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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创新及其发展研究

2013-03-23韩雪冰郑文范

关键词:文化产业产品文化

韩雪冰, 郑文范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辽宁 沈阳 110819)

自2000年以来,全球文化产业以7%的速度增长,但在全球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国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导致非对称性竞争,加剧了国际经济、贸易、政治格局的不平衡。从国内情况来看,2011年我国文化产业总产值超过3.9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3%,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家支柱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但我国文化产业在取得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特别是如何通过文化产业创新,对文化作品施加规模性、盈利性、结构性、转化性、标准性等,从而使文化作品变成文化产品的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通过对文化产业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作用的探析,从文化产业创新的视角分析和探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问题,有利于开启人们对文化产业的多元化研究。

一、 文化产业内涵及特点

1.文化产业内涵

在经济学中,产业通常被定义为“一定区域内(如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生产同类或同一产品(包括服务)的所有企业的集合”。 从哲学视阈来看,产业可以定义为对人工物施加了普遍性转变为制造物, 创造产业自然的过程。文化产业可以定义为重复乃至规模化地生产文化产品,对个别的、偶然出现的灵感、创意文化人工物施加了普遍性转变,生产出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的包括创作、传播、消费等在内的一系列的产业化活动。

2.文化产业的特点

文化产业是现代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产物,文化产业既然是产业,必然具有一般产业的特点,同时由于文化产业是一种新型的产业业态,必然具有自己的特性,其表现如下:

(1) 规模性

由于文化产品内容是虚体,文化作品内容必须具有新颖性,其文化作品的雷同必然影响其文化作品的质量、影响力,伤害文化作品自身,因此文化产业规模性有其特殊含义。

首先,文化产业规模性是指文化作品的大量的复制、广泛的传播,文化作品有共享性。文化产业大规模性生产功能的实现,决定了文化作品作为制造物规模性属性的获得。在文化产业形成的过程中,通过企业在资金、设备、人才上的扩张,从实体上扩大了文化作品的数量即规模。

其次,文化产业规模性是指文化作品大量消费。文化产业是一个以文化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为主要特征的产业,文化作品必然大量消费,形成产业规模性。

(2) 结构性

文化产业的结构性是指构成文化产业的各行业之间的联系和内部比例关系。文化产业的基本特点是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人们精神需要的最大特点是不断变化的、旧的需要满足之后,又会产生新的需要。因此,文化产业内在要求通过不断的结构调整来满足人们日益变化的需求。

文化产业具有产业的结构性一般性的同时也具有其特殊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文化产业结构和非文化产业结构是相互作用的。文化产业的兴起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产业结构出现重大调整的突出特征,同时也是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所推动的[1]。

(3) 盈利性

文化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由此决定了文化产品具有高附加值,具有高盈利性。但文化产业盈利性也有其特殊性。首先,对于文化产业而言,其盈利性主要来自符号性。文化商品的价值来源于符号的所指,符号的扩散从价值上来看具有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增的特点,促使文化产业规模不仅以物的形式被扩大,而且以符号的形式不断传播和扩大[2],产生了盈利性。其次,文化产业的盈利性依赖于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由于文化产业是指利用生产和组织模式(如文化企业)经营符号性商品与信息为主的活动,商品的基本经济价值源自于它们的文化价值和智力产权,因此对文化产品的产权保护处于核心地位[3]。

(4) 转化性

文化产业的转化性首先表现在:通过科学知识、技术手段的转化使文化作品生产出了一系列的文化社会物,文化的变迁与进步很大程度上是由其物化方式和传播技术决定的。其次还表现在文化产品形成特殊的产业链上。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和外围产业,上游产业主要是文化技术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如硬件、软件、技术平台的开发等,其作用是为文化内容提供载体。中游产业主要是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下游产业主要是辅助产品的支撑和服务。外围产业主要是以文化产品为核心延伸出来的产业。文化产业转化性突出表现在文化产业链上游、中游、下游及其外围产业的紧密联系和相互转化。

