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微型金融机构
2013-03-24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汤坤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汤坤
2012年上半年我国财政货币紧缩政策加剧了经济范围的寒冬,同时也使得国内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大范围地阻碍了企业的融资步伐,压缩了融资渠道,闭塞了融资路途,助长了成本的使用,这一系列的艰难险阻将给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另一层次的挑战和风险,对此,广大经营者们应予以警惕,并应以史为鉴,以发展的眼光对待企业的融资外围,带动并发展全国的中小型企业。
1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分析
1.1 中小企业融资难
伴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转变,国内经济势头也在不断的大幅度好转。总体来看,我国的经济前景一片看好,这一系列的发展离不开我国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规模的扩大、利润的大幅度提升、管理的规范化、人员素质的不断提升、企业的制度的不断完善。但这些丰腴的前提下,我们所看到的多数还属于我国世界500强企业及其国企、事业单位等,我们似乎忽略了我国那么多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步步难行,甚至面临着朝不保夕的境地。正是如此,我们来进一步探讨我国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困难的大环境下融资的状况,一个字“难”。
1.2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表现
研究表明,我国中小企业在市场上的平均寿命大概在1~3年的存活率,这么短的时间运营使得所有的这部分企业经营者胆战心惊,为什么会这样呢?现在我们来简单地分析一下。中小企业,正是因为“小”,一个小字,具体表现为企业规模小、组织结构差、人员素质水平有限、整个领导班子凝聚力差、企业制度不明确、管理效益低下、企业文化模糊、各项的标准难以统一化、企业的自有资金有限等,很难大规模的生产销售进入流通,从而导致企业的回笼资金缓慢。从工厂的生产到最后一步的销售,其中数几个环节里稍有不慎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将导致整个物流链、资金链中断,使得这个项目彻底倒塌。正是由于这一系列的原因使得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在不断扩大,也就导致了它们在融资上难上加难,融资环境极差。
1.3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说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我们具体从以下四点来简单论述融资难的原因。第一,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弱小,羽翼未丰。第二,我国政府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不明显。第三,我国信贷体系不健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不够。第四,中小企业的风险防御机制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运转机制较差。
2 应逐步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微型金融机构
2.1 出现多方银行的小额贷款方式的试点
在此我们了解到,目前针对我国中小型企业贷款缺乏抵押物资质这个问题,现有多家商业银行作出了多种这方面有益的尝试。例如,工商银行开办了小额贷款,这一试点是从今年1月份开始实行,到现今在我国南部广东省已做了3000多家企业,效果非常不错,可以接下来进一步推广起来。再如,华夏银行可以直接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其按照企业的信用来给企业办理贷款需求等等。在我国银行机构主动做出调整之际,我们国家也应当对商业银行给予小微企业的发放信用贷款以鼓励措施,来进一步带动中小企业贷款的进度及渠道,进而带动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发展进程,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的进步,对整个民族经济的提升都将有进步的意义和作用。如,商业银行向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可以免除营业税,小微企业的金融成本也将大大减轻。这样银行也将有了动力,比如,中小企业融资应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开发试验,可以让银行派专员来审查,并由技术机构来鉴定,当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后,财政部门应给予贴息,现在看来这部分贷款相当于补位国家财政生产性的支出,所以要通过减免税负和贴息的办法来增加杠杆的作用。
2.2 政府应转变对银行业的发展思路
另外,就其商业银行自身给小微企业融资必然存在风险,国家政府可以大力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比如,国家准财政部成立一个坏账准备基金,专门化解该融资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困难等等。总而言之,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政府必须对银行业的发展思路予以转变。在此认为,监管部门可以扩大窗口指导,发展区域性、村镇性的民间合作社性质的非股份制金融机构,类似社区银行这种机构,因为这些机构往往对小微企业的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的战略方向有着深刻的了解和把握,这样结合、运作起来才有希望提供出与真实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渠道和产品。
2.3 国家需大力调整重视对商业银行的相关法律政策
当今社会是个信息大爆炸的金融时代,同时也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大市场浴缸,鉴于国内外的一些实践经验来看,在某一个区域小范围内,发展小型、微型的股份制合作银行是非常有必要的。由此我们联想到国外的社区银行,便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伴随着更多这样的小微社区的出现,地下钱庄必然受到了很大地抑制,从而保障了社会的资金稳定而健康的流向。但是,政府如再无明确的相关政策的出台,这些小微社区由于势单力薄、自身弱小、又无明确的后方保障,必然名存实亡,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态度明确。社区银行应有工商注册的资质,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并拥有一定的注册资金、规模和营业范围,将纳入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相关法律规范里进行监管予以保证。
2.4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微型金融机构体系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微型金融批发供资体系。如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几家政策性和商业银行可以为小微金融机构提供批发性资金供应服务。对其小贷公司外部融资比例实行差异化的政策,依据目前小贷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绩效优良现状表现,并将其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的比例由现在的1:0.5分别提升到1:1、1:2和1:3。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曾表示,我们应积极调整金融结构,培育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在促使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小微金融服务中找到其准确的定位和目标,达到一致使其与小微企业的实际需要相匹配。巴曙松表示,应适当放宽金融市场准入规则,鼓励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此来支持小微金融机构发展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探索出一条可以使得小微金融机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适当放松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
目前多家微型经济体负责人建议,我国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其现有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的小微金融机构的财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小贷公司,使小贷公司等准金融机构逐步享受平等政策待遇。并且适度放宽小微金融贷款坏账核销政策,探索建立政府对小微金融机构坏账损失的风险承担机制。
3 结语
当今中小企业融资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企业、政府和多方金融机构的大力合作,从而不断发展与中小企业适合、匹配的小型金融机构,在现阶段政府的宏观调控下,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匮乏、发展举步维艰的环境下注入了一股新鲜的血液,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这一本质上的问题。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D].对外经贸大学,2006.
[2]范颖,汪子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浅析[J].当代经济,2010,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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