现有的教育观念还相对落后、内容方法还比较陈旧,课业负担仍然过重,社会环境、家长育儿观对教育仍有一定的抵压,考试评价制度、社会用人制度对教育系统仍有一定的束缚,“分数至上”仍为学校教育的金科玉律。“管理监督”仍为学校管理的法宝,“学科知识本位”仍为课堂教学的主导,致使学校成为“知识加工场”,课堂成为“知识传输带”,学生成为“知识存储器”,使教育过程如同“产品”的制造加工过程。其根本的原因是教育价值的失位,而重建教育价值需要尊严的种子,不仅因为人的发展是遗传与习得、内因与外因、认知与情感、生理与心理盘根交错结的动态过程,而且也因为人的成长是师生之间、同伴之间以及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多维交互作用的复杂过程,任何个体发展的条件、水平、特点、性向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在有尊严的教育场域中,正确对待差异,细心观察思考,对教育形式、内容、途径、方法进行合目的性的创新探索,重建教育使命,实现教育价值。
基于尊严的教育价值重建,就是要使教育领域中的参与者人人享有尊严,个个得到尊严,使更有尊严的开展教育活动成为教育常态。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热爱自然,热爱人类,提升思想境界,形成良好德性、品性、情感,勇于担当的责任感成为教育的主旋律。重建教育价值,就是要给予净化心灵的空间,拓展知识的时空、夯实技能涵养的通道,教师再也不为升学率的高低而焦虑,学生再也不为分数的多少而忧愁,教育的理念更加人性化,教育的内容更加适切化,教育的方式更加多样化,教学语言、教学意识、教学经验、教学价值更加着力于人性的张扬,尊严的确立。嵌入尊严基因的教育,无论是宏观的教育构思还是微观的教育活动,都会更加有利于师生把握外在的世界,理解不同文化之间的语言沟通方式,品味不同的文化思想构建,沉思人类不同的生活习俗。这种有尊严的教育可让一切不尊重的举措、不文明的行为、不恰当的言辞、不切合的方法远离教育领地,让更多的尊重、热爱、激情、交流、探讨、公平、正义回归到教育的主战场,使正式与非正式、矜持与热烈、寡言与娱乐,体态语等发出的信息以及不同个体同环境相结合所发出的信息,以及在生活中的自我导向与集体导向,都能给予人的力量、信任与尊重。
重建教育价值,就是要让教育主体的师生在社会、时代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形下,能够守护教育的尊严,秉持教育的信念,营造一个温馨的教育环境,在适应与改造中介入人的幸福,这就需要富有智慧的教育大师,需要一批洞察力,创造力,反思力高的教育家,使教育中的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尊重,使每个参与者都能在安全、平等、友善的环境下更好的学习与生活。使教育的参与者能够以一个新的视点,崭新的眼光来看待万事万物,从而深刻的把握和理解教育的真谛到底是什么,教师应当如何理解和解决教育中的核心问题,如何在教学中发挥影响力促进学生道德、动机、思维和自尊的发展等。千百年来,杰出的教育家都对尊严在教育价值重建中的担当充满着期待,如罗素说过: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苏霍姆林斯基说: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这是一块磨练细腻的感情的砺石。足见尊严在人的教育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性,这种教育尊严的基因将影响教育的基本走向,触动参与者的心田、感染师生的灵魂、示范人们的行为,迫切需要在教育共同体中根植尊严的思想,播种尊严的种子。
重建教育价值具体落实到课程教学中,既就是使标准、教科书的建构能够基于价值论、认识论、行为主义、建构主义、人本主义得以舒展,让不同的观点、思想、认识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得以展现,让教育中的宽容、良知、榜样等力量不断发挥巨大作用。更有尊严的教育需要教学中的语言、行为、实践、制度、政策等不断展现出生命活力,去不断的超越人的利己欲望,达到心里坦荡,内心宁静,一尘不染之境,从而使教育惠及整个社会,成为一种精神财富。[10]
实现有尊严的教育其主要的方式有两种:内在的方式与外在的方式,统而言之就是内外兼修的方式。内在的方式主要是采用逻辑与历史方法,深入地总结与梳理人类教育经验,挖掘更有尊严的教育思想,以此为导向,建构富有尊严的教育教学体系,从理论上、实践上探讨尊严因素的教育价值,在教育目标的确定、教育过程的运行、教育结果的审视上,让尊严贯通于各种日用常行的教育活动中,成为“知—悟统—体”,这种统一体如果以知为主体而以悟为背景,它就表现为一种认知活动;如果以悟为主体而以知为背景,它就表现为一种体验活动。[11]通过这样的认知和体验活动就能使更有尊严渗透整合进教育领域的方方面面。外在的方式主要是采用示范、榜样的方式来营造有尊严的教育环境,让教育者在平等、自由、博爱的教育场境中不断的用体验、言说、行动来感受和享受尊严,达到内在性与精神性的超越。
[1]夏征农.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365.
[2]任钟印.世界教育名著通览[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499.
[3]龚群.人的尊严及其实现[J].新华文摘,2011,(6):11-12.
[4]宋洁.崇高范畴的美学转向[J].新华文摘,2011,(12):93-95.
[5]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0-03-16.
[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http://www.gov.cn/jrzg/2010-07/29/content_1667143.htm.
[7]爱恩戴维斯,爱恩格莱格瑞,尼克麦克基恩.教师一定要思考的四个问题[M].冯怡,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9.
[8]赵荷花.人性的教育学立场[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3):18.
[9]张楚廷.教育学属于人文科学[J].教育研究,2011,(8):5.
[10]熊国成.当美德成为智慧[J].新华文摘,2011,(10):38-39.
[11]王天成.论中西形而上学的实现方式[J].社会科学战线,2011,(5):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