(5) 标准性

文化产业的内在生产方式是内容生产,原材料是个人的思想、技能、想象力和创造力,批量化、格式化、标准化是文化生产的外在生产方式。因为“文化产业”不是按文化、艺术的规律来进行生产,而是按照一般商品的生产模式来进行生产,这种生产强调模式化、标准化,而艺术本身要求的是个性。为此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包括演出业、图书业、影视录制造业、娱乐业、文物业、业余艺术培训业、对外文化交流。”[4]

二、 文化产业创新的内涵与功能

1.文化产业创新的内涵

在人工自然过程论的视阈下,产业是静态地反映人工物变成制造物的概念,而产业创新则是动态地反映人工物变成制造物的过程,即对人工物施加规模性、盈利性、结构性、转化性、标准性等,从而使人工物变成制造物的过程。与此类似,在产业哲学视阈下,文化产业创新可以定义为规模化地生产文化人工物,使个别的、偶然出现的灵感、创意、发现、发明等文化人工物实现普遍化传播的过程,从而使文化作品变成文化产品的过程。

2.文化产业创新功能

在产业哲学视阈下,文化产业创新是使文化人工物获得规模性、盈利性、转化性、结构性、标准性等的过程,具体体现在:

(1) 使文化人工物获得规模性

文化产业创新能够凭借产业创新大规模地复制和传播文化产品。文化作品在社会形态上虽然来源广泛,但是来源于个体的创造的量还是过少。另一方面,作为产业物的文化产品,又必须具有相当规模的量,文化作品目的性体现的量的不足与文化产品需要现实性的量的扩充之间形成很大矛盾,需要通过文化产业创新解决文化产品规模性不足的矛盾。

首先,文化产业的劳动工具具有特殊性,它是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时代的产物,劳动工具具有信息化和数字化的特点。通过文化产业创新,使文化产品具有普遍性的生产工具不断涌现和改进,以此保证了文化产品规模性的获得。

其次,文化产业创新使作为消费的文化产品具有普遍性。文化产业生产的文化产品主要是以虚体形式存在,如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将虚体形式出现的文化作品以不同的实体形式出现,文化作品会产生不同的形式。文化作品经过无数次的复制,经过各种载体传播,规模得以放大。

(2) 使文化人工物获得盈利性

文化产业创新能够获得盈利性,首先是因为通过文化产业创新能够生产大批量的文化产品,依靠发行量来扩大规模,使文化产品降低成本获得盈利。其次,文化产业创新拉长了文化产业链,这种产业价值链的形成不仅增加了原创产品的价值,而且还进一步丰富和扩大了文化附加值,是获得盈利性的重要手段。

(3) 使文化产业获得结构性

首先,文化产业创新引起的消费水平变动是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拉动手段。经过文化产业创新,人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就逐渐增加了,由此导致需求结构的变化,需求结构的变化拉动了文化产业结构调整[5]。其次,文化产业创新引起劳动者特点的变化,文化产业创新使文化创意劳动成了一种独立生产要素,劳动者越来越有机会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同样加速了文化产业结构调整。

(4) 使文化作品获得普遍性

文化产业创新是从文化作品开始,通过施加标准性,文化产业创新使文化作品进行批量化、规模化的生产流向市场并被消费;通过施加转化性,解决了如何使文化作品存在性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普遍性的矛盾。

三、 我国文化产业创新的现状和问题

1.施加规模性方面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4—2008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3.3%[6],2011年我国文化产业总产值超过3.9万 亿元,占GDP比重首次超过3%。但和世界发达国家比,我国文化产业在规模性发展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1) 产值总量小、占GDP的比重低

从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看,和其他国家的比重比较,我国的比重只是美国比重的11%~15%,是日本比重的18%,是英国比重的22%,是韩国比重的42%,占GDP的比重过低。

(2)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够完善,服务方式欠发达

我国缺乏在政府主导下,以税收和财政投入方式向社会整体提供文化产品及服务和活动的有效途径,在公共文化资源保护与创新系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等方面急需加强。

(3) 文化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作用有待发挥

我国文化产业的规模性不大还与文化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作用发挥不够密切相关。如何通过发挥文化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作用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性,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4) 文化产品出口规模不大

当前我国还没有积极推动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没有形成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鼓励我国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实现落地经营也急待加强。

2.施加盈利性方面现状和问题

在盈利性方面,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8年我国文化服务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为26 802亿元,比2004年增加10 577亿元,增长65%。文化服务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利润为981亿元,比2004年增长5倍多[7];规模以上文化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总额为592亿元,比2004年增长110%;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13亿元,比2004年增长40%[8]。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创新在盈利性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 文化产业链有待延伸和完善

从文化产业链的构成环节看,我国文化企业大多数处于文化产业链条的中下游,从事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以及销售等活动,而在具有高额文化附加价值的利润丰厚的核心环节,我国文化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强。

(2) 文化品牌培育扶植不够

品牌对于文化产品来说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是文化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民族文化走向世界的窗口。目前我国还没有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品牌,更没有做大做强一批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特别是还没有把当代中国风貌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尽可能多地推介到国际市场,由此严重影响了我国文化企业的盈利能力。

(3) 文化产权保护不够

目前我国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法律有《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一些地方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有力地保护了文化产品所有人的利益。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的相关法律还很宽泛,法律还不够健全,作为文化法人单位和个人还缺乏法律保护的意识,这方面的工作不足对我国文化产业的盈利能力影响很大。

(4) 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力度还有待加强

近几年来,在实施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盈利方面,我国国务院、文化部、商务部等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力度还需加强。当前特别需要加强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经营方面的税收优惠,建立和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3.施加结构性方面现状和问题

从文化产业结构上看,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结构继续优化。2010年我国文化产品制造单位、文化产品销售单位的增加值分别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39.7%和5.8%[9-10],比2004年分别下降8.0和4.8个百分点。服务行业比重有所上升,符合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在文化产业创新施加结构性方面主要问题有:

(1) 制约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体制障碍还有待消除

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必然要涉及到文化体制改革,当前我国文化体制创新还没有适应文化产业市场的要求,在文化体制调整的过程中,虽然已有的态式已打破,但新的态势还有待形成,制度创新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障碍。

(2) 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没有体现差异化

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文化产业的发展必然要结合各区域的优势,发展特色的区域文化产业。但目前我国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体现差异化的特点还不够。

(3) 城乡文化产业发展缺乏统筹

当前我国城乡文化产业发展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在建设特色文化城市,打造特色文化产业乡村等方面的工作还急需加强。

(4) 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还没有体现不同行业的特点

文化产业是由众多不同行业组成的产业群。每个行业的发展都遵循文化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还有自身的特殊规律。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在体现不同行业的特点特别是体现行业发展的特殊要求方面还不够。

(5) 文化产业行业结构发展失衡,缺乏主导行业

从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各行业发展总体看,文化制造业所占比重过大;文化服务业中,传统的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图书报刊业等仍占有绝对优势;创意设计业、动漫产业、网络游戏业等新兴产业仍处于起步状态,特别是还没有确立国家级的成熟的有国际影响力的主导行业。

4.施加转化性方面现状和问题

从文化产业创新施加转化性方面来看,近年来,通过国家出台关于文化产业基地的倾斜政策,积极培育技术创新型的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与文化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加速了文化产业转化性。当前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缺乏足够的文化载体方面的发明

从文化产业的载体看,我国电影业所需要的摄制、放映设备,印刷业所需的印刷机,传媒业的电视机、电脑、手机等等,文化产业的载体都是国外发明的,鲜有能够对整个行业有震动的发明,像激光照排系统这样的发明我国还少之又少。

(2) 文化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目前我国文化科技的原始创新,缺乏对文化科技系统性、规律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还没有掌握文化科技创新核心环节的主动权。

(3) 缺乏对重大文化科技课题的集成创新

目前我国缺乏对出版技术、语义分析技术、下一代传媒高技术、现代动漫技术的关键和基础(如CG技术)的开发领域课题进行集成创新。文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文化共建技术转让平台、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等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 文化产业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对策

1.促进文化产业规模性发展对策

(1)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要通过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投入方式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和活动。其内容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公共文化资源保护与创新系统,包括各类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繁荣等;二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包括政府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等;三是公共文化服务支持保障系统,包括相关法律政策、资金保障、运行机制、评估监管体制、人才建设等。

(2) 加强文化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建设

为了扩大文化产业的规模,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优先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点的文化产业基地,形成若干分布合理的区域文化产品交流中心,特别要通过文化部组织开展评审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和示范基地。

(3) 通过重组、并购扩大文化产业规模性

要以培育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为重点,通过重组并购形成国内外知名的大文化企业集团,以此为基础实现文化产业的规模性。

(4) 扩大文化产品出口

要积极扩大文化产品出口,为此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出口型文化大企业,同时鼓励国内文化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落地经营在国外进行文化投资。

2.促进文化产业盈利性发展对策

(1) 拉长文化产业链

首先要提升文化产业上游产品的质量。其次要加强文化产业价值链前后端关联,打通上游、中游和下游的产业链,扩大外围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

(2) 培育文化品牌

要鼓励文化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产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品牌。要把反映传统中国特色与当代中国风貌的优秀文化品牌,尽可能多地融入到国际文化市场和文化交流中。

(3) 完善文化产权保护

进一步在全社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观念,切实加强文化产业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流通各环节的产权保护,继续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更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

(4) 加大实施财税优惠政策

要继续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发挥政府文化产业基金的示范作用。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政策,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3.促进文化产业结构性调整对策

我国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一方面要靠主导产业的牵动,另一方面要靠传统产业改造的驱动,既要以先进适用的技术完成传统文化产业的改造升级,又要用足够的力量发展以信息化、数字化为主的高新技术文化产业。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 消除制约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的体制障碍

消除制约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的体制障碍,为此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科学规划和配置政府文化事业资源。还要通过合理规划和调整,有效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2) 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

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各自优势的发展战略,在我国形成文化产业各地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推动东部地区文化创新引导,文化品质提升,实现率先发展。支持中部地区扩大文化消费,加大市场规模,加快使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鼓励西部地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确立文化产业发展重点。

(3) 统筹城乡文化产业发展

支持大中型城市充分发挥文化领域科技、人才、信息优势,加快打造新兴文化战略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支持中小城市完善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利用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产业亮点。鼓励在广大农村乡镇保留和发展我国农村传统手工艺品、传统民间演出和乡村农户生态旅游,形成一大批特色文化产业乡村。

(4) 根据文化产业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发展战略

要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一方面,要以影视制作、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新型文化支柱产业,实现产业结构跨越式调整。另一方面,要繁荣艺术创作,提高传统文化产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大力推动文化产品走向世界。

(5) 着力解决文化产业结构各行业发展失衡,缺乏主导行业问题

在传统的文化产业中,要注意发展印刷、广告、演艺、娱乐、影视制作等文化产业;在新兴文化产业中,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与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

4.促进文化产业转化性发展对策

(1) 要加强文化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对文化科技的系统性、规律性、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增强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使文化产品的创作力、传播力、影响力得到大幅度提升,把握文化产业创新的核心知识产权。

(2) 要抓住一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的文化产业创新课题进行集成创新

对出版技术、研发数字出版大规模加工、内容资源集成、多元发布传播、高效网络服务等文化产业创新课题进行集成创新。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彩色电子纸、高效电子墨水、数码看板、触控面板等最新平面显示技术、数字显示技术研发等课题进行集成创新。前瞻性地跟踪开发下一代传媒高技术,加强现代动漫技术的关键和基础(如CG技术)等课题开发,大力促进对开拓动漫技术(如三维动画)的外延领域(如网络互动游戏)的课题进行集成创新。

(3) 要加速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

文化产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构建技术转让平台、共同开发、一体化以及建立产业技术联盟等方式,将来自文化产业上游端的文化产品和技术运用到文化产业下端,最终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或者新兴文化产业。

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和奖励机制。政府要对在文化产品产业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团队给予科技进步奖并加大奖励力度。对于成果风险强度较大、创新程度较高、社会效益显著但较难在短期内通过市场带来经济效益的文化科技成果,可以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采取“政府购买”的特殊政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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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彼得·德鲁克. 管理的前沿[M]. 许斌,译.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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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曹翼飞.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对中国文化产权交易的样本意义[J]. 经济研究导刊, 2012(18):175-177.

[ 7 ] 张玉峰. 我国文化产业税收政策研究[J]. 商业经济, 2011(4):62-64.

[ 8 ] 齐勇锋. 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J]. 求知, 2011(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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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马国柱.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的思考[J]. 中国出版, 2012(1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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